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ttp:/ 年)国办发200943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 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 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划。一、职业病防治现状与问题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党的十七大提出贯彻落实
2、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职业病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重点职业病专项整治,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逐步增强,大中型企业职业卫生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是,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突出问题是:一是职业病病人数量大。改革开放 30 年来,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 50 多万例,近年新发病例数仍呈上升趋
3、势。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专家估计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要大于报告数量。二是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约占职业病病人总数的 80%,近年平均每年报告新发病例 1 万多例。三是职业病危害范围广。煤炭、冶金、化工、建材、汽车制造、医药等行业不同程http:/ 2015 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由现在的 8.5%下降到 5%以内,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较 2008 年下降 20%,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到 2015 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
4、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 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 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 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 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 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 6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 65%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 60%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 85%以上。到 2015 年,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 2008 年提高 2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 100%。监管网络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
5、断提高,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得到加强。http:/ 2015 年,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 90%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三、主要任务(一)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1.建立健全防治责任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设立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2.认真落实预防、控制措施。用人单位要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逐步替代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加强
6、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3.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和病人救治。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要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