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国法律体系的核心,也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对于宪法,我比较认同的一点是,宪法必须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它是“建立、管理或约束政府的规则” 。 它是通过条文形式确定一定范围的权利,并依此权利规定保障公民应有的利益。而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的内容与原则不得与宪法的内容及原则相抵触;第二,宪法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第三,宪法是任何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根本准则。而通过对宪法的学习,我还了解到,作为宪法,首先要具有成文法典的形式,其次是要具有特定的修改程序。而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宪法必须包括:规定
2、政府权力及运行程序与各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及其保障机制,规定政府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或者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等。宪法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对国家根本制度的规定。根本制度即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此外,我们还需要知道,宪法的基本原则有: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原则; 保障公民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依靠法律来维持社会秩序,而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管理起来十分不宜,所以这时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就十分重要了。但是,中国若想要推进法治化,还需要民众的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我觉得,虽然大家一直把法律放在嘴边,但真正懂得法律的人很少,我们要不断的普及法律知识,这样一来,人们会逐渐的了解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可以保障自己的一些权益不受侵害,会觉得这些权利不是社会的管理者所给的,而是法律所赋予给每一个公民的,这对大家理解宪法会有很大帮助。而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是宪法的基本精神,只有当这个国家的人民真正学会保障自身的权利,这个国家的宪法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