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制度史读书笔记外二 张妍1308020220因为感慨吕思勉先生的生平,所以特在摘抄前表达下自己对这一伟人的仰慕之情。吕思勉,我更乐意像其他人那样称呼他为诚之先生,与钱穆、陈垣、陈寅恪并称为“现代中国四大史学家”,享有不仅史学界甚至其他领域的高度赞扬,查阅吕思勉的个人简介后不禁惊叹于他的博学与天资禀赋,五岁时便开始读较为难懂的书籍,而七岁时开始与史学结缘,十三岁已能作文,也许与家庭环境有一定关系吧,大多书籍是由他的母亲和姐姐讲解教授,其中母亲教授的说文解字大概对他影响较深,在这本书中,发现多处语句或注释出自说文解字。除了敬佩诚之先生的史家风范,更加钦佩他作为一个爱国学者的气魄。他的一生都在热
2、切注视着祖国的发展,关注妇女权利的解放,为学校制度建设及改革提出意见,抱着书生报国之志,撰写大量史学著作和论文,还留意时局,关心祖国命,历经抗日战争的他,战时慷慨激昂执笔抒写愤懑,战后检讨历史,筹划未来,将自己与祖国紧紧牵连在一起。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学者该有的品质,而不是像如今的专家一般泛泛而论。中国制度史一书行文古雅,很是厉害,光是读古文繁体字的功夫我就颇感吃力,好在读得多了也能感觉顺当一些。神农事迹明见易系辞传曰:“庖牺氏没,神农氏作,断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此确为教民稼穑之君。我国数千年来以农立国之基,肇于此矣。这段摘自易经系辞下传的话语描述神农氏制作耒耜,教授百姓如何
3、播种和收割庄稼。除此之外,还有“后稷稼穑”的神话,不论是神农氏,还是周代先民后稷,这种神话传说都寄托了中国古代先民歌颂劳动、创造,向往和平幸福的理想。从骨针到石器再到耒耜,真正意义上的耕种农业才得以实现,耜是河姆渡遗址中常见的出土物,并且还出土了大量的稻谷,说明河姆渡原始居民已开始种植水稻,这是世界上据考古考证最早的。神农制耒耜,教民播种五谷,从采集狩猎转变为农耕生产,我国的农业文明从此开始发展。农耕文化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是我国历史上的一次经济大变革,也在世界人类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自此,人类实现了由从大自然中猎取经济向通过劳动生产经济转变,改变了整个社会的经济面貌,动植物在人类的干预下开始朝着
4、有利于人类发展的方向发展,随着人类改造自然,逐渐地也出现了“人定胜天”的理论。百官以治,万民以察。”书契者,九家易曰:“百官以书治职,万民以契明共事。”郑云:“书之于木,刻其侧为契,各持其一,后以相考合。”盖周官质剂之论。农业盛,故通工易事,随之而盛也。文字发明以后,人们不再结绳记事,而是变为写字,不过那时纸张还没有出现,所以文字大多是用刀刻在龟甲兽骨上或者青铜器上,“文武百官用文字来治理政事,百姓用文字来知晓事理”,说文解字中写道:“韧,刻也,从丰,从刀。”丰,即为在木板、木块上刻记号的刀痕。汉字最早被称为“书契”,传说是由仓颉创造,意为刻痕于木,这是汉字产生的源头,可见早期的文字与木业息息
5、相关,而农业发展繁盛以后,相应的木业也繁荣起来,而木业的繁荣从侧面说明文字的发展与发达。作者从文字这一方面来讲述农业带来的变化,实在新颖,也对农业的认识更加全面了一些。管子治国曰:“昔者七十九代之君,法治不一,号令不同,然俱王天下者何也?必国富而粟多也。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农。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疆,兵疆者战胜,战胜者地广。是以先王知众民、疆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 又曰:“农事胜则入粟多,入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虽变俗易习,驱众移民,至于杀之,而民不恶也。此务
6、粟之功也。上不利农则粟少,粟少则人贫,人贫则轻家,轻家则易去,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上令不能必行,则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则战不必胜,守不必固矣。夫令不必行,禁不必止,战不必胜,守不必固,命之曰寄生之君。”法家的重农要义,大抵就是以上的一番论述,简言之,就是“于国求其富强,于民求其治理”。诚之先生引用管子治国中的话语来阐释统治者为何要重视农业发展的问题,国家富强那么粮食就多了,粮多来源于农业,农业的发展还可以解决无业游民的问题,有利于富国、强兵以及扩张,而又从反面举例说明君主不发展农业则国贫、人逃、法律废止以及战败,这都是不发展农业粮食缺少的危害。因此,“粟者,王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务,有人之涂
7、,治国之道也。绵长千年的小农经济是我国古代农业经济的主体,小农经济虽然是脆弱的,但却有很强的再生能力。这也就保证其顽强性,始终存在于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小农经济的这种再生能力也就是只要具备了一定得恢复条件,小农经济很快就可以附着在土地上,进行简单的再生产。历代王朝统治者大多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来促进小农经济的发展。因为农民的赋税是封建王朝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农民则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所以,国家的稳定很大程度上取决小农经济的稳定,国家的繁盛取决于小农经济的繁盛。小农经济的兴衰关系到封建经济的繁荣和封建政权的安危,历代封建王朝前期明君都注意保护小农经济,保护农业生产,以维护封建统治。如西汉初
8、年的“修养生息”政策,让农民有时间从事农业生产,自汉高祖开始,减轻田租,十五税一;文景帝时减轻田租,三十税一,甚至十多年不收田租,鼓励农耕。休养生息政策推行六、七十年,农民在比较安定的环境中生活和生产,结果是“海内殷富,国力充实”,人口也得以增加,并出现了“文景之治”。唐初,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保证农民有一定土地进行农业生产,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轻摇薄赋,劝课农桑,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盛世局面“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在古代,衣食住行无一不和农业相联系,农业创造直接的价值,民以食为天,民又依土地而生,农为本,商为末,统治者注意利用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情结来稳定社会秩序。在农耕文明的时代,土地是最
9、重要的生产要素,对农民来说,土地不仅是谋生的手段,还是一家人人生的希望。先对土地有了拥有权,确保了住的权利,农民才能够安心进行耕种,其次才是对经济起到促进作用。自古以来,农民对土地都有着浓厚的深情,除非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人们才会背井离乡,否则,就会世世代代都扎根于那片土地。到现在,农民也不愿政府征收将土地贱卖给政府作为其他用途的用地,一方面是出于对这一土地的依恋之情,另一方面是没有了土地就没有了生产来源,不得以转换为游走工人在城市中找活干。然古代部落,率皆共产,力之出不为己,货之藏不于己,取公有之物而用之,以己所有之物资人,皆无所谓交易也。惟共产限于部落之内,与他部落固不然,有求于他,势不
10、能无以为易,而交易之事起矣。往来日数,交易日多,则敦朴日漓,嗜欲日起,而私产之习渐萌。私产行,则人与人之相资亦必以为易,此则商业之所由广也。原始共产时代,部落之间实行群体劳作,互尽相生相养之道,氏族酋长掌管部落中的财物及其他分配,在这一小型团体中,大道之行也中所提及到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成为现实,诚之先生也认为这些皆是原始共产时代的遗规,但仅限于这一血缘相近的宗族部落中,形成一个类似于马克思宣扬的共产主义体系,一旦当这边土地有其他部落扎根时,本部落所有之物接近于匮乏,如果不采取强行争夺的手段,那么就不得不与其他部落进行交易。商业的发展便是起源于早期的物物
11、交换,长此以往,随着交换的次数及规模增加,商业便逐渐形成,诚之先生在秦汉史中也有说道,“交易愈盛,则分工益密,相与协力之人愈众,所耗之力愈少,所生之利愈多,人之欲利,如水就下,故商业之兴,沛乎莫之能御”,商业始兴,百姓间通功易事,分工协作的能力得到提高,相较于农业与手工业的固定性,商业具有灵活性,主要体现在市场形式上的多样化,自汉代起,市场不断发展,其经营时间也逐渐不受限制,出现了晓市、夜市和草市;贸易方式上也出现了多样化的局面,边疆、外国、海路通商由来已久,而柜坊、飞钱以及纸币的产生使得交易更加便捷。在重农抑商的社会背景下,商业税收有时解决了政府财政的燃眉之急,渐渐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
12、随着商业的发展是人们私欲的膨胀,经商者多富贵之人,但农民看到“万利皆入于商人矣”自然倍感不公,不利于社会稳定,古之皇家王者大多重视统治权,所以重农抑商占据历史主流,以此稳定社会,但农工商三者间又有着微妙的关系,“无农不稳, 无工不富,无商不活”,三者相辅相成能够使社会经济发展更加稳定协调。土地私有制之缘起,盖有四端:一曰先占,如垦辟荒地是也。古之分地,后遂变为私有者,当属此类。二曰劫夺。胜者以败者为奴,没收其财产为己有是也。大而灭国,小而亡家,皆属此类。三曰兼并。则私产既兴之后,恃其财力,以攘夺人者也。四曰由公产变为私产。私有制既兴,一部落之公财,散而为家族之私财。家族管理财产之权,在其族长。
13、久之,财产遂变为族长所独有。诚之先生将土地私有制兴起的原因总结为四点:先占、劫夺、兼并、由公产变为私产,其中土地兼并问题尤为严重。在中国古代,土地兼并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它的根源在于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在封建社会,由于土地占有关系不固定,农民没有土地拥有权仅有使用权,加之土地买卖盛行,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现象的出现,也使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阶级矛盾尖锐,进而引起农民起义爆发,最终使一些王朝走向灭亡。土地兼并就像大鱼吃小鱼一样,大鱼食物链延长,小鱼仅能靠吃小虾米生存,土地兼并如此一般,使得越来越多的土地集中在大地主、大官僚手中,而农民的土地越来越少,甚至没有,如汉荀悦中所说:“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
14、立锥之地。”尽管统治者为了保证税赋,采取措施遏制,如北魏孝文帝颁布均田制和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等。但这些措施并没有改变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本质,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兼并问题,所以到明清时期土地兼并已经日益普遍不可遏制了,可以说,封建土地私有制不结束,土地兼并就不会停止。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提出首要该解决中国土地分配问题,实行土地改革政策。改革开放前得土地政策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土地革命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建国初期和三大改造时期,彻底废除了数千年的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建立农村农业合作社,将农民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土地公有制。土地问题是历史积淀问题,
15、毕竟封建地主土地制度存在数千年之久,需要逐步去完善。尽管对比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政策,改革开放后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优化一些,但仍存在一些弊端,集体土地实际上成为了国有土地,由于土地权归属不清,管理体制不健全,征地制度不规范,近些年来,不少政府为获取土地收益,打着“开发规划”的旗号,一方面低价强行收购农民的土地,另一方面则高价出售给开发商,使国家和农民两头受损。直到如今,三农问题仍然是我们党和政府热切关注的重点问题,亟待于解决。吾国币制大略可分为五期,自殷以前,盖珠玉金银龟贝粟帛等杂用,此为第一期纸币既已极弊,铜钱又不足,用银乃乘之而起,肇于金之末造,盛于明,废纸币以后,以迄于今,此为第五
16、期。在钱币这一章节中,除正文外,还有附录“二十五史札记”“论金银之用”“续论金银之用”等,对古代钱币的产生、作用及发展描述的尤为详尽。钱币,古时亦称泉币,泉币最早起源于贝壳,后来以铜制作泉币,再到后来的黄金白银,但金在古代,实则是专门供王公贵族、富贾大商所用,日常经济活动中所常用的还是铜制钱币,而其中,五铢钱在铜钱中最为民所用。作为一国的本位货币,那么它必须具有广泛的流通性和普遍性,但中国古代货币种类极其繁多,改朝换代大多伴随着开朝统治者更改本朝货币,货币的反复更迭使得民间经济活动没有固定的交换媒介,加之民间私铸泉币的现象较为泛滥,对社会经济发展不利。西汉末年,王莽改制中有一系列对币制的改革措
17、施,总共进行了四次币制改革,但每次改革钱币的大小不断减轻,价格却越来越高,实质上剥削了百姓的财富,诚之先生评论此举曰:“币所以定物价,可一而不可二,而莽错乱之至于如此,其不能行审矣。”在我国货币史上,不是所有朝代都是使用钱币的,唐朝可以说是一个钱帛并行的时期,唐代人用绢帛作为交易物品,用之作为贿赂、赏赐、上供等物品,这也难怪常常在有关唐朝的电视剧中看到,皇帝不是赏赐黄金白银等钱币,而是多予绢帛,此时的绢帛已具有一定的货币性能。诚之先生在书中也提到过,秦汉时期,“民间零星交易,并不甚用钱。”曹丕曾公然明令:“罢五铢钱,使百姓以谷帛为市。”可见,中国古代自有铜质铸币以来,一直存在着两种形式的交换:
18、一种是以铜币为手段的交换,另一种是以生产物为手段的交换,而铜币始终都不曾是惟一的交换媒介,二者相互交织,布帛和铜钱共同作用在经济社会中发挥其流通作用。这种现象已经使得经济市场较为混乱了,又有金银来掺和,古代的金银按斤按两计算是变化着的,明朝时白银才真正意思上通用,货币的变更与其职能的不明确是中国古代货币制度不完善的原因之一,但很大原因还在于中国国情,中国疆域幅员辽阔,文化习俗各异,政府的控制力量无法达到统一以及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来应对货币流通中所出现的弊端,正如现今人民币无法取代美元的地位,自二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美元与黄金挂钩,在现今国际货币体系中充当着霸权与垄断地位,而我国的国家体制及
19、政治体制决定我们无法像美国那样将人民币提升到一个绝对高度,但可以通过我国货币的地位来减小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减少我国经济对美元的依赖。因此,从我国古代货币制度中汲取教训,稳定钱币发行与改变钱币额度大小,减轻通货膨胀带来的危害以及人民币贬值的不利影响。墨子辞过曰:“古之民,未知为饮食时,素食而分处。故圣人作,诲男耕稼树艺,以为民食。其为食也,足以增气充虚,强体过腹而已矣。饮食文化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大特色,“民以食为天”在中国体现的尤为突出。上古人民作饮食的原则只是简单求补气益虚、强体果腹,发展到后来,饮食这一方面有着繁多的礼仪与注意事项,礼记中有着详细的记载,“祭先者,君子有事不忘本也。”古
20、人在饮食方面也注重祭祀,祭先,来报答先人耕种土地产出粮食的劳动成果;祭神,感谢神明对人的照顾,与古人相比,现代国人在饮食方面很少抱有感恩的心态去对待食物,浪费现象尤为严重。在古代政治中,祭祀占有重要地位,自商以来,祭祀活动不断发展,古人强调祭祀的现实政治功能,而将祭祀与饮食相结合,很大程度上相当于是把政治与饮食联系起来,这大概是中国古代独特的饮食理念。古之圣贤以烹饪之道来比喻治国之理,老子道德经曰:“治大国如烹小鲜”,治理大国就好像烹饪小鱼,油盐酱醋料要恰到好处,不能过头也不能缺位,这是对该语的其中一种说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金砖国家前夕会见媒体时引用该句表明治国态度,他说:“这样一个大国,
21、这样多的人民,这么复杂的国情,领导者要深入了解国情,了解人民所盼,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要有治大国如烹小鲜的态度,丝毫不敢懈怠,必须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在对公民的管理工作中,党和政府要发挥作用,但又不能滥用职权忘了以民为本。除此之外,在古代外交之礼上也可见政治与饮食的关系,聘礼有“客始至,则设飱,饪一牢,在西鼎九,羞鼎三;腥一牢,在东鼎七”的说法,古时待客,其食极尽奢侈,对外国使者暂且不说,毕竟要展现一个大国的风范,在招待亲朋好友时,摆宴的场面规模也比较大,在设宴中,三公九卿因等级不同,菜品也有所不同。与之相比,现代人摆宴中无等级之分仅长辈尊卑之分,较之平等一些。大传:同姓从宗合族属
22、,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妇道也。其夫属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古人重视婚姻制度,同姓与异姓之间有着严格的要求,同姓,即父系时代本氏族里的人,依照血系的分支派别来组成一个家族;异姓,指因婚姻关系而加入该家族的女性成员,而她在这个家族中的地位是依照其丈夫的角色而定的,若丈夫属于“夫道”范畴,相应的妻子属于“母道”,若丈夫属于“子道”范畴则其妻属于“妇道”,但这样划分又使得兄嫂与兄弟的妻子之间的辈分混乱,在这样一个婚姻以辈分而论的年代,对于该问题是比较讲究的。古代的人,“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这正是古代婚姻的现状
23、,与今日婚姻不同,古时对“夫妻”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匈奴列传曰:“夫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虽然不知中原是否也是如此,但已有此例子,况且古之王室大多为近亲结婚,有些过于重视血缘及辈分的关系而忽视夫妇间的情感因素。再说夫妇两者之间的地位,起初是互相平等的,但后来由于权力、族制与生计的因素,渐渐趋于不平等,原始社会最早为母系社会,但母系并不等同于女权,仅仅只是女人地位受到尊重,随着国家的兴起与发展,农业和军事上都需要男丁的劳动力,因此财产、社会地位、家族权力等慢慢的倾向于男子这一边,女子转变为对男子的依附关系。由此可以看到古代妇女权力的转变,古代也存有离婚制度,妻子只要犯了“七出”其
24、中一条,那么丈夫便有权利强制休妻,作为维护夫权和封建家长制下牺牲的产物,妇女的地位是低下的,她们没有婚姻选择自由权,没有抉择自己爱情的权利,自己的终身大事往往仅凭父母媒妁之言而敲定,自己却无法做主,这一点来说她们是悲剧的,嫁入夫家后,因其社会地位及传统思想影响下,她们只能将对未来的希望完全寄托于夫君身上,没有独立的想法与实践,已然丧失了自我的独立人格,这是可悲的。浑然一大群,何由分为若干小群乎?曰:自知血统始。人之相仁偶也,他种关系,皆较后起,惟母之鞠育其子,则必最初即然。宗族这一章可以说是老师课堂内容的补充,使我更加明了古代宗法制的体系与结构。群体的分离是因血缘亲疏而开始的,而血缘是划分宗族
25、体系的重要标准,“族但举血缘有关系之人,统称为族耳”,宗又与族异,并非所有有血缘关系的族人都可以称之为“宗”,“夫于亲族中奉一人以为主,则男女比择其一。斯时族中之权,既在男不在女,所奉者自必为男。”而“继其后者,则宗子也”,由此形成大宗小宗父系直系体系,宗族是由原始社会部落体系发展而成的,因此具有等级隶属和层层控制性,即既含有骨肉血缘之情,又含有隶属控制之意,由宗族里的元老掌控实际大权,只有同属一个祖宗的人,才会接受元老的管辖,才会视该宗的大宗为始祖正体,宗法关系才由此缔结,然而“盖既知宗族,即有亲疏,此无可如何之事也。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至矣,无可复加矣。”从理论上来说,家族的繁衍本是无
26、穷无尽的,但实际上,亲属关系延伸到高祖、曾祖、祖、父、己、子、孙、曾孙、玄孙九代时,其中有些辈分之间的血缘亲情已减淡,而九代算是这一亲属关系体系中的极限范围。因此,我国古代存在着有些诸侯之间存在着或近或远的血缘关系,却并没有宗法关系,如春秋时代天子与同姓诸侯之间,鲁之姬姓和晋之姬姓之间,鲁国同出于桓公的减氏、叔氏、季氏之间,郑国同出于穆公的“七穆”之间,他们之间虽为同姓却不是同一宗族,并不依照同一宗法体系。“宗法盖仅贵族有之”这是诚之先生对周代宗法制的精辟总结,“以贵族食于人,可以聚族而居。平民食人,必逐田亩散处,贵族治人,其抟结不容涣散。平民治于人,于统系无所知。”宗法制与贵族政治相关联,平
27、民因其追逐土地利益及生存和阶级属性决定其无法治人,而贵族作为一个小团体却具有不易被瓦解的特性,这也是为何贵族政治长期存在于我国古代政治体系中的一大原因,当时的宗族也主要是存在于贵族阶层之间,因而,宗法制与贵族政治,实则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二者之根源都在于以血缘关系为联系纽带,但这不是说贵族政治就一定存在宗法制,如罗马时代实行寡头制,贵族间并无宗法性原则需要去遵守。贵族往往是世袭的,拥有被分封的固定不变的领地所有权,尽管他们因犯事而被废黜但其领地并不会被废黜,贵族为维护其长久利益,通常为采用各项措施来巩固与扩大其权益,宗法关系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具有约束力的世系基础上。谱牒是宗法制的一大特征,是对宗
28、族制度与宗法关系具体形态的记录,先秦时期,人们只是关注天子与诸侯的世系鲜有人去搜集研究一般宗族的谱牒,诚之先生肯定谱牒的重要性,他认为,秦以后的人,之所以以氏为姓,是因为谱牒概念的消褪对姓已不得知而造成的,他主张谱牒之学不应该随着宗法的废除而废,从谱牒之学中我们可以获得宝贵的社会学资料,因此应该将它与国家的政治管理联系起来,有利于社会学研究。谱学的衰败随之而起的是门阀的兴盛,后世谓门阀兴盛的原因起于九品中正制,其实不然,社会本就有这样世家贵族门阀大族这样的阶级,九品中正制也是因为门阀的兴起而繁衍的。今日极大之国家,其始,莫有不自极小之部落来者也,我以为国家之成,实经三时代:(一)部落时代;(二
29、)封建时代;(三)郡县时代。诚之先生将古代国家的形成之路分为三个阶段,在他看来,封建社会性质的国体是由部落之间的吞并以及部落向外扩张逐渐形成的,早期的部落体制又或多或少被宗法制所吸收,而宗与族却不能称之为国家,原因是“宗族之结合由于人,而国家之成,则必以地为界”,后世的扩张与拓殖使得封建土地不断扩大,这时宗族已无法维系现时统治,国家的出现,针对土地的治理问题又促使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产生,不论分封制还是郡县制,两者都是对于一国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该如何进行的尝试。以古鉴今,现代的中国在权力归属、中央与地方关系上又该如何处理也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由分封制转变到郡县制,地方权力因为权力的再分配而被缩小,
30、但因封建专制社会中,中央集权制长期存在,高度的集权专制存在着种种弊端,直到现在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矛盾日益显现,部分地区腐败贪污现象严重,成为反腐“重灾区”,又一些地区政府贯彻党中央命令执行不力,徇私枉法,这是从地方政府权力增长管理不力方面所说,另一方面,中央的权力也控制过多,国企对一些民用生活方面形成垄断局面,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李克强总理提出更大限度放宽国企与民营企业融资,激活民营企业市场,国企则退居主要关乎国计民生的领域。再者,中国政府最缺的是公信力,这是党中央及各地政府亟需重视与解决的问题,同时提升中央政府的权威及其宏观调控能力,构建中央与地方政府优势互补关系。官制一门,在制度中最为错
31、杂,此由历代设官时有变迁,即其制不变着,其职亦或潜行改易。最初因事设官,即因事立名,不难循名而知其职。变迁既甚,则或有其名而无其实,或无其实而有其名,于是循其名不能知其职之所在。而骈枝之官错出,与固有之官之分职,又多出于事之偶然,而无理之可求,则知其弥艰矣。 官制是政权机构的一个重要组织机构,官制的研究有利于进一步研究政体,从古至今,官作为一个沟通皇权与百姓之间的媒介,起着桥梁纽带作用,其体制在制度中最为复杂,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具有团体性和独立性,朋党比周是官僚集团的必然倾向,随着官位等级以及资历的增长,元老级大臣大多会拉帮结派,形成一个共同利益体,这些官员清则利,腐则难除,是朝廷日后的大患
32、,这也是现如今我国官员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一人落马牵连出各种其他职位的官员,形成官官相患的局面,以前公务员大热,两百左右的人争夺一个职位,现今官场危机,官员各个警惕,公务员职位空缺出很多,不愿入官场这一危险区域,中央反腐倡廉的力度及举措须继续贯彻下去,同时现今官员的不良作风确实需要整治。官制之中,最为明显的是丞相职权的变化,丞相又称宰相,即主宰最高事务的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倾朝野,由魏晋南北朝时丞相多为权臣自命,形成了一种篡权的手段,再到唐朝三省六部制实行多相制,有些三权分立的意味,而这时也是名相辈出的年代,到明朝废除宰相制度,避免丞相谋朝篡位危害自身统治。官与君,理论上来讲应是取长补
33、短互相督促,但实际上却演变为二者互相防范,君防官权力过大,最后将注意力过多的放在打压百官上而忽视了官员进谏的作用。郡国选举及中正官人之法,既已极敝,则其势不得不令人投牒自举,而加之以考试。而隋、唐以后科举之法兴焉。科举之法,始于隋而盛于唐。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制度最为后人称赞的选贤举能的制度,较于此前的世卿世禄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的存在和发展顺应了时代的合理性,但发展到明清时,科举制的弊病日益显现出来,八股取士使得读书人只知读书而不喑世事,从思想上限制了士人群体的进步,仅仅只是会背书,读书多,不知如何将书中知识运用到现实中是行不通的,这也是原本较为优越的制度发展到最后无奈被废除的原因之一。尽管如此,仍有许多人寒窗苦读十年只为博得一官半职,或是为抱负远大理想或是为谋得个小职位养家糊口,但有利于社会上形成一股热爱读书的风气,当是时,“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状元是读书人追寻的人生目标。与科举制较为相近的现代选人制度高考,虽然被很多人所抱怨,认为它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但相对于古代的选拔制度,高考已经进步了很多,新的高考政策也已经推出,高考的道路上并非能一蹴而就,还需要慢慢摸索,我们不能一味的批评而应试着静看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