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申请表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单位性质 公立 民营 服务人口数量房屋面积 中医诊疗区面积 中药房面积中医药人员总数 医师人员总数 中医医师人数中级以上中医医师人数 中医特色科室数上年度门急诊人次数 中医科门急诊人次数上一年度中药饮片收入(万元) 自评分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中医科室基本情况、科室负责人情况、人才队伍情况,诊疗特色与优势、业务开展情况、科研、教育与人才培养情况等。另请附中医科人员情况表和中医科二级科室设置情况表,中医科人员情况表要注明人员姓名、年龄、学历、职称和执业类别;中医科二级科室设置情况表要注明二级科室名称和主要业务特色)基
2、本情况(可另加页)创建方案(根据建设标准,详细介绍发展目标和拟采取的措施)(可另加页)单位意见盖 章年 月 日县(市、区)卫生局意见盖 章年 月 日市卫生局意见盖 章年 月 日注:自评分依据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与评分细则(修订版)(苏中医政201259号)。关 于 开 展 2014 年 江 苏 省 乡 镇 卫 生 院 示 范 中 医 科 建 设 项 目 申 报 工 作 的 通知2014-07-21 出处:【字体调整: 大 中 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苏中医政201421 号各市卫生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局:为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切实发挥乡镇卫生院示范
3、中医科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关于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苏卫中医20131 号)和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苏中医政201259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决定开展 2014 年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数量:每个省辖市不超过 4 家,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可各申报 1 家,不计入所在省辖市名额。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4 年 8 月 10 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市卫生局认真组织,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申请表(一式两份)报至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三、各地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审核遴选,推荐中医药发展基础好、工作扎实、特色鲜明的单位参与申报,切实保障项目的实施效果。四、其他事项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执行。联 系 人:张沛、戴运良联系电话:025-83620506电子邮箱:daiyl 附件: 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申请表.doc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局201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