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机关环境卫生的管理,创造一个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根据顺昌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机关办公楼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要求1、机关办公楼每天由专人(通信员)负责清理办公楼走廊、卫生间、楼梯等公共区域卫生,需在上班时间前做好清扫,做到纸屑入篓、地面清洁,无垃圾、污垢、积水、水果皮、烟蒂等。2、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楼梯、天花板、窗户等进行清扫,确保无蜘蛛网等垃圾。3、会议室的卫生应做到不定期打扫,确保常态保洁,随时备用。会议室使用完时,应及时清洗会议用杯、果盘等,确保干净整洁。4、会议室内张贴禁烟标识,劝导与会人员不得在会议室内吸烟。二、办公室内卫生
2、要求1、每位同志上班前要打扫好自己办公区域卫生,整理文件,保持办公桌整洁,下班后清理当天的垃圾。2、办公室摆放文件柜、办公桌、饮水机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3、办公桌上摆放的书籍、文件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4、办公室墙面、灯具、门窗等应保持无灰尘、蜘蛛网,墙面、门严禁张贴印刷品。5、办公室地面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垃圾。三、定期开展检查整改1、卫生检查由县社机关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每月检查一次。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领小组成员对各科室和公共区域卫生情况进行检查。2、检查内容:(1)办公室内门窗、玻璃干净无污迹、无尘土;(2)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痰迹、无垃圾、无废弃物;(3)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文件放置有序;(4)墙面洁白,无蜘蛛网,无乱钉、乱挂现象;(5)办公室走廊、楼梯地面干净、整洁,门窗、玻璃干净。3、对不符合卫生工作要求的由领导小组提出整改意见,通知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改进。4、将卫生创建工作与文明科室评比结合起来,把卫生工作作为文明科室评比重要条件之一。一年之内三次收到整改通知的科室取消文明科室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