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共 2 页绿 色 通 道 协 议甲方:昭阳区人民检察院乙方: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保障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犯罪嫌疑人等在询问、讯问过程中,因突发疾病、身体不适等能及时得到诊查和救助,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一、共同任务:建立快速、便捷的医疗救助通道,确保犯罪嫌疑人等出现伤病情况时,第一时间得到诊查和救助。二、救助范围:犯罪嫌疑人和协助案件调查的相关人员。三、双方权利和任务:1、甲方同意乙方为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救助医疗机构。2、乙方在甲方设立“医疗绿色通道” ,保 证甲方犯罪嫌疑人等在遭遇突发伤病后,在第一时间组织主治医生配备医疗设备和药品进行诊
2、查救助。救助地在市区内的,乙方应在 10 分钟内赶到;在其他地点的,乙方应在里程的正常时间范围内到达救助地(不可避免的意外事件除外)。第 2 页,共 2 页3、乙方在进行诊查和救助后,需出具书面的诊断证明,对诊查对象人身体状况进行说明,如需服药治疗的,请医务人员开具用药处方,甲方在给犯罪嫌疑人服药时,需记录服药时间和服药的相关情况。4、乙方应明确内、外科医生各一名,为主治医生指定的联系人,并保证联系人电话 24 小时畅通。乙方出诊一次,甲方支付每人次 100 元的出诊费。甲方在乙方就诊后,保证在当月月底支付全部诊查和救助费用。5、甲方在办案区内对医务人员负有安全保卫责任,乙方需严格遵守甲方办案纪律,履行保守案件相关秘密的义务。四、协议份数和保存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签订时间:附注:外科医生: 联系电话:内科医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