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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9.7”较大氨泄漏中毒事故调查报告.doc

1、附件 2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9.7”较大氨泄漏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014 年 9 月 7 日 15 时 45 分左右,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 B 区)东南角火炬装置区域,发生一起因氨气液混合物从主火炬筒顶部喷出并扩散,造成火炬装置周边约 200 米范围内 41 人急性氨中毒。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高度重视,李建华书记、刘慧主席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白雪山副主席带领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看望、慰问中毒受伤人员,要求千方百计救治中毒受伤人员,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2、,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总局监管三司也派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指导事故救援和调查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安监局会同自治区监察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厅、总工会、宁东管委会等有关部门组成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9.7”较大氨泄漏中毒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组、调查取证组、技术组三个小组),并邀请自治区检察院和有关专家参加,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察、技术鉴定、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

3、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中毒受伤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1.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9 月 24日,公司的股东是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属企业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泸天化公司出资 8.6 亿元,持股比例为 68.25%,天华公司出资 4 亿元,持股比例为 31.75%。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 B 区,法人代表:宁忠培,注册资本金:126000 万元,注册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

4、营范围:合成氨、尿素、甲醇、煤化工及后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以煤为原料的 40 万吨/年合成氨、70 万吨/年尿素、20 万吨/年甲醇项目氨合成、甲醇合成及尿素装置生产运行管理服务单位,同时也是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4 月 29 日,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法定代表人:邹仲平,注册资本金:58500 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3.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为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以煤为原料的 40 万吨/年合成氨、70 万吨/年尿素、20 万吨/年甲醇项目的总体 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和火炬系

5、统设计审查单位(向业主提供成套包询价技术文件,协助业主审查厂商资料)。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3 月 17 日,公司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 279 号,注册资本金:43690 万元,注册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曹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2010 年 4 月 1 日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区外勘查设计企业进宁项目登记备案手续。4.陕西金黎明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为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以煤为原料的 40 万吨/年合成氨、70 万吨/年尿素、20 万吨/年甲醇项目火炬系统 EPC 项目总承包商。公司

6、成立于 2005 年 4 月 13 日,地址:陕西省兴平市金城路西段,注册资本金:7500 万元,注册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项资质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法定代表人:王平,经营范围:火炬系统、火炬装置、石化非标设备、自动控制、火炬燃烧装置、高能制造、安装、销售。持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陕西省建设厅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陕西省咸阳市城乡建设规划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5.北京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以煤为原料的 40 万吨/年合成氨、7

7、0 万吨/年尿素、20 万吨/年甲醇 项目火炬系统 EPC(设计、施工、安装)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1 月 25 日,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 1 号,注册资本金:600 万元,注册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先春。持有国家建设部核准的包括:化工石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房屋建筑、电力工程五项甲级监理资质,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6.宁夏天化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为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以煤为原料的 40 万吨/年合成氨、70 万吨/年尿素、20万吨/ 年甲醇项目储 运工段劳务外包单位。公司成立于 2011年 7 月

8、1 日,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小区 10 号楼 3 单元 302 室,注册资本金:201 万元,注册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吴佳乐。持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二)建设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核准情况。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以煤为原料 40 万/年吨合成氨、70 万/年吨尿素和 20 万/ 年吨甲醇建 设项目分别于 2003年 8 月 31 日和 2008 年 4 月 15 日经自治区经委同意立项,并下达了关于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及尿素节能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经投资发2003 40 号)和关

9、于同意调整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及尿素节能技改项目可研报告部分内容的批复(宁经投资发2008107 号),一期项目总投资 45.13 亿元;2009 年 10 月 27 日自治区经信委以宁经信技改发2009 251 号文下达了关于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尿素搬迁和技术优化工程项目正式开工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下发了关于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尿素搬迁和技术优化项目装置区规划许可的批复(宁东管(规)函2011 23 号)。2008 年 11 月 6 日该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通过了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10、组织的评审;2009 年 12 月 8 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通过了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组织的审查;2014 年 4 月 2 日向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进行了试生产备案(宁危化项目备字201411 号 )。事发时该企业处于试生产阶 段。2. 火炬系统项目招投标情况。2011 年 4 月 6 日,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就火炬系统作为 EPC(总承包) 项目向社会邀标,共五家公司参加本次竞标。2011 年 4 月 28 日,经综合评定,陕西金黎明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2011 年 8 月 9 日,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与陕西金黎明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火炬系统EPC 项目合同。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抢险

11、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4 年 9 月 3 日,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因氨压缩机高压缸干气密封泄漏量大,停氨压缩机进行抢修;9 月 5 日,氨压缩机置换合格,交付钳工检修;按捷美公司抢修计划,同时将 01E0507、01E0508 安全阀进行拆装 检测调校。9 月 6日 16 时,氨压缩机高压缸干气密封检修完毕,氨压缩机建立干气密封系统、油循环;9 月 7 日凌晨 4 时 30 分 01E0507、01E0508 安全阀调校合格回装完 毕。8 时 25 分氨压缩机建立水系统正常、真空系统正常;9 时 35 分氨压缩机开始引氨置换;暖管合格后 14 时 40 分启动开车程序,氨压缩机

12、开始按规程开车启冲转、升速。15 时 40 分氨压缩机伸缩过程中一段氨冷气压力最高涨 至 0.9216MPa 后 安全阀起跳。15 时 45 分主控人员刘杰从监控摄像头发现,位于厂东南角氨火炬顶部有大量气液夹带物喷出,并有液体随着火炬管壁下落、扩散,造成火炬周边空气中氨浓度骤升。(二)事故救援及中毒受伤人员救治情况。事故发生后,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立即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预防处理组、急救处理组、协调组及 信 息发 布 组 等 4 个小组进行应急处置。一是 对生产装置进行紧急停车,联系医院救治中毒人员;二是采取喷水方式对洒漏的氨水进行稀释,在厂区内上下风向对空气中的氨气浓度进行监测,对

13、事故现场进行了封锁,疏散了无关人员;三是向宁东基地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宁 东 基 地 管 委 会 9 月 7 日 下 午 17 时 接 事 故 报 告 后 ,立即 启 动 事 故 应 急 响 应 ,成 立 应 急 处 置 小 组 ,组 织 宁 东 环 保局 、安 监 局 、社 会 事 务 局 、宁 东 镇 人 民 政 府 等 单 位 赶 赴 现 场进 行 处 理 。自 治 区 安 监 局 17 时 50 分 接 到 报 告 后 ,局 值 班领 导 带 领 相 关 技 术 专 家 分 两 路 赶 赴 现 场 和 宁 东 中 心 医 院 指导 开展事故救援、人员抢救及指导事故调查工作。宁

14、 夏 医 科大 学 总 医 院 及 宁 东 中 心 医 院 接 收 伤 员 后 ,快 速 组 织 医 疗 救援 队 伍 ,开 辟 绿 色 通 道 对 伤 员 进 行 救 治 。宁 东 环 保 局 连 续对 事 故 周 边 区 域 有 毒 气 体 进 行 监 测 ,截 止 22 时 最 后 一 次 监测 未 检 出 氨 气 等 有 毒 气 体 ,周 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已 达 标 并 恢复 正 常 。事故造成65人先后到医院治诊,其中,在医院接受治疗的55人(自治区人民医院12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9人,宁东中心医院14人);未在医院接受治疗的10人(9月7日到宁东中心医院就诊,因症状

15、轻微,没有接受治疗就离开医院,后由宁东中心医院聘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的专家逐一电话随访,均未发现明显症状)。在医院接受治疗的55人中,被诊断为急性氨中毒41人(重度中毒者4人,中度中毒者19人,轻度中毒者18人),氨刺激反应者14人。经全力救治,截止9月28日,中毒人员已全部康复出院。事故造成大约 1000 株树木、2000 平方植被受损枯黄。三、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认定(一)直接原因。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设置在壳侧设备出口管线上(保护二手设备)的 01E0507 和 01E0508 安全 阀均为气液两相,在氨蒸发器 01E0507 安全阀 PRV-01E0507 起跳后,液氨直接进入氨事故火炬

16、管线,加之氨事故火炬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要求在氨事故放空管网系统上设计、安装气液分离罐,致使液氨从事故火炬口喷出,气化后迅速扩散。(二)间接原因。1.氨事故火炬系统是重要的安全设施,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未分析氨事故火炬系统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也未明确氨事故火炬系统的设备选型和设备一览表,存在严重的设计缺陷。且在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的总体设计和火炬系统设计审查中存在着交待不清、责任不清和设计缺陷。2.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安全生产

17、责任制不健全,缺少公司董事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公司领导等关键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对火炬系统 EPC 总承包商的设计资质审查把关不严,允许未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区外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进宁项目登记备案手续的陕西金黎明石化工程公司和 北京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区境内承揽工程建设项目;且陕西金黎明石化工程公司仅具有二级压力容器设计资质,存在超越其设计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设计的违法行为。 北京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没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火炬系统工程质量实施监理,未及时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

18、求。三是装置中交和开车前组织的“三查四定” (指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查未完工项目;定流程、定方案措施、定操作人员、定时间)工作不严谨,没有发现设计及施工漏项;系统检修后开车,没有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进行开车安全条件表单逐项确认。四是对劳务外(分)包单位统一管理和协调不到位,宁夏天化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安全培训特别是应急知识培训教育不到位,职工缺乏自救、互救知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生产装置开停车组织系统不健全、事发当日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不在岗,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且开车前检查工作没有作记录。五是企业应急处置不及时,事发后,没有及时对厂外

19、过路车辆及群众进行疏散,导致企业职工和厂外(公路)过路人员急性氨中毒。(三)事故性质。综合上述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9.7” 氨泄漏中毒事故是一起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四)关于对“110”和“120”应急响应迟缓问题的核实情况。事故调查组对客车司机反映事发后“110”和“120” 应急响应迟缓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客车司机当时打的电话是灵武“120”和银川市“110”, 应急响应迟缓主要受行政区划和宁东管理体制特殊性的影响。四、对相关人员及事故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1.李道飞,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在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的总体设

20、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和火炬系统设计审查中,未能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的要求,对氨事故火炬进行设计和审查等,对事故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职业资格 10 个月。2.周 芳,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成氨装置和甲醇装置工艺专业的设计负责人,也是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主要编制人员,未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设计,致使项目安全设施专篇和工艺设计上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对事故发生负主要技术设计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

21、定,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职业资格 10个月。3.金 红,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在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火炬系统技术询价文件编制和火炬系统设计审查中,存在着交待不清和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技术审核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职业资格 9 个月。4.曹 光,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疏于对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设计的监管,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议对其处以 2013 年度年收入 40%的罚款。5.胡在洪,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设备副总工程师

22、。作为公司指定的项目技术组长、 “三查四定 ”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火炬系统的设计审查、装置中交验收中未能严格把关,对事故发生在技术上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议对其处以 8000元罚款;并由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6.李泽云,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车间副主任。作为使用单位工艺负责人,参与了火炬系统竣工验收的“三查四定”方案 编制及 现场验收工作,但没能 发现设计及施工漏项,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议对其处以 7000 元罚款;并由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23、7.皇金海,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车间主任。整体装置开车、试生产组织不得力,组织事故预案的编制演练不到位,事发时在启动车间应急处置预案后,没有及时根据事态的发展上报启动上级应急预案,致使厂界外人员受伤处理不及时,导致事故扩大,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议对其处以 7500 元罚款;并由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8.韩小兵,泸天化技术服务部经理。未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 (事发当日)装置开车过程中不在现场,事故发生后没能及时到位组织事故的后续处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

24、定,建议对其处以 9500 元罚款;并由泸天化公司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9.吴睿,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副部长。事发时接调度室人员通知后没及时向上级报告,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议对其处以 5000 元罚款;并由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10.杨军,泸天化技术服务部技术员。对装置整体开车方案编制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未提出有效管控方案,开车条件确认不仔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议对其处以 6000元罚款;并由泸天化公司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11.刘富祥,宁夏

25、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调度室副调度长,事发时虽不在现场,但其管辖的员工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告其主管领导并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造成厂界外人员受伤没及时发现,应急救援不及时,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议对其处以 6000 元罚款;并由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12.王飞鸿,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对劳务分包单位人员频繁更换,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能及时到位,造成厂界内外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多人中毒受伤,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议对其处以 6000 元罚款

26、;并由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13.齐麟,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员。事发当时值班安全员,事故发生后未及时上报本部门领导,且对厂界外未能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议对其处以 5500 元罚款;并由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14.蒋先伦,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在开车方案的审查中没能及时发现在开车过程可能存在异常情况的问题,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议对其处以 600

27、0 元罚款;并由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15.徐 勇,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调度长。分管生产调度和安全环保等工作,对火炬系统 EPC 整体项目审查不严,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事故发生后没能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对中毒人数存在统计不准或漏报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议对其处以 9500 元罚款;并由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给予其撤职处分。16.刘勇,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受公司董事长(法人)委托,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责

28、任制不健全,安全督促检查不到位,且未能及时准确掌握和上报中毒人数,存在漏报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建议对其处以 2013 年度年收入 40%的罚款,暂扣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重新进行培训考核;同时,建议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除上述责任人员外,对事故的其他相关责任人,建议由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和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技术服务部按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分别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二)对有关单位处理建议。1.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为事

29、故的主要责任单位。编制的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未分析氨事故火炬系统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也未明确氨事故火炬系统的设备选型和设备一览表,存在严重的设计缺陷;在提供给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询价文件中明确提出了火炬系统中要求设置分液罐。同时在技术询价文件中又明确“对氨火炬已设计有凝液分离罐,厂商对氨火炬可不再设计气液分离罐”。致使氨事故火炬设计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的要求,且在项目中交验收中也没有发现此缺陷等,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30、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建议由自治区安监局对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 44 万元的罚款;同时,建议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清除出宁夏建筑市场,并将处理结果抄送自治区安监局备案。2.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为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缺少公司董事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等关键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对火炬系统 EPC 总承包商的设计资质审查把关不严;装置中交和开车前组织的“三查四定”工作不 严谨 ,没有发现该设计 及施工漏项;系统检修后开车,没有按要求进行开车安全条件表单逐项确认;对劳务外(分)包单位统一管理和协调不到位;事发后,没有及时对厂外过路车辆

31、及群众进行疏散,导致企业职工和厂外(公路)过路人员多人急性氨中毒,且未能及时准确掌握和上报中毒人数,存在漏报中毒人数的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议由自治区安监局对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处以 44 万元的罚款;同时,建议由宁东管委会安监局责令其停产整顿,整改完成后经安全监管部门复查验收合格,方可恢复试生产,并将处理结果抄送自治区安监局备案。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技术服务部为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生产装置开停车组织系统不健全、事发当日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不在岗,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且开车前检查工作没有作记录等,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

32、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建议由自治区安监局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处以 44 万元的罚款;同时,建议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终止其服务合同,并将处理结果抄送自治区安监局备案。4.宁夏天化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为事故的责任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安全培训特别是应急知识培训教育不到位,职工缺乏自救、互救知识等,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经劳动主管部门复查验收合格,方可恢复营业,并将处理结果抄送自治区安监局备案。5.陕西金黎明石化工程公司未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区外勘查设计(施工)企业进宁项目登记备案手续就在我区境内承揽工程项目;

33、且存在超越其设计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设计的违法行为,建议由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抄送自治区安监局备案。6.北京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区外监理企业进宁项目登记备案手续就在我区境内承揽工程项目,且没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火炬系统工程质量实施监理,未及时发现该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建议由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抄送自治区安监局备案。7.宁东镇人民政府对此次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协调和处置不够及时

34、有效,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责成宁东镇人民政府向宁东基地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抄报自治区安监局备案。8.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对建设单位和参与辖区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日常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到位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责成其向宁东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抄报自治区安监局、住建厅备案。9.宁东管委会质监局对事故单位的特种设备(含安全阀)设计和安装等环节监管存在一定程度不够到位的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责成其向宁东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抄报自治区安监局、质监局案。10. 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在接诊事故中毒患者后,只重视了中毒人员的救治,对

35、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诊中毒人员信息,导致卫生部门未能及时准确掌握和上报中毒人数。建议责成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该起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较大损失,影响严重,教训深刻。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事故调查组建议:(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要修订完善安

36、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责,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要消除工程质量缺陷。项目设计单位应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等规定,进一步补充完善该项目的安全与职业卫生设施设计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尽快对工程质量存在的缺陷进行修复完善。(二)组织开展化工企业排放和火炬系统对标检查。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氨气中毒事故的通报(宁安监危化2014 136 号)的要求,组织化工企业开展排放和火炬系统对标检查,按

37、照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 专项行动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十大 专项行动” ,重点 对照化工企业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等相关标 准规范,查设计缺陷、设备缺陷,查安全仪表、阀门完好可靠情况,查自动控制系统的运行状态,并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加大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对化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环节存在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问题,逐一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严格检维修安全管理。 (三)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

38、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作业人员和救援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应急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中毒、窒息等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危害性,掌握自救互救知识,防止盲目施救。要加强对从事维修作业的临时工、农民工、外包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值班值守制度,严格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作业许可,加强试生产、开停车安全管理和泄漏安全管理,加强现场巡检和重要参数监控。 (四)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特别是急性

39、工业中毒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并做到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专家队伍,加大应急投入,完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储备,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市、县(区)安监局要督促引导辖区内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使作业人员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五)切实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安全监管。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是我区的重要工业基地,高危行业集中,安全风险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和“属地监管 ”的原则, 认真履行安全监管 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含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切实加强对园区内各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化工园区的一体化管理。尽快理顺宁东“ 110”和“120”接警和应急救援体制,切 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21 号)和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安全发展规划,开展园区安全评价,加强对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工业园区尤其是化工园区的安全稳定。宁夏捷美丰友公司“9.7”较大氨泄漏中毒事故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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