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八 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项目引言刚刚接触社会的毕业生,缺少社会经验,对就业法规不了解,容易造成就业的失败或吃亏上当。如签订协议时,没细读约定的内容,对约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没有反复思考、仔细斟酌,认为就业单位难找,只要过得去,先签了再说吧,进入单位以后才发现很多事情是没办法将就的,在就业过程中和就业后合法权益被侵害,不知道如何应对。作为现代社会的劳动者要知法、懂法,做一个理性的职业者,当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时,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项目目标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内容及适用范围。2明确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3掌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4掌握劳动争议的处
2、理程序。,任务一 熟悉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掌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学习,完成任务实施的内容,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是全面调整劳动关系和规范劳动行为的基本法律,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1劳动法的内容劳动法是一部侧重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法律,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第一部劳动方面的基本法律,它对于保护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劳动法共分十三
3、章,包括:总则、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2立法宗旨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3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1劳动者权利的内容1)平等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
4、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2劳动者义务的内容1)劳动者应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3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1)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一个劳动者都是国家的主人。2)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由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者履行的基本义务构成的,是通过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出来的。3)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劳动者在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
5、还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4)只有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任务二 强化维权意识 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等内容。通过学习,独立完成任务实施部分的案例分析和劳动争议案例处理情况调查表的填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概述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称劳动合同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较好
6、地解决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带来的问题,有效保障了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2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一个子法。同时二者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法律,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出自同一机构、不同时期的两部法律如果出现了法律冲突,就应该采取新法取代旧法的方式解决这个冲突。,3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
7、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也就是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二、劳动合同的涵义、形式、作用1劳动合同的涵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保护自己权益的基本形式和书面文件,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维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受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
8、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与其他劳动关系相比,仅仅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2劳动合同的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年后仍未订立,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该有协议。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不仅有利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切实履行合
9、同的条款,而且有利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在发生合同纠纷时也有据可查,便于处理。3劳动合同的作用,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凭证,也是调整双方劳动关系的手段。 2)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律文本,是确立双方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劳动者的权益据此能够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3)劳动合同是规范双方行为的准绳,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提供正常的劳动条件,发放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要按照合同从事工作,完成任务。4)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处理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三、劳动合同的订立1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得订立霸王合同。订
10、立劳动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任何一方不得采用强制、欺诈、威胁等手段,否则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劳动合同。,(2)协商一致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图8-1),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拟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劳动者被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未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3)合法原则订立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所以必然要符合法律。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双方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4)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平原则是指用人单位和
11、劳动者应当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真正体现权利和义务一致性。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当事人以善良的态度和善意的方式去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光明磊落做人,实事求是办事。,2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上述必备条款要明确、具体、详细。例如,劳动报酬条款中的支付项目、支付
12、形式、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必须清楚。劳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客观情况和意愿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其他条款。例如,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3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一年、两年、五年等。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起始日期,没有终止日期,合同的期限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可长可短。这种合同最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就业。该合同要明确解除
13、或者终止合同的条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是终身制的“铁饭碗”,只要出现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同样可以解除。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是指以工作结束的时间为合同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4慎防“合同陷阱”(1)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求职心切、涉世未深的毕业生极易相信用人单位种种“许诺”。其实,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一有“风吹草动”,这些口头许诺就会化为泡影。 (2)格式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印好的聘用合同称为格式合同。从表面上看,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有多种
14、解释,一旦发生劳务纠纷,用人方总会按照“合同”为自己辩护,最终吃亏的还是劳动者。,(3)单方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违反约定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毁约要交纳违约金等,而合同上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一旦发现并确认该合同无效的时候,劳动者还要支付维权成本和时间。(4)生死合同一些危险行业用人单位为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一旦发生人身伤亡情况,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签订这种合同,真的发生意外事故后,交涉起来麻烦会很多。,(5)“两张皮”合同有些用人单位慑于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往往与应聘者签订两份合同,一
15、份合同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而这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阳光之下的。遇到这种情况,应聘者一定要当心,认真对比两份合同的异同,防止陷入只有利于用人单位而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不平等合同陷阱。,四、劳动合同的变更1劳动合同变更的含义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变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消失,只是发生了变化。按照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
16、采用书面形式记载变更的内容,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变更协议之前,原合同条款依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只向将来发生效力,不影响已履行部分的效力。,2劳动合同的变更形式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2)因重大误解而变更合同。3)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3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1)生产或者工作任务的增加或减少。2)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或缩短。3)劳动者工种或职务的变化或变动。4)对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增加或减少。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
17、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4劳动合同变更的限制劳动合同法在允许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协议形式调整双方权利义务的同时,又作出许多强制性规定,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于这些强制性规范,是不允许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加以排除或变通的,包括最低就业年龄和最低工资额、最高工时,以及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各类工伤保险待遇等。,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1劳动合同解除的含义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完毕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18、。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2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正常情况下,员工单方面解除,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企业,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企业存在一般过错而员工单方解除,可随时解除,但应通知企业,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如强行给员工“放假”、“停工”,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19、、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3)企业存在重大过错而单方解除,立即解除,无需通知单位,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4)员工违法解除的后果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企业正常原因解除劳动合
20、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且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具体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是指用人单位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而导致的不能胜任。,2)裁员,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21、。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注:客观经济情况指自然条件、原材料或能源供给条件、生产设备条件、产品销售条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不可抗力、企业迁移、被兼并等。,3)因员工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可随时通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
22、解除劳动合同。 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期间。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要求解除,则不受此限)。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1年)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5)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规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应送达员工本人或同住成年家属签收。6)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4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
23、条件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依法生效后,因出现法定情形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形而导致劳动合同的效力消失,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结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劳动合同期满,但员工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述情形消失终止。1)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期。2)疑似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期。3)医疗期、孕期、产期
24、、哺乳期。4)本单位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劳动争议的解决1劳动争议的解决处理原则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执。我国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主要遵从以下一些原则:1)着重调解原则。着重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手段。并且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始终。无论是调解、仲裁还是审判,都要贯彻先进行调解的原则,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首先要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前提是双方自愿,自愿达成的协议必须合法。2)及时处理原则。劳动争议必须及时处理。调解虽然是调解争议的重要手段,但并不是万能的手段,当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时不能久调不决。 3)合
25、法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律适用的重要原则,也是劳动争议工作处理的准则。劳动争议的依法处理要体现出大法优于小法的原则,即有法依法,无法依规定,无规定依规章,无规章依政策,无政策依惯例、依情依理。,4)公正原则。劳动关系是一种隶属关系,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组织与被组织、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应当体现向劳动者当事人倾斜的政策。2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我国现行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劳动争议发生之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未经调解直接向劳动
26、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经仲裁程序,不得提起诉讼。,(1)劳动争议的协商劳动争议发生之后,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的办法来解决。这种方式节约时间,节省成本,简便易行,不伤和气。但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2)劳动争议的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民主协商的方式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清除纷争。劳动争议的调节是企业内基层群众性组织所作的调解,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形式。如果劳动争议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本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
27、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0日内申请调解,30日内未作出调解的,视为调解不成。调解也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3)劳动争议的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做出裁决的活动。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强制性,即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只有经过仲裁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即“先裁后审”。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应当自觉履行,除不服裁决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外,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履行仲裁裁决。提出仲裁申请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一般先调
28、解,后裁决。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做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劳动争议的诉讼劳动争议的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我国劳动争议的诉讼目前适用的是民事诉讼程序,但是与民事诉讼有所区别:首先,从起诉的条件看,劳动争议的案件必须先申请仲裁;其次是举证责任有别于“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
29、讼法的一般举证原则,这里还包括“谁决定,谁举证”原则;最后,劳动争议的诉讼更注重调解。,参 考 文 献1 高翔,张瑞安,庄达华中职生实习指导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2 陈龙海,李忠霖职前就业训练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3 龚宗仁职场导航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4 向多佳职业礼仪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5 文锋轻松管现场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66 陈其林,冯伯明企业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7 未来之舟职场礼仪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8 栾永斌企业文化案例精选精析M北京: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9 黄津孚现代企业管理原理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10 穆庆贵,陈文安新编企业管理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11 郝惠文,段青民生产现场技工M深圳:海天出版社,200712 岳昕毕业生择业技巧M沈阳:辽海出版社,200413 钱景舫生涯规划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4 刘德恩就业设计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5 俞国良心理健康教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6 邹杨,丁玉海劳动合同法最新理论与实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17 国家安全产品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教材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