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灯箱的制作与安装合同合同编号:SZ20120101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商(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1、工程项目1.1 承包名称:1.2 承包地点:1.3 承包内容:根据甲方审定的 工程1.4 承包方式:依据甲方下达 工程施工项目委托书,采取包工、包辅材的发包形式(因甲方原因发生变更,必 须办理变更审批后,工程结算才能做相应调整)。2、合同承包期从 2012 年 月 日起至 2012 年 月 日止。工程开工以各项目委托任务书中开工、竣工指定日期为准
2、。工期顺延必须经甲方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3、工程款总价3.1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3.2 本工程合同总价包含: 3.3 按照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合同总价内。3.4 因工程的重大设计发生变更或施工中新增加了项目,甲方双方可以协商后调整合同总价。4、工程质量4.1 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中所列明的技术要求以及甲方的实际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4.2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必须提交质量合格证明及环保合格认证证明,由甲方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4.3 所有承包的工程保修期按国家
3、规范,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方免费维修。 (保修期内不包含人为损坏和其它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对产品造成的损坏)。5、工程款支付5.1 本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 40%计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备料款。5.2 按照工程进度,至工程中期,甲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 40%计人民币 元,作为进度款。5.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结算手续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的 15%计人民币 元,作为竣工款。5.4 本工程保修期为二年,待保修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的 5%计人民币 元,作为尾款。6、甲方工作6.1 下达项目委托任务书5 个工作日内,提供水源、电源联
4、结点,保 证乙方正常施工的需要。6.2 下达项目委托书10 个工作日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和交底记录,并发给乙方施工 图纸两套。6.3 进行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管理和协调工作。6.4 组织乙方按照甲方场内相关安全条例及管理规定,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后,持证进场施工。7、乙方工作7.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设计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接到图纸后 3 个工作日提交甲方工程师认可。7.2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施工现场整洁、保持施工过程中道路畅通,达到文明施工标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后, 办理结算支付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壹万元以下零星维修除外)、结算资料(原件
5、贰份,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7.3 按照施工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 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场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7.4 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上岗安全培训后,持证进场作业。8、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9、违约责任9.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9.2 不能按照工期支付的或由于修理和返工造成逾期支付的,每逾期 2 天(不足 2 天按 2 天计)按工程款的 1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9.3 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各种事故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9.4 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各种事故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9.5 因拖欠工程款,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9.6 甲方拖欠工程款,应按滞付款项 0.5/天支付 违约金。10、争议解决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至该承包合同期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并且工程保修期满尾款支付后终止。12、其他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12.2 经甲方审核后技术条款、施工图纸、工程造价 计算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12.3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