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制定/修订制定 修订被修订标准号采用国际标准无 ISO IEC ITU ISO/IEC ISO 确认的标准采用程度修改 等同 非等效采标号 采标名称标准类别 安全 卫生 环保 基础 方法 管理 产品 其他ICS上报单位技术归口单位(或技术委员会)主管部门起草单位项目周期 12 个月 24 个月 36 个月 是否采用快速程序是 否 快速程序代码 B1 B2 B3 B4 C3经费预算说明目的、意义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主要强制的内容强制的理由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标准涉及的产品清单是否有国家级科研项目支撑(包括质检行业公益科研专项)是 否科研项目编号及名称是否涉及专利是 否专利号及名称是否由行标或地标转化是 否行地标标准号及名称备注填写说明:1非必填项说明1)采用国际标准为“无”时,“采用程度”、“采标号”、“采标名称 ”无需填写;2)不采用快速程序,“快速程序代码”无需填写;3)无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质检行业公益科研专项)支撑时,“科研项目编号及名称”无需填写;4)不涉及专利时,“专利号及名称”无需填写;5)不由行地标转化时,“行地标标准号及名称”无需填写。2其它项均为必填。3ICS 代号可从委网站公布的“ICS 分类号”文件中获得,下载地址为:http:/ /参与投票人数/赞成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