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23.50KB ,
资源ID:5342371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docduoduo.com/d-534237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关于对违法建筑采取强制措施的意见.doc)为本站会员(weiwoduzun)主动上传,道客多多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道客多多(发送邮件至docduoduo@16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对违法建筑采取强制措施的意见.doc

1、1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对违法建筑采取强制措施意见的通知(石政办发200828 号)藁城市、鹿泉市、正定县、栾城县和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对违法建筑采取强制措施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二八年三月十五日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对违法建筑采取强制措施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于 2007 年 10 月 28 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法赋予了地方人民政府查封、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强制权。2007 年 10 月 31 日我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强制拆除违法

2、建设的决定,也授予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拆除违法建筑的纠正强制权,为做好两部法规衔接工作,完善和规范对违2法建筑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提出如下意见。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将违法建设工程案件移送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违法建筑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接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移送案件后,应当在 7 日内下发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通告,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并告知逾期将强制执行。当事人无能力拆除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组织代为履行。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通告规定期限到期后,应当在 15 天内制定强制执行实施方案,并组织辖区乡(镇)、办事处、规划、国土、城管、公安等部门查封违法施工现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四、对重大复杂违法建筑案件,必要时可由市人民政府直接组织有关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3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 年 03 月 15 日 实施日期:2008 年 03 月 15 日 (地方法规)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