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昆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昆政发2010 69 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昆山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业经市政府第 34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 昆山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根据卫生部等 9 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 号)、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 2009 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2、苏医改发2009 5 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府 201018 号)和中共昆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委201032 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10 年 12 月底前,全面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以省统一招标为基础,实行统一采购单位、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平台、统一配送企业、统一购销合同、统一结算费用。落实财政补偿和医保支持政策,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二、实施范围全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按上级规定比例确定的二级医院和纳入二级医院建设管理的医疗机构。三、主要
3、任务 3 1统一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根据省和苏州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江苏省增补目录确定的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遴选确定昆山市基本药物目录。2规范基本药物采购。以市为统一采购单位,选择 12 家江苏省中标候选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承担全市基本药物的配送工作(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疫规划用疫苗、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药、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按有关规定执行)。3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所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4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根据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规财200
4、912 号)的精神,统筹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情况,科学合理核定经常性收支差额,同步落实财政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实行绩效考核,逐步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5完善基本药物医保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鼓励和引导居民首选使用基本药物。6加强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基本药物质量管理 4 体系,加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和培训,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四、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昆山市实施
5、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成员由市委宣传部、编办,市府办、发改委、财政局、人保局、卫生局、食药监局、物价局、审计局、信访局、监察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检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情况,建立相应财政补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基本药物制度日常管理工作。2明确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各司其职,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发改委要统筹各方面利益,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和衔接。编委办要以精干高效为原则,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核编定岗工作。财政局要建立健全财政补偿机制,完善卫生投入政策,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6、人保局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物价局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卫生局要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家委员(附件 2),具体负责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和调整、及时分析和研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上级 5 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食品药品监督局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宣传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面向群众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遴选、配送企业确定、采购和统一配送以及使用的全程监督。审计局要在相应职能范围内做好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信访局要关注群众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7、的反响,做好来访群众的政策解释和矛盾疏导工作。3加强监管考核。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定期组织对实施基本药物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财务报表制度。4积极宣传引导。面向社会,大力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措施,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普及合理用药常识,倡导科学规范用药。充分发挥广大医务人员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的顺利实施。附件:1. 昆山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 昆山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家委员会 6 附件
8、 1:昆 山 市 实 施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名 单主 任:蔡坤泉 市政府副秘书长副主任:陈青林 市卫生局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成 员:周 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冯小明 市编委办副主任钱 建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王建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邵 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范俊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贾云娣 市物价局副局长徐文学 市卫生局副局长朱丽钰 市审计局副局长陈 宏 市信访局副局长蔡晓凤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文学任办公室主任。 7 附件 2:昆山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家委员会组 长:徐文学 市卫生局副局长副组长:沈建国 市卫生局
9、卫监疾控科科长平坤泉 市卫生局医政科董安君 市政府采购中心卫生分中心主任组 员:唐雪明 市卫生局卫监疾控科副科长周真玲 市政府采购中心卫生分中心副主任唐卫芬 市政府采购中心卫生分中心业务一科科长吴晓阳 市一院副院长陈亚芳 市一院药剂科主任谷惠敏 市一院内科主任于 冶 市一院烧伤科主任徐进康 市中医院副院长王健明 市中医院药剂科主任刘庆军 市中医院内科主任陈海军 市中医院外科主任侯 延 市二院药剂科主任 8 杜金土 市三院药剂科主任吴鸿业 市四院副院长张国良 市六院副院长陈 芳 千灯镇石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潘耀明 巴城镇石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郑月琴 巴城镇正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剂科主任薛 芳 开发区预防保健所药剂科主任黄丽明 周市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徐力群 锦溪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主题词:卫生 基本药物 方案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 年 12 月 2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