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旧房改造的几种加固方法:房屋建筑的几种加固方法(以下几种方法是我以前在施工单位当预算员亲眼所见)1、独立基础加固方法:加大基础的面积增加新基础的混凝土强度,新老混凝土结合处植钢筋;2、框架柱加固有两种方法:A 用钢筋混凝土加大柱的截面 B 用角钢或钢板包框架柱;3、框架梁的加固方法 :A 在支撑梁的两端柱上加钢筋混凝土柱帽,在捣混凝土柱帽时在柱帽里预埋钢板,等柱帽的混凝土养护期到了规范的时间 将满足要求的工字钢直接与柱帽上钢板焊接成为一个整体,工字钢上边直接抵梁的下口;如何做好工程造价资料积累工作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已经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部分。各类工程建设定额、指标、指数的编制以
2、及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都来自于真实可靠的工程造价资料。包括:建设项目的决算资料,单项工程结算资料,从事工程建设的人工价格,机械的租赁价格,材料价格,设备价格,工具器具及周转材料的租赁价格等。一、工程造价资料的作用1、投资决策的需要。建筑业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各级政府在安排不同阶段的建筑业发展计划和基本建设规模时,必然要根据财政能力和工程造价水平的发展趋势来确定。而工程造价水平的确定,是依靠长期的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和科学合理的方法测算的结果。所以,工程造价资料收集的方法是否科学,数据是否准确,决定了工程造价水平测算结果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宏观决算。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的需要。建
3、设行政主管部门只有长期地、系统地、准确地、科学地收集和整理工程造价资料,才能制定出符合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工程造价各项政策并能在一定时期正确地指导,规范建筑市场的发展。 3、工程定额的编制和管理的需要。定额的编制是在收集大量编制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类资料来源于各类标准规范以及具体的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属于定额编制的技术资料;另一类资料来源于工程的实际结算资料和建筑市场的劳务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等,属于定额编制的经济资料,技术资料是定额编制最基本、最重要的部分,虽然庞杂,但在一定时期内是相对稳定的。经济资料,如建筑材料价格,劳务价格,机械的租赁价格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价格都会随
4、着供应情况和市场的需求情况进行自动调节。因此,工程的结算价格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定额编制所收集的造价资料也就不断地变化。我们的定额的编制和管理中,应当及时收集工程造价资料,使定额所反映的价格水平贴近于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 4、建设单位投资决策和投资的需要。建设单位为了达到投资效益应当不断地总结自己的投资经验,也就是收集整理自己的工程造价资料和投资形成的经济效果;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应当尽可能地收集整理与自身建设相关的工程造价资料,同时还要掌握建筑市场的行情,在投资活动中做出正确的决策。 5、施工企业经营的需要。工程造价资料是施工企业进行正确经营决策的资本。及时地收集整理工程造价资料能使企业了解建
5、筑市场的环境,找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确定自身发展方向。这样,对于准备参与投标的工程项目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合理的确定投标价格;对于在建工程可以及时掌握经营情况,降低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对于准备结算的已完工程,要以准确的计算结算造价,收回企业应得的资金。 6、造价咨询单位服务的需要。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验和业绩的积累,通过不断的积累,才能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在社会上树立起名牌企业形象,企业不仅通过服务来积累资料,还应当通过社会上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和市场调查来充实资料,以便及时了解建筑市场的行情和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法规,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咨询服务。二、造价资料的收集 进入
6、建筑市场的各要素单位既有权力使自己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又有义务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工程造价资料。资料的收集有以下几个渠道: 1、向施工企业收集。施工企业是工程造价资料使用最频繁,最直接的单位, 它们的经营活动,依赖于各类工程造价信息。同时,通过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工程建设资料。它们是工程资料收集的主要对象。 2、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收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建筑市场改革发展的产物,它们在经营活动中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和技术经济资料,经过整理是非常宝贵的资料,通过不断地总结消化不仅为自身的发展积累资本,而且可以提供经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3、向建筑材料、机械租赁等供应单位收集。这些
7、单位直接面对市场,最了解建筑市场的动态可以提供大量的市场信息,从供应的角度来丰富工程造价管理资料,同时也可以通过了解已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来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三、工程造价资料的整理收集的工程造价资料经过整理加工后才能作为有用的工程造价信息,可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1、资料的分类。用途分类:定额编制、指标测算、指数测算,投标报价测算和工程索赔测算;按资料来源分类:工程结算、单项造价测算、工程设计、施工签证、技术交底以及人工、材料和机械的市场价格;按资料的性质分类:技术资料和经济资料。 2、整理方法:典型测算:当收集的造价资料离散性较大不便于使用统计方法时,可以在规定的条件下对典型工程进行测算
8、;统计方法:当造价资料一致性较好时,即从时间、标准、规模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统计的方法测算出平均结果;单项测算:对于特殊的项目,可以对某个单项按要求进行测算。 3、整理的手段。尽量采用计算机整理数据。目前在工程造价资料处理方面的计算机应用还很落后,应当大力发展工程造价应用软件,提高管理效率和标准化的程度。另外在计算机网络迅速发展的今天,可以通过网络提供资料,扩大收集的范围和提高传送的速度,并且还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对资料进行必要的处理和信息的发布。 四、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发布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基本职责。新形势下,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服务功能,通过理顺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渠道,全面及
9、时地收集整理工程造价管理资料,加工整理后制定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制定定额以及各类宏观指数、指标和劳务,建机构应加强服务功能,通过理顺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渠道,全面及时地收集整理工程造价管理资料,加工整理后制定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制定定额以及各类宏观指数、指标和劳务,建筑材料、机构租赁的指导价,在社会上发布,促使建筑市场形成竞争有序的环境。总之,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只有不断收集,科学地整理工程造价资料并形成制度,才能做好这项工作,以便更好的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高级造价员必须具备的条件1)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熟悉图纸、熟悉现场,对工程合同和协议有一定程度的理解。 (2)编制预算前必
10、须获取技术部门的施工方案等资料,便于正确编制预算。 (3)参与各类合同的洽谈,掌握资料作出单价分析,供项目经理参考。 (4)及时掌握有关的经济政策、法规的变化,如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的调整,及时分析提供调整后的数据。 (5)正确及时编制好施工图(施工)预算,正确计算工程量及套用定额,做好工料分析,并及时做好预算主要实物量对比工作。熟练使用各种工程预算和算量软件,熟悉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各项内容。 (6)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技术变更和签证单,并依次进行登记编号,及时做好增减帐,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7)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类经济预测工作,提供有关测算资料。 (8)正确及时编制竣工决算,随时掌握预算
11、成本、实际成本,做到心中有数。 (9)经常性地结合实际开展定额分析活动,对各种资源消耗超过定额取定标准的,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钢筋混凝土楼板分类和定义钢筋混凝土楼板按施工方式不同,分为现浇式、预制装配式和装配整体式三种。(一)现浇式钢筋混凝土楼板现浇式钢筋混凝土楼板根据受力和传力情况,分为板式、梁板式、无梁式和压型钢板组合楼板。(1)板式楼板将楼板现浇成一块平板,四周直接支承在墙上,这种楼板称为板式楼板。板式楼板接受力点分为单向板和双向板。当板的长边与短边之比大于 2 时,板上的荷载基本上沿短边传递,这种板称为单向板。当板的长边与短边之比小于或等于 2 时,板上的荷载将沿两个方向传递,这种板称
12、为双向板。(2)梁板式楼板1)单梁式楼板:单梁式楼板荷载的传递途径为,板一梁一墙,适用于教学楼、办公楼等建筑2)肋梁式楼板:肋梁式楼板荷载的传递途径为,板一次梁一主梁一墙,适用于平面尺寸较大的建筑,如教学楼、办公楼、小型商店等(图 43)井式楼板:当房间的跨度超过 10m,并且平面形状近似正方形时,常在板下沿两个方向设置等距离、等截面尺寸的井字形梁,这种楼板称井式楼板。井式楼板是一种特殊的双梁式楼板,梁无主次之分,通常采用正交正放和正交斜放的布置形式。为了保证墙体对楼板、梁的支承强度,使楼板、梁能够可靠地传递荷载,楼板和梁必须有足够的搁置长度。楼板在砖墙上的搁置长度一般不小于板厚且不小于 10
13、0mm,梁在砖墙上的搁置长度与梁高有关,当梁高不超过 500mm 时,搁置长度不小于 180mm,当梁高超过 500mm 时,搁直长度不小于 240mm。(3)无梁式楼板无梁式楼板如图 444 所示。(4)压型钢板组合楼板压型钢板组合楼板如图 44.5 所示。(二)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按构造形式,分为实心平板、槽形板、空心板三种。由于整体性差,现在已少用。(三)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板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板按结构及构造方法的不同,有密肋楼板和叠合楼板等类型,由于施工复杂,现较少使用。建筑行业潜规则汇总出借、挂靠资质指拥有资质的企业参与竞标承揽项目,无资质企业通过交
14、纳管理费挂靠获得工程。被挂靠的一方出借自己的无形资产 资质,赚取管理费,并在不增加人员、设备和投资的情况下积累了工作业绩,为企业的升级打下了基础;而无资质单位通过借用资质达到承揽本工程项目,获得利润的目的。“但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建筑市场上工程质量的每况愈下,建筑施工现场事故的层出不穷,以及不符合资质要求的队伍低价参与竞争导致的建筑市场的非正常发展。”建筑领域的“挂靠 ”事实上是没有法律保障的,靠的就是双方的信用和良心。不出事大家可能都好,一旦出事尤其是当遭受重大损失的时候,良心和信用都靠不住了,从而导致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一旦这种非法挂靠合作关系破裂,工程账面上的款项被冻结,最终殃及的是干活最脏
15、最累的农民工们身上,许多人工资被长时间拖欠。工程项目层层转包因为害怕垫资和拖欠工程费,建筑市场转包成风,其中就创造出不少索贿的机会。如,北京某区建委手里有政府投资的农村新居的建设项目,该项目的负责人先把项目总包给有区建委背景的下属公司,再由下属公司也就是总包把项目分包给不同的企业。业内人士分析,这样做好处有二: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拿回扣。因为回扣的多少和项目大小有关系,比如资金大的项目回扣一般是工程预算的 2%左右,而资金量小的项目回扣能到 5%左右。资金越大,回扣的比例就越低。这个大工程如果分成若干个小工程,那么,每个小工程的回扣都能拿到 5%,这比包给一家的 2%回扣能高出两倍多。另外一个好
16、处是可以通过总包控制付款,保证回扣能安全到手。而且这样做比较安全。 当然,总包也是无利不起早,它一方面可以吃下面分包企业的管理费,另一方面可以从预算价格上扒一层皮。因为好处费是总包从分包的企业拿来的,一切在总包的账上都不反映。万一事情败露就说是总包和分包之间的事,可以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按照业内规矩,建筑企业都是等到首批工程款到账后付给回扣。如果接活的企业不给好处费,那么总包就不给它拨其余的工程款,所以有了总包这个环节从中控制,好处费不会落空。承包人垫资施工开发商负责拿地,承包人垫资施工,农民工垫付劳动力成本,项目落成开盘销售后,资金快速回拢到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并没有将工程款付给承包人,而是利
17、用这些资金继续拿地,迅速扩张。最终,垫资的承包者和垫付劳动力的农民工都成为了牺牲者,总包拿不到工程款,无力支付给清包,清包只好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为了拿到工钱,继续跟随清包,垫付劳动力;清包为了拿到款项,继续跟随总包,承接总包其它的工程;而总包也只有承建开发商其它的项目,继续垫资,以求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这个紧密细致的利益链上,没有人能全身而退,只有开发商是最大的赢家。 “拖欠农民工工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出在垫资承包规则上。” 一位房地产专业人士说。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垫资承包逐渐成为建筑市场司空见惯、约定俗成的“行规” 。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施工单位不垫资就没有工程可接,许多开
18、发商还附加其他“霸王条款”,建筑商与开发商之间的地位和责任非常不对称。即使被欠款,施工单位往往也不敢打官司,因为这样不仅时间长、成本高,还会影响以后的业务。施工监理双方默契互利发包方找来建筑施工方和监理,本意是起到监督质量的作用,但是监理方和施工方一般都有某种默契。施工方偷工减料,并且把获利分给监理方部分,甚至有些发包方也参与分利。实际上这里开发商、建筑商和监理单位形成了一个利益链,监理单位受雇于开发商,在一定程度上听从开发商的意见,缺乏独立性;而它的费用是由开发商支付的,受开发商制约。建筑企业以欠条换工程款一定程度上来说,监理不能严格履行责任的原因在于违规成本低。我国建筑法只规定了两种情况下
19、监理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是“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 ;二是“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 。 刑法中监理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是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两法均只是对因监理人因有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才追究刑事责任,从目前北京市发生的房屋质量纠纷来看,大多属于非重大安全事故的质量问题。当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依照合同分批向发包方要钱时,必须先给发包方打欠条才能得到。当工程双方结算时,建筑企业虽然给发包方出具了正规的发票,但原来所打的欠条却因为对方要入账而要不回来,甚至有发包方又利用这些欠条通过法院要求建筑方还款。而吃亏了的建筑企业竟也用这种办法对付
20、民工。层层打点费换回工程款不少施工企业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为了尽快结算工程款和材料设备款,向欠款业主行贿,美其名曰“以小钱换回大钱 ”。 但其实,在工程结算过程中,施工企业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付出去的远不止是“小钱” 。结算工程款需要从监理和业主手上层层过关。首先,要过现场监理和监理组长关;其次,要经过驻地监理办的工程部、合同部、试验检测室或中心;再次,要经过总监理办的工程部、合同部、试验检测中心、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第四,要经过建设单位(或业主) 的工程部、合同部、财务部、分管领导、主管领导。 从经过的环节看,这种设计是严谨科学的,它对加强工程质量、投资总额控制和监管,无疑会起到重要作用。但在在一
21、些建筑企业看来,要经过有些建设单位和监理设置的部门或环节,每攀登一次或一个环节,建筑企业都得大出血,否则,就难以迈过这一道道坎儿。 行贿列入建筑成本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商业贿赂案件中,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就占了四分之一。在江西某地,由于工程建设利润高,施工单位之间竞争激烈,为获取工程,将工程造价的 5%至10%列入 “公关费” 预算用于行贿,成为当地建筑行业的潜规则甚至公开的秘密。利用招投标直接行贿希望中标的建筑企业为达到目的,先贿赂好发包方,再通过假围标一举中标。假围标通常是这样运作的:内定中标的企业事先早已经把甲方,也就是发包方关键人物搞定,这是所有工序中最重要的一环。行贿的力度通常视项目
22、预算总额的大小和发包方付款的稳妥程度而定,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大工程最受欢迎 因为这些项目基本不会出现垫资和拖欠的事情,而且油水相当大。对这类项目,建筑企业的公关力度会非常大,有的项目甚至会一盯几年,光前期公关费就得花上百万元。当然,一般建筑企业都有这笔固定开销。企业买通发包方的关键人物之后工程中标基本上就万事俱备了,剩下的工作就是拉上几家关系不错的企业上演“假围标 ”。通常,已被内定的企业招标前会先与几个关系单位通好气,告诉它们自己的标底。竞标时,除一家内定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抬高报价,从而使内定企业以相对低的报价,名正言顺地中标。当然,这个“相对低价” 本身已大大高于正常价格。作为回报,内定
23、中标企业要付给“客串” 企业的老总几万元好处费。可以说,整个招投标的过程和结果,全都在内定企业和发包方的控制之内。在各种贿赂方式中,送现金是最普遍的一种。中标方给发包方的回扣通常是在招投标之前就已经商量好了的。一般而言,发包方的回扣为工程总金额的 3%5%,其中还有中间人的 1 个点左右。回扣的付款方式多为现金支付,一般约定在开工后首期款到账后一次性付清。 一家企业不能一下子提取上百万的现金,有些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每天上班都要去银行提取现金,每天提几万,拿回来以后直接锁到保险柜中,日复一日地提,像蚂蚁搬家,到了月底凑够上百万后支付给甲方和中间人。“如果金额过大的话,发包方负责人一般会以自己或
24、家人的名义注册一家咨询公司,等双方合同一签,把回扣以咨询费的形式直接打到自己开的咨询公司的账上。用中介费的形式将回扣直接收入囊中。也有的行贿方直接开个户弄个存折,把回扣直接打进去,再把折子和密码交给受贿方。”如果你在做招投标 投标报价策略技巧必看工程施工投标分为承包工程投标和劳务投标两种,后者比较简单,而承包工程投标实质上是各个承包商之间实力、经验、信誉以及投标策略的竞争,是项十分复杂且充满风险的综合性经营活动。本文主要介绍承包工程投标报价中的一些策略问题。 一、投标准备 投标准备工作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为资格预审做准备,绝不能等见到招标广告或邀请函之后才开始准备,在平时应将一般
25、资格预审有关资料准备齐全,并全部储存在计算机内,到针对某个项目填写资格预审调查表时将有关资料调出来加以补充完善。同时,应较早地进行市场调查研究以及做一些准备工作。第二阶段是在见到招标广告或接到招标邀请函之后的具体准备工作。在研究招标文件时,重点应放在投标者须知、特殊条款、设计图纸、工程范围以及工程量表上,对技术要求要看是否有无特殊要求。填写资格预审调查表时,要针对工程特点,填写好重点部位,特别是要反映出本企业的施工经验、施工水平、施工实力和施工组织能力。 二、递标 除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外,一般还应另附一封信,写明各种建议,并表示某些报价可以协商或许诺有哪些优惠条件,从而吸引业主对投标单位的
26、注意。投标报价附带优惠条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招标单位评标时,除了主要考虑报价外,还要分析如工期、支付条件等别的条件。所以,在投标时主动向业主提出工期、安全、低息贷款、免费转让新技术或技术专利、免费技术协作等优惠条件,特别是技术先进、质量优良方面的许诺。递标时间不宜太早,一般在招标规定日期前一、二天内密封递出。 三、投标报价策略 1、报价原则 (1)报高价的原则。一般来说,下列情况下报价可高些:一是施工条件差的,如场地狭窄、地处闹市的工程;二是施工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企业这方面有专长,声誉较高的;三是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而被邀请投标的工程:四是特殊工程,如港口码头工程,地下开挖工程
27、等;五是业主对工期要求急的工程( 但在工期上要尽量提前) :六是投标竞争对手少的工程。 (2)报低价的原则。下述情况下报价应低一些:本公司目前急于打入某地市场,或虽已在某地区经营多年,但却没有工程做。 2、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确定内部各个子项目的报价,以期在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的情况下,并在决算时得到最理想的经济效益。以下的项目可以考虑采用不平衡报价: (1)分期付款项目。能够早日结帐收款的项目,如基础工程,可以报得较高,以利资金周转,后期工程项目可适当降低。 (2)工程量增减项目。经过工程量核算,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或对施工图进行分析
28、,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而工程量完不成的项目单价降低,这样,在最终决算时可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 (3)暂定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因为这类项目在开工后要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由哪一家承包商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由一家承包商施工,则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做的则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有可能由其它承包商施工的,则不宜报高价。(4)单价包干项目。在单价包干中,对某些项目业主采用单价包干报价时,宜报高价,一则这类项目多半有风险;二则这类项目完成后可全部按报价结帐;其余项目单价可适当降低。 不平衡报价一定要控制在合理幅度内(一般是总价的 5%10%),如果不注
29、意这一点,有时业主会挑选出报价过高的项目,要求投标者进行单价分析,对项目压价或失去中标机会。 3、多方案报价 对于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按某条款(或某规范规定),对报价作某些变动,报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业主。 4、增加建议方案 有的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建议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投标者这时应提出更合理的方案以吸引业主,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这种新的建议方案应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提前竣工,或使工程使用更合理,但是对原招标方案也要报价,以供业主比较。 增加建议方案时
30、,不要写得太具体,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最好有实践经验。 5、突然袭击 报价是一项保密工作。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来刺探情报。因此,在报价时可以采用迷惑对方的手法,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投标截止时突然变动价格。 总之,在投标报价过程中,要针对不同工程的具体特点,采用不同的投标报价策略,争取中标,同时,要保证工程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工程索赔与控制一、工程索赔与控制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 是双向的,建设
31、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但建设单位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而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二)工程索赔的性质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索赔方所受到的损害,与索赔方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
32、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可以是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的,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为所导致。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妥协时,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 (三)工程索赔的意义 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拉的联系,合同工是索赔的依索赔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从项目开工后,合同人员就必须将每日的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若出现索赔事件,就应当研究是否提出索赔。索赔的依据在于日常合同管理的证据,在想索赔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2.索赔有利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工程建设索赔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双方
33、利益,索赔和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双方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做为建设单位为使工程顺利进行,如期完成,早日投产取得收益,就必须加强自身管理,做好资金、技术等各项有关工作,保证工程中各项问题及时解决;做为施工单位要实现合同目标,取得索赔,争取自已应得利益,就必须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变更等进行更严格、更细致的管理,进而推动建筑行业管理的加强与提高。 3.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讲,索赔是一种风险费用的转移或再分配,如果施工单位利用索赔的方法使自己尽可能的损失得到补偿,就会降低工程报价中的风险费用,从而使建设单位得到相对较低的报价,当工程施工中发生这种费用时可以按实际
34、支出给予补偿,也使工程造价更趋于合理。作为施工单位,要取得索赔,保证自己应得的利益,就必须做到自己不违约,全力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合同目标。同样,作为建设单位,要通过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合同目标。同样,作为建设单位,要通过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使建设项目按期完工,早日投产取得经济收益。 4.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项目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与原合同不一致的情况,使施工单位的实际工程成本增加,施工单位为了挽回损失,通过索赔加以解决,显然,索赔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的,施工单位必须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成本的分析和管理,以便确定挽回损
35、失的数量。 5.索赔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索赔是国际工程建设中非常普遍的做法,尽快学习、掌握运用国际上工程建设管理的通行作法,不仅有利于我国企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且对我国企业顺利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国外工程建设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索赔的分类 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按照干扰事件可以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中止索赔;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法令变化、建设单位推迟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等。 2.按合同类型分类。按合同类型索赔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合伙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其他合同索赔等。 3.按索赔要求
36、分类。按索赔要求可以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 4.按索赔起因分类。按索赔起因索赔可以分为:建设单位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的处理方式索赔可以分为:单元项索赔;总索赔等。二、施工索赔 (一)可能发生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 施工单位索赔管理是预测索赔机会,要合同实施中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同时处理索赔事件,解决索赔争执,可能出现索赔机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伙障碍引起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
37、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要求。 (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怕索赔。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遇到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而这些条件与障碍又产有经验的承包方也不能预见到的,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 (2)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如在挖方工程中由于发现地下构筑物和文物等,图纸上并未说明,确属是有经验的施工单位难以合理预见的人为障碍,如通过处理导致工程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即可提出索赔。 2.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建设单位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施工单位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一般这两面三刀方南的索赔报告要求分别编写,因为工期和费用的
38、索赔并不一定同时成立。 3.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由于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原因引起施工中断的工效降低,特别是是根据建设单位不合理的指令压缩合同规定的工作进度,使工程比合同规定日期提前竣工,从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施工单位可提出以下索赔: (1)人工费用的增加; (2)设备费用的增加; (3)材料费用的增加。 4.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由于建设单位不正当地终止或不属施工单位原因而使工程终止,施工单位有权提出以下施工索赔: ()盈利损失,其数额是该项目合同条款与完成遗留工程所需花费的差额。 ()补偿损失。包括施工单位在被终止工程上的人工材料设备的全部支出,以及监督费、债券、 保
39、险费、各项管理费用的支出(减去已经结算的工程款) 5.关于支付方面的索赔。 ()关于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根据全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可根据各省市定额站颁发的材料预算价格调整系数及材料价差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待材料价格指数逐步完善后,可采用动态结算中的公式进行自动调整。 ()关于货币贬值导致的索赔。在一些外资或中外合资项目,合同中一般有货币贬值补偿的条款,索赔数额一般官方正式公布的汇率计算。 ()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如果建设单位不按合同中规定的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期限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可按合同条款向建设单位索赔利息。 (二)工期索赔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
40、使预定的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用权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建设单位一般采用两种解决办法:一是不采取加速措施,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计划实施,但将合同期顺延;二是指施工单位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如果工期延缓责任不是由施工单位造成,而建设单位已认可施工单位工期索赔,则施工单位还可以提出因采取加速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采用分析法进行计算,
41、其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革命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三)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都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方面,其中要注意的一点是索赔对建设单位不具有任何惩罚性质。因此,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证明,并在索赔报告中出具这些证据。没有证据,索赔要求不能成立。 1.索赔费用的组成。 ()人工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包括:人工费是
42、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材料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材料费部分包括: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 ()施工机械使用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赔费。
43、分包人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工地管理费。工地管理费指放工单位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但如果对部分工人窝工损失索赔时,因其他工程仍然进行,可能不予计算工地管理费索赔。 ()利息。对于索赔费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由于工程变更的工程延误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这些利息的具体利率,有这样几种规定;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和利率。 ()总部管理费。主要指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利润。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怕索赔,施工单位可列入利润。索赔利润的款额计
44、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直接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原报价单元中的利润率,作为该项索赔的利润。 2.索赔费用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下述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履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使施工单位恢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即施工单位不致因索赔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索赔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 根据上述原则可以看出,索赔金额是用于赔偿施工单位因索赔事件而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支出的额外成本的失掉的可得利润),而不考虑利润。所以索赔金额计算的基础是成本,用索赔事件影响所发生的成本减去事件影响时所应有的成本,其差值即为赔偿
45、金额。索赔金额的计算方法很多,各个工程项目都可能因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总费用法。计算出索赔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原合同报价,即得索赔金额。 这种计算方法简单但不尽合理,因为实际完成工程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费,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费用,而这些费用是属于不该索赔的;另一方面,原合同价也可能因工程变更或单价合同中的工程量变化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成本。凡此种种原因,使得采用此法往往会引起争议,遇到障碍,故一般不常用。 但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当需要具体计算索赔金额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时,则也有采用此法的这种情况下应具体核实已开支的实际费用
46、,取消其不合理部分,以求接近实际情况 ()修正的总费用法。 原则上与总费用法相同,计算对某些方面作出相应的修正,以使用权结果更趋合下,修正的内容主要有:一是计算索赔金额的时期仅限于受事件影响的时段,而不是整个工期。二是只计算在该时期内受影响项目的费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项目的费用。三联单不直拉采用原合同报价,而是采用在该时期内如未受事件影响而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根据上述修正,可比较全理地计算出索赔事件影响,而实际增加的费用。 ()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费用项目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能客观地反映施单位的实际损失,比较合理,易
47、于被当事人接受,在国际工程中广泛被子采用。实际上费用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 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的一种方法,通常分三步;第一步分析每个或每类索赔事件所影响的费用项目。不得有遗漏。这些费用项目通常应与合同报价中的费用项目一致。第二步计算每个费用项目受索赔事件影响的数值,通过与合同价中的费用价值进行比较即可得到该项费用的索赔值,第三步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勤汇总,得到总费用索赔值。三、建设单位反索赔 反索赔是指建设单位(业主)向放工单位(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索赔的主要途径:一是减少或防止可能产生的索赔;二是反索赔,对抗(平衡)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
48、索赔的内容包括: (一)工期延误反索赔 指工期延误属于施工单位责任时,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索赔,即由施工单位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建设单位在确定违约金的费率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建设单位盈利损失;由于工期延长而引起的贷款利息增加;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由于本工程拖期竣工不能使用,租用其他建筑时的租凭费。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每个合同文件中均有具体规定,一般按每延误一天赔偿一定的款额计算,累计赔偿额一般不正超过全同总额原 10%。 (二)施工缺陷索赔 指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符全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在保修期未满以前未完成应该负责补修的工程时,建设单位有权向
49、施工单位追究责任。如果施工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补工作,建设单位有权雇佣他人来完成工作,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索赔 指工程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包人付款的合理证明时,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证明书,将施工单位未付给指定分包人的所有款项(扣除保留金)付给这个分包人,并从应付给施工单位的任何款项中如数扣回。 (四)建设单位合理终止合同或施工单位不正当放弃工程的索赔 如果建设单位合理地终止施工单位的承包,或者施工单位不合理地放弃工程,则建设单位有权朋施工单位手中收回由新的施工单位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工程款与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额。 四、建设工程索赔程序 (一)建设工程索赔程序 索赔主要程序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施工单位的其他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天内,各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