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蓝光镜片那些事 原勇 近年来, 随着电脑、 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普及, 不规则频率的高能短波蓝光对人眼 所产生的危害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为有效降低或避免蓝光对人眼所造成的伤 害, 包括一些大品牌在内的眼镜生产企业纷纷研发并推出防蓝光镜片, 不少眼 镜零售企业也将其作为重要的镜片新品类加以推广, 市场日渐升温。 然而, 与此 同时, 防蓝光镜片市场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该领 域的健康发展, 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应对并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已成为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广大经营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市场乱象何其多 乱象之一:防蓝光镜片不“防”蓝 前不久, 据湖北武汉市质
2、监局公布的防蓝光镜片风险监测抽检结果显示, 在该 局分别采集的30批次防蓝光树脂镜片样品 (价格从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 中, 15批次样品的高能蓝光透射比超过90%, 部分样品甚至高达98%, 几乎没有防蓝 光效果, 总体统计, 有一半被检样品没有防蓝光效果, 说穿了, 就是用不具备 防蓝光效果的普通镜片欺骗、忽悠消费者。对此, 有行业人士指出, 除了武汉, 在其他一些地区, 类似现象也时有发生, 应当引起有关市场监管部门的高度关 注。 乱象之二:混淆概念错误宣传 四川浙文眼镜总经理胡立国指出, 按照科学研究的结果, 只有415nm455nm 的 高能量蓝光对人眼危害较大, 其他波长范围的蓝光
3、属于无害蓝光, 真正意义上 的防蓝光镜片是为了过滤和屏蔽有害蓝光, 而非隔绝所有蓝光, 事实上, 部分 厂家和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推广防蓝光镜片时, 却无视基本的科学概念, 片面夸 大产品功能, 有的甚至宣称百分之百防蓝光, 完全是误导。 对此, 若不加以制止, 长此以往, 必然危及市场诚信和产品的信誉度。 乱象之三:模糊适用人群一卖了之 采访中, 有行业人士指出, 正规的防蓝光镜片分为普通大众全天候佩戴和特殊 人群特定时段佩戴两大类:普通大众全天候佩戴的按照一般眼健康标准加入防蓝 光功能, 而特殊人群特定时段佩戴的主要供上班或工作时接触电脑、 手机等电子 产品较多的人群使用, 镜片防蓝光标准更高
4、。 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 经营者在推荐产品时本应根据顾客实际情况, 加以严格区分, 做到合适的人佩 戴合适的镜片。 此外, 由于青少年儿童眼部结构和功能尚处于发育阶段 (需要蓝 光正常的刺激) , 是不适合佩戴防蓝光镜片的。然而, 实际上, 一些经营者却有 意无意地模糊防蓝光镜片的适用人群, 不分青红皂白, 一卖了之, 这种单纯从 商业利益出发而忽视消费者利益的过度营销行为, 是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 “国标”缺失的尴尬 针对防蓝光市场出现诸多问题和乱象的根源, 一些行业人士和经营者认为, 国 家统一 (质量和技术) 标准 (简称“国标”) 的缺失是主要原因。 与其他树脂镜 片拥有
5、较为完善系统的“国标”不同, 防蓝光镜片属于新型的功能性镜片, 由 于市场实践和使用时间过于短暂, 国家相关部门现时还来不及也不可能出台较 为系统的“国标”, 这也造成该品类产品无法可依、 无章可循, 种种乱象和问题 的产生, 与此密切相关。“国标”缺失还造成了经营过程中的尴尬:作为终端的 零售店, 不仅在引进防蓝光镜片时, 对于产品质量的好坏和性能的优劣无法判 定, 而且在面对来自消费者的质疑时, 也拿不出客观的数据和标准予以说服, 只能简单地充当上游厂商的“传声筒”, 这势必影响该产品的推广效果。 对于消 费者而言, 由于“国标”的缺失, 即使遭遇假冒伪劣, 也根本无法通过有效的 渠道和途
6、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 湖南湘潭精益眼镜董事长郑世雷分析指出, 目前涉足防蓝光镜片生产的 上游厂商多如过江之鲫, 其工艺技能良莠不齐, “国标”缺失所造成的“李 逵”“李鬼”难辨的尴尬局面, 不仅给假冒伪劣的盛行以可乘之机, 对于质量 品质过硬、规范经营的商家, 也是一种巨大的伤害。对此, 国家有关部门应早日 寻求治本之策。 “地标”先行的思考 鉴于“国标”缺失所造成的诸多问题, 2017 年11月, 广东省质监局正式发布了 防蓝光眼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蓝光透射比要求和试验方法 (以下简称 方法 )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称“地标”) , 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该标准由广东省质监 局委托广州
7、计量院联合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上海依视路光学有限公司、卡尔 蔡司光学 (广州) 有限公司、 广豪 (广州) 光学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成立标准起 草工作组, 汇集各方专业力量制定标准, 经过调研比对和产品实际, 最终推出 方法。对于蓝光的吸收程度和阻挡蓝光射线进入人眼的程度是决定一款防蓝 光相关产品是否合格的决定性因素, 该方法借鉴 ISO国际标准的最新结果, 以眼面部防护太阳镜和相关产品的检测方法和眼面部防护太阳镜 和相关产品第1部分:通用太阳镜中防蓝光性能参数为基础, 结合多家防蓝光 镜片的生产厂家和销售企业的意见和产品设计原理, 与当前市场上销售的 31家 生产厂家生产的100 款防蓝光眼
8、镜产品的蓝光透射比测试分析评估结果, 明确 要求了防蓝光眼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的蓝光吸收比、蓝光透射比、基本要求和试 验方法。 对此, 重庆美陆眼镜董事长傅冠俊指出, 受制于种种因素, 在当前尚不 具备出台统一“国标”条件的情况下, 先行制定防蓝光镜片的地方标准, 不失为一种明智的举措, 这对于改变防蓝光镜片领域无法可依、 无章可循的状况, 进 而提升防蓝光镜片产品质量, 保障消费者视力健康, 具有积极意义。 针对上述标准, 广东中山明远视光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明远坦言, 有标准比 没标准好, “聊胜于无”, 但同时必须看到该方法的缺陷:虽然条文中规定 了相应的检测标准和试验方法, 但纵观全国范
9、围, 根本没有专门针对防蓝光镜 片的专业检测设备, 在这样的条件下, 如何能保证检测结果和数据的权威性?此 外, 广州眼镜直通车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指出, 该标准只是原则性的规定, 要 真正提升防蓝光镜片的质量和品质, 还需要相关厂家制定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 和相关细则, 并付诸实施。 “国标”之路如何走 采访中, 多数受访的行业人士和经营者认为, 从促进防蓝光镜片市场健康发展 的需要出发, 国家相关部门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 应早日出台统一的国家 标准, 并对未来“国标”的制定建言献策。 重庆北碚中光眼镜销售经理龙伟认为, 防蓝光镜片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应该建立 在大量科学试验和检测的基础上, 作
10、为终端的眼镜店尤其应当关注消费者的佩 戴体验和信息反馈, 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递给上游的生产厂家, 作为提升产品 质量和功能的重要依据。 只有做到上下游的信息联动, 才能使防蓝光镜片真正契 合消费者的需求。 云南大理靓睛睛眼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李嘉庆、 常务副总经理尹睿馨认为, 鉴于 目前不少经营者 (包括厂商和零售商) 对于“防蓝光”概念的错误认识, 应当 在标准中特别规定有害蓝光和无害蓝光的界定, 并对“防蓝光”的科学概念予 以说明, 以正确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 四川浙文眼镜总经理胡立国提出, 根据当前的实际, 对于防蓝光镜片的质量和 技术参数 (包括蓝光吸收比、 蓝光透射比) 应进行明确的区间划分, 将普通人群 全天候佩戴的防蓝光镜片与特殊人群特定时段佩戴的防蓝光镜片严格区分, 规 定各自不同的质量技术标准和相应参数, 真正做到“让合适的人佩戴合适的镜 片”。 另有行业人士提出, 鉴于目前不少防蓝光镜片 (特别是蓝膜镜片) 存在底色过 重的问题, 既影响美观, 而且降低了镜片的透光率, 因此, 在未来的“国标” 中, 应明确规定镜片透光率的参数, 以保障镜片的佩戴效果。 此外, 有部分零售店经营者提出, 目前上游厂商提供的针对顾客现场演示的防 蓝光“道具”的科学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未来“国标”应对此加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