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属各单位:根据区综治办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城建局工作实际,现对 2011 年城建系统维护稳定工作,作出如下安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 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的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 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大力开展平安毛集建设,为城建事业的顺利发展、实现我区“率先突破 发展” 目标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二、主要工作1、完善领导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维稳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稳的各项职责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并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党政齐抓共管,
2、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把各单位党政领导抓维稳工作的能力和实绩列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2、做好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八小时内外管理体制。积极开展见义勇为事迹宣传,完成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采取措施,保证本单位没有一起职工违法犯罪现象。3、做好单位内部的稳定工作。积极开展系统和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维护稳定工作预案,健全正确处理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坚持定期排查上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认真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妥善处理重点信访案件,不发生职工赴省进京上访事件,没有因信访问题引发的不稳定事
3、件。4、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对本单位的问题而引发的或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在按规定上报情况的同时,主要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组织指挥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等,防止造成严重后果。5、杜绝各类事故。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发现不稳定的情况信息,要及时报告。突出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汛期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期的安全工作,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亲自过问,组织开展值班及综治、维稳等安全检查活动,做好敏感时期的信息报送制度,并做好实施应急预案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的准备。6、履行部
4、门职能作用。市政公用单位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有效维护;建筑管理单位对全县的建筑施工工地要加强重点监管;园林路灯管理单位要做好广场、主要道路的园林绿化和照明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加强行业监管,主动做好本单位涉及维护全区治安和稳定的工作,积极参与全区统一布置的有关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7、积极参与“文明单 位” 创建活动。在全系 统广泛开展“文明单位 ”、“安全工地”等各项创建活 动。关心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排查调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深入细致地做好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劝阻工作,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三、有关要求1、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对维稳工作予以高度重视,领导班子至少召开二
5、次专题会议,研究维稳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动手,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层层落实,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要健全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对综治、维稳工作负有主要责任,要亲自担任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决策、亲自调研、重大问题亲自化解,并要明确专人承办。对社会稳定方面出现问题的单位,要追究该单位及其领导的责任,单位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个人不得评优。要本着“一级抓一级 ,一级对一级负责” 的原则,层层分解职责,做到“管理到边, 责任到位” 。3、加强基层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维稳工作的整体水平。按照“五五 ”普法抓好各项法律法 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参加市、区举办的种类学习培训,各单位还要组织好单位内部的学习活动。4、加强督查督办。局里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各单位的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对发生的治安案件、安全事故及群众上访、闹事等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区城乡建设局201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