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二司 2015 年工作总结和 2016 年工作计划2015 年,我司以习总书记核安全观为指引,以新常态下推进环保工作为动力,积极应对核电发展与核安全监管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全面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围绕“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做好 顶层设计,精心组织实施, “严慎细实” 开展各项工作,努力 让核安全监管工作向着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的方向迈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我国核电厂和研究堆的建造质量和运行安全。、 秉承三严三实“三严三实”精神,践行严慎细实作风(一)全面开展 “三严 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专题教育,认真查摆
2、“不严不实”问题根据部党组关于“三严 三实” 专题教育活动 专题教育方案的要求,我司制定了“ 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活 动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分别以“严 以修身,做人要 实” 、“严以律己、做事要实” 、“严以用权、创业要实” 为主题,在全司范 围内开展了三次 专题学习活动,全司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中央文件,深刻领会“ 三严三实” 实质,畅谈认识, 认真查摆当前业务工作中的“不严 不实” 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围绕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2点工作,我司结合“ 三严三实” 专题学习活 动教育,集中学习了李部长在年中总结会上的专题党课精神,郝晓峰副司长做了“以 三严三实的精神,行 严
3、 慎细实的工作作风 ,促核安全监管的实效”为题的专题党课。积极开展新环境保护法的学习、贯彻和落实。通过座谈、微信、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集全司同志意见,为即将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做好准备。(二)坚持“一岗双责”,强化权力风险监控我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后续整改落实,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 一岗双责” 制度,切实 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融入核安全 监管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 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管控;二是组织全司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制度、以及中
4、央各项新制度、新精神;三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集中观看党风廉政、惩治腐败教育视频,旁听廉政相关案件的法庭审理,参观廉政教育主题展览,并结合环保系统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在节假时期,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进行廉政提醒;四是加强廉政监督检查,通过年度自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等方式,对“ 两个责任” 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廉政、履职、尽职和行使权力,以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五是梳理了“ 核电 厂和研究堆核安全 许可证申请 的审批” 、“核电厂和研究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环保竣工 环保验收三类重要行政3许可,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更新廉政风险防控权力
5、运行图。(三)深入监管一线,行“严慎细实”工作作风2015 年,为准确、全面地把握核电厂和研究堆监管问题实质,我司全面开展“严慎细实 ”作风建设,深入 监管一线,强化突出问题的重点调研,制定解决方案。5 月,我司由郝晓峰副司长带队,结合“三 严三实” 专题教育活动专题教育,组织调研组深入浙江省和辽宁省的环境保护基层部门, 围绕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保护监管、以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以“核电厂环境保 护监督管理” 为主题开展基层调研活动。通过走访,倾听了基层环境保护部门和核电公司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核电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有序推动核电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6、的持续改进。针对国内核电厂发生的多起计算机信息和控制系统(KIC)相关运行事件问题,按照部领导的指示,我司组织核安全中心技术力量,开展调研工作,形成了运行核电厂数字化仪控系统(DCS)异常专题报告 ,全面分析了数字化仪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提出了相应建议。针对核电厂温排水问题,我司组织调研了国际上核电厂取排水的设计方案、考虑因素,温排水监管政策,环 境影响评价因素考虑等,编制了关于核电厂温排水问题的调研报告,并报局长办公会审议。我司组织审评单位、国内核电设计院、高校等单位的相关人员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对核电厂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可能性进行技术调研4和深入研究、探讨,并组织完成了
7、 AP1000、CAP1400、华龙一号等技术的专题评估报告,形成了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释放相关研究报告。针对内陆核电建设、高强紧固件等国内核电建设重点和热点问题,我司组织深入核电建设现场,紧密与其他部门、行业协会等的联系,加强研究,协调立场,密切配合,妥善制定相应的口径和处理方案。另外,我司还针对松脱部件和振动监测系统、核电厂网络信息安全调研、乏燃料干式贮存、核电厂低放废物暂存、沿海核电厂强台风影响等开展了专题调研或评价复核。通过上述深入一线的调研和工作,我司全面加强了“严慎细实” 作风建 设,夯 实核安全监管技术基础 和储备,更加清晰明确掌握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问题的实质,为破
8、解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难题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案。二、优化工作模式,提升内部管理效能(一)科学制定计划,突出重点工作为加强工作计划性、实现精细化管理、保证各项工作按时圆满完成,我司高度重视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2014 年底我司组织编制了2015 年度全国核电厂和研究堆监管计划,2015 年度组织全司同志严格落实计划中各项工作安排。针对重点工作和领导批示事项,我司制定了督办制度,明确了办事时限,定期开展执行情况跟踪。加强了司务会对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的审议,全年召开 13 次司务会,召开 6 次全司会,制订了 12 份月度工作计划和 52 份双周工作计划。 2016 年度全国核电厂和研究堆监管计划5已经
9、编制完成,核二司 2016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也已明确,待司领导分工明确后,将把责任细化到人,并进期将印发执行。(二)加强沟通协调,工作运转更加流畅2015 年,我司加大了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对于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我司及时向部领导请示、汇报,以得到部领导的指导与支持;在人事管理、党风廉政、党建工作、国际合作、财务审计等方面主动向各相关部门报告,及时获得指导帮助;保持和加强与兄弟司局的工作交流和协调,在核事故应急、规章制度制定、法规标准制修订、核设备不符合项、信息发布、事件处理、核材料管制、操纵员资格、培训等方面相互支持配合,妥善处理了监管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在司内部,我司实行了更加明确的分工及部分
10、工作流程再造,我司在内网平台完善了收发文登记清单,对收发文件做好细致分类和登记管理,按照领导批示第一时间进行分发、流转及存档,本年度我司共办理各类文件 3000 多份(其中部机关来文 1966 份,各监督站来文 637 份,各营运单位来文 470 份,司间协调单 90份);形成各类文件 2000 多份(其中发文 337 份,签报 215 份,工作单 423 份,协调单 39 份,项目官员文 644 份);通过建立督办事项办理清单,全年共完成督办事项 83 件,全力保障了重点工作完成;通过司内文件库共享,我司定期更新了全国核电厂状态信息和事件统计信息,及时汇总整理各处形成的工作文件和上报材料等,
11、为今后工作的跟踪、查阅、传承和办理提供便利。(三)扩大人才交流和培训,强化项目官员负责制62015 年我司采取挂职锻炼、脱产培训、选派年轻干部参加监督站驻厂监督、技术会议和出国交流等方式,扩大了各级干部的知识面,培养相应能力,促进司内干部政治素养、管理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年选派殷德健、王瑞雪 2 名同志出国交流培训,并支持核安全中心和华东站两名同志赴 NRC 工作,国办、国家信访局、山东省地方政府选调了我司 3 名同志前往挂职工作(彭俊- 国家信访局、刁锦辉 -山东、贾祥-国办 ),派出 2 名同志到华北、华东站挂职锻炼(吴锦坤-华北站、裴伟- 华东 站),同时从华北站选调了一名同志到我司参
12、加工作(吕爱林),接收其他单位来我司学习锻炼人员 11 名。司内部分干部也进行了轮岗。 2015 年,在核一司、中心、华东站等单位支持下,我司对业务培训进行了创新,紧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需求,策划设置了课程内容,司领导带头开展培训。2015 年,举办了一期监督员实务培训、两期核电厂全范围模拟机培训、一期核电厂与研究堆安全监管高级研讨班,组织了多次核电厂和研究堆专项业务培训,对加快核安全监管人员培养进程,提升工作能力与素质水平,增强审评、 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起到了良好效果。为落实部领导“严格核安全 监管、强化项 目官员负责制”的要求,2015 年我司继续强化各处在审评和监督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13、以项目官员负责制为抓手,要求全体项目官员全面提升技术和管理能力,加强对监督报告的审阅,对现场实际情况和重点问题的调研和了解,及时汇总审评问题,深入开展讨论,把握审评问题的实质, 认真编写业务报告和汇报材料,全面负责专家委员会汇7报和回答,使项目官员在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加强各项目官员的责任意识,及时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实现部机关对核安全监管的主导。三、开拓创新凝聚力量,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一)做好顶层设计,核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2015 年,我司提出了编制“核电厂监管文件体系框架 ”的工作方案,在总结核电厂监管工作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全面规划了核电厂安全监管文件体系的内容和构架,对监管文
14、件体系进行了周密的顶层设计。目前“ 核电厂安全监管文件体系框架 ”已基本成型,并通过司务会审议。目前正按照核电厂监管工作文件体系编制计划,陆续推进各项文件的编制工作。核电厂首次装料前、穹顶吊装前控制点、冷态试验控制点、首次临界前等通用程序,AP1000 和 EPR 等专项程序编制工作有序推进,部分程序已经汇编成册;三门、海阳 AP1000 核电厂,台山 EPR 核电厂土建施工阶段、 调试阶段监督检查大纲发布实施。2015 年,我司结合核电厂和研究堆监管的实际需要和未来方向,全力组织编写了一系列的技术政策文件和法规文件。 有效期延续的技术政策 、核电厂内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核安全监管要求、 核电厂
1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核动力厂安全分析用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 小型压水堆核动力厂安全审评原则等文件,并已进入报批、审议流程;研究堆定期安全审查、 研究堆长期停堆安全管理两项导则的编制完成,后续提交法规委员会进行审查;为继续推进我国核8电厂标准审查大纲的编制工作,我司已组织相关单位完成美国NRC标准 审查大纲 (SRP)(2007 版)翻译初稿;完成了 IAEA SSR 2-1核动力厂设计安全及配套技术文件TECDOC 核电厂安全要求应用的考虑(草稿)7b 版的翻译工作,为我国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2004)的修订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构建机制平台,核电厂经验反馈体
16、系建设落到实处2015 年,核电厂经验反馈体系建设工作按计划持续推进, 运行核电厂经验反馈信息平台和在建核电厂建造事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基本完成,开始上线试运行,调研和收集各单位意见,进一步优化数据库和软件。将核电厂异常重要性判定系统、运行安全性能指标系统整合入平台; 我司会同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2015 年度全国核电厂经验反馈交流会,总结了全国核电厂核安全监管总体情况,广泛交流了核电厂建造、调试和运行经验及良好实践, 积极探讨加强核电厂建造质量和安全运行的措施。刘华总工出席会议并做工作部署。在 2015 年发布了四期运行经验反馈季刊,两期建造和调试质量事件与问题的通报;组织编制了中国核电厂 2
17、015 年运行事件总结报告、 2015 年中国核电厂建造事件综合报告和近期核电厂调试和试运行期间事件综合分析及加强监管的措施。目前核电厂经验反馈体系建设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我国核电厂经验反馈体系的基础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大幅提升了核电厂经验反馈工作水平。(三)PSA 应 用工作继续推进,首次发布核电厂设备可靠性数据92015 年我司继续按照计划推进 PSA 各项工作。在 PSA 试点应用方面,批准了大亚湾核电厂在役检查优化方面的应用申请;对田湾核电厂 1、2 号机组分别开展功率工况内部事件一级和低功率和停堆工况内部事件一级 PSA 的同行评估工作;全面落实了新建核电厂的 PSA 审查工作,一
18、、二级 PSA 与 PSAR、FSAR审查同步,全范围全工况的 PSA 工作正在全面推进,核安全中心 PSA 建模和独立校核能力也不断增强。经过一年多的试行,我局对核电厂设备可靠性数据采集(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要求各核电厂营运单位正式开展核电厂设备可靠性采集工作。其中要求已报送数据的单位每年向集中报送一次数据;而新投入运行的核电机组在满功率后应启动该项工作,收集相关数据,并于 24 个月内开始报送数据。在此基础上,我司利用已建立的运行核电厂设备可靠性通用数据库,收集了各核电厂运行以来至 2013 年底的设备可靠性数据,在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整理的基础上,
19、编制了中国核电厂设备可靠性数据报告(2015 版),这是我国首次正式公开发布的核电厂设备可靠性数据报告。运行核电厂性能指标体系平台稳定运行。2015 年大部分运行核电厂性能指标始终处于绿灯状态。只有反应堆安全壳完整性(BI03)和应急响应组织的训练、演习成绩(EP01)指标出现过白灯,分别是红沿河核电厂 1 号机组在 2015 年 1-3 月中 BI03 指标偏高,出现白灯,后恢复绿灯,电厂正在查找原因,以及大亚湾核电厂 6 台机组在 2015 年第三季度中因应急演练调整到第四季度,10出现白灯,后于第四季度恢复绿灯。(四)积极开拓创新,自主化核电厂审评工作有序开展2015 年, “华龙一号”
20、等自主化 设计核电厂示范工程相 继进入审评阶段,审评工作面临全新的挑战,也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针对自主化设计的 “华龙一号”核电厂,我司认真研究并制定了详细的技术审评方案,合理制定安全审评方案,建立联合审评队伍,广泛邀请专家参与专项审评,高效开展了四台“华龙一号” 机组初步安全分析报告、建造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质量保证大纲(工程设计和建造阶段)的审评工作,顺利完成了四台“华龙一号”机组的建造许可证颁发和建造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工作。2015 年我司协同核安全中心等技术支持单位,加强了华龙一号、AP1000 、EPR、CAP1400 等机组的 独立校核计算、 试验验证工作, 组织针对关键、典
21、型的安全问题和事故序列开展独立校核计算与试验见证,组织完成了 AP1000 一回路大模型建立和校核工作,推动审评问题的解决,加强了审评能力建设。(五)探索首堆监管新机制, 全面推进新型核电厂调试监督准备工作AP1000、EPR 等新型核电厂首堆调试工作即将全面开展。为了做好调试监督工作,我司继续推进 AP1000/EPR 调试审评监督联队各项工作,完善首堆调试审评和监督准备方案,明确了三门和海阳 AP1000 核电厂、台山 EPR 型核电厂调试阶段监督检查大纲和监督项目清单,组织制定重大试验监督程序;积极参与MDEP 的 AP1000、EPR 工作组工作,针对 调试问题发表观点提11出建议,形
22、成共同立场;在华举办了中美 AP1000 调试第三次技术交流会,与 NRC 专 家就调试监管议题 交流进行了探讨;与NRC、ASN 确定了中美、中法调试合作模式和内容。目前,新型电厂调试监督模式已基本成型,后续将在监督工作中不断固化完善。(六)推进核安全文化专项行动,实现核电项目建设和监管公开透明为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从业者法规意识,全面提升核安全文化,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函20141099 号)要求,在环境保护 部(国家核安全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司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方案、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严格实施,自 2014 年 9 月至 201
23、5 年 8月,全面组织完成了核电厂和研究堆领域的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现了两个“ 全覆盖” 目标,落 实了两个“零容忍”要求,推动核与辐射安全从业者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增强了从业者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敬畏意识和守法意识,提升了核电厂和研究堆领域核安全文化建设水平,行动达到了预期效果。为推动核电项目建设,破解社会接受性难题,按照李部长指示要求,我司征求了部内各司局、国家能源局和国防科工局的意见,修改定稿了核电项目公众沟通工作指南(试行),近期将印发执行。同时,我司严格按照指南的要求,督促三门核电厂 3、4号机组、防城港核电厂 3、4 号机组、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宁德12核
24、电厂 5、6 号机组以及惠州核电厂 1、2 号机组等拟建核电项目的营运单位,及时与当地省市政府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有效推动公众沟通方案的编制、完善和实施工作。截止目前,三门核电厂和防城港核电厂 3、4 号机组在两评批复前顺利完成了各项公众沟通工作,建设项目信息公告期间社会舆情保持稳定;宁德核电厂 5、6 号机组的公众沟通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复,漳州核电厂和惠州核电厂一期工程的公众沟通方案将陆续提交当地省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此外,为了有效推动核电项目公众沟通工作的开展,我司还积极与苍南、沧州和咸宁核电厂的营运单位就其公众沟通方案进行全面沟通交流,并将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公众沟通工作中可能面临的跨省问题。
25、在核安全监管方面,我司加强了规范性体系建设和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通过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及时全面的公开核电厂状态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审批信息、经验反馈信息,我司将核电厂运行事件通告在国家核安全局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开,使得公众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准确的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的关切,我司及时组织对台山压力容器顶盖问题、福岛改进项进展、AP1000 和 EPR 审评进展和考虑、何祚庥王奕楠等人质疑的核电建设安全问题进行了材料收集整理,准备了相应材料,通过部网站、部长信箱和局长信箱等进行了回应或答复,推动核电舆论良性发展。(七)严肃大检查和事件处理,妥善处置核安全相关问题天津港事故发生后,
26、按照部统一部署,我司制定了核电厂13和研究堆核安全检查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核电厂和研究堆核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对辽宁、广东两省进行了督查。大检查过程中,我司会同各监督监督站,在日常核安全监督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了质保体系运转、事故管理与应急准备、其他安全管理情况等三大方面 17 项内容,形成了检查报告。针对检查发现的常规工业安全监管问题已经形成报告提出建议,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目前正按要求征求能源局等单位意见,后续将报国安委。2015 年,我国核电厂共上报 4646 起 INES 0 级运行事件,11起建造事件,我司都及时组织了跟踪、调查和处理。在监督检查中重点关注了 26 项
27、重大不符合项,包括多机组浙江高强紧固件产品质量文件涉嫌造假、EPR 项目压力容器 顶盖锻件成份偏析、多起主设备超标缺陷等。针对浙江高强紧固件产品质量文件涉嫌造假事件,由于紧固件供应商浙江高强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存在严重漏洞,在制造过程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造成约 5 成第三方质量文件存在伪造、篡改等行为,23 成紧固件主要力学性能不合格,涉及全国 34 台机组、5 百万件套紧固件,问题涉及机组多、使用数量巨大,以及安装位置追溯困难。我司首先开展运行机组的风险判别工作,推动营运单位全面排查和实体取样,并进行大数据评估,判断短期内核电机组继续运行不会导致不可接受的安全风险,在此基础下,制定了针对在建机
28、组和运行机组的处理措施。同时,组织编制了舆情沟通方案和口径材料,制定了舆情措施,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紧固件事件按计划得到了受控处14理。通过积极应对,综合协调,严格处理,提升了我司多部门联动、问题风险排查、紧急措施制定、运行安全评估、舆情应对等各项能力。按照部领导要求,下一步将出台进一步加强紧固件等大宗材料监管措施。(八)配合“核电走出去”,国际核安全监管交流持续深入2016 年,在国际司统一安排下,我司积极参加各项核安全国际交流合作,包括负责 MDEP 等特定设计 工作组的固定合作机制,中美、中法、中巴、中南等双边合作,组织或派员参加国际会议、核安全技术交流活动和接待外事来访等。通过监管
29、国际合作,一方面宣扬我国核电监管工作成果和正面形象,一方面吸收国际组织和其他核能国家的监管经验,持续提升监管工作。2015 年,我司共 19 人次出国执行任务,汤搏副司长带团赴美参加了 27 届核管制合作大会及系列活动,郝晓峰副司长带团参加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第 59 届机构大会及核安全监管高官会,陪同部领导参加了核安全公约缔约方外交大会、MDEP PG 会议及中日韩核安全监管高官会;牵头组织 MDEP AP 1000 工作组、EPR 工作组、VVER 工作组、仪控工作组各项活动;参与中美、中法、中巴、中南等各项双边合作,就联合监督、联合审评、重大问题处理、华龙一号和 CAP1400 技术 推介等
30、进行了充分交流,确定了合作内容和方式;在华举办或协办国际会议 5 次,陪同部领导或受部领导委托接见监管部门或国际组织代表、工业界友人,并准备相应口径 30 余次。2015 年,我司继续推进港澳台核安全监管合作,汤搏副司长15就广东地区核电舆情多次与港方代表沟通立场介绍情况,郝晓峰副司长带团赴台开展了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的业务交流和工作组会议。为全力配合我国“核电 走出去” 战略的实施,我司 积极调研国内各核电集团关于国外市场拓展的情况、国际市场开发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以及可能需要我司提供支持的方面,结合我司的监管职责,提出了配合国家“ 核电走出去” 战略 实施的各项措施,为制定支持“核 电走
31、出去”总体工作方案提供了有力支撑。同 时,我司还利用国外核安全监管机构的双边合作机制,IAEA、MDEP 等多边合作机制,以及企业推介会等各种活动,在多种场合详细介绍我国自主核电技术、审评进展和审评结论;先后参加与南非、巴基斯坦等国的双边技术交流活动,全面介绍我国的监管体系、法规标准、监管工作经验;并积极配合国际司推动在 MDEP 框架下设立“华龙 一号” 工作 组。四、立足本职工作,确保全国核电厂、研究堆质量和安全截至 2015 年 12 月底,我国现有运行核电机组 30 台、在建核电机组 24 台(其中 6 台年内新开工建设,1 台已装料,1 台具备装料条件。另有 2 台机组已颁发建造许可
32、证)、民用研究堆 19座,各运行核电机组持续保持着良好的运行记录,在建机组建造质量受控,各研究堆和临界装置处于安全状态。(一)运行核电厂方面2015 年,各运行核电机组运行状态、业绩良好。相关的监测和在役检查结果表明,各机组的燃料元件包壳完整性均满足核电16厂技术规格书要求,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和安全壳的泄漏率也远低于技术规格书的限值,机组的安全屏障是完整和有效的。2015 年,各核电厂共实施了 20 次换料大修,我司组织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临界前检查(秦山核电基地共完成大修 6 次,大亚湾核电基地共完成大修 5 次,田湾核电厂共完成大修 2 次,红沿河核电厂共完成大修 3 次,宁德核电厂共完成大修
33、 2 次,阳江核电厂 1 次,福清核电厂 1 次);我司共完成运行核电厂核安全相关项目的审批 98 项(其中包括核安全相关系统及设备的修改 57项、执 照文件修改 31 项、特许申请 10 项)。2015 年,30 台运行机组安全状态良好,共发生 4646 起执照运行事件,均为 INES 0 级事件, 共发生 17 起非计划停堆,其中已商运核电机组发生 5 起,试运行机组发生 12 起。其中新装料机组发生运行事件较多共 32 起,已商运核电机组发生事件 14 起。总体来看,运行事件总量略有上升,但平均到每个机组,每机组年平均数约约为 1.5 次/ 堆,与往年基本持平;同时考虑到运行事件主要集中
34、在新运行机组上,已商运机组发生的运行事件较少,表明国内核电机组的运行正常。我司将进一步加强试运行电厂的安全监管,总结规律,加强经验反馈,持续推动安全水平提升。(二)在建、拟建核电厂方面我司对在建、拟建核电机组的监管工作富有成效,试运行机组安全运行,在建机组质量受控。2015 年,完成了 8 台机组建造许可证申请文件的审评和许可证的颁发工作(福清核电厂 5、6 号机组、 红沿河核电厂 5、6 号机组、田湾核电厂 5、6 号机组和防城17港核电厂 3、4 号机组),另有 10 台机组 PSAR 已基本完成审评(2 台 CAP1400,8 台 AP1000 后续项目), 总共 18 台机组 PSAR
35、在审。受理了 8 台核电机组的首次装料申请文件的审评工作,包括福清核电厂 3、4 号机组、昌江核电厂 2 号机组、红沿河核电厂 4 号机组、宁德核电厂 4 号机组、防城港核电厂 2 号机组、阳江核电厂 4 号机组以及台山核电厂 1 号机组,加上前期已经受理的项目,我司 2015 年同步组织了 18 台核电机组的 FSAR 审查工作;2015 年颁发了 6 台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包括宁德核电厂 3号机组,阳江核电厂 2、3 号机组,福清核电厂 2 号机组,昌江核电厂 1 号机组和防城港核电厂 1 号机组。新受理了 8 台核电机组选址阶段两评报告, (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的两评报告审评工作基本完成,
36、宁德核电厂 5、6 号机组、惠州核电厂 1、2 号机组两评报告审评正在开展),批准了防城港 3、4 号机组选址阶段两评报告,并积极推动三门核电厂 3、4 号机组两评遗留问题的处理,2015年总共审查了 12 台机组两评报告。AP1000、EPR、高温气冷堆等新型核电厂安全相关设计变更的审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我司细化了核电厂建造阶段控制点检查工作, 2015 年共组织完成了在建核电厂 42 次检查,其中核岛 FCD 前检查 5 次、冷态功能试验前检查 5 次、首次装料前核安全综合检查 7 次、首次临界前检查 6 次、90% 额定功率前检查 8 次、首次换料大修检查2 次,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
37、查 4 次,主设备或重要结构吊装检查 5 次。针对在建核电厂上报的 11 起建造事件和我司重点关注的 26 项重大不符合项暴露出的技术和管理问题,我司提出18了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和管理要求。(三)研究堆、临界装置方面2015 年,我司监管的 19 座在役民用研究堆和临界装置中,6 座未开堆运行(清华屏蔽实验反应堆和 5MW 低温堆,原子能院重水研究堆、DF-VI 快中子临界装置、 氢化锆固态临界装置和核动力院高通量工程试验堆临界装置),高通量工程试验堆、中国实验快堆、中国先进研究堆等 13 座运行情况总体良好,处于建造阶段的 2 座研究堆(493-2 CENTER 及临界装置)建造活动均处于受控
38、状态。全国研究堆与临界装置全年共报告运行事件87 起,事件均未对环境和公众产生任何放射性影响。2015 年我司完成了深圳大学微堆运行许可证、高通量工程试验堆临界装置建造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受理了 7 座研究堆的运行许可证换证申请,正在进行定期安全审查报告的审评工作。基于分类管理的研究法规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按计划推进下游文件的制定和研究;研究堆监管信息平台按计划推进;推进浮动堆、小型模块式核动力堆、熔盐堆、加速器驱动次临界堆等新堆型的监管工作研究和一些具体项目的前期工作。我司对去年底制定发布的研究堆运行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进行了宣贯,指导各监督站按照监督检查大纲要求对各类研究堆进行安全监督检
39、查。五、积极统筹规划,部署 2016 年重点工作2016 年,随着“ 华龙一号” 、CAP1400 等自主化设计核电厂示范工程将相继正式开工建设,AP1000、EPR 等新设计核电厂将进入调试阶段,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日益繁重、形势越加复杂、19挑战更加艰巨,我司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夯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四 块基石、八项支撑” ,认真落实以下工作:(一)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监管队伍能力2016 年,我司将继续重视支部、队伍能力建设,以“三严三实”为根本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中央各项文件、理论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
40、照每年确定的政治理论学习总体目标和计划,定期召开研讨和集体学习,交流学习体会,研讨理论热点问题。继续落实“ 一岗双 责” 、反对 “四风”,同时积极落 实民主集中制,通 过司务会等会议形式对重要决策进行研究讨论,强化权力制约,防止权力滥用,确保廉政安全。同时继续重视人才培养,落实出国交流、学习锻炼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提升监管队伍综合素质。(二)强化日常监督力度,做好运行核电厂监管工作我司将加强运行核电厂现场日常核安全监督;强化核电厂重要安全修改的审评和监督; 加强对运行事件的调查处理; 继续推广概率安全分析技术(PSA)的应用;初步开展风险指引型核电厂安全监管工作;推广和优化安全性能
41、指标体系;继续深入开展福岛后安全检查后的长期分析工作,同时借鉴 IAEA 关于福岛事故调查报告的经验教训,持续安全改进;开展老化管理,发布核电厂运行许可证有效期限延续技术政策;建立核电厂场内乏燃料干法储存设施的审评原则,推动电厂乏燃料存储问题解决。20(三)全面总结监管经验,严控在建核电厂建造质量我司将积极总结监管经验,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强化对不符合项的管控,确保不符合项得到妥善处理;强化对调试和试运行过程的监管,建立 AP1000、EPR 首堆调试队伍,确保调试和试运行安全;做好首次装料等控制点 释放工作,及时开展安全重要修改和运行事件的审评,着力解决机组建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严格按照
42、法律法规开展技术文件审评工作。(四)开展前瞻问题研究,有序推动拟建核电厂有序审评建设对于拟建核电项目,我司将落实核安全规划提出的安全目标要求,修订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发布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技术政策,强化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提高外部事件设防基准,进一步推动核电设计安全水平的提升;固化标准设计审查模式,开展安全分析软件认可、仪控平台认证等试点工作;推进安全许可和环评审批制度的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服务水平。2016 年,我司将结合核电项目前期准备和核准情况,及时做好三门核电厂 3、4 号、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等机组厂址两评报告的批复工作;适时召开专家委员会,做好相关核电厂建造许可证
43、的发放工作;并关注沧州、苍南等拟建核电项目的进展情况,适时受理其选址阶段两评报告。(五)推动落实分类管理,保障民用研究堆安全运行我司将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研究堆安全审评和监管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加强在役、停用研究堆和临界装置安全管理,规范定期安全审查工作;继续推动研究堆概率安全分析应用,以及大型21研究堆开展严重事故管理研究工作;建立小型模块化反应堆、海上核动力平台、快堆示范电站、高温气冷堆等前沿技术的跟踪机制,同步推进相应安全审评标准的建立,以促进国内技术研发的深化和国内示范工程的建设。(六)紧抓重大事件处理,深入开展经验反馈工作我司将加强对运行事件的评价,编制运行事件评价启动准则,并开展趋势性
44、评价。妥善处理建造事件和调试期间运行事件,编制建造事件报告细则和处理程序。我司将有效利用并继续完善核电厂经验反馈体系。调研各单位意见,进一步优化数据库和相关软件, 继续丰富事件数据库,使经验反馈系统尽早正式运行。同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核电厂可靠性数据收集、分析,加快推进实施核电厂运行性能指标管理。推动研究堆经验反馈平台建设,促进研究堆运行经验共享。(七 )重 视公众沟通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我司将开展核电项目公众沟通工作指南(试行)的宣传、推广工作;督促后续新建核电项目按照公众沟通工作指南的要求,建立有关公众沟通组织机构,开展公众沟通工作。完善核安全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
45、参与权。(八)围绕工作方案要求,推进规范化建设我司将推动与配合核安全法、 原子能法的立法工作;按照“核安全监 管文件体系框架 ”工作方案的要求, 继续完成各项监督大纲、程序的编制工作,着力修订完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制定核电厂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技术文件,强化严重22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提高外部事件设防基准,进一步推动核电设计安全水平的提升。同时在研究堆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完善研究堆监管法规文件体系。(九)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促进共同立场形成我司将以习总书记“理性、 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为指导,坚持“ 四个并重 ”,全方位开展核安全国 际 合作。大力支持与配合国家“ 核电 走出去
46、” 战 略;继续做好核安全公 约修约谈判和应对工作;继续跟踪和研究福岛核事故后国际经验反馈和采取的行动;加强与美国、法国在 AP1000、EPR 调试监管方面的技术合作,深入开展监督员交流,加强监管工具、软件和知识的引进推广,促进核安全监管水平提升;积极参与“多国设计评 价计划” (MDEP)等机制性活动,加强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经合组织等联系,开展联合审评和监督,共享经验和信息,推动核安全问题的共同解决,广泛形成核安全共同立场。2016 年,核二司全体同志将在部党组的领导下,与各兄弟单位同舟共济,团结奋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工作,扎实做好各项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铸就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事业新的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