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评定细则说明: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共分为三个部分: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各等级景区需达到如下条件:细则一 细则二 细则三5A 950 分 90 分 90 分4A 850 分 80 分 80 分3A 750 分 70 分 70 分2A 600 分 60 分 60 分1A 500 分 50 分 50 分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共计 1000 分,共分为 8 个大项,各大项
2、分值为:旅游交通 130 分;游览 235 分;旅游安全 80 分;卫生 140 分;邮电服务 20 分;旅游购物 50 分;综合管理 200 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145 分。2、5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 950 分,4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 850 分,3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 750 分,2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 600 分,1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 500 分。细则一计分总表项 目单 位 分值情况 负责人签字 评定日期自检计分推荐单位计分评定单位计分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0 栏为打分点,所有 10 分值总和为 1000 分。序 号 评 定 项 目 检 查 评 定 方 法 与
3、说 明大项分值栏分项分值栏次分项分值栏小项分值栏自检计分栏推荐单位计分栏评定单位计分栏1 旅 游 交 通 1301.1 可 进 入 性 701.1.1 外 部 交 通 工 具 抵 达 景 区 的便 捷 程 度 201.1.1.1 直 达 机 场 距 景 区 距 离 1030 公 里 以 内 1060 公 里 以 内 6100 公 里 以 内直 达 机 场 系 指 直 达 依 托 城 市 ( 镇 )的 民 用 机 场 , 包 括 军 民 两 用 机 场 ,但 不 包 括 可 提 供 包 机 服 务 的 军 用机 场 21.1.1.2 高 速 公 路 进 、 出 口 距 景 区 距离 410 公
4、里 以 内 420 公 里 以 内 21.1.1.3 客 运 火 车 站 距 景 区 距 离 310 公 里 以 内 320 公 里 以 内 11.1.1.4 客 用 航 运 码 头 距 景 区 距 离 310 公 里 以 内 320 公 里 以 内 11.1.2 依 托 城 市 ( 镇 ) 抵 达 旅 游景 区 的 便 捷 程 度依 托 城 市 ( 镇 ) 系 指 旅 游 景 区 直接 的 主 要 客 源 集 散 城 市 ( 镇 )。依 托 城 市 ( 镇 ) 可 跨 越 行 政 区 划201.1.2.1 依 托 城 市 ( 镇 ) 距 景 区 距 离 15在 依 托 城 市 ( 镇 ) 内
5、处 于 建 成 区 内 。 建 成 区 系 指 经 过批 准 的 城 市 ( 镇 ) 规 划 确 定 的 范围15在 依 托 城 市 ( 镇 ) 周 边 20公 里 内 12在 依 托 城 市 ( 镇 ) 周 边 50公 里 内 10在 依 托 城 市 ( 镇 ) 周 边 120公 里 内系 指 距 最 近 的 建 成 区 外 缘 的 距 离51.1.2.2 旅 游 交 通 系 指 依 托 城 市 ( 镇 ) 至 旅 游 景 区之 间 的 专 项 交 通 方 式 5有 市 ( 镇 ) 内 公 共 交 通 线抵 达包 括 从 市 ( 镇 ) 内 出 发 的 一 条 或多 条 公 交 线 5无 市
6、 ( 镇 ) 内 公 交 汽 车 , 但有 长 途 汽 车 抵 达 需 设 有 汽 车 站 点 3有 直 达 旅 游 专 线包 括 旅 游 专 线 汽 车 , 或 旅 游 船 舶航 线 , 或 城 市 ( 镇 ) 周 边 旅 游 专列 , 但 均 需 定 时 定 点11.1.3 抵 达 公 路 或 客 运 航 道 ( 干线 ) 等 级系 指 直 达 机 场 、 高 速 路 口 、 客 用火 车 站 、 客 用 航 运 码 头 、 依 托 城市 ( 镇 ) 抵 达 景 区 公 路 或 客 运 航道 ( 干 线 ) 等 级 。两 者 均 有 者 , 取 最 高 分 项10一 级 公 路 或 最 高
7、 级 客 运 航 道一 级 公 路 系 黑 化 或 白 化 路 面 、 行车 速 度 100 60km/hr、 双 向 四 道 、宽 度 27m。 最 高 级 客 运 航 道 指可 通 行 大 型 游 轮 的 航 道10二 级 公 路 或 高 级 客 运 航 道二 级 公 路 系 黑 化 或 白 化 路 面 、 行车 速 度 80 40km/hr、 双 向 两 道 、宽 度 9 7m。 高 级 客 运 航 道 指 可通 行 中 型 游 轮 的 航 道6三 级 公 路 或 中 级 客 运 航 道三 级 公 路 系 黑 化 或 白 化 路 面 、 行车 速 度 60 30km/hr、 双 向 两
8、道 、宽 度 7 6m。 中 级 客 运 航 道 指 可通 行 小 型 游 船 的 航 道 。 三 级 以 下公 路 或 中 级 以 下 航 道 , 不 给 分21.1.4 抵 达 公 路 或 客 运 航 道 ( 支线 ) 101.1.4.1 路 面 硬 化 或 航 道 畅 通 41.1.4.2 桥 涵 完 整 或 航 道 无 障 碍 31.1.4.3 护 坡 良 好 31.1.5 外 部 交 通 标 识 系 指 引 导 到 达 景 区 的 标 识 10专 用 外 部 交 通 标 识 在 颜 色 、 外 形 上 有 别 于 一 般 交 通标 识 10一 般 外 部 交 通 标 识 51.2 自
9、 配 停 车 场 地 系 指 归 属 于 景 区 自 身 管 理 的 停 车场 301.2.1 面 积 系 指 景 区 各 类 自 配 停 车 场 面 积 的总 和 1010000 平 米 以 上 106000 平 米 以 上 73000 平 米 以 上 51000 平 米 以 上 31.2.2 地 面 考 查 主 停 车 场 的 地 面 8生 态 停 车 场生 态 停 车 场 系 指 有 绿 化 停 车 面 或绿 化 隔 离 线 的 停 车 场 , 或 者 使 用生 态 型 或 环 保 型 建 筑 材 料 修 建 的停 车 场8硬 化 或 黑 化 地 面 包 括 水 泥 地 面 、 沥 青
10、地 面 或 平 整石 板 地 面 5砂 砾 地 面 3泥 土 地 面 11.2.3 停 车 场 管 理 81.2.3.1 设 停 车 线 21.2.3.2 停 车 分 区 11.2.3.3 车 场 内 有 方 向 引 导 指 示 标 识 11.2.3.4 分 设 出 入 口 21.2.3.5 专 人 值 管 21.2.4 停 车 场 或 码 头 美 观 , 有 特色 或 有 文 化 性 21.2.5 停 车 场 或 码 头 与 景 观 的 协 调 性 位 置 不 当 , 管 理 维 护 较 差 的 , 此项 不 得 分 21.3 内 部 交 通 301.3.1 游 览 线 路 本 项 中 各
11、小 项 可 酌 情 打 分 , 但 不超 出 给 定 的 最 高 分 101.3.1.1 进 出 口 设 置 合 理 进 出 口 分 设 , 不 过 分 邻 近 , 有 利于 游 客 疏 散 51.3.1.2 游 道 或 线 路 设 置 合 理 线 路 设 置 形 成 环 线 , 观 赏 面 大 ,有 利 于 游 客 游 览 51.3.2 游 步 道 201.3.2.1 特 色 游 步 道 游 步 道 设 计 特 色 突 出 , 有 文 化 性效 果 101.3.2.2 生 态 或 仿 生 态 游 步 道 10全 部 游 步 道 采 用 10主 要 游 步 道 采 用 7部 分 游 步 道 采
12、 用 52 游 览各 项 游 览 服 务 设 施 要 体 现 深 厚 的人 文 关 怀 精 神 , 注 重 细 节 , 突 出特 色 , 以 形 成 独 特 、 和 谐 、 舒 适的 游 览 氛 围2352.1 门 票免 费 旅 游 景 区 此 项 不 失 分 , 设 园中 园 、 票 中 票 的 , 发 现 一 处 扣 2分102.1.1 设 计 制 作 精 美 32.1.2 有 突 出 特 色 系 指 设 计 制 作 有 特 点 或 成 套 制 作 32.1.3 背 面 有 游 览 简 图 , 咨 询 、投 诉 、 紧 急 救 援 电 话 42.2 游 客 中 心 702.2.1 位 置
13、10位 置 优 越 设 在 主 入 口 附 近 ,方 便 醒 目 的 地 点 10位 置 合 理 设 在 游 客 集 中 活 动 的 区 域 52.2.2 标 识 醒 目 52.2.3 造 型 、 色 彩 、 外 观 与 景 观 的协 调 性 10造 型 景 观 化 , 能 够 烘 托 景观 环 境 10造 型 、 色 彩 、 外 观 与 景 观相 适 应 52.2.4 规 模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酌 情 打 分 10专 用 , 且 面 积 适 应 游 客 需 要 10兼 用 或 面 积 偏 小 52.2.5 设 施 与 服 务 需 在 游 客 中 心 外 明 示 免 费 服 务 项目 3
14、52.2.5.1 设 电 脑 触 摸 屏 需 在 游 客 中 心 内 部 设 置 ,并 能 完好 使 用 6内 容 丰 富 包 括 各 项 景 点 、 设 施 及 服 务 的 介绍 6内 容 基 本 满 足 游 客 需 要 32.2.5.2 影 视 介 绍 需 在 游 客 中 心 内 设 置 112.2.5.2.1 设 施 6影 视 厅 6影 视 播 放 系 统 32.2.5.2.2 内 容 5内 容 丰 富 、 信 息 充 分 5概 要 介 绍 景 区 一 般 信 息 32.2.5.3 提 供 游 客 休 息 设 施数 量 与 本 旅 游 景 区 的 接 待 规 模 相适 应 , 档 次 与
15、 本 旅 游 景 区 总 体 档次 相 适 应 , 酌 情 给 分42.2.5.4 提 供 本 旅 游 景 区 导 览 宣 传 资 料游 客 能 获 取 本 旅 游 景 区 主 要 的 导览 和 宣 传 资 料 , 其 中 至 少 包 括 一种 免 费 宣 传 品4品 种 多 ,展 示 精 美 4品 种 较 多 ,展 示 一 般 22.2.5.5 有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佩 带 工 牌 ,职 责 明 确 , 服 务 良 好 32.2.5.6 提 供 游 程 线 路 图 等 22.2.5.7 明 示 景 区 活 动 节 目 预 告 包 括 当 日 景 区 活 动 节 目 预
16、告 及 阶段 活 动 预 告 12.2.5.8 提 供 导 游 ( 讲 解 ) 服 务 公 布 本 旅 游 景 区 的 所 有 导 游 人 员( 照 片 、 姓 名 、 编 号 及 语 种 ) 22.2.5.9 提 供 饮 料 及 纪 念 品 服 务 22.3 标 识 系 统 492.3.1 设 置 172.3.1.1 导 游 全 景 图全 景 图 要 正 确 标 识 出 主 要 景 点 及旅 游 服 务 设 施 的 位 置 , 包 括 各 主要 景 点 、 游 客 中 心 、 厕 所 、 出 入口 、 医 务 室 、 公 用 电 话 、 停 车 场等 , 并 明 示 咨 询 、 投 诉 、
17、救 援 电话 , 少 一 项 扣 1 分52.3.1.2 导 览 图指 处 于 大 型 景 区 内 交 叉 路 口 , 标明 现 在 位 置 及 周 边 景 点 和 服 务 设施 的 图 示42.3.1.3 标 识 牌 指 景 区 内 引 导 方 向 或 方 位 的 指 引标 志 42.3.1.4 景 物 介 绍 牌 指 介 绍 主 要 景 点 、 景 观 或 相 关 展示 内 容 的 介 绍 说 明 牌 42.3.2 布 局 布 局 合 理 , 根 据 数 量 , 合 理 设 置 ,发 现 一 处 设 置 不 合 理 扣 一 分 52.3.3 设 计 制 作 162.3.3.1 设 计 12
18、2.3.3.1.1 图 案 图 案 直 观 明 了 , 雅 致 大 方 。 酌 情打 分 42.3.3.1.2 外 形 外 形 别 致 , 具 有 艺 术 感 。 酌 情 打分 42.3.3.1.3 材 质 从 档 次 、 生 态 性 、 与 景 区 协 调 性考 查 。 酌 情 打 分 42.3.3.2 制 作 4精 致 4一 般 22.3.4 维 护 4好 无 脱 落 、 无 毛 剌 、 无 腐 蚀 等 4一 般 基 本 无 脱 落 、 无 毛 剌 、 无 腐 蚀 等 22.3.5 中 英 文 对 照无 中 英 文 对 照 说 明 的 , 不 得 分 ;文 不 符 图 或 中 英 文 有
19、错 误 的 , 发现 一 处 扣 1 分42.3.6 中 外 文 ( 非 英 文 ) 对 照每 增 加 一 种 外 文 对 照 , 得 1 分 ,最 多 3 分 ; 但 如 文 不 符 图 或 有 错误 的 , 则 扣 除 该 种 外 文 对 照 得 分32.4 宣 教 资 料包 括 正 式 出 版 印 刷 的 导 游 图 、 明信 片 、 画 册 、 音 像 制 品 、 研 究 论著 、 科 普 读 物 等 。 其 中 , 音 像 制品 每 种 3 分 ; 精 美 画 册 或 研 究 专著 每 种 2 分 ; 其 他 每 种 1 分152.5 导 游 服 务 指 景 区 提 供 的 导 游
20、、 导 览 等 各 种服 务 372.5.1 导 游 人 员 数 量 数 量 与 游 客 接 待 规 模 和 旅 游 景 区性 质 相 适 应 , 酌 情 打 分 52.5.2 导 游 语 种粤 语 导 游 、 闽 南 话 导 游 , 每 种 2分 ;外 语 导 游 每 个 语 种 3分 。 最 多 为 9分92.5.3 具 有 高 级 导 游 员 或 讲 解 员 含 可 为 游 客 服 务 的 高 级 馆 员 、 研究 员 等 , 须 作 为 正 式 讲 解 员 公 布 32.5.4 设 语 音 导 游 5便 携 式 可 选 择 播 放 5便 携 式 循 环 播 放 3定 点 循 环 播 放
21、 12.5.5 导 游 词 科 学 、 准 确 、 有 文 采 检 查 有 关 资 料 , 结 合 现 场 检 查 ,酌 情 打 分 52.5.6 导 游 效 果 ( 清 晰 、 生 动 、吸 引 人 ) 参 考 细 则 三 中 “讲 解 服 务 ”项 得分 52.5.7 导 游 服 务 有 针 对 性 , 强 调个 性 化 根 据 游 客 特 点 进 行 有 针 对 性 的 讲解 , 能 满 足 特 殊 人 群 的 特 殊 需 求 52.6 游 客 公 共 休 息 设 施 和 观 景 设 施 262.6.1 布 局 合 理数 量 充 足 , 能 满 足 需 要 , 不 设 置在 危 险 地
22、带 、 危 险 场 所 。 酌 情 打分82.6.2 造 型 与 景 观 环 境 的 协 调 性 5对 景 观 有 特 别 烘 托 效 果 5与 景 观 环 境 基 本 协 调 32.6.3 制 作 制 作 精 美 , 有 艺 术 感 52.6.4 材 质 从 档 次 、 生 态 性 、 与 景 区 协 调 性考 查 52.6.5 维 护 3好 3一 般 12.7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设 置标 识 的 内 容 、 位 置 与 范 围 , 参 照GB/T10001 标 准 , 如 果 现 有 的 国家 标 准 没 有 提 供 图 形 符 号 , 可 采用 国 际 惯 例 或 景 区
23、自 行 设 计182.7.1 位 置 与 数 量在 停 车 场 、 出 入 口 、 售 票 处 、 购物 场 所 、 医 疗 点 、 厕 所 、 餐 饮 设施 等 位 置 , 合 理 设 置 公 共 信 息 图形 符 号 。 发 现 一 处 没 按 要 求 设 置扣 一 分62.7.2 图 形 符 号 设 计 62.7.2.1 图 形 规 范 22.7.2.2 与 景 观 相 协 调 22.7.2.3 有 文 化 特 色 22.7.3 视 觉 效 果 42.7.3.1 精 美 22.7.3.2 清 晰 22.7.4 维 护 保 养 22.8 特 殊 人 群 服 务 项 目包 括 残 疾 人 轮
24、 椅 、 盲 道 、 无 障 碍设 施 , 老 年 人 使 用 的 拐 杖 , 儿 童使 用 的 童 车 等 。 查 看 服 务 指 南 与相 关 设 施 , 每 项 得 2 分103 旅 游 安 全近 两 年 内 发 生 过 游 客 死 亡 或 重 残的 旅 游 安 全 事 故 且 景 区 负 有 主 要责 任 的 , 扣 40 分 ; 负 有 管 理 责任 的 , 扣 20 分 ( 按 事 故 责 任 书认 定 )803.1 安 全 保 护 机 构 、 制 度 与 人 员 103.1.1 设 有 安 全 保 护 机 构 23.1.2 有 健 全 的 安 全 保 护 制 度 23.1.3 专
25、 职 安 全 保 护 人 员在 游 客 集 中 和 有 安 全 隐 患 的 地 方分 布 ; 以 水 上 游 乐 为 主 的 旅 游 景区 的 巡 视 员 、 救 护 员 , 比 例 应 较高43.1.4 流 动 安 全 保 护 人 员 数 量 景 区 流 动 安 全 保 护 人 员 应 与 旅 游区 规 模 及 性 质 相 适 应 23.2 安 全 处 置 173.2.1 高 峰 期 游 客 安 全 处 置 73.2.1.1 预 案 职 责 明 确 , 程 序 清 晰 33.2.1.2 处 置 效 果 工 作 人 员 到 岗 到 位 , 分 流 得 力 ,安 全 措 施 有 效 43.2.2
26、 特 殊 情 况 的 安 全 处 置包 括 恶 劣 气 候 、 突 发 灾 情 、 传 染病 疫 情 、 食 物 中 毒 、 缆 车 停 电 等特 殊 情 况73.2.2.1 预 案 33.2.2.2 处 置 效 果 反 应 迅 速 , 组 织 得 力 , 替 代 设 施到 位 , 处 置 效 果 好 43.2.3 安 全 巡 查 设 施 完 备 , 定 时 巡 查 , 能 有 效 维护 安 全 秩 序 33.3 安 全 设 备 设 施 273.3.1 危 险 地 带 安 全 防 护 设 施包 括 安 全 护 栏 、 水 上 拉 网 等 应 齐全 和 有 效 。 发 现 一 处 不 足 或 无
27、 效扣 3 5 分83.3.2 消 防 、 防 火 等 设 备重 点 是 室 内 旅 游 点 的 消 防 设 备 ,森 林 公 园 、 风 景 区 、 自 然 保 护 区等 旅 游 区 的 防 火 设 备 等 应 齐 备 、完 好 、 有 效 。 发 现 一 处 不 合 格 扣2 分63.3.3 监 控 设 施 5设 闭 路 监 控 系 统 5设 瞭 望 台 33.3.4 游 览 游 乐 服 务 设 施 安 全包 括 交 通 工 具 、 交 通 设 施 、 游 乐设 施 、 水 上 游 乐 设 备 以 及 地 面 防滑 处 理 、 无 障 碍 设 施 等 , 应 符 合安 全 规 定 。 发
28、现 一 处 安 全 不 合 格的 扣 2 分53.3.5 特 殊 旅 游 项 目 的 安 全 确 认速 降 、 蹦 极 、 潜 水 、 漂 流 、 游 乐等 特 殊 旅 游 项 目 , 未 经 验 收 的 ,此 项 不 得 分33.4 安 全 警 告 标 志 、 标 识应 齐 全 、 醒 目 、 规 范 。 如 设 置 不足 或 设 置 不 规 范 , 每 处 扣 2 分 ,没 有 设 置 不 得 分83.5 安 全 宣 传包 括 安 全 说 明 或 须 知 等 ; 有 关 重点 景 区 ( 水 上 项 目 、 滑 雪 场 ) 需安 装 安 全 广 播 。 安 全 说 明 或 须 知等 要 求
29、 图 形 显 示 和 中 外 文 对 照 ,置 于 醒 目 位 置 。 达 不 到 以 上 要 求的 , 每 项 扣 2分 , 没 有 设 置 不 得 分63.6 医 疗 服 务 83.6.1 设 立 医 务 室 4专 用 专 为 游 客 设 立 的 医 务 室 4兼 用 内 部 设 立 主 要 为 员 工 服 务 , 同 时兼 为 游 客 服 务 的 医 务 室 23.6.2 有 专 职 医 护 人 员 13.6.3 备 日 常 药 品 13.6.4 备 急 救 箱 13.6.5 备 急 救 担 架 13.7 救 护 服 务 43.7.1 救 护 设 备 重 点 是 水 上 旅 游 景 区
30、、 山 地 旅 游景 区 、 滑 雪 场 等 的 救 护 设 备 23.7.2 建 立 紧 急 救 援 体 系 23.7.2.1 内 部 救 援 电 话 向 游 客 公 布 且 畅 通 有 效 13.7.2.2 运 送 与 相 关 单 位 有 专 门 运 送 协 议 , 及时 发 现 , 安 全 运 送 14 卫 生 1404.1 环 境 卫 生 204.1.1 场 地 秩 序无 乱 堆 、 乱 放 、 乱 建 现 象 , 施 工场 地 维 护 完 好 、 美 观 , 发 现 一 处不 合 格 扣 1 分54.1.2 游 览 场 所 地 面 无 污 水 、 污 物 , 发 现 一 处 污 水
31、或污 物 明 显 的 , 扣 1 分 54.1.3 建 筑 物 及 各 种 设 施 设 备无 污 垢 、 无 剥 落 , 发 现 一 处 污 垢或 剥 痕 明 显 的 , 扣 1 分 ; ( 在 规划 建 设 中 对 建 筑 物 和 设 施 的 剥 落和 破 损 有 特 殊 要 求 除 外 )54.1.4 气 味 清 新 , 无 异 味 ; 不 符 合 要 求 酌 情扣 分 54.2 废 弃 物 管 理 404.2.1 污 水 排 放 54.2.1.1 排 放 效 果不 污 染 地 面 、 河 流 、 湖 泊 、 海 滨等 。 发 现 一 处 不 得 当 的 , 视 情 节严 重 程 度 扣
32、1 3 分34.2.1.2 排 放 设 施 现 场 检 查 为 主 , 设 施 需 齐 全 和 完好 , 酌 情 给 分 24.2.2 垃 圾 管 理 354.2.2.1 垃 圾 清 扫 114.2.2.1.1 日 产 日 清 不 留 陈 垃 圾 44.2.2.1.2 流 动 清 扫 跟 踪 清 扫 54.2.2.1.3 垃 圾 清 扫 器 具 2美 观 、 整 洁 , 与 景 观 环 境相 协 调 2整 洁 、 实 用 14.2.2.2 垃 圾 箱 ( 桶 ) 204.2.2.2.1 外 观 整 洁 , 发 现 一 处 不 合 格 , 扣 1 分 44.2.2.2.2 数 量 数 量 充 足
33、 , 布 局 合 理 , 发 现 一 处有 明 显 不 足 , 扣 1 分 44.2.2.2.3 造 型美 观 , 与 景 观 环 境 相 协 调 ; 根 据景 观 环 境 专 门 设 计 造 型 的 得 8 分 ,其 他 酌 情 打 分84.2.2.2.4 分 类 设 置 44.2.2.3 垃 圾 处 置 44.2.2.3.1 处 理 场 或 集 中 的 场 地 垃 圾 处 理 场 地 或 垃 圾 集 中 场 地 远离 旅 游 景 区 24.2.2.3.2 处 理 方 式 不 乱 堆 放 , 不 就 地 焚 烧 或 掩 埋 24.3 吸 烟 区 管 理 5合 理 划 分 、 管 理 到 位划
34、 分 为 吸 烟 区 与 非 吸 烟 区 , 标 志清 楚 且 管 理 到 位 ; 或 景 区 全 部 为非 吸 烟 区 , 且 管 理 到 位 。 对 非 吸烟 区 吸 烟 行 为 , 管 理 措 施 明 确 ,管 理 行 为 到 位5合 理 划 分 划 分 为 吸 烟 区 与 非 吸 烟 区 34.4 餐 饮 服 务 104.4.1 服 务 质 量就 餐 环 境 和 服 务 态 度 良 好 , 菜 式有 特 色 , 规 模 符 合 需 求 , 价 格 合理54.4.2 食 品 卫 生 , 厨 具 质 量食 品 卫 生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 餐 具 、饮 具 、 厨 具 分 类 存 放
35、 , 消 毒 处 理 ,检 查 餐 厅 、 酒 吧 、 冷 饮 部 、 小 卖部 及 其 操 作 间 等 , 发 现 一 处 不 合格 , 扣 1分54.5 厕 所现 场 检 查 结 合 资 料 审 查 ,( 要 求景 区 提 供 厕 所 布 点 图 ), 有 关 要求 可 参 照 旅 游 厕 所 质 量 等 级 的划 分 与 评 定 (GB/T18973-2003)654.5.1 布 局 合 理 步 行 30 分 钟 范 围 内 须 有 设 置 。 24.5.2 位 置 合 理 位 置 相 对 隐 蔽 , 但 易 于 寻 找 , 方便 到 达 , 并 适 于 通 风 、 排 污 24.5.3
36、 数 量 充 足 84.5.3.1 厕 位 总 量 达 旺 季 日 均 游 客接 待 量 的 比 率 男 小 便 厕 位 可 按 每 位 0.8 1 米的 宽 度 计 量 65以 上 63以 上 41以 上 24.5.3.2 游 客 高 峰 期 设 流 动 厕 所 固 定 厕 位 数 量 如 满 足 高 峰 期 需 求 ,此 项 不 失 分 24.5.4 厕 所 采 用 水 冲 或 使 用 生 态厕 所 的 比 例 8100 880 以 上 550 以 上 330 以 上 14.5.5 残 疾 人 厕 位 应 方 便 实 用 。 每 个 得 2 分 , 最 多得 5 分 54.5.6 厕 所
37、设 备 考 察 主 要 游 览 场 所 厕 所 154.5.6.1 洁 具 质 量 5较 好 5一 般 34.5.6.2 隔 板 和 门要 求 隔 板 与 门 均 有 , 缺 失 其 一 不得 分 ; 设 立 不 达 标 或 维 护 情 况 不好 的 酌 情 扣 分54.5.6.3 其 他 设 备主 要 游 览 场 所 厕 所 具 备 盥 洗 设 施( 水 龙 头 ) 、 挂 衣 钩 、 卫 生 纸 、皂 液 、 面 镜 、 干 手 设 备 、 烟 缸 等且 实 用 有 效 的 , 每 项 得 1 分 , 最多 5 分54.5.7 厕 所 内 部 有 文 化 氛 围 指 厕 所 根 据 景 区
38、 特 点 进 行 的 装 饰与 布 置 34.5.8 厕 所 外 观 、 色 彩 、 造 型 与景 观 环 境 的 协 调 8按 照 景 观 特 点 专 门 设 计 ,具 有 独 创 性 的 8有 一 定 特 色 的 5基 本 协 调 的 34.5.9 厕 所 服 务 游 客 集 中 场 所 的 厕 所 有 专 人 提 供服 务 54.5.10 三 星 级 以 上 厕 所 比 例 参 照 旅 游 厕 所 质 量 等 级 的 划 分与 评 定 (GB/T18973-2003) 5100 560 以 上 330 以 上 14.5.11 厕 所 卫 生 有 异 味 或 地 面 ( 池 面 ) 有 秽
39、 物 的 ,发 现 一 处 扣 2 分 45 邮 电 205.1 邮 政 纪 念 服 务 85.1.1 邮 政 服 务 提 供 信 函 等 基 本 邮 政 业 务 , 且 服务 便 捷 25.1.2 纪 念 服 务提 供 纪 念 戳 、 本 地 纪 念 封 、 明 信片 、 纪 念 邮 票 等 , 每 种 2 分 , 最多 6 分65.2 电 讯 服 务 125.2.1 公 用 电 话 设 置 4数 量 充 足 , 设 置 合 理 4数 量 基 本 满 足 需 要 , 设 置基 本 合 理 25.2.2 公 用 电 话 亭 及 标 志 4与 环 境 相 协 调 , 标 志 美 观 、醒 目 4
40、与 环 境 基 本 协 调 , 标 志 醒 目 25.2.3 能 接 收 移 动 电 话 信 号 4全 部 地 方 能 接 受 4部 分 地 方 能 接 受 26 旅 游 购 物 包 括 主 出 入 口 的 购 物 管 理 506.1 购 物 场 所 建 设购 物 场 所 不 破 坏 主 要 景 观 , 不 妨碍 游 客 游 览 , 不 与 游 客 抢 占 道 路和 观 景 空 间 ; 购 物 场 所 建 筑 造 型 、色 彩 、 材 质 与 景 观 环 境 相 协 调 ;布 局 合 理 , 外 部 广 告 标 志 不 过 分影 响 观 景 效 果 。 发 现 一 处 不 得 当扣 2 分15
41、6.2 购 物 场 所 管 理对 购 物 场 所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 环 境整 洁 , 秩 序 良 好 , 无 围 追 兜 售 ,强 卖 强 买 现 象 。 发 现 一 处 管 理 不当 的 情 况 视 情 节 扣 2 5 分106.3 商 品 经 营 从 业 人 员 管 理有 统 一 管 理 措 施 和 手 段 , 包 括 质量 管 理 、 价 格 管 理 ( 需 明 码 标 价 )、计 量 管 理 、 位 置 管 理 、 售 后 服 务管 理 等 , 每 项 2 分106.4 旅 游 商 品具 有 本 旅 游 景 区 的 特 色 , 每 种 2分 ; 具 有 本 地 区 特 色 的
42、 , 每 种 得1 分 。 本 项 最 多 得 15 分157 综 合 管 理 2007.1 机 构 与 制 度 207.1.1 管 理 机 构 健 全 , 职 责 分 明要 求 景 区 提 供 相 关 资 料 , 并 现 场抽 查 管 理 人 员 , 职 责 掌 握 率 不 足50 的 , 不 得 分 ; 掌 握 率 50 以上 的 , 酌 情 给 1 2 分 ; 全 部 掌握 的 , 给 3 分37.1.2 规 章 制 度 健 全市 场 营 销 、 质 量 、 导 游 、 卫 生 、环 保 、 统 计 等 规 章 制 度 健 全 , 缺一 项 扣 2 分127.1.3 规 章 制 度 贯
43、彻 得 力各 项 规 章 制 度 贯 彻 得 力 , 有 一 年以 上 完 整 执 行 记 录 。 记 录 不 完 整不 得 分57.2 企 业 形 象包 括 独 特 的 产 品 形 象 、 良 好 的 质量 形 象 、 鲜 明 的 视 觉 形 象 和 文 明的 员 工 形 象327.2.1 产 品 形 象 具 有 独 特 的 产 品 形 象 并 形 成 外 在的 企 业 标 志 57.2.2 质 量 目 标 、 质 量 方 针 或 口 号有 明 确 的 质 量 目 标 , 有 鲜 明 的 质量 方 针 或 口 号 , 为 全 体 员 工 所 熟知 。 抽 查 员 工 , 掌 握 率 不 足
44、50的 , 不 得 分 ; 掌 握 率 50 以 上 的 ,酌 情 给 1 3 分 ; 全 部 掌 握 的 ,给 5 分57.2.3 企 业 标 志 运 用要 求 在 旅 游 景 区 入 口 、 导 览 系 统( 如 全 景 图 、 指 示 牌 、 景 物 介 绍牌 等 ) 、 宣 传 品 、 门 票 、 工 牌 等上 均 有 企 业 标 志47.2.4 企 业 标 志 注 册 企 业 品 牌 标 志 进 行 商 标 注 册 37.2.5 员 工 服 饰员 工 着 岗 位 服 饰 , 佩 带 工 牌 。 岗位 服 饰 3 分 , 服 饰 美 观 有 特 色 1分 , 佩 带 工 牌 1 分 ,
45、 57.2.6 员 工 服 务服 务 规 范 , 举 止 文 明 , 热 情 大 方 ,服 务 态 度 、 效 果 及 质 量 好 。 能 够针 对 不 同 客 源 群 , 提 供 个 性 化 订制 服 务 。107.3 规 划 257.3.1 规 划 制 定 10有 按 照 本 标 准 及 细 则 制 定的 相 关 规 划 10有 其 他 相 关 规 划 57.3.2 规 划 审 批 5旅 游 部 门 或 当 地 政 府 审 批 5旅 游 部 门 参 与 审 批 27.3.3 规 划 实 施包 括 土 地 利 用 、 功 能 布 局 、 游 览项 目 与 设 施 安 排 等 ; 严 重 违
46、规 的此 项 不 得 分10全 面 实 施 规 划 中 的 各 项 建 设 项 目 和 市 场 开发 方 案 得 到 全 面 实 施 10基 本 实 施 规 划 中 的 主 要 建 设 项 目 和 市 场 开发 方 案 得 到 基 本 实 施 57.4 培 训 207.4.1 培 训 制 度 、 机 构 、 人 员 、经 费 明 确 , 落 实 每 一 项 不 落 实 , 扣 1 分 47.4.2 年 度 培 训 范 围 查 看 年 度 计 划 及 实 施 记 录 , 要 求对 每 一 位 正 式 员 工 建 立 培 训 档 案 4管 理 人 员 及 服 务 人 员 全 面 培 训 4管 理
47、人 员 及 服 务 人 员 部 分 培 训 27.4.3质 量 、 营 销 、 安 全 、 导 游 、卫 生 、 环 保 、 统 计 等 业 务 培训 全 面缺 一 项 培 训 扣 1 分 77.4.4 培 训 效 果 抽 查 员 工 , 考 查 其 业 务 5很 好 回 答 流 利 、 正 确 、 全 面 5一 般 回 答 基 本 正 确 37.5 游 客 投 诉 及 意 见 处 理 207.5.1 投 诉 数 量 及 性 质查 询 有 关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和 景 区 自身 记 录 , 酌 情 给 分 。 近 两 年 内 发生 重 大 质 量 投 诉 ( 涉 及 到 对 旅 游者 人
48、 身 侵 犯 和 健 康 损 害 的 旅 游 投诉 , 均 视 为 重 大 质 量 投 诉 ), 此项 不 得 分47.5.2 投 诉 处 理 107.5.2.1 投 诉 处 理 制 度 健 全 27.5.2.2 投 诉 服 务 设 施 37.5.2.2.1 有 明 确 的 投 诉 电 话 17.5.2.2.2 有 明 确 的 投 诉 办 公 室 标 志 17.5.2.2.3 有 投 诉 信 箱 、 意 见 本 等 17.5.2.3 投 诉 处 理 过 程 47.5.2.3.1 受 理 投 诉 迅 速 17.5.2.3.2 服 务 态 度 好 27.5.2.3.3 记 录 完 整 、 细 致
49、17.5.2.4 处 理 效 果 好 检 查 投 诉 处 理 记 录 , 对 于 重 大 投诉 可 向 投 诉 人 了 解 反 馈 意 见 17.5.3 征 询 游 客 意 见 67.5.3.1 定 期 征 询 一 年 不 少 于 3 次 27.5.3.2 征 询 数 量 样 本 量 符 合 接 待 规 模 (总 量 达 到全 年 接 待 量 的 1/1000) 27.5.3.3 意 见 处 理 征 询 意 见 有 分 析 、 有 通 报 、 有 改进 措 施 27.6 旅 游 景 区 宣 传 主 要 考 查 近 期 的 宣 传 情 况 377.6.1 通 过 国 际 互 联 网 宣 传 查 询 与 网 络 服 务 商 的 合 同 , 并 结合 上 网 检 查 217.6.1.1 域 名 及 中 文 网 址 2独 立 域 名 且 有 中 文 网 址 2只 有 独 立 域 名 17.6.1.2 依 托 网 站 4依 托 知 名 综 合 网 站 或 权 威旅 游 专 业 网 站 4依 托 其 他 网 站 27.6.1.3 内 容 4内 容 丰 富 , 全 面 说 明 景 区情 况 4内 容 一 般 , 基 本 说 明 景 区情 况 27.6.1.4 建 成 数 字 虚 拟 景 区 实 现 网 上 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