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 合同的标的物及其质量、数量与包装,内容提示:,商品的命名 商品的品质 商品的数量 商品的包装,第一节 商品的命名,一、合同列明品名的意义 二、品名(Name of Commodity)条款的内容: 列明商品名称,有时也将型号包括进去 三、注意事项:明确、具体、实事求是、通用、合适,四、商品命名的方法 以其主要用途命名:旅游鞋、杀虫剂、自行车 以其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命名:羊毛衫、玻璃杯 以其主要成分命名:西洋参蜂皇浆、芦荟乳霜 以其外观造型命名:赤豆、圆锥滚子轴承 以其褒义词命名:青春宝、乐百氏果奶 以人物名字命名:孔府家酒、孔乙己茴香 以制作工艺命名:二锅头、精制油 ,案例:商品品名不
2、符引起的纠纷案 我生产企业向马来西亚客户出口汽车配件,品名为YZ-8303R/L,但生产企业提供了YZ-8301R/L,两种型号的产品在外型上非常相似,但却用在不同的车型上,因此客户不能接受,要求我方要调换产品或降低价格。我方考虑到退货相当麻烦,费用很高,因此只好降低价格15%,了结此案子。,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也叫货物的质量,是指买卖双方所交易商品具备的物质属性,主要表现为商品所具有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及生物特征,具体表现为商品的成分、结构、形态、色泽、款式、味觉等。,一、含义 (Quality of Goods),二、品质的表示方法,(一)实物表示,看货买卖,凭样品买卖,注意事项
3、,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回样,样品(sample):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质量的少量实物。 回样(Counter Sample):在国际贸易中,谨慎的卖方往往不愿意承接凭买方样品交货的交易,以免因交货品质与买方样品不符而招致买方索赔、甚至退货的危险。在此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的样品,成为“对等样品”或“回样”。,注意事项: 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适用范围:在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等方面特征的商品以及其他难以用科学的指标表示质量的商品。 如采用凭样成交而对品质无
4、绝对把握时,应在合同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Quality shall be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 卖方应留存复样,妥善保存。,(二)文字说明,凭规格、等级、标准,凭说明书和图样,凭商标或牌号,凭产地名称,例:china green tea special Grade,例:MAXAM dental cream,例:Beijing duck,1.凭规格买卖 商品规格(Specification of Goods):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质量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SILK: Width (inch) Length (Yard
5、s) Composition 50 40/44 100%silk,2.凭等级买卖 商品等级(Grade of Goods):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3.凭标准买卖 商品标准: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 特殊情况:在国际贸易中,对于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往往采用“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 FAQ):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而我国采用的FAQ一般是指大路货。,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5.凭商标或品牌买卖 商标:是商品的标记,是指生产者或商号用来识别其所生产或出售
6、商品的一种标志。 品牌:是指工商企业给其制造或销售的商品所冠以的名称,以便与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6.凭产地买卖,三、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一)基本内容,对商品质量、规格、等级、标准、牌号等作具体规定,(二)机动幅度的三种表示方法,1、 quality to be considered and being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 2、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 3、规定机动幅度: 例子:中国花生仁 水分 13%(Max);不完善粒5%(max);含油量44%(min),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
7、差。这种公认的误差,即使合同没有规定,只要卖方交货品质在公差范围内,也不能作为违约。 品质机动幅度的规定方法: 规定一定的范围; 规定一定的极限; 使用品质增减价条款(如:对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可按交货实际品质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只对品质低于合同规定者扣价),(三)合理运用品质表示方法根据商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方法。并且尽量用一种方法表示,不宜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表示方法。 (四)对品质的规定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例子 1.”tiger”brand lighters as per samples dated Jan.10,1999. 2.”dengfeng”brand color-pen 18
8、 colors as per the buyers sample.,案例: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为“手工制造书写纸”。买主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该货物部分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有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按该国法律应属“不正当表示”和“过大宣传”。遭用户退货,以致使进口人蒙受巨大损失,要求我方赔偿。我方拒赔,主要理由有:(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在关键工序上完全采用手工制作;按本国行业习惯均表示为手工制造(2)该笔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而实际货物质量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该货物与双方约定的品质相符。,简评:应注意双方对货物品质在不同地区的理解差异,明确货物的品质标准究
9、竟是依照样品还是强调完全手工。 结果: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有关人士调解,双方取得谅解,中方赔偿部分损失。,双重质量担保案例,我国某外贸公司向德国出口花生一批,合同规定最低含油量不低于44%,杂质不超过1%。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合同订立后我有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出具了货物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赔偿600英镑的损失。我方拒绝赔偿,并陈述理由说:货物在交货是是经过挑选的。因为是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也不至于低7%。问:我方失误在哪里?是否可以以货物非凭样成交理由而不予理赔?,茶叶等级案例,中方某公司与国外某客商成交龙井茶一批,合同
10、要求二级茶叶,卖方实际交货时发现二级茶叶库存已罄,便在未征得买方同意情况下,以一级茶叶抵充二级茶叶交货,并电告买方“一级茶叶仍按二级茶叶计价,不另外收费”。问:卖方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瓷器案例,我出口公司与美商凭样成交一批高档瓷器。复验期为60天,货到国外后经美方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时隔一年买方来电称:瓷器全部出现“釉裂”,只能削价处理,因此要求我方按原成交价赔偿60%的损失,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留存的复样,发现其釉下亦有裂纹。我方是否应赔偿?,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一、数量的计算 (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二)计量单位,(weight/number/ length /area /v
11、olume /capacity),重量,个数,长度,面积,体积,容积,公斤(KG)、公吨(M/T)、磅(POUND)(大米、油),只(PIECE)、双(PAIR)、套(SET)打(DOZEN)、卷(REAM)、袋(BAG)(服装、打火机、眼镜、水彩笔、鞋子),米(METER)、英尺(FOOT)、码(YARD),平方米(M2)(皮革等),立方米(CUMBIC METER)、立方英尺(CUBIC FOOT),升(LITER)、加仑(GALLON)(液体货物),“吨”的差别 某出口公司在某次交易会上与外商当面谈妥出口大米10000公吨,每公吨USD275 FOB中国口岸。但我方在签约时,合同上只笼统
12、地写了10000吨(ton),我方当事人主观上认为合同上的吨就是公吨(Metric ton)。后来,外商来证要求按长顿(Long ton)供货。如果我方照证办理则要多交大米160.5公吨,折合44137.5美元。,注: 公制:1公吨=1000公斤 美制:1短吨= 907公斤 英制:1长吨=1016公斤,(三)计算重量的方法,(1)毛重(GROSS WEIGHT) (2)净重(NET WEIGHT) (3)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公量=商品净重*(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适用于有固定规格和尺寸商品 (5)
13、法定重量和净净重,二、数量条款,(一)基本内容,成交商品的具体数字、计量单位和计算重量的具体方法,(二)数量的机动幅度,1、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2、约量(ABOUT OR CIRCA OR APPROXIMATE): UCP500规定,不超过10%。,多交或少交货物如何计价?,例:1.1000M/T,WITH 2%MORE OR LESS(1000公吨,2%溢短装)2.The seller has the option to load 5%more or less than the quantity contracted,each difference shall be s
14、ettled at the contract price.3.About 1000 dozens.,(三)应注意的问题 1应注意不同的度量衡下,运用不同的计量单位。 2数量有机动幅度,即合同中的“溢短装条款”。+-X% 3如以“约”、“近似”等词语来表示数量有一定范围的机动,则须由双方就这种约量作出必要的约定,否则,极易引起纠纷。,案例:商品数量短缺买方拒收案 我某出口公司与匈牙利商人订立了一份出口水果合同,支付方式为货到验收后付款。但货到经买方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量缺少10,而且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匈商既拒绝付款,也拒绝提货。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匈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和处理水果费用5万
15、美元。我出口公司陷于被动。,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一、运输包装(shipping packing ) (一)要求 1、适应商品的特性 2、适应运输的要求 3、考虑各国的规定和客户的要求 4、便于各环节有关人员进行操作 5、在牢固的前提下节省费用 总之,是外包装(outside packing): protection,(二)运输包装的分类 (三)运输包装的标志 1、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s):唛头 2、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s) 3、警示性标志(warning marks),二、销售包装,要求 1、便于陈列 2、便于识别商品 3、便于携带和使用 4、要有艺术吸引
16、力 5、符合民族惯例 6、条形码 总之,促销(PROMOTION),三、定牌与中性包装,(一)定牌 是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 由于版权问题,要在合同中注明责任由对方承担。 (二)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 是指既不表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表明商标(trade marks) 或牌号(brand)的包装。 包括无牌中性和定牌中性,四、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一)明确具体 (二)考虑商品特性及有关法律 (三)何方提供运输标志 (四)费用由何方承担,案例分析,客户要求在所有包装上都不要打上“828”字样。我方要求工厂不要在外包装上打上82
17、8”,其他与上次出货一样。结果:货物的内包装上仍有“828”。客户要求去掉“828”,损失5万人民币,推迟交货20天。 教训:正确理解包装的种类。,上海出口公司A与香港公司B成交自行车1000台,由A缮制合同一式两份,其中包装条款规定为“Packed in wooden case”(木箱装)。将此合同寄至B方,然后由 B签回。 B签回的合同上于原包装条款后加“C.K.D.”字样,但未引起A公司注意。此后,B公司按合同开证、A公司凭信用证规定制单结汇完毕。,货到目的港。B发现系整台自行车箱装,由于自行车整台进口需多交纳20进口税。因此,拒收货物并要求退还货款。 卖方此时才意识到C.K.D.是指COMPLETELY KNOCKED DOWN(完全拆散),只好认赔。 评析: 1卖方忽略CKD,造成实际装载与合同不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卖方虽然已经结汇,但买方仍有拒收货物的权利。,案例,合同规定糖水桔子罐头,每箱24听,每听含五瓣桔子,每听罐头上用英文标明“MADE IN CHINA”。卖方为了讨一个吉利,每听装了六瓣桔子,装箱时,为了用足箱容,每箱装了26听,在刷制产地标志时,只在纸箱上标明“MADE IN CHINA”,买方以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及未按合同规定标明产地为由要求赔偿,否则拒收整批货物。问:买方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