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1.220 B 41 备案号: 20386-2007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DB11/T 455 2007 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Code for epidemiological investigation of emergency animal disease 2007-03-06发布 2007-06-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455 2007 I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 B、 C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殖业分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韦海涛、李秀敏、郑瑞峰、云鹏、祝俊杰、蒋益民、薛水玲、魏荣贵、赵浩军。 DB11/T 455 2007 1 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要求。本标准所指的重大动物疫病是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动物 防 疫 法 规定的 一类传染 病 和新 发 烈 性 传染 病。 本标准 适用于 重大动物疫情 暴 发后的 最初 调查、 现地 调查 和追踪 调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 的 条款通过 本标准的 引用而成 为本标准的 条款 。 凡 是 注日期 的 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 有 的 修改 单 (不包括勘误 的 内容)或修订版 均
3、不适用于 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 本标准 达成协议 的 各方研究 可以使用这些文件 的 最新版 本。 凡 是 不注明日期 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 适用于 本标准。 DB11/T 456 动物 防 疫员 防护 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 语和 定 义适用于 本标准。 3.1 最初调查 initial investigation 兽医技术人员 在接到 动物养殖 场(户)怀疑 发生疫病 报告 后 ,对 所 报告 的动物养殖 场(户)进 行的 实地考察以及对其 发病情 况 的 初步 核 实 。 3.2 现地调查 spot Investigation 兽医技术人员 对 所 报告 的重大疫病
4、发病 场(户) 的 场 区状 况 、 传染 来源 、发病动物 种 类 、 品种 、 日 龄 、发病 时间 、病 程 、发病 率与 病 死率 以及 发病动物 舍 分 布等 所 作 的 现地 调查。 3.3 追踪调查 tracking investigation 在 重大疫病 暴 发 及 扑灭前 后 ,对 疫 点 的 可疑 带毒 人员、病 死 动物 及其 产品 和传 播媒介 的 扩散趋势 、 自 然 宿 主发病 和 带毒 情 况 的调查。 4 最初调查 4.1 目的 核 实 疫情、提出 对 疫 点 的 初步 控制措施 , 为疫情 确诊 和现地 调查提 供依 据 。 4.2 组织与要求 4.2.1
5、区 ( 县 ) 级 动物 防 疫 监督机构 接到 养殖 场(户)怀疑 发病的 报告 后 , 应立即 指 派 2名 以 上 兽医 技术人员 , 携必 要的 器械 、 用 品 和 采样 用容 器 ,在 12 h以内 尽快赶赴 现场, 核 实 发病情 况 。 4.2.2 被派 兽医技术人员 至少 3 d内 没 有接 触 过 该 病 群 及其 污 染 物 ,按 DB11/T 456要求 做好个 人 防护 。 4.3 内容 4.3.1 调查发病 场 的 基 本 状 况 、病 史 、 症状 以及 环境状 况 四个 方 面 , 并填写 最初 调查 表 , 调查 表 内容 见 附录 A。 4.3.2 根据 检 查发病 群状 况, 流行情 况 做 出 初步 判断 。 4.3.3 若 不 能排除 动物重大疫病 , 应立即 报告 当 地 动物 防 疫 监督机构并 建 议其 请 兽医 专家 作 进一步 诊 断 , 并 配合 做好 后 续 采样 、 诊断 和 疫情 扑灭 工 作 。 4.3.4 应 实 施 对 疫 点 的 控制措施 , 动物 产品 和可疑 污 染 物 品 不 得从 养殖 场 ( 户 ) 运 出 , 并 限 制 人员流 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