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5电 气 火 灾 现 场 处 置 方 案1 事 故 特征1.1 危 险 性 分析 引 发 电 气 火 灾 的 原 因 有 短 路 、 过 载 、 接 触 不 良 、 电 弧 火 花 、 漏电 、 雷 击 等 ,主 要 是 电 气 安 装 工 程 、 电 器 产 品 的 质 量 以 及 使 用、 管 理 不 当 等 问 题 造 成 的。 电 气系统 分布 广泛 、 长期 持续 运行 , 电气 线路 通常 敷设 在隐 蔽处 , 火灾隐 患不 易 发 现 。 另 外 , 电 气 火 灾 的 危 险 性 还 与 用 电 情 况 密 切 相 关, 当 用 电 负 荷 增 大 时, 容 易 因 过
2、 电 流 而 造 成 电 气 火 灾 。 由 于电 气 火 灾 主 要 发 生 在 建 筑 物 内 , 建 筑 物 内 人 员 密 集、 疏 散 困 难 、 排 烟 不 畅 , 极 容 易 造 成 触 电 、 窒 息 等 群 死 群 伤 的火 灾事 故 。1.2 事 故 发 生的 区域 、地 点或 装置 发 生 电 气 火灾 的区 域、 地点 或装 置有 : 变配电房 、 储罐 区及 其他 用电 的场 所等 。2 应 急 组 织 和 职责2.1 应 急 组 织机 构 本 现 场 处 置 方 案 的 应 急 自 救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如 下 : 成 立 现 场应 急 小 组 , 由 现 场
3、 负 责 人 和 班 组 长 所 组 成。 其 中, 现 场 负 责 人 为 现场 应 急 小 组 组 长 。 如 无 现 场 负 责 人 则 班 组 长 为 现 场 应 急 小 组 组 长 。2.2 工 作 职 责2.2.1 岗 位 员 工职 责(1 ) 发 现 可 能 或 已 触 电 者 , 应 立 即 高 声 呼 叫 求 救 ;(2 )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 使 触 电 者 脱 离 电 源 , 如 切 断 电 源 等 ;(3 ) 报 告 班 组 长 或 应 急 小 组 组 长 ;(4 ) 接 受 并 执 行 本 应 急 小 组 的 指 令 。2 / 52.2.2 班 组 长 职责(
4、1 ) 接 到 员 工 报 告 后 , 应 立 即 到 现 场 进 行 确 认 ;(2 ) 组 织 本 班 组 员 工 , 按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执 行 ;(3 ) 若 事 故 后 果 超 出 本 班 组 控 制 能 力 , 立 即 上 报 本 车 间 应 急 小 组 组 长 ;(4 ) 接 受 并 执 行 本 应 急 小 组 组 长 的 指 令 。2.2.3 应 急 小 组 长职 责(1 ) 接 到 报 告 后 , 立 即 组 织 本 应 急 小 组 成 员 ;(2 ) 组 织 本 应 急 小 组 成 员 , 按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执 行 ;(3 ) 及 时 将
5、情 况 上 报 应 急 指 挥 部 , 接 受 并 执 行 应 急 指 挥 部 的 指 令 。3 应 急 处置3.1 事 故 应 急处 置程 序电 气 火灾 事故 发生排 险 、 控 险 措 施人 员 受 伤是拨 打 120 是 否 严 重否采 取 必 要救 护 医 疗后 , 送 医急 救 救 护 措 施3.2 现 场 应 急处 置措 施3.2.1 电 气 火 灾防 范措 施(1 )加 强作 业人 员用 电安 全 常 识 、 安 全 操 作规程 的教 育培 训, 提高 其自 我3 / 5安 全防 护 意 识 和 安 全 操 作 技 能 。(2 )加 强电 工 作 业 人 员 的 持 证 上 岗
6、 管 理 ,禁 止无 证人 员进 行电 气的 安装 、 维 修 作 业 。(3 )电 气 线 路、 设 备 、 设 施 应 按 国 家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安 装 、 检 查 和 维 护 管 理 。(4 ) 加 强 对 临 时 用 电 线 路 的 检 查 , 严 禁 私 拉 乱 接 。(5 ) 防 雷 装 置 的 设 计 、 安 装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和 规 范 的 规 定 。 并 按 国 家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定 期 检 测 。3.2.2 现 场 处 置措 施(1 ) 发 生 电 气 火 灾 时 , 首 先 迅 速 切 断 电 源 ( 拉 下 电
7、闸 、 拨 出 电 源 插 头等 ) , 以免 事态 扩大 , 如果 带负 荷切 断电 源时 应戴 绝缘 手套 , 使用 有绝 缘柄 的工 具。 当 火 场 离 开 关 较 远 时 需 剪 断 电 线 时 , 火 线 和 零 线 应 分 开 错 位 剪 断, 以 免 在 钳 口 处 造 成 短 路 , 并 防 止 电 源 线 掉 在 地 上 造 成 短 路 使 人 员 触 电 。(2 ) 当 电 源 线 不 能 及 时 切 断 时 , 应 及 时 通 知 变 电 站 从 供 电 始 端 拉 闸 , 同 时 使 用 现 场 配 置 的 灭 火 器 进 行 灭 火 , 灭 火 人 员 要 注 意
8、人 体 的 各 部 位 与 带 电 体 保 持 一 定 充 分 的 安 全 距 离 。(3 ) 扑 灭 电 气 火 灾 时 要 用 绝 缘 性 能 好 的 灭 火 剂 如 干 粉 灭 火 器 ,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器 或 干 燥 砂 子 , 严 禁 使 用 导 电 灭 火 剂 ( 如 、 水 、 泡 沫 灭 火 器 等 ) 扑 救 。(4 ) 发 生 的 电 气 初 起 火 灾 时 , 应 先 用 合 适 的 灭 火 器 进 行 扑 救 , 情 况 严 重 立 即 打 “119”报 警 。 报 警 内 容 应 包 括 : 事 故 单 位 、 事 故 发 生 的 时 间 、 地 点 、 火
9、 灾 的 类 型 , 有 无 人 员 伤 亡 以 及 报 警 人 姓 名 及 联 系 电 话 。3.2.3 后 期 处 置措 施(1 ) 应 急 处 置 结 束 后 , 应 急 自 救 小 组 应 做 好 事 故 现 场 的 保 护 、 勘 查 ;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事 故 原 因 的 调 查 取 证 工 作 。(2 ) 火 灾 损 坏 的 电 气 设 备 、 设 施 的 全 面 修 复 应 由 持 证 电 工 进 行 维 修 , 并 由4 / 5变 电 站 电 工 复 查 , 确 认 检 查 正 常 后 , 可 恢 复 供 电 。3.3 报 告 事 项3.3.1 报 警 电 话
10、及 联系 方式 报 警 电 话 及联 系 方 式 见 附 件 12.1。3.3.2 报 告 内 容(1 ) 电 气 火 灾 发 生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2 ) 人 员 伤 亡 情 况 ;(3 ) 已 采 取 的 措 施 ;(4 ) 报 告 人 及 电 话 。4 注 意 事项由 于 电 气 火 灾 具 有 一 定 的 特 殊 性, 从 灭 火 扑 救 角 度 考 虑: 一 要 保 证 扑 救 人 员 的 安 全 ; 二 要 及 时 采 取 正 确 的 方 法 扑 救 , 使 国 家 和 人 民 财 产 少 受 损 失 。电 气 火 灾 事 故 与 一 般 火 灾 事 故 有 不 同 的
11、特 点: 一 是 火 灾 时 电 气 设 备 带 电, 若 是 不 注 意 , 扑 救 人 员 可 能 会 触 电 ; 二 是 有 的 电 气 设 备 内 部 充 有 大 量 的 油 。因 此 在 扑 救 时 应 特 别 注 意 以 下 几 项: 采 取 断 电 措 施, 防 止 扑 救 人 员 触 电。 在 火 灾 发 生 时 要 立 即 切 断 电 源 , 应 尽 可 能 通 知 电 力 企 业 切 断 着 火 地 段 电 源。 在 现 场 切 断电 源 时, 应就 近将 电源 开关 拉开 , 或使 用绝 缘工 具切 断电 源线 路。 选择 断电 位置 要适 当, 不要 影响 灭火 工作
12、的进 行。 不懂 电气 知识 的人 员一 般不 要去 切断 电 源 。为 了 争 取 灭 火 时 间 , 或 因 特 殊 情 况 不 允 许 断 电 时, 则 要 进 行 带 电 灭 火, 以 减 少 损 失 。 但 必 须 注 意 以 下 事 项 :(1 ) 选 择 使 用 不 导 电 的 灭 火 器 具 , 使 用 二 氧 化 碳 、 1211 或 干 粉 灭 火 器 , 不 能 使 用 水 溶 液 或 泡 沫 灭 火 器 材 。(2 ) 如 使 用 水 枪 灭 火 , 扑 救 人 员 必 须 穿 绝 缘 靴 和 戴 绝 缘 手 套 , 防 止 水 柱 漏5 / 5电使 人体 触电 。 灭
13、火 宜使 用喷 雾水 枪, 其泄 漏电 流小 , 对 扑救 人员 比较 安全 ; 在不 得 已 的 情 况 下 采 用 直 流 水 枪 灭 火 时 , 水 枪 的 喷 头 必 须 用 软 铜 线 接 地 。(3 ) 使 用 水 枪 灭 火 时 , 喷 头 与 带 电 体 之 间 距 离 : 110 千 伏 要 大 于 3 米 ,220 千 伏 要 大 于 5 米 。 使 用 不 导 电 的 灭 火 器 材 , 机 体 喷 嘴 距 带 电 体 的 距 离 : 10 千 伏 要 大 于 0.4 米 ,35 千 伏 要 大 于 0.6 米 。(4 ) 架 空 线 路 着 火 , 在 空 中 进 行 灭 火 时 , 带 电 导 线 断 落 接 地 , 应 立 即 划 定 警 戒 区 , 所 有 人 员 距 接 地 处 8 米 以 外 , 防 止 发 生 跨 步 电 压 触 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