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艾普集团人力资源补充要求为确保艾普集团 3 月完成新开 4 万户,全年顺利完成 5 亿收入目标,为艾普公司十周年献礼,结合各分、子公司的近期发展和实际情况,特补充如下重要要求:一、各分、子公司必须在 3 月 1 日前,将各自 3 月的人员需求招聘到位(以办理派遣手续为准) ;新员工流失率不得超过 50%,如有违反将对派遣单位的部门负责人予以问责,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二、各分、子公司必须成立培训部,主要负责负责新员工的相关培训工作,并有义务督导各自公司的各部门新员工在岗培训。培训部隶属各分、子公司一级部门,业务上接受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的指导、服务。经集团战略委员会研究决定,任命各分、子公司培训部
2、经理为:成都公司培训部经理:刘斌;重庆公司培训部经理:李路峰;昆明公司培训部经理:由昆明副总经理王勇兼任;武汉公司培训部经理:由对外合作部经理刘佳兼任。相应职位空缺,随后待定。三、管理干部测评各单位、部门每月都必须对管理干部进行测评。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的测评工作,并督导各子、分公司的干部测评工作;各子、分公司负责各自主管及以下管理人员的测评工作。干部测评结果,不以分数为评价结果,本着 PDCA 原则主要从各级管理人员的缺点、不足和需要改善、改进的地方,为主要测评方向。测评结果的查询,必须遵守系统管理和层级管理的原则,上级查询直属下级的测评结果,不能查询同级结果。各单位
3、、部门测评结果必须在每月 10 日前将上月测评结果报至集团人力资源备案,未按时进行的,直接处罚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100500 元。四、员工考勤集团所有分、子公司和部门必须使用与 HR 管理系统配套的指纹考勤机,所有员工(除八级及以上管理人员除外)必须进行指纹考勤,凡当日未有指纹考勤记录的,均不能进行当日工资核算。各分、子公司必须在 26 日前将指纹考勤机采购、安装调试到位,在 28 日下班前将指纹全部录入进考勤系统,在 3 月 1 日正式开始指纹考勤。未在 3 月 1 日开始指纹全面全员指纹考勤的,处罚分、子公司负责人 2000元,采购专员、人力资源专员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100300 元。附件:指纹考勤机采购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