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 堂 分 包 协 议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食堂达成以下协议:一、承包租金和期限:甲方同意乙方承包 xxxx 项目部工地民工食堂,承包期限为工程项目开工到工程项目完工止。承包金额为 x 万元。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承包期内乙方不得中途退场,如果中途退场甲方不退还乙方承包金额,并次合同终止。二、甲方主要负责事项:1、食堂内磁砖、地砖、水池、水沟、自来水、电箱等基础设施完成;2、餐厅内地砖墙面涂料完成(按杭州市标准配备) ;3、提供炊事人员宿舍一间;4、小店内外
2、墙抹灰,水泥地面等设施完成。三、乙方主要负责事项:1、小店内配备货架、电冰箱等一切用具;2、食堂内配备炊具(蒸饭箱、灶具、电冰箱等) ,餐厅内餐桌、餐椅(全新)电风扇等用具;3、提供炊事人员健康证,上岗证等办理,并协助甲方办理卫生许可证(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4、食堂、小店内水、电费计量与支付方式:电费由乙方按月按实际使用数量全额支付,价格按工业用电计量;水费按实际使用量每月支付,由甲方、乙方各承担 50%(价格按所在地自来水公司价格) ;5、用餐人员低于 70%乙方将无条件退场;6、如食堂、小店所售价格高于市场价,本工地员工 30%以上有意见,甲方将给予乙方警告处分,如乙方不听劝阻,不予配合仍一意孤行,将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如屡教不改,将没收其一切用具,终止本协议;7、春节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到达工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将给予其作弃权处理,甲方另行安排人员进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三、协议文本和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