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发展本公司贷款业务,规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物政发【2009】71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率,贷款对象,贷款对象为经营和信誉良好、手续合法齐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具有中国国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三农”经济组织及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4、须有明确的用途及资金使用计划,经营前景可预测; 5、有本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
2、自然人作保证人; 6、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 7、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素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三章 贷款的种类和方式,贷款种类,主要经营短期贷款,按类型分为;农村农户小额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个体经营户贷款,自然人贷款,其他贷款。,贷款方式,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动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权利质押贷款、组合贷款等。,第四章 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结算方式、还款方式、担保方式,贷款用途,利率,贷款期限,结算方式,还款方式,贷款额度,担保方式,本公司贷款用于中、小、微企业客户及个人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
3、于股权性投资,不得用于企业正常经营以外的对外借款、非主营等用途。,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综合还款能力等,由借贷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以半年内短期贷款为主,最长不超过1年。,坚持按照“小额、分散”原则发放贷款。向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不向股东发放贷款。,贷款可采用产权清晰、合法有效的房地产(可以为第三者房产、企业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汽车、设备、库存等抵押;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自愿提供保证;有价权、证质押等担保方式。,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可以选取按月、按季还本或到期一次还本的方式。,按月(实际天数)结息,每月20日为结息日;但借
4、款人还清所有借款时或贷款期限为一个月内的,利随本清。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者银行卡渠道结算、减少现金交易。,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和浮动区间综合确定,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上线不超过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民间借款利率的上限。,第五章 抵(质)押物的范围、抵(质)押率、抵(质)押物的处置,抵押物的范围,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 3、抵押人购买的预售房屋等等。 4、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抵押人所有的汲取设备、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质押物的范围,1、可以接
5、受下列条件的动产质押:出质人享有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依法可以流通、转让;依法可以特定化和转移占有;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 2、可以接受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钱质押。 3、可以接受下列权利质押:汇票、本票、存单;国债、金融债券、大企业债券;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质押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 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抵(质)押物着重考虑可快速变现的因素,下列财产原则上不能作为本公司的贷款抵(质)押物: 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转让的资产; 地理位置偏僻,不易交易或市场需求有限的资产; 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资产; 伪劣、变质、残存的资产; 资产已先
6、于我公司抵押或质押给第三人;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依法被以其他形式限制转让的资产; 公益性质的生活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 法律禁止转让和转让成本高的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 已确定被征用的土地使用权; 其他无法或难以变现的资产抵(质)押物的处置。,第五章 抵(质)押物的范围、抵(质)押率、抵(质)押物的处置,第五章 抵(质)押物的范围、抵(质)押率、抵(质)押物的处置,1.个人房产含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抵押率不得超过70%; 2.厂房及所占土地使用权证的抵押率不得超过60%; 3.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方式)的抵押率不得超过60%; 4.以在建工程作抵押,抵押率不得超过
7、60%; 5.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的抵押率不得超过50%; 6.机器设备及其他动产的抵押率不得超过50%。,1.人民币存款单的质押率不超过存款行确认数的90%; 2.国家债券的质押率不超过90%; 3.金融债券的质押率不超过80%。 4.银行本票和承兑汇票的质押率不超过90%; 5.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股权质押率不超过评估价值的50%; 6.仓单、提单的质押率不超过其项下货物总金额的70%; 7.人寿保险单的质押率不超过出质时保单现金价值的90%。,第五章 抵(质)押物的范围、抵(质)押率、抵(质)押物的处置,抵押物的处置,1、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
8、息的,按规定向借款人催收并送达催收通知书,取得回执,督促借款人尽快筹措资金还贷,借款人不履行责任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抵押权,变卖或拍卖抵押物优先受偿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2、处置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应当向借款人继续追偿其不足部分;清偿后尚有剩余的,应退还给抵押人。3、抵押担保的贷款本息清偿后,应当与抵押人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将相关抵押物权属证明及证件交还抵押人,办妥交接手续。,质押物处置,基本上同抵押物的处置。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实现质权情形出现的,本公司将直接拍卖、变卖该质押财产,并就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并在拍卖、变卖前通知出质人。,第六章 贷款流程,信贷档案是提供贷款、管理、收回全过程的真实记录,贷款发放完成后,业务部应及时整理贷款资料并移交风控部。,贷款受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客户发出利息支付、贷款到期等通知书,敦促客户按期还本、付息。,第七章 集团下属企业贷款规定,集团非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需贷款公司领导班子做担保,第八章 担保监控,1,2,3,4,加强抵(质)押物的监管,重点关注抵(质)押物的市场价值变化情况,保证抵(质)押物足值有效,发现抵(质)押物价值下降过快、超过担保能力的,要及时增加新的抵(质)押物,对借款人不能补充新的担保的,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谢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