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明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拆迁房产位置及面积 位置 面积 平方米本人 (身份证号码: )向拆迁单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本人系上述拟拆迁房产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完全知晓其它所有合法继承人的权益,不存在未披露合法继承人的情况。现其他继承人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放弃继承权,本人即成为上述拟拆迁房产的唯一继承人/完全产权人,有权签订任何与拟拆迁房产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全面履行拆迁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本人保证,如果本承诺书内容失实,导致拆迁单位遭受法律及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 年 月 日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条文: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
2、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我父亲 在世期间,一直由我赡养,遗产的归属问题家庭都无争议。早年在我父亲过世时,我本人曾去派出所开具过王宝的亲属关系证明。但王宝的户籍记载不详细,派出所不予开具。只在本人通过多种努力下才予以证明我是王宝儿子的事实,公证处才予以开具亲属关系的公证。王宝的其它人有权继承人(若有) ,如需继承,应无法提供王宝的亲属关系证明,故无法正常继承。本人保证,如果未来此房涉及争议,导致拆迁单位遭受法律及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