1、东莞市高盛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担保业务的内部管理我公司为了更好的利用社会资源和为公司开拓更多的业务平台,从 2009年 8 月开始开展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从以不断的完善相关的管理机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一、担保的基本程序申请人在我公司申请办理财产保全担保业务的基本程序:1.申请人向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保全申请书等);2.我公司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3. 审查通过后,我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委托担保合同;4.申请人按照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我公司交纳担保费;5.我公司为申请人向法院出具担保书。二、收费标准 对于担保公司来说,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
2、风险要远低于融资性担保业务,但诉讼保全担保业务风险在非融资性担保业务里面还算较低的。为了控制风险,一方面要进行项目尽职调查,另一方面收取一定的担保费,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一般规则,担保业务风险越大,收费就应当越高,反之,收费就应当降低。我公司一般根据市场情况并参照融资性担保业务和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收费标准收取担保费。根据诉讼保全担保的风险程度,其担保费收取标准略为不同。三、保后管理 一般来说,我公司经过对案件的前期审查,基本上能对案件的事情和结果走向有个大致判断,但作为一项担保业务,公司承保之后当然不能置之不顾,同样要按照内部业务规范对其进行保后监管。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被担保人定期
3、通报案件进展情况;(2)开庭时派项目经理到场旁听,及撰写保后跟踪报告;(3)必要时与主管法官沟通案件有关情况;(4)询问被担保人律师;(5)要求提供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除了案件进展外,还应保持对被担保人及其提供的反担保人、资产的跟踪了解。四、担保偿付办法如果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我司依保函向法院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发生代偿的现象,具体经办项目经理作为每一责任人负责对申请人予以追偿。本公司在承担代偿责任后,对外应及时通知主债务人或反担保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保证本公司追偿权的行使;主债务人或反担保人在收到本公司通知 30 日内,偿还本公司垫付的全部款项。根据具体业
4、务的调查、审批和管理,确定担保资产质量责任人对担保风险资产的清收和转化应承担的直接责任和义务,明确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对所监控的担保风险资产所应承担的连带责任。随着业务的发展,逐步建立担保资产质量监控制度,对担保风险资产建立台帐,实施适时监控管理,按月汇总、分析和按季考核,年终清算。公司采取“工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将资产质量考核结果与责任人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以激发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感和进取精神。任何代偿业务,如是人为因素造成,无论损失与否,都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五、准备金的计提根据谨慎会计原则,我们应按相关制度提取担保专项风险准备金,以弥补和抵御风险。我公司按当年确认的担保费收入的 50%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 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以及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