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受理 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非英语专业)公共英语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之规定,现对 2012 级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受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修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含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及博士生),可以免修公共英语: 1.在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参加 TOEFL 考试成绩不低于 580 分(新题型不低于 85 分); 2.在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参加 IELTS 考试,成绩不低于 6.5 分;3.在研究生入学前五年内参加 GRE 考试,成绩不低于 1800 分(新题型总分不低于 1300 分,其中作文不低于
2、4.5 分); 4.入学统一考试和入学摸底考试成绩均不低于 75 分。(推免生的入学考试成绩计 75 分) 二、受理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下载、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见附件 1),并提供相关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2.学院审核同意。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收集、审核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在 9 月 12 日统一上交审核通过学生汇总名单(样表见附件2)、申请表、证明材料复印件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313 室。逾期不再受理。 3.研究生院核准发布。研究生院培养处结合摸底考试成绩对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批,将免修名单核准后挂网公布。 三、两点说明 1.研究生申请免修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原有规定与此不符者,以此为准。 附件 1: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 附件 2: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学院审核通过汇总名单(样表) 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