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 地 方 标 准DB XX/ XXXXXXXXX公共场所气象预警标志设置规范Specification for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warning signs in public places(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18-5-15)XXXX-XX XX 发布 XXXX-XX -XX 实施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XX/ XXXXXXXXXI目 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3.1 公共场所 .13.2 引下线
2、.13.3 接地装置 .13.4 大风 .13.5 狭管大风 .14 设计内容 .24.1 规格 .24.2 尺寸 .24.3 标志图形符号 .24.4 颜色 .34.5 文字辅助标志 .45 设置内容 .75.1 设置条件 .75.1.1 雷电 .75.1.2 大风 .75.2 设置位置 .75.3 材质 .85.4 管理和维护 .8DBXX/ XXXXXXXXXI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气象局主要起草人:张醇、刘建忠、张晓鹏、刘文军、张玮、张希、许璐、史辰、万国洲。DBXX/ XXXXXXXXX
3、III引 言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落地,降低雷电和大风灾害对生命财产的影响,落实中国气象局和北京市关于雷电、大风灾害防御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4.5.6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第570号令)第十八条:“大风(沙尘暴)、龙卷风多发区域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护林和紧急避难场所等建设,并定期组织开展建(构)筑物防风避险的监督检查”的规定,设置预警标志使公众人身和财产遭受危害的可能降至最低限度,特制定雷电和大风预警标志设置规范。DBXX/ XXXXXXXXX1公共场所气象预警标志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雷电、大风预警标志的
4、设计内容和设置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易遭受雷击和易发生大风的室外公共场所。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3-2008 安全色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T 28591-2012 风力等级3 术语和定义3.1 公共场所 public place公共场所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
5、所及其设施的总称。3.2 引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GB 50057-2010,定义2.0.93.3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地。GB 50057-2010,定义2.0.103.4 大风 gale大风是指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风速大于等于10.8m/s),或瞬时风力达8级以上(风速大于等于17.2m/s)的风。3.5 狭管大风 gorge wind当气流由开阔地带流入狭窄地区(如峡谷、高楼之间空隙等)时,空气被压缩,风速增大,空气会加速流过狭窄地区
6、。这种狭窄地区对气流影响产生的大风,称为狭管大风。4 设计内容DBXX/ XXXXXXXXX24.1 规格根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中4.2.1和4.2.2的规定,确定雷电和大风标志的形状采用正三角形边框,基本型式和参数如图1所示。图 1 标志的基本型式4.2 尺寸雷电和大风标志的尺寸应根据设置位置与观察者的距离,参考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附录A(规范性附录)确定。4.3 标志图形符号雷电标志图形符号如图2所示,大风标志图形符号如图3所示。DBXX/ XXXXXXXXX3图 2 雷电标志图形图 3 大风标志图形4.4 颜色根据安全色GB 2893-2
7、008中的规定,选取黄色为基础底色,黑色为对比色,用于预警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预警标志的几何边框。根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6.1安全预警标志的衬边规定,外沿用黄色边框勾一窄边作为预警标志的衬边,衬边宽度为标志边长的0.025倍,雷电标志如图4所示,大风标志如图5所示。DBXX/ XXXXXXXXX4图 4 雷电标志图形的颜色图 5 大风标志图形的颜色4.5 文字辅助标志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4.5的规定,文字辅助标志采用矩形边框,外沿按边长的0.0025倍比例做黑色衬边,衬底色为白色,字为黑色黑体字,为横写和竖写两种形式,相关搭配,雷电标志图
8、形详见图6、图7所示,大风标志图形详见图8、图9所示。DBXX/ XXXXXXXXX5图 6 横写时与雷电预警标志的搭配图 7 竖写时与雷电预警标志的搭配DBXX/ XXXXXXXXX6图 8 横写时与大风预警标志的搭配图 9 竖写时与大风预警标志的搭配DBXX/ XXXXXXXXX75 设置内容5.1 设置条件5.1.1 雷电5.1.1.1 下列雷击风险较高的场所或设施,如未安装防雷装置或已安装了防雷装置但与防雷建筑物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中 4.5.6 所列规定均不符合的,应安装雷电标志。(1)活动场所在建筑物顶部,且该建筑物高于周边建筑;(2)防雷引下线裸露在外立面的建筑物
9、或安装防雷装置的古树;(3)旅游景区内突出的、孤立的建构筑物;(4)空旷场地孤立的金属塔、金属杆等。5.1.1.2 下列没有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宜安装雷电标志。(1)体育场(含学校操场)高杆灯、旗杆等;(2)游乐场所室外A类游乐设施;(3)旅游景区内的孤立大树。5.1.1.3 下列没有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宜安装雷电标志。(1)有人员活动的空旷场地;(2)室外游泳设施。5.1.2 大风5.1.2.1 下列公共场所,应安装大风标志(1)中型或大型广告牌、灯箱;(2)易发生狭管大风的楼宇间区域;(3)危旧的房屋、围墙。5.1.2.2 下列公共场所,宜安装大风标志。(1)高层建筑(高度在24m以上)天
10、台的开放区域。5.1.2.3 下列公共场所,可安装大风标志。(1)景区、公园等的游船;(2)根系浅且树冠大的成排树木。5.2 设置位置在雷击风险较高的活动场所、设施附近、裸露引下线的明显位置安装雷电标志,空旷场地应在出入口或明显位置设置雷电标志。在有大风危害的广告牌、灯箱、房屋、围墙、成排树的周边明显位置设置大风警示标志,游船在码头等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楼宇间区域、天台开放区域在出入口等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标志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其平面与视线的夹角应接近90度,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小于75度。其他设置要求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中9“安全标志牌的使用要求”的规定。DBXX/ XXXXXXXXX85.3 材质雷电和大风标志均应坚固耐用,采用防色彩改变、防紫外线引起的特性改变的材质,如塑料、搪瓷、PVC、亚克力等绝缘材料。5.4 管理和维护雷电标志应在每年4月前完成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时应及时修正或更换。大风标志应在每年大风多发季节和雷雨季节前完成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时应及时修正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