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 金融发展中的非正规金融,内容提要,主要探讨非正规金融的内生机制问题,即从经济学和社会文化人类学等各个角度,来探讨非正规金融部门如何产生和演进,非正规金融部门与正规金融部门的互动关系,非正规金融扩张的不同阶段所呈现的不同特征;同时本章详尽讨论了非正规金融部门在金融市场竞争中得以存活和壮大的内在原因及其背后的扩张机理。本章最后通过对关系共同体的探讨为非正规金融研究提供了方法论依据,并讨论了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趋势和政府规制框架。,第一节 农村非正规金融相关概念 第二节 农村非正规金融相关理论 第三节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特征分析 第四节 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动因分析 第五节 农村非正规金融与
2、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协同演进,第一节 农村非正规金融相关概念,一、农村非正规金融相关概念,国内对非正规金融的名称叫法各有所不同,很多学者采用民间金融(姜旭朝,冯兴元,何广文,温铁军等),有的称之为地下金融(江曙霞,李建军)和非正规金融(张杰,刘民权,任森春,谈儒勇,郭沛等),有的学者将民间金融,非正规金融和草根金融视为同义(王曙光2006),还有的称之为灰黑色金融(朱德林,胡海鸥1997)、体制外金融等。,非正规金融概念,对于非正规金融目前没有一个普遍统一接受的概念,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非正规金融进行了界定。郭沛认为非正规金融是指非法定的金融机构(即非正规金融部门)所提供的间接融资以及个人之间或
3、个人与企业主之间的直接融资。谈儒勇(2001)则认为处于官方的控制之外的未被登记的、未被管制的和未被记录的部分为非正规金融,它包括非正式金融中介体(如货币贷款人、货币经纪人和私人储蓄),国外学者EmestAiyeetey(1998)将非正规金融定义为发生在国家银行和其他金融部门管制之外的各种金融交易。MarkSchreine:(2000)将非正规金融定义为没有法律体系来保障实施的未来现金回报合同或契约。还有的学者认为非正规信贷市场由各种未管制的交易活动构成,包括个人和中介的各种借贷交易(职业或非职业放贷人、私人金融公司、当铺、地主和农户等)。,亚洲开发银行(1990)将非正规金融定义为不受政府
4、对于资本金、储备和流动性、存贷款利率限制,强制性信贷目标以及审计报告要求约束的金融部门。世界银行认为非正规金融可以被定义为那些未被中央银行监管当局所控制的金融活动。,由于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于民间,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根据其合法程度可以将其分为非法形式(如高利贷、非法集资),合理但不合法形式(如友情借贷),既合理又合法形式(如农村合作基金) 。农村非正规金融从法律角度来说存在盲区,从现实角度来说对农村农户收入的提高和乡镇企业的发展都起到了资金支持的作用,因而如何规范和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健康发展,寻找与中国农村经济和金融背景相适应的演进路径至关重要。,农村非正规金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地域范围特
5、征 农村非正规金融基于一定的地缘、血缘、业缘关系而成立交易活动。其业务活动建立在个人信用基础上,通过交易者的自律和相互约束实现交易。农村个人信任具有显著的地域范围特征,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村),借贷双方拥有充分信息,彼此信任。超过一定地域范围,个人信用发生危机,交易活动产生障碍。,第二,借贷关系私人化。农村非正规金融参与主体包括农户个体和个人投资建立的农村私人企业。其资金来源于农户手中持有的闲散资金,资金需求者是那些无法从农村信用社取得融资安排的个人和农村乡镇私人企业。交易建立在私人信用基础上,只限于圈层内部参与者。 第三,分散性和隐蔽性。农村非正规金融分散在各个村庄,由于农村地域广阔,村庄的
6、散落性导致了非正规金融活动的分散性。同时由于内嵌于民间,没有正规的契约和法律保护而处于隐蔽状态。,第四,非监管性。农村非正规金融主体由于无法得到农村信用社正规融资,从而不得已只能寻求非正规融资来源。正是由于这一点,农村非正规金融游离于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范围之外,不进入官方的统计报表,也未纳入到金融监管当局的日常管理系统,呈现出非规范化的特征。,二、几个相似的名称,1、地下经济 地下经济又有非观测经济、洞穴经济、影子经济、非正式经济、隐蔽经济、平行经济、黑市经济、秘密经济、第二经济、家庭经济等之称。法伊格在地下经济学中指出,所有未被政府掌握的经济活动(逃税、漏税、各种黑市活动)统称为地下经济,观
7、察到的(或有申报的)经济活动就是官方统计机构正常掌握其情况的那些经济活动。地下经济是由那些防止和逃避政府的管制、税收和监察的经济活动和由此获得的收入构成。Pete:J.Montie等人认为地下经济是指所有处于政府管制和控制之外的非正规活动。,2、农村合作金融,农村合作金融作为合作经济的一部分,也是国家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自愿原则,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二是民主原则,即一人一票制度。合作金融组织的重大事项由社员参与决定;三是互助原则,合作金融组织主要为社员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四是按股分红的原则,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经营利润用于不可分割的
8、公积金、股息分红等事项。五是非盈利性。它是一种集体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特殊的资金融通形式,组织形式包括信用合作社、合作银行、合作企业设立的各种融资组织。从农村合作金融起源来看,源于自下而上内生性的农村非正规资金融资安排,是由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演化为合理正规的农村合作金融。,农村合作基金会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出现的一种具有互助合作性质的资金融通组织,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促进了农村金融的改革进程,但由于对基金会性质、业务范围等定位缺乏制度规定,许多基金会出现管理监督无序化的问题,既影响了农村正常金融秩序,也侵占了农民的正当权益,导致政府对其清理整顿。,3、微型金融,微型金融建立在
9、小额信贷(Microcredit)基础上。目前较为普遍的小额信贷定义是:为贫困人口、低收入者以及微型企业提供的信贷服务。小额信贷及其基础上衍生的小额储蓄、小额保险、小额汇兑等一系列微型金融服务业务构成了微型金融(mirofinanee)。 各国微型金融贷款规模小,对单笔贷款设定了最高限额,目标客户以微小企业和低收入家庭为主,贷款期限短,一般不超过一年。且具有贷款条件灵活,不需抵押的特点。,第二节 农村非正规金融相关理论,一、信贷配给理论 发展经济学是研究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问题学科。德布拉吉瑞 (DebrajRay)在其著作发展经济学中研究了发展中国家农村非正规信贷市场产生的原因,认为在发展中国
10、家的农村信贷市场上存在正式的机构放贷者和非正式放贷者。由于信息约束使得农村信贷市场存在分割性,放贷人具有的“地方垄断”优势和赖账风险,导致农村正规金融部门和非正规金融部门利率的巨大差异,非正规金融部门的高利率成为甄别借款人类型的重要机制。,二、制度变迁理论,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或者将制度视为已知、既定的因素,或者将制度作为“外生变量”,仅仅通过研究各种物质生产要素的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而制度变迁理论则将制度作为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研究制度安排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制度变迁理论的早期代表人物奥地利经济学门格尔和哈耶克都认为社会制度是人类行为的无意识结果,是自发形成的。他们对制度形成的原因作了探究,但
11、却未对一种制度形成后,一种制度向另一种制度演变规律做出研究。舒尔茨在研究制度变迁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时,将制度视为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服务提供者,而经济增长改变了对制度服务的需求,并且这种需求上的改变又导致了以长期成本与收益来衡量的供求之间的非均衡。,新制度经济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罗纳德科斯的制度变迁核心思想认为只有当制度变迁后所得收益超过所需成本时,制度变迁才会发生。制度的均衡状态在任何时候都是可能的,成本与收益的变动会使制度产生不均衡,并诱致了整个制度安排的再变迁,制度安排变迁的诱致因素是期望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制度安排的变迁产生的潜在利润增加,才能使诱致制度创新者创新出能获取潜在利润的新安排。,
12、戴维斯和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法,着重从收益角度对制度的安排和制度的演变做了探讨。诺思认为制度是指“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服从程序和道德、伦理的行为规范”,即“制度安排”。他认为制度是由正式制约,例如法律,非正规制约,例如习俗和宗教等以及制度的实施构成的。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指制度框架的创新、变更和被打破。制度同其他自然资源一样,是一种稀缺资源,也有供给和需求。,当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均衡时,制度保持相对稳定。当现存的制度供给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时,就会发生制度的变迁。而拉坦则认为上层决策者的收益在制度变迁中的起重要作用,制度创新是由政界企业家边际成本决定,如果政界
13、企业家由制度创新所得到的边际收益相当于旧制度运行所需付出的边际成本时制度变迁就会暂时停止,制度结构就达到了某种“均衡”,只有当环境改变时,才会又发生对新制度的“需求”与“供给”。,作为新古典经济学修正的新制度经济学青木昌彦认为制度不是人为设计的产物,而是参与人博弈均衡的结果,相应地制度变迁就可以理解为一种均衡向另一种均衡的移动过程。他认为制度变迁的机制在于当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即所谓的“认知危机”达到临界规模时,参与人就会开始尝试新的决策。一旦许多人同时开始修改决策时,就产生了制度危机,原制度将不再有效。,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创新、制度变迁是制度均衡不能维持的情况下发生的,制度不均衡将导致为获得潜
14、在利润的制度创新行为,从一个历史时期来看,一个个的制度创新交错进行便构成制度变迁。制度不均衡伴随着获利机会的出现,为得到由获利机会带来的利润而最终导致制度创新。但是,制度结构(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是由一个个具体的制度安排构成的,因此,“一个特定的制度安排的不均衡就意味着整个制度结构不均衡”,一个社会中一定时期中的制度都是紧密相连的,一个特定制度安排的变迁也必然引起其它相关制度安排的不均衡。,就制度变迁的形式而言,主要包括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指一群(个)人在相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政府为追求租金最大化和产出
15、最大化目标而对现有制度安排进行变革的过程。林毅夫采用“需求供给”分析法,提出了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概念。他将强制性制度变迁定义为“是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三、农村金融理论,农村金融理论是专门研究农村金融领域方面的理论,其代表性的理论有:农村信贷补贴理论、农村金融市场理论、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农村金融理论为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提供了理论基础。,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拉美和东南亚发生的金融危机。危机告诫人们市场机制也不是万能的,看不见的手也有不能发挥作用、存在市场失灵的时候,合理的政府干预对稳定金融市场仍然相当重要。斯蒂格利茨将不完全竞争理论应用于金融市场,分析了金融市场上由于信息
16、不对称导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而解释了金融市场上存在信贷配给问题。,从这一理论出发,可以得出结论:一是利率上限和利率自由化是资金价格的两个极端,都不能有效解决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只有将利率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既发挥动员储蓄的作用,又能在市场失灵的领域由政府“看得见的手”提供外部资金供给。二是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上,农村实施小组借款、联保借款、互助会等非正规借贷形式是有效的。三是解决非正规金融效率低下问题,可以通过适当的政府干预进行改善。,农村非正规金融资源配置观从无效到有效,农村非正规金融低效率解决机制从纯粹的市场机制适当的政府干预,农村金融理论不同阶段的发展,为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
17、提供理论指导。,第三节 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特征分析,一、自然演进阶段,(一)、兴起到繁荣 1、萌芽与兴起 中国农村私人借贷具有悠久的历史,我国周朝以前借贷情况记载资料很少,虽然有零星的记载,但难考其详。现有资料记载的借贷情况是从周朝开始的。史籍中关于借贷记载最早的是周礼泉府赊贷。传说周郝王借债无力偿还,便躲到高台上逃避债主的追寻,便有了“债台高筑”的典故。西周时期,随着井田制对游耕制度的取代,奴隶向农奴的转变。农奴有了自已耕种的土地、生产工具和归自己处分的物品,就有了借贷的要求和还贷的条件,于是就出现了农奴间的初级融通活动。那时的私人借贷基本上是信用放贷,没有抵押,也没有什么凭证,东汉末三
18、国时期民间借贷更加普遍,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记载:“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实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态,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代与贷通假相用),炫誓家财,不足应命。”说明在当时的下层社会通过借贷甚至变卖家产来缴纳租赋己经是普遍现象。,高利贷自古以来在农民借贷中一直扮演着霸主角色。理论界对高利贷并没有一个量化的、普遍认可的概念。一般认为,利率高于官方许可的利率的一定范围进行借贷,便被认为是高利贷。明朝时期,不论借款时间长短,利息总额不得超过本金一半。国民政府时期规定以超过年利20%或月利1.67%就算高利贷。抗战时期革命政府规定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10%或15%,凡是超过上线规
19、定的皆被视为高利贷。由于各国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官方制定的利率不同,因而高利贷利率并没有固定的量化规定,但是旧社会的高利贷的本质特征是重利剥削。我国有史记载的高利贷始于春秋战国时期,西汉后发展到货币借贷。,两汉时期的私人借贷没有什么组织机构,也不办理存款业务。南北朝时期,寺庙因受统治阶级的重视,十分富有,便成了办理存放款的高利贷场所。到了隋唐高利贷大为发展。五代十国尤甚,有的仗势私刑逼债。明清时期高利贷继续发展。史上的高利贷往往是王公贵族、官僚政客等利用权势放贷收取高息,由于盘剥过重,往往使借贷者倾家荡产,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的稳定,对高利贷都采取了抑制措施
20、。,当铺又称典当行,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最古老的非正规金融机构,也是一种长期存在的高利贷信用形式,是现代银行业的雏形和源头。它是专门收取当户物品为抵押,在一定期限内以一定的利率向当户提供资金融通,到期收回本息并退还抵押物的特殊机构。当铺本质上是实行消费性抵押贷款,并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赎回原物的融资行为。其名称叫法各不相同,如唐代的“质库”和“柜坊”,宋代的“解质”都是经营高利贷资本。,关于典当业的起源,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认为典当起源于宋代佛寺;刘秋根主张中国典当业始于汉代。他认为货币需求的发展与集中及为满足这种需要而进行的各种借贷的发达,为典当业产生提供了有利可图的环境及条件;袁远
21、福(2001)、张庆亮(2007)认为当铺始自1500年前的南北朝时期,最初在梁朝的同泰寺开展收取衣物为主的动产作为抵押放款活动。当时的当铺叫长生库,作为慈善事业,是佛寺帮助典当者克服困难,以求长生之意。,曲彦斌(2007)认为汉代的“以物质钱”只是一种随机性的私人质贷的行为,并没有产生典当机构,而南北朝时期的寺库是专门经营典当的机构,因而可视为典当业的起源。傅为群(2003)认为隋唐时期典当业已从寺院走向民间。唐代典当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而且在农村人民生活中占重要地位。除了寺院办的典当以外,还有民办和官办性质的当铺。,中国钱庄有着400多年的历史,期间由小到大,由货币兑换商发展为银钱业,即由
22、商业资本转变为生息资本,它在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起过积极的作用,凡是没有银行的村镇差不多都有钱庄。在钱庄的产生年代上,众说纷纭。有的说唐代的“柜房”就是钱庄,宋代的“交子”是由钱庄发行的,傅为群(2007)认为钱庄是由钱铺发展的,钱铺一词最早始见于嘉靖年间,明万历五年(1577年)由钱铺发展到钱庄。农村钱庄产生的时间大多在鸦片战争后,明显晚于城市钱庄,票号由一般的商号演变而来,它的产生同地区之间的货币汇兑紧密相连。票号的起源有两种说法:第一种说法是清道光三年(1823年)平遥日升昌,到1925年票号完全倒闭存在了102年;第二种说法是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太谷志诚信,到1925年存在了将近
23、246年。票号原名“汇兑庄”,诞生后很快就占领了全国市场主要经营汇兑、存、放款等信用活动。票号的迅速发展是在鸦片战争之后。,互助会也称为轮转储蓄和信用互助协会,一般由发起人(会首)邀请若干人(会脚),或会员参加,约定时间按期举行,每次收集一定数量的会金,轮流交由一人使用借以互助,会首优先使用第一次会金,以后按次序轮流交会脚使用,直至所有会员均己得会,该会就宣告结束。自古以来以亲友邻里关系为纽带的互助合作组织就广为存在,而且种类繁多,比如钱会、合会、帮会、标会、呈会、成会、兜会、抬会、跟会、搭会等。费孝通先生称这种组织为集体储蓄和借贷的机构,这种类型的组织结构最为完备,运作形态最为发达,数量最多
24、,与农民经济联系也最为密切,是非正规金融的一种重要信用形式。,关于互助会的历史起源众说纷纭,一种说法起源于福州民间,后来传到温州,这对后来温州商人的崛起有直接的关系。另一种说法由东汉的庞德公所发明,但是如何创立却无记载可考。还有一种说法标会起源于晋代竹林七贤,由于江苏、安徽等地曾盛行过七人轮会的七贤会,故又有说起源于此。另,在敦煌发现的古代文书记载中发现,标会可能是在唐宋时期由印度随着佛教东传而来,广泛流行于我国福建、广东、浙江等省的农村地区。唐五代宋初,敦煌地区私社盛行。这种私社由同一地域的人发起成立,最主要的活动是集资营办丧葬,兼营社人婚嫁,以及困难的周济、疾病的慰问等,以及进行传统的祭社
25、活动。其宗旨主要为贩济互助。因此,被后来的研究者认为是合会的早期形态。,2、兴盛时期,这一时期农村非正规金融主要以私人借贷(高利贷)、典当、钱庄和票号为主要形式,经历了兴起到繁荣的发展过程。 唐朝时期,随着手工业的发展,典当业也迅速兴盛起来。当铺的名称叫法也日益增加,有质库、解库、典库、解当铺、印子铺等名称。其名称真实反映了当铺质物贷钱的金融运作实质。1607年,仅河南省就有当铺230家。,宋代复称当铺为长生库,由于宋朝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富商大贾、官府、军队、大地主一起纷纷经营以物品作抵押的放款业务。抵押的物品除一般的货物外,还包括奴裨、牛马等有生命的物品,而普通劳动人民则多以生活用品作抵押。
26、元时当铺除称解库外,亦称解典铺,此业从明朝开始正式称当铺,从业者多为山西、陕西及安徽商人。明朝乡镇中设有“代当”,即乡镇小当铺领用城市大当铺的款项作资本,所质押的物品再转押给城市大当铺,相当于代办处。,从明代中期起,典当业开始兴盛,其中民营当铺最为兴旺,各地的商人和商帮如徽、晋商等纷纷涉足典当业。明代当铺己经普及城乡各地,其业务比宋元更加广泛,开始做抵押或信用放宽,兑换银钱,办理买卖军装军粮。明晚期,典当业发展更快。清代的典当业更为发达,规模更大,向小城镇和农村的覆盖面远远超过前代,押当业务继续向农村渗透,乾隆时达到顶峰。当铺以接当为主,也经营普通放款,甚至兼营军粮买卖、货币兑换等业务。利息很
27、高。明律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违者答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清代的典当业更加发达,规模也更大,向中小城镇农村覆盖程度远远超过前代。无论从资本额、铺数、还是规模、类型,典当业的发展势头都是空前的。康熙三年(1664年),全国有大小当铺2688家。当铺的业务己经不限于经营抵押放款,也经营信用放款、存款和货币兑换等业务,当铺发展盛极一时。乾隆十八年(1753年),全国共有当铺18075座,嘉庆十七年(1812年,)全国共有当铺23139座。,明末钱庄已成为一种独立经营的金融组织,不仅经营兑换,还办放款。钱庄(银号、帐局)在清朝有了初步的发展。在业务
28、鼎盛时期,通过票号汇兑将地方公款上解中央财政,各省政府向票号借款汇解,获利很高。,(二)、由兴到衰,鸦片战争造成白银大量外流,银贵钱贱的局面使中国封建社会货币制度发生了根本的动摇,银两制度继续发展,形形色色的纸币流通,中国币值更加纷乱复杂。 随着银行业的兴起,外商银行在华势力不断扩张,控制了中国的财政和金融。外商在中国设立银行,最早设立的是英商丽如银行,以后陆续设立多家。北洋政府时期,外商银行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国金融和财政的垄断,在中国设立了各种合办银行。,外商银行在中国的设立和发展,激发了中国人的自办银行的思想。清末以来自办的银行包括国家银行、商业银行(包括储蓄银行)、以及地方银行。辛亥革命之
29、后,中国的商业银行有了很大发展,据杨荫溥的统计,1912年设立银行14家,至1927年共设立银行155家。十年内战时期,中国银行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新设了很多地方银行。1929年6月国民党政府提倡成立农村合作社,并于1934年颁布合作社法。非正规金融开始失去自身优势,无法同大银行竞争,规模逐渐萎缩。清末几次金融风潮之后,钱庄、票号、典当等非正规金融纷纷倒闭,农村非正规金融随着城市非正规金融的衰落也逐渐萎缩。,19世纪20年代,在沿海地区,特别在五口通商地,钱庄、外国银行、本国银行一度成三足鼎立之势,但其数量逐渐减少。1926年全省银钱号约千余家,1932年仅剩318家。1931年3月,国民政府
30、公布了银行法,将钱庄纳入银行范围管理,之后迅速走向衰落。1933年实行废两改元后,钱庄在银两、银元和兑换业务上的好处所剩无几。1934年一1935年的金融危机使钱庄的处境更加困难,大批钱庄自动倒闭歇业。,1952年,钱庄并入公私合营银行。随着钱庄地位渐次被银行所取代,加上金融垄断资本挤压,钱庄更加困难,到抗战时期已经奄奄一息。1947年10月16日,上海、南京两地钱业发起在南京介寿堂举行“民国钱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成立大会,但不久,随着内战的爆发,钱庄每况愈下,仅在中小城市和农村还有信用活动,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或当地沦陷后,钱庄全部倒闭。解放后,钱庄被清理整顿,改革开放后,又在沿海一带不断兴
31、起,对民间资本的运营起着重要的作用。,http:/ 银两、银元和人民币银钱小考,农村钱庄产生后,各地发育程度和发展水平,高低不一。19世纪下半叶,当城市钱庄业蓬勃发展时,在农村大部分地区尚无钱庄。20世纪初,当城市钱庄业被银行排挤、取代,开始走向衰落时,农村钱庄却在排挤、取代典当业,正处于发展高峰,在某些地区甚至一度与银行展开竞争。进入30年代,银行不断向农村扩散,币制改革全面推行,农村钱庄也同城市钱庄一样,急剧衰落,不少地区完全消失。农村钱庄的分布主要集中在那些商品交换、商业流通比较发达和商人队伍较为强大的地区,分布状况和发展水平很不平衡。钱庄较为普遍的有江苏、浙江、河南等省。其次福建、广东
32、等省。贵州、甘肃、云南、宁夏、青海、新疆等省,只有个别州县有钱庄分布,甚至一片空白。,鸦片战争之后,票号经历了一个由发展到兴盛又突然衰亡的过程。票号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是其本身起源于汇兑,顺应了鸦片战争后货币流通扩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机遇。其次它同清政府和地方官僚建立了紧密联系,官商勾结,票号垄断了公款的存放和汇兑。辛亥革命后,各地的票号遭到兵匪的抢劫,损失严重,受到致命的打击。第一家票号日升昌也因战事影响损失惨重于1915年关闭。,民国以后,原来票号的业务多为其他金融机构所夺,票号的数量不断减少,1924年只剩下4家。票号衰落的原因是由于近代银行业的兴起,许多省设立了官银号,同票号展开竞争。19
33、07年交通银行成立,夺走了票号的大部分商业汇兑业务,因此票号业务急剧萎缩。同时清政府灭亡,票号失去了靠山,到1940年最后的两家票号也改组为银号,票号的历史宣告结束。,鸦片战争后,鸦片的输入引起大量白银外流,典当的地位呈下降趋势,当铺的数量在减少,1888年(光绪十四年),全国有当铺7000余家,比清中期时大大减少。北洋政府时期,军阀混战,典当业遭到严重摧残,大伤元气。山东在光绪年间有典当200余家,民国以来相继倒闭,1928年仅存21家。1928年以后,国民政府在各地增设了各种新式金融机构,大城市的典当业相对减弱,但在农村仍有发展。据统计,1935年北平、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青岛、
34、厦门八大城市的农村约有当铺3500家,资本10500万元。50年代国内各典当均被取消。,各省当铺数量减少是普遍现象。但当铺仍能在银行、钱庄的缝隙中生存、逐利。典当的放款对象主要是处于下层社会的贫民,有着一定的群众基础,而银行、钱庄一般不办理小额贷款。在广大人民生活水平十分低下的情况下,典当业同他们的生计有着密切的联系,遇到生活困难时,不得不依赖典当应付燃眉之急。,合会的运作一般包括邀会、成立、转会、得会和满会五个步骤。这一过程显示了极为复杂的经济关系。韩德章说几乎每种钱会各有它独具的摊款方法,有的十分简单,正像是质朴的农村生活的产物,有的计算繁杂。合会社会经济功能基本上是可以肯定的。它主要体现
35、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减轻了高利贷剥削的压力,另一方面互助会会对农民的日常生活与生产起了一定的资金调剂作用。与此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它的弊端。主要包括:一是会员人数较多、会期较长、风险性大,没有法律保障;二是标会有浓厚的投机性质;三是有的会员借会生利,导致富者更富,贫者更贫。,在军阀统治和国民党统治时期,由于合会的会式繁多、名称不同,因而各地合会组织的形式相当繁杂。根据1936全国23省871县调查统计,合会最多的省是江苏、四川,其次是河北、浙江、山东、广东等省; 集资金大约100元以下的有58%,100一200元的有21.6%,200一400元的占8.6%,400一600元占5.5%,600元以上
36、的有6.3%;其中5年以下的占57.3%,5一10年约占35.4%,10年以上的占7.3%。从合会资金的用途来看,据1936年苏北调查,用于婚丧嫁娶的占33.9%,用于年岁荒欠的占33.9%,用于购地造房的占18.6%。,(三)政策干预阶段,1、取缔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农村非正规金融伴随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出现短暂发展后转向衰落。全国解放后,人民政府一方面着手改造和整顿金融业,取缔了典当业。,对于私营银钱业,先采取组建公私合营银行,再通过和平赎买的方式将银行和私营钱庄收归国有,传统的非正规金融业基本绝迹。另一方面,初步建立了国家垄断的金融体系。为了解决土改运动后农民生产和生活方面的资金困难,把
37、农村自由借贷引上政府预想的轨道,打击高利贷活动。195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反高利贷座谈会,进一步提出了“代替私人借贷”的方针,主张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信用合作社,配合国家农贷工作,以取代私人借贷。,农业合作化和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尤其是“大跃进”后,公有制取得了绝对统治地位,城市经济活动主体以国营企业为主导、以集体企业为补充,农村的经济活动以社队为唯一主体,城乡所有私营经济几乎被彻底扫除,这使得农村非正规金融赖以生存的土壤基本消失。,2、压制到重新认识,抑制和打压阶段 1979年以后我国的金融机构很快从文革的阴影中复苏,大一统的金融格局开始向货币发行、管理银行和商业
38、性职能银行的分离,各个职能银行及其下属的机构纷纷成立,农村成为了各商业性银行开展储蓄业务的必争之地。,从1999年开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大规模地撤并县以下基层机构。然而市场经济兴起,农村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客观上提出了多种多样的融资需求,于是各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又适时地发展起来。在此期间我国非正规金融形式主要有民间自由借贷、合会、私人钱庄和集资。,改革开放后,为解决农村贷款难的问题,曾在乡镇设立农村合作基金会。1984年,河北省康保县正式建立农村合作基金会,此后江苏、四川、黑龙江、辽宁、浙江、广东等省也陆续出现农村区域内部融资活动,农村合作基金开始取得初步发展。遗憾的是,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过程
39、中由于产权不清、管理不善,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出现了违规行为,扰乱了农村金融市场秩序。1996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对农村合作基金会提出清理整顿的要求。,随后,迫于其己经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99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小组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宣布全国统一取缔农村合作基金组织。多年来政府对非正规金融基本持否定态度,民间金融受到抑制和打压,大大限制了非正规金融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并导致消亡或转入地下发展。政府的管制越严,非正规金融就越活跃。,3、正确认识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促进
40、了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繁荣,经济体制改革也使个体工商户及个体企业迅速发展。一方面,农村的个体经济与民营经济在迅速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强烈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迅速增加,民间资金供给也越来越来充裕。,然而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安排却不能满足农村经济主体资金需求,自1998年以来,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并经营网点,农村金融“空洞化”。虽然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设立之初的功能定位是服务农村经济,但农业银行贷款对象为国有农业机构。农村信用社为了同银行竞争,在盈利动机的驱动下,把资金更多地投向获利机会较大的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致使农户贷存比下降,无法满足民营经济
41、和农户的资金需求,这给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复苏与发展提供了机会和空间。,根据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统计数据显示,农村地区非正规金融借款超过从银行和信用社正规金融机构借款,但由于非正规金融不易观察性和隐蔽性,全国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到底有多大,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测度口径,对其规模的大小,不同课题组在不同地区进行调查,对其规模进行直接估算。还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规模进行了间接估算估算,结果不尽相同,但是也能从侧面反映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利率,通过个案调查取证的方法对农村非正规借贷利率进行统计结果显示:第一,农村非正规金融利率地区分布差异很大;第二,我国农村非正规金
42、融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对民间借贷调查推算,2004年民间借贷的利率为12%左右。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在全国27个省份抽样调查和田野访问,2006年全国未观测金融利率水平平均16.4%,其中江西省最高,为22.48%,海南省最低,为12.3%。,在广东地区,这类机构地下金融借贷的年利率大概在25%左右,2007年年底是15%一20%,总体利率水平一直在升。四川省现在正从事民间贷款的公司就有10多家达到一定规模。“借贷利率都是双方协商,长期借贷行情是15-20%的年利率,半年以下短期拆借的利率更高,有的高达30%以上。在重庆,高利贷充斥民间。在这
43、些地方,一些家庭甚至有三代人在从事民间借贷这种土生土长的“金融生意”。由于民间资金拆借的利率总是要比银行贷款利率高很多,与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6.12%相比,民间借贷的利率有时高达20%。,浙江是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最发达的省份之一。据权威机构估计,目前整个浙江非正规融资规模已达1300亿元至1500亿元。浙江省的各种金融会(如标会、摇会、抬会、合会、呈会)和“地下钱庄”,非正规借贷的利息高者年息可达30%一40%,短期甚至开出月息50%一120%。根据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对300户监测点的统计,4月份温州全市民间借贷发生额达到近16个月来的最高点。财经时报(2004年7月17日)报道,温州农村24
44、家中小企业融资生态调查状况显示民间借贷月利率在6%一15%。根据银行监测数据,温州民间近年的借贷利率历史最高位是2005年1月的12.112%,随后在2006年上半年经历了一轮利率大幅下跌,从2007年下半年又迅速反弹,再次逼近2005年的高位。,第四节 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动因分析,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的内在动因,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经历了自然演进和政策干预的过程,其演进既符合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动因,又有其鲜明的中国特殊印记。内在动因从市场机制维度探究其演进的必然逻辑,外部条件立足本国经济维度探究其演进的特殊性。,1、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内生性优势,农村非正规金融首先具有信息优势和成本优势。
45、由于农村自身具有地广人稀、基础设施不发达的特点,造成农村信贷市场分割的特征。在一个地区内,正规金融机构要想搜寻、获取关于借款人翔实可靠的信息成本很高,也是不可能的。这种信息不对称会导致贷款前的道德风险和贷款后的逆向选择。贷款风险与贷款利率正相关,增加利率不能够解决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对于贷款人来说,当存在信息不对称时,最优行动方案就是不予贷款。,和正规金融机构相比,在非正规金融市场上,每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组织都有自己特定的获取信息的方式和实施机制,他们依靠人缘、地缘、血缘和亲缘优势,通过相互之间紧密的联系,获取借款方的信息特征,如可靠性、收入水平、偿付能力等。这种信息搜寻成本
46、非常低,只要探头张望一下邻居的院落或者晚饭以后去邻居家聊聊天就足够了。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信贷市场上信息不对称难题。,其次,农村非正规金融具有贷款抵押优势。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为了能够收回本金和利息,一般都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或担保来规避贷款风险,而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没有满足条件的抵押物可供抵押或担保从而影响了其从正规机构获得融资。,农村非正规金融通过巧妙地处理抵押物减少了抵押问题:一是在正规金融市场上,不能满足抵押条件的资产在非正规金融市场可以作为抵押物,比如农民的房屋和土地;二是在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借款人和贷款人存在交叉合约,他们不仅仅在借贷市场上存在借贷合约,可能在商品市场上也存在合约。贷款人可
47、以通过信贷市场以外的商品合约掌握借款人的信息和偿还能力。这种贸易合约也可以认为是一种抵押,增加了借款人违约成本,贷款人可以控制借款人正确使用贷款,并及时归还贷款;,此外在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存在一种社会抵押机制,也就是无形抵押机制。农村良好的邻里关系对于家庭来说是一种无形资产,及时还贷将会拥有和保持这一无形资产,如果违约的话,农户就会丧失这一无形资产,从而抵消了其违约收益。而且这种社会抵押除了经济惩罚之外,还会带给借款人其他惩罚,如声誉、社会关系等。可能这种社会惩罚更严重持久。农村非正规金融本身具有的优势特征,为其演进提供了内因。,2、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的信任半径,数百年来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
48、农村经济基本制度的特点是自给自足、自担风险。小农经济的风险以家庭为核心逐渐向外辐射延伸,由小家到宗族,由宗族到村邻,由村邻到乡镇,由镇依次到地市、省、方言区、民族、国家等,一圈圈扩展开来,便构成了乡村社会特有的“圈层结构”,由此便成就了农村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熟人借贷与友情借贷。,这种“圈层结构”也决定了中国农村社会特殊的信任结构,即村庄信任仅限于圈层内部,圈层之间戒备森严的种种壁垒阻碍了普遍信任体系的建立,因而这种小范围高度信任和有序与大范围极端不信任与无序的圈层信任结构决定了农村非正规金融演进秩序与界限。农户外源融资首先会寻求圈层内部的友情借贷,在得不到国家信贷帮助的条件下,次而选择商业性非正
49、规借贷,一旦走出圈层边界,农村非正规金融便无法存续。这与农村小农经济社会圈层结构相适应。,非正规金融演进过程中边际贷款成本起关键的作用。由于非正规金融较正规金融存在信息优势和地域优势,其信息筛选和履约监督成本很低。随着非正规金融组织规模和成员范围的扩大,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信息优势和地缘优势逐渐降低,社会关系网络的扩大对于违约的社会惩罚能力和力度逐渐降低,从而非正规金融克服道德风险的优势也相应降低,当低至某一点的时候,非正规金融贷款成本逐渐增加,不再具有优势,因此非正规金融的边际贷款成本呈u形。正规金融存在规模经济,随着客户数量和贷款数量的增加,其贷款成本呈先升后降的趋势。如图4一1所示,,在E点
50、和M点之间非正规金融贷款成本优于正规金融,其边际产出贡献率高于正规金融的边际产出贡献率。在Q点非正规金融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M点是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临界点,超过M规模的贷款时,正规金融的规模优势较非正规金融高,即使没有政府的干预,非正规金融组织也会在成本压力下主动采纳正规金融机构的管理模式,寻求组织形式的进一步演进,其契约治理形式逐步规范化和复杂化,最后必然演进为较为正规的金融组织机构。,但是合作只能在EM点之间存在,EM是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合作半径,也是农村非正规金融赖以存在的信任半径。Fukuyama(1995)认为所谓信任半径,是指人们乐意把信任扩展到的范围的大小。信任半径可能以家族、地域、社团、性别等为界。信任也是随着农村非正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结构的变迁而不断演变的,逐渐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为基础的特殊信任演化到基于业缘的一般普遍信任的农村信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