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集资申报审批的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OO 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襄樊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集资申报审批的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的规定和鄂发2001)16 号、襄发200115 号文件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危房改造集资审批权上收到市州一级政府,确需改造的必须严格审批”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农村中小学(含城区农村办事处中小学,下同) 危房改造集资申报审批管理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申报程序:以乡、镇人民政府为申报单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进行
2、审批。 二、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集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集资报告,包括中小学危房的基本情况、农民负担情况、集资方案等内容; (二)集资申报审批表; (三)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技术报告; (四)村民代表会议或乡镇人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 三、县(市) 、区人民政府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报告后,应 组织农民负担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集资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对确需集资的单位,出具实地勘测记录,并 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四、市人民政府本着“从严控制”原则,定期对农村中小学危房造集资进行审批。市政府将责成农民负担主管部门、教育行
3、政 管部门和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报告进行检查、实并最终签署审批意见。 五、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农村中小学危房标准。确属危房造需要集资的,必须经过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实地勘测评估,签发 房鉴定书,确定其危房级别,核算危房改造所需资金总额。同时,申请集资用于解决危房改造的农村中小学校,必须符合教育发 规划,是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保留的学校。不属保留的学校一不得申请集资。 六、坚持分级办学,明确集资的范围对象。村级小学危房改造集资,在一个村范围进行;农村中心小学、联办高小、农村中学危房 造集资在全乡镇(办)或几个村范围内进行。 七、坚持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村小学危房改造集资必须经过村民代
4、表会议或村民议事会讨论通过。乡、镇中心小学、联办 小、中学危房改造集资,必须经过乡、镇人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各自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集资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由当地乡、农经部门统一收缴、专户管理、监督使用,村小学危房改造集资 县、乡(镇) 两级农民负担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跟审计,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危房改造集资由市县农民负担主管 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跟踪审计,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严禁所集资金“跑、冒、滴、漏”,严 禁挪作他用。挪作他用的,一旦查实,将按照农民负担管理办法和挪用教育经费的处理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集资审批表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集资申报审批奉 申报单位(章) : 集资单位(乡或村: 负担人口上年人均纯收入 基 本 限定负担总额人均负担限额 情 学校名称地址学校建筑面积 况危房等级 改造所需资金 总额 危房结构面积 申报集资总额人均集资 县市 区人 民政 府意 见 市人 民政 府意 见 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