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课时 维护人格尊严(一)劳动者的尊严案例分析:教材 P35“要饭碗还是要尊严”学生讨论:(1)朴某的做法侵犯了张文的哪些权利?来源:学优高考网(2)如果是你,会选择“私了”吗?理由是什么?问题提示:在自己的人格受到侵犯时,不应简单地选择“私了” ,因为“私了”等于放弃了法律和政策对自己的保护,而且并不能真正地解决问题。如果非常希望保持这份工作,就要去找老板表明自己的态度,要求他必须给自己一个交待,让自己觉得可以接受。如果遭到拒绝,就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不应以饭碗换尊严,以出让自己的尊严来获得一份相对丰厚的收入。设计意图:案例讲述了一位外企员工在面临“要饭碗还是要尊严”
2、的选择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人格尊严的故事。通过对这一事件的讨论,目的是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观念,使他们明白,只有法律才是维护自己人格尊严和物质利益的惟一利器。教师小结:从张文的案例告诉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权。信息点击:(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和内容:人格尊严权,是指公民的人格有依法受到尊重、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权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等。那么我国法律如何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呢?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3、,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二、消费者的人格案例分析 1:教材材料“野蛮的保安”(1)该商场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2)如果我们遇到类似情况,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题提示:超市无端怀疑消费者偷了商店的东西,进而将消费者强行拉到保安室,采取搜身的办法对消费者进行检查,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妥的,它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遇到类似的情况,应理直气壮地与当事人进行交涉,要求澄清事实、赔礼道歉,或找商场有关负责人要求恢复名誉,也可以直接诉诸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设计意图:让学生明确
4、法律保护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在消费生活中当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诉诸于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师小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因此,作为消费者,当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权。案例分析 2:某顾客购买家用电器后因使用不当造成电器损坏,要求商店退赔。在商店营业员不同意退赔的情况下,顾客对营业员进行了辱骂,并动手打了营业员一个耳光。学生讨论:(1)结合这一案例谈谈你对“顾客永远是上帝”这一经营理念的认识。(2)通过案例分析 1 和案例分析 2 的讨论,两则案例
5、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设计意图:通过这一案例分析,使学生明确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商品和服务市场上人格是平等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市场竞争过程中,特别是在买方市场条件下, “顾客永远是对的” 、 “顾客是上帝”体现的是一种对顾客的礼遇,但从法律上来说,经营者的权益,特别是人格尊严同样应当受到尊重,侵犯经营者人格的行为同样应当受到制裁。问题提示:(1)因为在商品和服务市场上,竞争使经营者越来越认识到顾客的重要性, “顾客永远是对的” 、 “顾客是上帝”成为许多经营者的理念。 “顾客是上帝”体现的是一种对顾客的礼遇,是一种服务的心态。作为“上帝”的消费者理应得到足够的尊重和礼貌,但尊重和礼貌都是双方
6、的,顾客也不能违背顾客与商场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2)启示;对于公民来说,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做有损人格的事,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遵纪守法,既是公民良好素质的表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教师小结:在商品和服务市场上,经营者和消费者是平等的,作为经营者,应尊重消费者,而作为消费者也应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做有损于人格的事,不能因为自己是“上帝”而割裂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因此,要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首先要不做有损于人格的事。来源:学优高考网 gkstk通过学习同学们应该知道姓名权、名誉权是一个人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法律对姓名权和名誉权的有关规定。懂得维护自己人格尊严的正确方法,培养提高依法维护自己人格尊严的能力。懂得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增强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尊重他人人格。来源:学优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