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 申请类别: 往来港澳通行证 总编号: * 0 4 0 8 0 0 0 5 1 0 8 0 7 6 5 * 姓: 林 名: 育军 性 别: 男 公民身份证号: 440402199710069131 证件号码: W40864579 出生日期: 1997-10-06 出 生 地:签注种类: 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澳门,3 月内,一次有效 是否加急: 普通 特快专递服务: 需要 手机发送审批状况信息: 不需要 特快专递投递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主城区金逸路 298号金地伊顿山 3栋一单元 802房 收件人: 林育军 邮政编码: 519000 联系电话: 13431905442 收费类
2、型: 103040103402F1 受理日期:2014-02-26 收费金额: 20 人民币 预约取证日期: 受理机关: 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与外国人事务管理处 受理警号: 请核对以上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签收时间: 第 一 联 : 交 申 请 人 注: 1、如果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主管范围意见 2、本回执请妥为保存,领证时交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由邮政部门代收 3、领取证件时,请出具身份证或户口簿及通行证。 4、委托代领证件的,须出具本回执,代领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5、请遵守港澳地区法律法规,不要逾期居留或从事非法就业等与签注事由不符的活动 6、
3、异地办证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打印日期:20140226 7、咨询、投诉、举报电话:83111000、83111895、83111896;中国电信出入境业务咨询热线:96897(收费热线,可用中国电信固话、中国电信手机拨打,服务时间为每天 8:0022:00) 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NO: * 0 4 0 8 0 0 0 5 1 0 8 0 7 6 5 * 日期: 20140226 金额单位:(元) 执收单位名称 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与外国人事务管理处 执收单位编码 143603001 缴款单位(个人) 林 育军 缴款项目编码 缴费项目名称 标准 数量 金额 滞纳金 总金额 1
4、03040103402F1 一次有效 个人旅游签注 ¥20.00 1 ¥20.00 ¥20.00 合计: 贰拾元整 ¥20.00 备注: 缴款截止日期 从审批通过之日起两天内 号码校验 码 58632 全书校验 码 44141 执收单位(盖章) 经办人: 复核人: 注: 1、持现金缴纳的单位(个人),在本缴款通知书缴款截止日期前,深圳地区缴款单位(个人)可往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市内任何一间营业网点缴费;深圳地区以外的缴款单位(个人)可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东省境内(深圳地区除外)任何一间综合性网点办理缴款,超过规定的缴款日期缴款,代收银行不予受理。 2、使用转账方式缴款的单位(个人),请认真阅读“转账缴款需知“。 3、代收银行咨询电话:省建行:95533,省农行:95599,省工行:95588,深圳发展银行:95501.如遇银行拒收,缴款人可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