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落户政策及流程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可来津落户:(一)学历型人才:资格条件:普通高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资格型人才:资格条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CPA)、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职业资格的。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三)技能型人才:资格条件: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
2、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一年,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三年。(按照学历进行对应)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 35 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资格,不超过 50 周岁。(按照年龄进行对应)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四)创业型人才:资格条件: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一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 10 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五)急需型人才:资格条件: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技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所在区人才办出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