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 義 市 志 航 國 民 小 學 97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2次 教 學 支 援 工 作 人 員 進 用 甄 選 簡 章壹、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暨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修正規定辦理及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辦理。貳、甄選科目及名額:英語教師正取 2 名,任課節數:18 節/週 1 名,12 節/週 1 名,備取若干名。參、報名: 一、報名資格:(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2.已服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3.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
2、暨第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二)報考人員資格,請備妥履歷表及學經歷相關證件:1、具甄選科目之專長,並經教育部或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檢核通過、認證合格,持有國小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2、或符合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代課、代理教師之資格。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一)簡章公告:自 98 年 2 月 17 日起至 98 年 2 月 22 日止,於本校公佈欄、本校網頁(http:/www.ches.cy.edu.tw)及市府教育處網頁(http:/163.27.1.1/school_all.asp)公告。(二)簡章索取暨報名時間:自公告日期起至 98 年 2 月
3、22 日(星期日)止於本校網站下載,98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8:00 至 15:30 止辦理報名,逾時不予受理。(三)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電話:05-2857924 轉 119)(四)報名方式:本人親自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三、報名手續:()填寫報名表及准考證各 1 份(詳填各欄,貼上最近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1 式 2 張),並填妥掛號回郵信封 1 個(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二)繳驗有關證件:( 正 本 驗 訖 發 還 , 各 項 證 件 請 自 行以 A4影 印 一 份 留 本 校 存 查 )、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或其他免役
4、證明文件(男性)。、認證合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繳交報名費 300 元整。 肆、甄選:一、甄選日期:98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10 分。二、甄選地點:本校教室(報考人員應於當日上午 8 時前先至人事室報到完畢)三、甄選方式:採試教及口試等 2 種方式,每項滿分為一百分。()試教 : 佔 總 成 績 60 。 版 本 教 材 如 下 表 :甄 選 科 目 版 本 年 級 備 註英語教師 彩虹版 三年級(上) 單 元 自 訂 , 教 具 自 備 , 以 10分 鐘 為 限 , 現 場 不 提 供 學 生(二)口試(每人 5 至 10 分鐘):佔 總 成 績 40 。
5、 ( 儀 態 、 表 達 能 力 、 基 本 學 術 素 養 )上述 2 項分數乘以所佔百分比後,相加之和為總分。按總分高低依序錄取;若總分同分時,依試教成績高低錄取(成績未達 60 分不予錄取)。 四、甄選結果公布:98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二)錄取名單於當日 15 時 30 分前公告於本校公佈欄及網站,應試者亦可於上班時間以電話查詢,但不得以成績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本校網址 http:/www.ches.cy.edu.tw五、成績複查:請持身分證、甄試證及書面申請書於 98 年 2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30 分前,親自向本校教務處提出申請,複查結果於翌日以限時掛號信方
6、式寄出。伍、聘任:錄取人員經提交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請校長聘任,聘期自 98 年 2 月 25日起至 98 年 6 月 30 日止,但本專案相關經費不敷支用或停止補助時,該教師應無條件解聘,不得異議。陸、注意事項:一、證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報考人私章;證件不齊(不接受補件,請先行備齊相關證件資料,且不得於審查證件時,要求以切結書方式於事後補送證明文件)、未附正本之影印本及通訊審查資料均不受理。二、未攜帶國民身分證或相關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 考;出生地未註明或註明為大陸地區及更名者,應另檢附最近 1 個月內之個人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1 份。三
7、、持國外學歷報名者,應繳交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正本、譯本、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修業期間入出境日期紀錄證明文件各乙份。四、錄取人員應於 98 年 2 月 25 日上午 8 時向本校人事室報到隨即正式上班,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五、錄取人員應於報到後 10 日內,繳交一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 X 光透證明,凡患有法定傳染病、慢性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均取消應聘資格。六、錄取報到人員依其認證類科,以擔任本校該類科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限,不得要求轉任或兼任其他課程之教學。七、錄取報到人員每週教學時數以不超過 20 節為原則,惟需視補助經費情況而定,待遇依實 際授課之時數
8、支給鐘點費,本專案聘任人員聘任期間之鐘點時數,不可併計年終獎金核算日數。八、支薪說明:具教育部或各直轄市、縣市核定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每節 320 元,具國小教師證;國小兼、代課資格者每節 260 元。九、在本校任課後,若因故未能繼續擔任支援教學者,請於一個月前提出辭呈,餘缺由備取人員遞補擔任。十、進用後如發現有證件不實、不合規定或不適任教學工作者,經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應無條件解除聘約。十一、備取期限:至 98 年 6 月 30 日止。候用期限屆滿尚未聘用者,不再聘用。柒、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捌、本簡章經本校甄選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審查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玖、
9、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公告於本校網站。拾、本校查詢暨申訴電話:(05)2857924 轉 119 人事室。傳真機:(05)2852473嘉 義 市 志 航 國 民 小 學97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2次 教 學 支 援 工 作 人 員 進 用 甄選報名表應試編號: (由本校填寫)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通訊處住址:e-mail:相片黏貼處 已婚 電 話 手 機 未婚婚姻狀況 其他學 校 名 稱 院 系 所 學位名稱 畢業年月與證書字號學歷服 務 機 關 名 稱 擔 任 職 務 任 職 起 訖 年 月經 歷填表人簽章:以下資料請妥善準備,並附於報名表後面(請以資料夾夾妥)繳交證件各項證件影本請依序整理成冊,並加蓋私章,註明與正本相符。 國民身分證影本。 全部學經歷證明影本(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書等) 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國小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 報名費 300 元整本校審核初審核章 複審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