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二、申请前提(一)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二)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已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四)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三、申办对象法人及其组织。四、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1、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 对。2、申办材料中要求的所有电子文件须存储在同一张电子光盘中。照片应使用JPG格式,其他设计图纸应使用CAD格式,文字说明应使用DOC格式。 电子文件的文件名应使用中文名称。(2)申请材料目录电子件要求纸质件要求序号 材料名称必
2、须提交必须提交类型 份数其他要求基本材料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表一、二仅表二 1 建设单位盖公章。2 东莞市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图备案承诺书 1 建设单位盖公章。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复印件 1 查验原件。4 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 复印件 各1 查验原件。5 东莞市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核算报告 1 建设单位盖公章。6 原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1套 仅变更项目需提交。7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复印件仅原建筑物改建、扩建需提交。查验原件。设计材料8总平面蓝图 复印件 1已通过规划部门技术审查盖章的图纸。查验原件。9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 1套
3、已通过规划部门技术审查盖章的图纸。10本期报建建筑物总平面定位蓝图 比例不小于 1:1000 2注明本期报建建筑物的角点珠区定位坐标,本图中不列出项目的经济指标表。设计单位盖出图章,建设单位盖公章。11 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 1套设计单位盖出图章,电子核算规划单位盖公章,建设单位盖公章。由镇街(园区)规划部门协助提供的材料12现状地形照片及视频 若干须在上报前一周内拍摄,应能全面反映项目场地的现状情况。打印在A4 纸上,每 页 打印 2张照片,注明拍摄日期,镇街、园区规划部门盖章确认。13 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1镇街、园区规划部门核实后盖章确认。(3(申请材料注意事项1、仅变更用地单
4、位的,仅需提交上述第1、3、4、6、8、9、10项。五、审查内容(一)复核申请对象的送审资料是否完备、准确。(二)核对申报材料中的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等是否一致。(三)、查核项目用地现状照片、视频和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了解 项目现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 ”情况;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应拆未拆建筑;了解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现状和近期建设情况,尤其是与水库、河流、高压走廊、 铁路、轨道交通、加油加气站、 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垃圾站、危 险品项目等公建和市政设施用地是否留有足够的防护距离。(四)核对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是否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并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五)
5、核对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置配套费和房地产项目价格调节基金。(六)核对本期报建建筑物总平面定位蓝图中,建筑物的定位是否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六、审批流程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1012号)的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投资主体、性质、区位、规模等因素, 实行分 级审批制度。具体分为一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二 类项目由中心镇政府审批(不属于中心 镇的镇二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以下项目为一类项目,其余为二类项目:1、 属于东莞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内的所有项目;2、 以中央各级部门、省市行政单位名义申请的各类项目;3、 房地产项目;4、
6、商场、市场、医院、体育 场馆、中小学校、旅 馆(酒店)、文娱中心等公共建筑设施、广场、农民公寓;5、 发展备用地内的项目;中心镇指:石龙、塘厦、长安、樟木 头、麻涌、大朗、虎门、常平、厚街、凤岗 、石碣、桥头 。审批流程图七、申办对象职责(一)按办理材料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和准确性;如实填写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二)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 (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按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或者其他显著地点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载明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主要内容和图件。公告内容应当真实、有效,不得隐瞒、虚构。八、镇、
7、街、园区规划管理所职责(一)现场踏勘。查看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地形地貌情况、交通情况、基础设 施情况(尤其是高压走廊、加油加气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站等厌恶性市政设施情况)以及重要景观资源情况;查看项目周边建成区的建筑布局和风格;查看项目现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 情况;核 实项目用地内部及周 边的山体、水体、道路、竖向标高、建筑等是否与提供的地形图相符;核实用地现状照片是否与现场情况一致;如实核对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二)核对清楚申报资料后,统一送市城乡规划局窗口申请办理;(三)按东莞市建设项目规划现场公示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批前公示的现场公示工作,如实填写东莞市建设项目规划公示
8、过程跟踪表;(四)按照建筑物总平面图定位图,完成建筑物定位的验线工作,如实填写东莞市建设工程批后管理跟踪表(位于市区、松山湖、生态园、寮步的项目由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完成)。(五)属由园区、镇街政府审批并报市城乡规划局备案的项目,批准后按要求整理好备案资料,于7日内将资料移送市局窗口备案。九、办理结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1份,附图(包括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1套、建筑物总平面图定位图1份)。同意放线通知书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注意事项告知书1份。十、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申请对象补充资料、修改图纸时间,批前公示时间)。十一、表单及文书样板表单及文书如下,格式样板详见附录:1、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一、二。2、东莞市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图备案承诺书。3、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