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 使用。第二条 该房屋在有设施及装修装饰情况:1、 设施情况:水表、电表、煤气表各一个,前后门钥匙各 把。2、 装饰装修情况:清水第三条 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甲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当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第五条 该房屋首年租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第六条 合同期内前三年每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租金根据当时市声行情,另行商谈水电费、电话费
2、、煤气费、宽带费、暖气费、卫生费等,所有使用费用由乙方根据实际发生额支付。第七条 租金结算方式和时间:第八条 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1、 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2、 如需转让或抵押房屋,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否则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甲方如出卖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3、 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按损失价植给予乙方赔偿。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1、 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该房屋,如需改变用途,应征得
3、甲方同意或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解除合同。2、 欲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添设施,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对涉及到墙体、楼板、支撑体等承重构造的改动,增加房屋载荷以及从事危机毗邻房屋和整栋房屋安全的活动,必须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批准,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设计的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认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装个,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可以解除合同。3、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如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可以解除合同。但以下情况除外:乙方在经过甲方协商并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将房屋转租他人。4、 因使用不当或乙方的其它
4、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5、 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小心使用水、电、煤气等设施,如因自身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6、 乙方应按照第七条中的规定交纳房屋,逾期不交视为违约,乙方支付一个月房租给甲方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凭满时,如乙方继续使用该房屋可与甲方协商再续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退出则将该房屋交还甲方,甲方并退还乙方三仟元押金,逾期三日借故不交或联系不到乙方,甲方有权在物业其他管理部的参与下进入该房屋,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不承担。7、 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可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三条 本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1、2008 年 12 月 3 日乙方交付甲方叁仟元租房押金。2、租赁期满后,在房屋设施及装修完好无损和合同第六、七条各项费用未欠缴的情况下甲方返还乙方租房押金,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甲方。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