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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极会计经济法.ppt

1、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第七节 公司董事、临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八节 公司债券 第九节 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一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节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基本要求,1、掌握公司法人财产权与公司股东权利; 2、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3、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4、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5、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2、 6、掌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7、掌握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8、掌握公司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和公司利润分配;,9、熟悉公司的登记管理; 10、熟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11、熟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2、熟悉股东诉讼; 13、熟悉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14、熟悉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15、了解公司的概念和种类、公司法的概念; 16、了解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 17、了解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与分类 1.公司的概念。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公司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公

3、司有不同的分类。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总公司与分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例题】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 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答案】A 【解析】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4、(略) 三、公司法人财产权与股东权利 (一)公司法人财产权 是指公司拥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 对外投资: 1、对外投资的限制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2、对外投资的规模 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解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规模并没有限制,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限制。 3、对外投资的决议方式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解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决议方式并没有限制,要看公司章程的

5、约定。,对外担保(重点) 1、对外担保的规模 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解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担保的规模并没有限制,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限制。 2、对外担保的决议(重点) (1)公司为“他人”(非股东、非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解释】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法对决议方式并没有限制,公司章程自己约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2)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

6、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 【例题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 )作出决议。A、股东大会 B、董事会C、监事会 D、总经理 【答案】A 【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人提供担保,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 )作出决议。A、股东大会 B、董事会C、监事会 D、总经理 【答案】AB,(二)公司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是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出资的人,股东权是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权利。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1、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原则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7、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了制止滥用公司法人制度和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允许在特定情形下,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2、关联交易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释1】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者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

8、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解释2】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解释3】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解释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3、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重点)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

9、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例题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决议无效。( ) 【答案】 【例题2】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决议无效。( ) 【答案】,第二节 公司登记管理,一、登记管辖 二、登记事项 1、名称:有限、股份 2、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4、公司类型 5、经营范围 6、股东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

10、出资,三、设立登记 1、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公司设立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公司设立登记。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

11、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四、变更登记。公司设立登记时已登记的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应在法定期限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3、变更实收资本: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住所: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 7、“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

12、无需变更登记,只需“备案”。,【例题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D、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答案】D,【例题2】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有( )。 A、公司的经理发生变化 B、公司的住所发生变化 C、公司的实收资本发生变化 D、公司的名称发生变化 【答案】B

13、CD,五、注销登记 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且未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存续;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六、分公司的登记 七、登记程序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

14、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八、年度检验 公司登记机关于3月1日6月30日(注意单选题)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九、证照和档案管理,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例题,【例题1】根据

15、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是()。 A.公司股东 B.公司经理 C.公司董事 D.公司监事,【答案】A,【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是()。 A.法定代表人 B.股东 C.董事 D.监事,【答案】AB,【例题3】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有()。 A.公司的经理发生变化 B.公司的住所发生变化 C.公司的股东发生变化 D.公司的名称发生变化,【答案】BCD,【例题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公司的董事、监

16、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申请登记 D.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答案】D,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17、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注册资本 出资期限 出资方式 出资责任,案 例,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出资期限,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方式,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

18、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出资方式图示,出资,货币,非货币财产,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不低于注册 资本的30%,用货币估价 可依法转让,出资责任,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

19、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1)股东共同依法制定; (2)股东签名、盖章; (3)章程的约束力;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4)章程的记载事项(必备和任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

20、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解释】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受公司章程约束的有( )。 A、公司的经理 B、公司的副经理 C、公司的董事 D、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答案】ABCD,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

21、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5.有公司住所。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对符合公司设立条件的,公司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案例: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甲出资1 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 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 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 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第2年

22、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问题:(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2)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3)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土地使用权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4)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自学) 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缴纳出资 3、申请设立登记 注意: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不同。,(三)股东知情权和分红权 股东知情权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23、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股东分红权(重点) 1、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2、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 :权力机构 董事会:执行机构 监事会:监督机构,(一)股东会,1.股东。除国家特别规定外,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者政府部门、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然人均可以依法成为公司

24、的股东。(法人、自然人) 2.股东会(1)性质: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2)职权:(决定权、用人权、审批权、决议权、修改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法律规定和章程规定的各项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25、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3.股东会的议事规则。(1)会议形式: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1)会议形式:,(2)召开条件:,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

26、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3)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

27、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4)表决形式:,改章程、增减资、合分散、变形式,(二)董事会和经理,1.董事会的设立及职权。(1)设立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向股东会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

28、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2)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

29、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

30、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经理的设立及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三)监事会或者监事,1.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

31、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2. 职权。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

32、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3.议事规则。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

33、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四、国有独资公司,(一)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34、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2、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35、,3、经理: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4、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 (一)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对内转让无限制)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对外转让) 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

36、数”同意; 2、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3、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 4、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三)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异议股权的回购请求权) 1、行使回购请求权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

37、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回购请求权的行使程序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题1】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 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 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2001年) A.

38、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答案】B,【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的是()。 A.缴纳出资后 B.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 C.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后 D.公司登记后,【答案】D,【例题2】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1年后,甲欲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2001年) A.由乙或丙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39、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答案】ABD,【例题4】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12人,股东韩某拟向王某转让出资,使王某成为公司的新股东。股东会表决时,除韩某外,6人同意,5人不同意。对该股东会议情况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05年) A.股东会没有一致同意,股东韩某不能转让该出资 B.同意转让的股东未达到全体股东的2/3,股东韩某不能转让该出资 C.同意转让的股东超过全体股东的半数,股东韩某可以转让出资 D.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股东韩某拟转让的出资,【答案】CD,【例题5】某有限责

40、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W 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W,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B.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W,但须通知其他股东 C.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W,但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W,但须经全体股东的2/3以上同意,【答案】C,【例题6】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B.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C.股东在认缴出资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D.股东向股

41、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2/3以上同意,【答案】B,【例题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是()。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修改公司章程,【答案】CD,【例题8】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于2001年4月1日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月31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 B.审议批准公司的弥补亏损方案 C.解聘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答案】AC

42、D,【例题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有()。 A.总经理 B.董事长 C.13以上董事 D.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答案】CD,【例题10】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事项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的股东通过才能作出决议的有()。 (2002年) A.与其他公司合并 B.变更公司形式 C.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担保 D.修改公司章程,【答案】ABD,【例题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一致通过。()(2001年),【例题12】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组成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

43、制度规定的是()。(2003年) A.监事会成员必须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C.未担任公司行政管理职务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监事 D.监事会成员任期为3年,不得连选连任,【答案】B,【答案】,【例题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是()。 A.公司董事 B.公司股东 C.公司财务负责人 D.公司经理,【答案】B,【例题1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的有()。 A.公司股东 B.公司职工 C.公司董事 D.公司财务负责人,【答案】AB,【例题1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监

44、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A.检查公司财务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答案】AB,【例题15】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02年)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1名董事长和1名副董事长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由董事长任命,【答案】A,【例题16】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 A.由董事会选举 B.由监事会选举 C.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 D.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答案】C,【例题17】根据公司

45、法律制度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是()。 A.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B.合并、分立、解散 C.发行公司债券 D.修改公司章程,【答案】ABC,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方式 (二)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1)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

46、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2. 法定资本最低限额。,(1)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2)募集设立: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

47、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起人的出资方式 和有限责任公司相同。,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合法,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

48、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事项。,5.有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依法建立法定的组织机构。采取发起立式的,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依法召开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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