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JG/T 271粘钢加固用建筑结构胶Structural adhesives for strengthening structures with steel plate(征求意见稿)2018-发布 2018-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发 布JG/T I目 录前 言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分类和标记 15 要求 26 试验方法 27 检验规则 4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5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建筑结构胶正拉粘结强度测定方法 6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建筑结构胶耐久性能试验
2、方法 .10JG/T II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是对 JG/T 271-2010粘钢加固用建筑结构胶的修订,与 JG/T 271-2010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取消了粘钢胶必须通过毒性检验的要求(见 2010 年版的 5.1) ;修改了以混凝土为基材,粘贴钢材用粘钢胶力学性能指标要求(见 5.3) ;增加了以钢材为基材,粘贴钢材用粘钢胶性能要求(见 5.3) ;修改了进行型式检验的情况(见 7.1.2)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维护加固与房地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
3、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清华大学,大连凯华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西南科技大学,上海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中冶欧德建筑技术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G/T 271-2010JG/T 1粘钢加固用建筑结构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粘钢加固用建筑结构胶(简称粘钢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对混凝土结构、钢结构进行粘钢加固的建筑结构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
4、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567-2008 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 2793-1995 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 2794-1995 胶粘剂粘度的测定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 2859-1:1999,IDT )GB/T 6329-1996 胶粘剂对接接头拉伸强度的测定GB 7123.1-2002 胶粘剂适用期的测定方法GB/T 7124-2008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测定方法(金属对金属)GB
5、 12007.7-1989 环氧树脂凝胶时间测定方法 3 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粘贴加固型建筑结构胶 scratching strengthening structural adhesive粘贴钢板施工时,在混凝土及钢板表面采用刮涂工艺所用的粘钢胶。3.2 灌注加固型建筑结构胶 grouting strengthening structural adhesive粘贴钢板施工时,在混凝土与钢板缝隙间采用注入工艺所用的粘钢胶。4 分类和标记4.1 分类按照施工方法分为粘贴加固型(SZA)和灌注加固型(GTA) 。按照施工环境温度分为常温固化型,其温度范围为 1040,其代号
6、为 N 和低温固化型,其温度范围为510,其代号为 L。4.3 标记按施工方法代号和施工环境温度代号组成。JG/T 2示 例 1: 粘贴加固型建筑结构胶, 施工环境温度为常温型标记为:STA- N。示 例 2: 灌注加固型建筑结构胶, 施工环境温度为低温型标记为:GTA- L。5 要求5.1 外观质量:粘钢胶应色泽均匀,无结块,无分层沉淀。5.2 粘钢胶的性能应满足表 1、表 2 的规定。5.3 混合后初粘度仅适用于灌注型建筑结构胶,并且在施工现场不得通过加入溶剂来降低粘度。表 1 以混凝土为基材,粘钢胶性能指标指 标性能项目常温固化型 低温固化型不挥发物含量(固体含量)/ 99 99适用期/
7、min 40 -凝胶时间/h 12 -混合后初粘度/mPas 2000 -抗拉强度/MPa 30 25粘贴加固型 3500 3500抗拉弹性模量/MPa灌注加固型 2500 2000粘贴加固型 1.0 1.0伸长率/灌注加固型 1.2 1.0压缩强度/MPa 65 65弯曲强度/MPa 45,且不得呈脆性破坏 35,且不得呈脆性破坏拉伸剪切强度(钢钢)/MPa 17 14对接接头拉伸强度(钢钢)/MPa 33 25正拉粘结强度/MPa 2.5,且为混凝土破坏 2.5,且为混凝土破坏2000h 人工加速湿热快速老化后,下降率/拉伸剪切强度(钢钢)下降不大于 10拉伸剪切强度(钢钢)下降不大于 1
8、050 次人工加速冻融循环快速老化后,下降率/拉伸剪切强度(钢钢)下降不大于 10拉伸剪切强度(钢钢)下降不大于 10表 2 以钢为基材,粘钢胶性能指标指 标性能项目常温固化型 低温固化型不挥发物含量(固体含量)/ 99 99适用期/min 40 -凝胶时间/h 12 -混合后初粘度/mPas 2000 -施 工 环 境 温 度 代 号施工方法代号JG/T 3抗拉强度/MPa 35 35粘贴加固型 3500 3500抗拉弹性模量/MPa灌注加固型 2700 2700粘贴加固型 1.5 1.5伸长率/灌注加固型 1.8 1.8压缩强度/MPa 65 65弯曲强度/MPa 50,且不得呈脆性破坏
9、50,且不得呈脆性破坏拉伸剪切强度(钢钢)/MPa 15 15对接接头拉伸强度(钢钢)/MPa 33 332000h 人工加速湿热快速老化后,下降率/拉伸剪切强度(钢钢)下降不大于 10拉伸剪切强度(钢钢)下降不大于 1050 次人工加速冻融循环快速老化后,下降率/拉伸剪切强度(钢钢)下降不大于 5拉伸剪切强度(钢钢)下降不大于 56 试验方法6.1 固化温度除非另有规定,常温固化型粘钢胶试件固化温度应为 232,低温固化型粘钢胶试件固化温度应为 02。6.2 外观检验在正常(光)照度下,距离 0.5m,目测。6.3 不挥发物含量应按 GB/T 2793-1995 的规定进行。6.4 适用期应
10、按 GB 7123.1-2002 的规定进行,检测 250 克粘钢胶的适用期。6.5 凝胶时间应按 GB 12007.71989 的规定进行。6.6 粘度应按 GB/T 2794-1995 的规定进行。6.7 拉伸强度、拉伸弹性模量和伸长率除试件厚度为 4mm0.2mm,其他条件按 GB/T 2567-2008 的规定进行。6.8 压缩强度应按 GB/T 2567-2008 的规定进行,试件尺寸为直径为 10mm,高度为 25mm 的圆柱试件。6.9 弯曲强度试件厚度为 4mm0.2mm,应按 GB/T 2567-2008 的规定进行。6.10 拉伸剪切强度(钢钢)应按 GB/T 7124-2
11、008 的规定进行,试件材质为 45 号碳钢或不锈钢。6.11 对接接头拉伸强度(钢钢)采用直径为 15mm 的圆钢试棒试验,试棒材质为 45 号碳钢,应按 GB/T6329-1996 的规定进行。6.12 正拉粘结强度JG/T 4应按附录 A 的规定进行。6.13 人工加速湿热快速老化应按附录 B 的规定进行。6.14 人工加速冻融循环快速老化应按附录 B 的规定进行。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1.1 出厂检验生产厂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每批产品按表 2 要求项目进行出厂检验。7.1.2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表 2 要求项目进行型式检验:a) 正式投
12、产前的试制定型检验;b)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设备有较大改变;c) 正常生产后,每一年不少于一次;d) 连续停产半年及以上后恢复生产;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7.1.3 检验项目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粘钢胶检验项目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外观 不挥发物含量(固体含量) 适用期 凝胶时间 混合后初粘度 拉伸强度 拉伸弹性模量 伸长率 压缩强度 弯曲强度 拉伸剪切强度(钢-钢) 对接接头拉伸强度(钢-钢) 正拉粘结强度 湿热老化下降率 冻融循环老化下降率 7.2 组批、抽样和判定规则7.2.1 组批JG/T 5以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稳定连续
13、生产的同批次产品 5t 为一批。不足 5t 时,按一批计。7.2.2 抽样出厂检验应按照 GB/T 2828.1-2003/ISO 2859-1:1999 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型式检验应按照随机原则每批抽取 1 个样本。7.2.3 判定规则7.2.3.1 外观质量不符合 5.2 的规定时,判定该批为不合格。7.2.3.2 对于出厂检验,当样本的检验项目全部达到指标要求时,判定该批为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7.2.3.3 对于型式检验,样本的检验项目全部达到指标要求时判定该批为合格;如有 2 项或 2 项以上未达到指标要求时,判定该批为不合格。当有 1 项未达到指标要求时,则在原批次中
14、随机抽取 2 个样本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当 2 个样本的复验结果均达到指标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为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8.1 标志产品包装上应清楚标明下列内容:a) 制造企业名称、地址;b) 产品名称、牌号和类型;c) 标记、商标;d) 生产日期、批号及保质期;e) 净重;f) 贮存和运输注意事项;g) 产品使用说明;h) 产品合格证。8.2 包装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不影响粘钢胶的质量和安全,包装后密封。8.3 运输运输车辆以及堆放处必须有防雨、防潮设施。装卸车时不可损伤包装,严禁混入杂物。8.4 贮存应贮存在室内干燥通风处,避免火种,隔离热源。JG/T 6附录
15、 A (规范性附录)建筑结构胶正拉粘结强度测定方法A.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建筑结构胶粘结钢板与混凝土间的正拉粘结强度的测定。 A.2 试验原理在规定的加载速率下,对试样的粘结面施加垂直、均匀的正拉应力,直至发生破坏。此时所测得的粘结面最大拉应力值,即为该试样在某种破坏形式下的正拉粘结强度。A.3 试验设备A.3.1 拉力试验机 拉力试验机的量程选择应与试样的破坏荷载相适应。试验时所用的夹具应能使试样对中、固定,不产生偏心和扭转作用,试验机应能使拉力平稳地增加。 A.3.2 试验机具 试验所用机具应采用钢材加工而成,其形状及尺寸如图 A.1 所示。 单位为毫米图A.1 试样夹具及标准块尺寸
16、A.4 试样A.4.1 试样试样为钢标准块与混凝土试块的组合件。测量正拉粘结强度的试样由受检测的建筑结构胶、被粘结的薄钢板、混凝土试块和金属标准块相互粘结而成,其几何形状如图A.2所示。JG/T 7单位:mm1建筑结构胶及薄钢板;2钢标准块;3预切缝;4混凝土试块;5钢夹具;P拉力。图A.2 试样组成示意图A.4.2 试样数量常规试验,每组试样应不少于5个;仲裁试验,试样数量应加倍。A.4.3 试样组成部分的制备A.4.3.1 受检测的建筑结构胶应按规定的规则抽样;建筑结构胶的配制与固化条件,应按其产品技术条件和工艺说明书的要求施行。A.4.3.2 试验所用混凝土试块的尺寸为70mm70mm4
17、0mm。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30,试块浇筑后应经过28d标准养护;试块使用前应切缝,预切缝深度取23mm,缝宽度12mm,如图A. 3所示,预切缝尺寸为40mm40mm,并位于试块的中心。 JG/T 8单位为毫米1预切缝图A.3 混凝土试块尺寸示意图A.4.3.3 金属标准块金属标准块宜采用45号碳钢制作,表面经过喷砂或其它机械方法的粗糙化处理,标准块可重复使用,但应完全清除粘结面上的胶层或污迹,并重新进行表面处理。A.4.3.4 薄钢板应按规定的规则抽样,从薄钢板的中间部位裁剪出尺寸为40mm40mm的试件。钢板厚度宜在4mm6mm,所裁钢板外观应平整,无弯曲、歪斜等变形,粘结面应洁净、
18、无油脂等污染物,表面应粗糙化处理。A.4.4 试样的粘结和养护 首先在混凝土试块的中心位置,按规定的粘结工艺用受检的建筑结构胶粘贴薄钢板,然后将金属标准块粘贴在薄钢板表面,每一道粘贴工序均应注意保证各层之间的对中。粘贴完成后的试样,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条件下静置固化7d后检测。A.5 试验条件 温度 232,相对湿度 6070。 A.6 试验步骤 A.6.1 将制备好的试样放入拉力试验机的夹具中并对中。 A.6.2 以 1500N/min2000N/min 的速度进行加载,直至破坏。记录试样破坏时的荷载值并观察破坏形式。 A.7 试验结果 A.7.1 试验结果计算 正拉粘结强度应按下
19、式 A.1 计算: (A.1)APf式中: f正拉粘结强度, MPa; P试样破坏时的荷载值,N ; A钢标准块的粘结面面积,mm 2。 A.7.2 破坏形式 A.7.2.1 试件破坏面若发生在标准块与薄钢板之间,则该试件作废,应重新制作试件进行试验。A.7.2.2 破坏形式:JG/T 9a)内聚破坏混凝土内破坏:混凝土试块内部发生破坏,以 CFS 表示; 结构胶内破坏:结构胶内部发生破坏,以 CF 表示。 b)粘结失效破坏胶层与混凝土之间的界面破坏,以 AF1 表示;胶层与薄钢板之间的界面破坏,以 AF2 表示。 c)混合破坏粘结面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破坏形式,以 MF 表示。A.7.2.3
20、 破坏判断若破坏形式为 CFS 时,或虽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破坏形式,但 CFS 形式的破坏面积占粘结面85以上,均可判定为合格;若破坏形式为 CF、AF 或 MF,或其中一种破坏形式所占面积,或其中几种破坏形式所占面积之和大于 15,均应判定为不合格。A.7.3 试验结果的表示与评定 每组被测试样应不少于 5 个。单个试样的 f 值与该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的误差不超过15时为有效值。至少取 3 个有效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正拉粘结强度的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用正拉粘结强度的试验结果和破坏形式共同表示。A.7.4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受检建筑结构胶的名称、牌号、批号和来源; b) 制备
21、试样的工艺条件; c) 试样的编号和数量; d) 试验时环境的温度、湿度; e) 拉力试验机的型号、量程、加载速度; f) 试样的破坏荷载、破坏形式、正拉粘结强度及其平均误差; g) 试验中出现的偏差和异常现象; h) 试验日期、试验人员。 JG/T 10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建筑结构胶耐久性能试验方法B1 适用范围B11 本方法规定了以力学性能为主要评定指标的建筑结构胶在规定的湿热加速老化和冻融循环条件下的力学性能的检测方法。本方法以(钢钢)拉伸剪切强度为标志,以评估建筑结构胶对自然环境因素作用的耐受能力。B12 采用本方法进行老化试验的建筑结构胶应符合下列条件:a)该建筑结构胶产品已通过
22、基本性能的检测;b)被检验的建筑结构胶应来源于成批产品随机的抽样。B2 试样B21 试样制备、尺寸、外观检查及测量精度按 GB71242008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测定方法(金属对金属) 的规定进行,试件的材质为 45 号碳钢或不锈钢。B22 除测定初始性能的一组试样外,试样组数根据试验周期数和测试要求确定,每组试样不少于10 个。B23 试样编号应清晰耐久,试样胶固化 7 天后,应对试件的金属表面涂刷防腐涂料进行保护,但胶缝处不得粘染防腐涂料。B24 试样除应具有同批性外,还应随机取样、分组。B3 湿热加速老化试验箱B31 箱内温、湿度应由装在箱内工作空间的传感器加以监测和控制。B32 在 1.
23、52h 内,温度应可完成在(25 2)(50 2)范围之间变化。B33 相对湿度应能保持在 95100。B34 箱内工作空间各处温、湿度必须均匀,且尽量与传感器紧邻处的条件相近。箱内空气必须保持流动。B35 试样箱在调节过程中,不得对试样产生光热辐射影响。B36 未经纯化处理的冷凝水不得再使用。B37 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调节箱内湿度。仲裁试验时,水的电阻率不得小于 500 m。B38 湿球系统用水同 B37 条。每次试验前应更换湿球纱布,但纱布使用期不得超过 30d。B4 湿热加速老化试验条件B41 湿热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温度为 50 2;b)相对湿度 95100;c) 恒温、恒湿时间应
24、从试验箱内的温、湿度均达到规定值时算起,应为 60d 或 90d。B42 升温、恒温及降温过程控制:a) 升温阶段:在 1.5h2h 内,箱温应从 25 2连续均匀升到 50 2;相对湿度应不低于 95;b)恒温、恒湿阶段:箱内温度、湿度应符合 B.4.1 中的规定并在规定试验时间内保持均匀。JG/T 11c)降温阶段:应在连续恒温达到规定时间时立即开始降温,在 1.5h2h 内箱温应从 50 2连续均匀降到 25 2;相对湿度应保持 95以上。B5 湿热加速老化试验步骤B5.1 按 GB71242008 的规定测试初始力学性能。B5.2 将已清除表面灰尘和油污的试样放入箱内,试样相互间、试样
25、与箱壁之间不得接触。试验时,试样与箱壁、箱底和箱顶的距离应不少于 150mm。B5.3 在试验过程中,取放试样时,开启箱门的时间应尽可能短暂。B5.4 达到规定试验时间后,检查试样外观,测量试样尺寸。 试样从箱中取出放在密闭的容器中冷却到室温后进行性能测试。试样从容器中取出后应在 30min内测试完毕。B6 冻融循环试验条件B6.1 冻融循环应在 2h4h 内完成,其中用于融化的时间不得小于整个冻融时间的 1/4。B6.2 在冻结和融化终了时,试件温度应分别控制在-17 2和 8 2。B6.3 冻和融之间的转换时间不宜超过 10min。B7 冻融循环试验步骤B7.1 按 GB71242008
26、的规定测试初始力学性能。B7.2 将已清除表面灰尘和油污的试样放入冷冻箱内,试样相互间、试样与箱壁之间不得接触。试验时,试样与箱壁、箱底和箱顶的距离应不少于 150mm。B7.3 在试验过程中,取放试样时,开启箱门的时间应尽可能短暂。B7.4 达到规定试验时间后,检查试样外观,测量试样尺寸。 冻融循环 50 次后将试样从箱中取出,放在密闭的容器中至室温进行性能测试。试样从箱中取出后应在 30min 内测试完毕。B8 结果计算B8.1 分别去掉最大 2 个值和最小 2 个值,将剩余 6 个试件按引用标准计算每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B8.2 按式(B.1)计算拉伸剪切强度保留率,取二位有效数字:(B
27、.1)10XRii式中:经 i 试验周期后力学性能保留率,;iR试样初始拉伸剪切强度算术平均值;0X经 i 试验周期后每组试样拉伸剪切强度算术平均值。i按式(B.2)计算拉伸剪切强度下降率,取二位有效数字:(B.2)10(R)i iD式中:JG/T 12经 i 试验周期后力学性能下降率,;iDB9 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各项中的全部或部分:a) 说明试验按本标准进行;b) 试验项目名称;c) 试样来源、制备、品种和规格;d) 试样编号、试验前后外观状况;e) 采用的试验条件、试验周期和试样状态调节条件;f) 采用的设备、仪器型号;g) 试样拉伸剪切强度测试时,试样的破坏现象及过程;h) 每组试样的数量、单值、算术平均值和强度保留率;i) 试验人员、日期、实验室温度及相对湿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