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经 济 法 律 通 释 从 书 之 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拍 卖 法 通 释顾 问 李 灏主 编 钟 真 真 王 洁 吴 利 军副 主 编 毛 起 雄 张 富 贵 黄 丽 春经 济 管 理 出 版 社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经 济 法 律 通 释 丛 书 编 委 会顾 问 李 灏主 编 钟 真 真 邓 纯 东副 主 编 毛 起 雄 王 洁 张 富 贵编 委 穆 惠 珍 张 文 青 唐 月 凤 诸 政 红黄 丽 春 崔 伟 萍 朱 忠 良 吴 利 军聂 文 政 刘 晓 立 李 晓 南 张 兰冯 键 吕 华 程 淑 红 崔 岚宋 波 蒋 能 国 阎 朦
2、 孔 丽 霞李 焕 明 薛 兰 高 瑛 俞 世 和责 任 编 辑 凌 霄 责 任 校 对 贾 全 慧 版 式 设 计 王 宇 航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拍 卖 法 通 释 主编 钟 真 真 王 洁 吴 利 军 副 主 编 毛 起 雄 张 富 贵 黄 丽 春出 版 : 经 济 管 理 出 版 社( 北 京 市 新 街 口 六 条 红 园 胡 同 !号 邮 编 : “#$%) 发 行 : 经 济 管 理 出 版 社 总 发 行 全 国 各 地 新 华 书 店 经 销 印 刷 : 北 京 通 县 张 家 湾 曙 光 印 刷 装 订 厂& !& “ # ()毫 米 “ $ ) *+ & % 印
3、张 “ # )千 字“(,年 “#月 第 “版 “(,年 “#月 北 京 第 “次 印 刷 印 数 : “ !# # #册- . / 0 & 1 ! # “ “ ! 1 ) & % 1 ! 2 ) , ,定 价 : &+% #元版 权 所 有 翻 印 必 究 (凡 购 本 社 图 书 , 如 有 印 装 错 误 , 由 本 社 发 行 部 负 责 调 换 。 地 址 : 北 京 阜 外 月 坛 北 小 街 )号 邮 编 : “#!$,)出 版 说 明党 的 十 四 大 提 出 我 国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的 目 标 是 建 立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 有 关 社 会 主
4、 义 市 场 经 济 法 律 体 系 的 建 设 问 题 , 也 相 应 提 到 了 议 事 日 程 。 市 场 经 济 法 律 对 于 规 范 市 场 主 体 , 建 立 正 常 的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 界 定 产 权 范 围 ,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 保 障 社 会 稳 定 ,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作 用 。 八 届 全 国 人 大 及 人 大 常 委 会 决 定 在 今 后 五 年 时 间 内 , 集 中 力 量 制 定 出 国 家 现 阶 段 迫 切 需 要 的 一 系 列 有 关 经 济 方 面 的 法 律 , 其 中 包 括 统 计 法 、 律 师 法
5、 、 拍 卖 法 等 。 为 配 合 广 大 干 部 群 众 学 习 和 运 用 这 些 有 关 市 场 经 济 法 律 知 识 , 我 们 约 请 了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参 与 这 些 法 律 讨 论 和 起 草 的 部 分 专 家 学 者 编 写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经 济 法 律 通 释 丛 书 , 计 划 每 新 颁 布 一 部 法 律 出 版 一 册 , 对 新 制 定 的 市 场 经 济 法 律 进 行 详 尽 和 准 确 的 解 释 。 这 套 丛 书 由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委 员 、 全 国 人 大 财 经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6、 李 灏 担 任 顾 问 , 指 导 编 写 。 本 丛 书 具 有 简 明 易 懂 和 实 用 性 、 操 作 性 较 强 等 特 点 , 有 针 对 性 地 解 答 这 些 法 律 的 核 心 、 难 点 和 大 家 最 关 心 的 热 点 问 题 , 是 各 界 读 者 和 举 办 各 级 法 律 培 训 班 的 较 好 的 教 材 和 参 考 书 。!前 言八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通 过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拍 卖 法 , 是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法 律 体 系 中 的 一 部 重 要 法 律。拍 卖 是 一 种 特 殊 的 商
7、 品 流 通 方 式 , 具 有 竞 争 性 强 、 透 明 度 高 等 特 点 。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 我 国 拍 卖 业 发 展 较 快 , 到 目 前 为止 , 全 国 的 拍 卖 企 业 已 达 !“多 家 , 拍 卖 市 场 初 具 规 模 ; 拍 卖 企业 的 服 务 领 域 已 涉 及 物 资 、 文 物 、 房 地 产 等 十 几 个 领 域 ; 拍卖 标 的 的 范 围 也 逐 步 拓 宽 , 从 初 期 主 要 拍 卖 执 法 机 关 的 罚 没 物资 扩 大 到 动 产 、 不 动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 拍 卖 市 场 的 形 成 和 发 展 , 对 于 促
8、 进 商 品 流 通 发 挥 了 重 要 的 作 用 。 但 是 , 拍 卖 业 在 发 展过 程 中 , 也 存 在 许 多 问 题 , 主 要 是 : 一 些 地 方 出 现 了 拍 卖 企 业 盲 目 发 展 的 势 头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造 成 了 拍 卖 市 场 混 乱 ; 由 于 缺 乏 统 一 规 范 , 各 地 的 拍 卖 活 动 存 在 着 自 行 其 是 的 情 况 , 影 响 了 统 一 拍 卖 市 场 的 形 成 ; 一 些 执 法 机 关 擅 自 处 理 罚 没 物 品 , 损 害了 国 家 利 益 , 也 不 利 于 廉 政 建 设 。 要 从 根 本 上
9、 解 决 这 些 问 题 , 必 须 把 拍 卖 活 动 纳 入 法 制 的 轨 道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拍 卖 法 的 制 定 , 对 于 规 范 拍 卖 活 动 , 加 强 国 家 对 拍 卖 业 的 监 督 管 理 , 维 护 拍 卖 市 场 秩 序 , 促 进 拍 卖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 保 护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促 进 国 家 机 关 的 廉 政 建 设 ,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为 了 配 合 新 通 过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拍 卖 法 的 宣 传 普 及 工作 , 给 拍 卖 当 事 人 、 有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 国
10、 家 执 法 机 关 工 作 人#员提 供 准 确 的 法 律 释 义 读 本 , 我 们 编 写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拍 卖 法 通 释 一 书 。 参 加 编 写 的 有 : 毛 起 雄 、 张 富 贵 、 冯 键 、 程 淑红 、 钟 真 真 、 王 洁 、 吴 利 军 、 郑 东 、 陈 高 田 、 宋 波 和 黄 丽 春 , 全 书 由 钟 真 真 统 稿 。编 者!“# 年 $ 月%目 录第 一 章 总 则 ( !)第 一 节 什 么 是 拍 卖 ( !)第 二 节 拍 卖 业 的 监 督 管 理 原 则 ( !“)第 三 节制 定 拍 卖 法 的 意 义 ( !#)
11、第 二 章 拍 卖 标 的 ( $%)第 一 节 拍 卖 标 的 的 概 念 和 特 点 ( $%)第 二 节哪 些 物 品 可 以 进 行 拍 卖 ( &) 第 三 章 拍 卖 当 事 人 ( &)第 一 节 拍 卖 人 ( &)第 二 节 委 托 人 ( ($)第 三 节 竞 买 人 ( (#)第 四 节 买 受 人 ( )&)第 四 章 拍 卖 程 序 ( )#)第 一 节 拍 卖 程 序 的 一 般 规 定 ( )#)第 二 节 拍 卖 委 托 ( %#)第 三 节 拍 卖 公 告 与 展 示 ( *))第 四 节 拍 卖 的 实 施 ( #()第 五 章 法 律 责 任 ( !“))
12、第 一 节法 律 责 任 的 一 般 规 定 ( !“)) 第 二 节 拍 卖 法 关 于 法 律 责 任 的 规 定 ( !) 第 六 章 附 则 ( !$&)!第 一 节 附 则 的 一 般 规 定 ( !“#)第 二 节 拍 卖 法 附 则 的 主 要 内 容 ( !“$) 附 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拍 卖 法 ( !“%)“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节 什 么 是 拍 卖一 、 拍 卖 的 含 义 拍卖 是 起 源 于 西 方 的 一 种 公 开 竞 价 的 买 卖 方 式 。 中 华人民 共 和 国 拍 卖 法 ( 以 下 简 称 拍 卖 法 ) 第 三 条 对 拍 卖
13、 作 了 如 下 规 定 “拍 卖 是 指 以 公 开 竞 价 的 形 式 , 将 特 定 物 品 或 者 财 产 权 利 转 让 给 最 高 应 价 者 的 买 卖 方 式” 。 简 单 地 说 , 拍 卖 就 是 购 买 者 之 竞 争 叫 价 的 过 程 。叫 价 是 拍 卖 的 一 个 重 要 特 征 。 拍 卖 的 叫 价 销 售 形 式 与 传 统 贸 易 中 的 议 价 销 售 和 定 价 销 售 形 式 有 很 大 区 别 。 拍 卖 时 , 买 卖 双 方 无 需 讨 价 还 价 , 出 卖 的 物 品 也 没 有 标 明 的 销 售 价 , 竞 买 人 需 根 据 拍 卖
14、人 的 开 叫 价 和 更 高 价 决 定 应 价 和 竞 价 ; 拍 卖 人需 将 物 品 出 售 给 出 价 最 高 的 竞 买 人 。 因 而 , 叫 价 形 式 的 销 售 通 常 能 使 出 卖 的 物 品 真 实 地 反 映 出 其 应 有 的 价 值 , 同 时 , 也 使 交 易 的 气 氛 紧 张 、 热 烈 。作 为 一 种 特 殊 的 销 售 方 式 , 拍 卖 需 要 具 备 三 个 条 件 : 第 一 , 要 有 两 个 以 上 的 购 买 者 ; 第 二 , 买 卖 中 要 含 有 价 格 竞 争 因 素 ; 第 三 , 价 格 竞 争 在 买 主 中 展 开 。
15、只 有 在 这 三 个 条 件 下 进 行 的 买 卖 才 能 算 作 拍 卖 。任 何 一 次 真 正 的 、 符 合 “公 开 、 公 正 、 公 平” 原 则 的 拍 卖 会 ,!都 应 该 具 备 如 下 四 种 要 素 :!“有 拍 卖 的 标 的 物 , 也 就 是 说 要 有 拍 卖 的 对 象 。 拍 卖 标 的 范 围 因 经 济 、 历 史 环 境 和 社 会 政 治 制 度 不 同 而 不 同 。 在 古 代 社 会 , 由 于 社 会 生 产 力 极 低 和 政 治 制 度 的 落 后 , 拍 卖 标 的 主 要 是 奴 隶 和 妇 女 ; 在 资 本 主 义 社 会
16、, 拍 卖 品 可 以 是 有 形 的 商 品 , 也 可 以 是 虚 无 飘 渺 的 无 任 何 现 实 意 义 的 象 征 。 在 社 会 主 义 中 国 , 拍 卖 品 的 范 围 应 该 是 法 律 和 政 策 允 许 流 通 的 各 类 商 品 。 当 然 , 这 种 “商 品” 的 概 念 已 经 有 所 扩 大 。 比 如 : 电 话 便 捷 号码 、 汽 车 运 营 证 , 其 实 质 只 是 一 种 使 用 权 的 符 号 , 本 身 没 有 凝 结 着 人 类 社 会 必 要 劳 动 。 按 照 拍 卖 法 的 规 定 , 拍 卖 标 的 应 当 是 委 托 人 所 有 或
17、 者 依 法 可 以 处 分 的 物 品 或 者 财 产 权 利 。#“拍 卖 要 有 两 个 以 上 的 竞 买 人 。 拍 卖 既 然 是 以 价 格 竞 争 为 主 要 手 段 , 那 么 , 只 有 两 个 以 上 竞 买 人 才 有 可 能 形 成 竞 争 的 局 面 , 才 构 成 拍 卖 。$“标 的 物 的 价 格 是 在 投 买 者 的 竞 争 中 形 成 和 确 定 的 。 众 所 周 知 , 一 般 的 销 售 方 式 均 是 卖 家 定 价 , 买 方 选 购 或 是 双 方 共 同 议 价 。 而 拍 卖 则 不 同 , 卖 家 和 拍 卖 市 场 所 定 的 价 格
18、 叫 “底 价 ”, 是 卖 家 一 种 保 留 性 价 格 , 而 不 是 销 售 出 去 的 价 格 。 真 正 的 价 格 则 是 众 多 投 买 者 在 公 平 竞 争 中 以 价 高 者 得 为 原 则 、 一 槌 定 音 为 界 限 形 成 的 。% “ 交 易 是 通 过 买 卖 双 方 以 外 的 公 平 的 中 介 服 务 企 业拍 卖 市 场 代 理 完 成 的 。 拍 卖 市 场 ( 拍 卖 行 、 拍 卖 公 司 ) 是 一 种 特 殊 行 业 , 它 专 门 从 事 拍 卖 业 务 。 这 种 中 介 行 业 的 成 立 , 必 须 经 过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的
19、 审 核 和 批 准 , 在 业 务 活 动 中 还 要 接 受这 些 部 门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 因 此 , 要 求 这 个 行 业 必 须 奉 行 诚 恳地 为 买 卖 双 方 负 责 的 原 则 , 起 到 公 平 、 公 正 的 中 介 人 作 用 。 那 些 业 主 自 己 举 办 的 “拍 卖 会” , 只 代 表 卖 家 自 己 的 利 益 , 它 不#具 备 公 正 性 , 因 此 也 就 得 不 到 法 律 的 保 护 。 拍卖 市 场 不 仅 受 到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的 严 格 管 理 , 其 运 作 本身也 没 有 作 弊 的 可 能 和 必 要 。 这
20、是 因 为 , 拍 卖 标 的 所 有 权 不 属 于 拍 卖 市 场 , 它 无 权 对 这 些 商 品 私 下 处 置 , 也 不 允 许 自 己 或 自 己 的 员 工 私 下 以 低 价 购 买 , 去 伤 害 卖 家 的 利 益 。 同 时 , 拍 卖 市 场 是 以 手 续 费 收 入 为 自 己 合 法 收 益 的 , 它 也 没 有 必 要 为 卖 家哄 抬 物 价 以 伤 害 买 家 的 利 益 。 由 此 可 见 , 拍 卖 市 场 是 形 成 公 开 、 公 正 、 公 平 的 拍 卖 的 重 要 因 素 。概 括 地 讲 , 拍 卖 有 四 个 特 点 :!“机 会 均
21、 等 。 拍 卖 是 在 众 多 买 家 参 与 之 下 , 以 价 格 竞 争 的 方 式 对 拍 卖 标 的 进 行 竞 买 , 每 个 投 买 者 都 有 多 次 出 价 权 , 只 要 自 己 需 要 并 有 满 足 这 种 需 要 的 相 应 财 力 , 都 有 在 出 到 最 高 价 格 后 得 到 拍 卖 品 的 机 会 。#“价 格 合 理 。 在 一 般 销 售 业 务 中 , 由 于 种 种 人 为 的 因 素 , 往 往 使 价 格 与 价 值 相 背 离 , 甚 至 可 能 是 严 重 的 背 离 。 而 在 拍 卖 市 场 中 , 众 多 买 家 在 竞 争 中 是
22、心 明 眼 亮 的 , 拍 卖 品 受 到 了 市 场 的 检 验 , 实 现 的 价 格 与 价 值 趋 于 一 致 。$“公 开 性 强 。 从 参 加 拍 卖 会 的 顾 客 来 看 , 拍 卖 会 是 面 向 社 会 的 , 不 问 职 业 、 年 龄 、 性 别 , 只 要 按 章 程 办 理 了 入 场 手 续 , 各界 人 士 都 可 以 参 加 拍 卖 会 。 从 拍 卖 会 的 程 序 上 看 , 每 次 拍 卖会 前 都 要 事 先 登 广 告 , 发 布 信 息 , 将 所 要 拍 卖 标 的 的 种 类 、 拍 卖 场 地 、 日 期 等 事 项 公 开 告 之 公 众
23、 , 并 且 要 在 拍 卖 前 把 拍 卖 品 向 社 会 公 开 展 示 , 使 参 加 拍 卖 会 的 人 士 在 拍 卖 前 就 可 以 了 解 到 拍 卖 品 的 品 种 、 数 量 、 规 格 、 尺 寸 、 质 量 、 颜 色 、 包 装 及 参 考 价 格 ; 在 重 要 的 拍 卖 会 之 前 , 投 买 者 还 可 以 得 到 文 字 和 图 片 的 介 绍 。 可 以 说 , 每 一 个 环 节 都 体 现 着 其 公 开 性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 任 何 一 场 真 正 的 拍 卖 会 , 由 于 都 是$由具 有 拍 卖 经 营 权 的 中 介 企 业
24、 拍 卖 市 场 主 持 , 并 且 拍 卖 市 场 是 依 据 法 律 和 法 律 承 认 的 章 程 、 规 则 进 行 拍 卖 活 动 , 且 这 些 章 程 、 规 则 的 执 行 是 在 众 目 睽 睽 之 下 进 行 的 , 所 以 买 卖 双 方 的 权 益 都 可 以 得 到 法 律 的 保 护 , 拍 板 成 交 当 然 也 就 具 备 了 与 合同 同 等 的 效 力 。 一 旦 成 交 , 双 方 均 不 得 反 悔 。 如 果 拍 卖 方 反 悔 则 影 响 了 买 家 的 利 益 ; 若 投 买 方 反 悔 则 不 仅 影 响 了 卖 家 和 拍 卖 方 的 利 益
25、, 同 时 也 侵 害 了 那 些 竞 买 人 的 利 益 。 对 此 , 都 必 须 承 担 经 济 责 任 。 可 以 说 , 拍 卖 是 有 关 拍 卖 的 法 律 、 章 程 和 规则 的 履 行 过 程 , 有 关 法 律 、 章 程 、 规 则 又 是 拍 卖 会 顺 利 进 行 的 保 证 。二 、 拍 卖 的 历 史 发 展 拍 卖 作 为 一 种 特 殊 的 买 卖 方 式 , 最 早 可 追 溯 到 古 代 。 素有 西 方 “史 学 之 祖 ”美 称 的 古 希 腊 史 学 家 希 罗 多 德 ( 公 元 前!“! 前 !#$ 年 ) , 在 其 历 史 著 作 中 就
26、称 拍 卖 起 源 于 公 元 前%$年 的 古 巴 比 伦 , 当 时 主 要 用 于 对 已 到 婚 嫁 年 龄 妇 女 的 买卖 , 这 种 买 卖 一 年 举 行 一 次 。 每 到 这 时 , 古 巴 比 伦 人 就 出 卖 美 丽 的 女 子 , 人 们 纷 纷 出 高 价 , 以 期 望 得 到 最 美 丽 的 姑 娘 。 最 后 , 谁 出 的 价 钱 最 高 , 谁 就 得 到 最 漂 亮 的 女 子 为 妻 。 这 种 拍 卖 也 采 用 相 反 的 方 式 进 行 , 对 比 较 丑 的 姑 娘 , 卖 主 采 取 贴 钱 的 办 法 , 把 她 们 卖 出 。真 正 的
27、 拍 卖 是 从 古 罗 马 时 代 开 始 的 。 古 罗 马 人 利 用 拍 卖 来销 售 挂 毯 、 宫 殿 、 雕 像 等 物 品 , 古 罗 马 皇 帝 卡 利 古 拉 和 奥 勒 利 安 就 曾 经 用 拍 卖 的 方 式 把 皇 室 家 具 和 祖 传 珍 宝 卖 出 抵 债 。 古 罗 马 的 远 征 军 也 带 着 大 批 商 人 在 士 兵 的 长 矛 下 讨 价 还 价 地 做 生 意 。 “拍 卖” 一 词 来 源 于 拉 丁 语 , 意 思 是 “增 加” 。 因 此 , 有 人 认 为 , 古 罗 马 的 拍 卖 是 现 代 “增 价” 拍 卖 的 起 源 。随着
28、古 罗 马 商 品 经 济 的 发 展 , 拍 卖 这 样 一 种 买 卖 方 式 也!被 确 定 下 来 而 经 常 化 。 调 整 商 品 经 济 关 系 的 最 早 的 成 文 法 典罗 马 法 对 拍 卖 也 做 了 相 应 规 定 。 罗 马 法 中 规 定 , 所 有 的 应 买 人 都 必 须 受 拍 卖 人 拍 卖 规 则 的 制 约 , 不 能 中 途 撤 回 出 价 , 否 则 在 拍 卖 中 被 视 为 违 约 ; 而 出 卖 人 则 可 以 拒 绝 作 出 承 诺 。在英 国 , 有 史 记 载 的 拍 卖 活 动 还 是 近 代 的 事 。 拍 卖 动 产作 为 一
29、种 职 业 , 可 以 追 溯 到 !“#年 。 富 有 的 绅 士 阶 层 参 加 拍 卖 活 动 , 在 当 时 已 成 为 一 种 时 尚 , 这 在 客 观 上 推 动 和 刺 激 了 拍 卖 的 发 展 , 企 业 家 们 在 咖 啡 馆 等 公 共 场 所 举 办 美 术 作 品 和 家 俱 拍 卖 活 动 , 拍 卖 物 的 范 围 也 越 来 越 广 泛 。 !“$%年 &月 的 一 份拍 卖 记 录 记 载 了 在 “巴 巴 多 斯 咖 啡 馆 ”举 行 “画 及 手 稿 的 拍 卖 ”的 公 告 。 在 当 时 的 拍 卖 场 地 里 , 还 通 常 放 置 有 诸 如 “
30、任 何 人不 得 购 买 自 己 的 画 ”等 告 示 。 同 时 期 的 另 一 份 拍 卖 记 录 则 记 载 了 “以 公 开 、 逐 渐 减 价 方 式 ”拍 卖 财 物 的 实 例 。现 代 拍 卖 制 度 的 真 正 确 立 , 则 是 在 !$世 纪 中 叶 。 拍 卖 开 始 成 为 商 品 交 易 活 动 中 普 遍 存 在 的 形 式 , 体 现 了 拍 卖 不 同 于 普 通 买 卖 的 特 殊 性 。!(年 , 英 国 伦 敦 大 书 商 撤 姆 尔 贝 加 在 伦 敦 市 中 心 创 办了 一 家 专 门 拍 卖 古 旧 书 籍 的 拍 卖 行 。 撤 姆 尔 死 后
31、 , 将 全 部 财 产 遗 留 给 其 侄 儿 约 翰 苏 富 比 , 约 翰 则 以 其 姓 氏 作 为 拍 卖 行 的 名 称 , 即 后 来 享 誉 全 球 的 “苏 富 比 拍 卖 行 ”。 在 以 后 的 两 百 多 年 时 间 里 , 苏 富 比 拍 卖 行 将 其 拍 卖 业 务 扩 大 到 了 油 画 、 钱 币 、 家 私 、 瓷 器 、 邮 票 及 古 董 等 , 并 创 下 了 令 人 叹 为 观 止 的 拍 卖 记 录 。!%$)年 以 后 , 苏 富 比 拍 卖 行 在 伦 敦 和 纽 约 设 立 了 两 个 总 部 , 并 在 世 界 上 &(个 国 家 设 立
32、了 分 行 , 每 年 的 拍 卖 纯 利 润 达 (亿 英 镑 左 右 。在 !$世 纪 , 除 苏 富 比 拍 卖 行 外 , 还 产 生 了 另 一 家 驰 名 世*界的 拍 卖 行 , 这 就 是 瑞 士 苏 黎 世 的 佳 士 德 拍 卖 行 。 它 是 由 一 个 名 叫 杰 姆 士 的 英 国 人 在 !“#年 创 办 的 , 也 是 一 家 以 拍 卖 古 董 、 珠 宝 、 名 画 为 主 的 拍 卖 行 。 在 两 百 多 年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 其 拍 卖 业 务 和 拍 卖 规 模 也 不 断 扩 大 , 目 前 在 伦 敦 、 纽 约 、 洛 杉 矶 、 东
33、京 、 香 港 等 地 也 设 有 数 家 分 行 。苏富 比 和 佳 士 德 拍 卖 行 的 产 生 与 发 展 , 是 现 代 拍 卖 制 度 发展 的 缩 影 。 目 前 , 拍 卖 已 成 为 世 界 各 国 普 遍 采 用 的 一 种 交 易 方 式 , 特 别 是 对 于 那 些 归 属 不 明 的 财 物 或 因 经 过 使 用 、 年 代 久 远 等 原 因 而 无 法 确 定 其 价 值 的 物 品 , 以 及 那 些 具 有 特 殊 文 化 价 值 的 古 玩 和 艺 术 品 , 更 是 拍 卖 场 上 炙 手 可 热 的 拍 卖 物 。 在 国 际 上 , 目 前 最 大
34、 的 拍 卖 公 司 除 了 苏 富 比 和 佳 士 德 外 , 还 有 英 国 的 机 动 车 拍 卖 中 心 、 荷 兰 的 阿 斯 密 尔 花 卉 拍 卖 中 心 、 香 港 的 邮 票 及 艺 术 品 拍 卖 中 心 等 , 形 成 了 国 际 化 的 拍 卖 市 场 。进 入 $%世 纪 , 一 方 面 , 拍 卖 行 在 不 断 地 壮 大 、 改 组 、 吞 并和垄 断 , 经 营 方 式 也 在 发 展 和 改 进 , 拍 卖 行 在 举 行 拍 卖 前 , 都 要将 拍 卖 的 物 品 编 成 图 文 并 茂 的 目 录 和 说 明 , 广 为 散 发 。 对 于 委 托 人
35、 ( 指 委 托 拍 卖 人 拍 卖 物 品 或 者 财 产 权 利 的 公 民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 拍 卖 行 可 以 在 拍 卖 成 交 前 就 预 付 部 分 款 项 ; 对 于 竞 买 人 ( 指 参 加 竞 购 拍 卖 标 的 的 公 民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 一 次 付 不 清 拍 卖 款 项 , 还 可 以 分 批 付 清 款 项 ; 拍 卖 行 甚 至 可以 贷 款 给 买 受 人 ( 指 以 最 高 应 价 购 得 拍 卖 标 的 的 竞 买 人 ) 。 另 一 方 面 , 反 映 在 拍 卖 中 , 拍 卖 品 的 价 格 猛 涨
36、。 !&%!年 , 拉 斐尔 的 一 幅 画 拍 卖 成 交 价 为 %万 美 元 , 那 是 当 时 的 最 高 记 录 ;到 !“年 , 达 芬 奇 的 画 则 以 高 出 十 倍 的 价 格 拍 卖 成 功 ; 到 了!&(“年 !月 , 凡 高 的 鸢 尾 花 的 拍 卖 价 为 )&%万 美 元 ; 到!&%年 , 凡 高 的 加 歇 医 生 在 纽 约 的 克 里 斯 蒂 拍 卖 行 , 以($%万 美 元 的 价 格 被 日 本 纸 业 大 王 斋 藤 英 买 走 , 创 下 有 史 以#来 绘 画 作 品 的 最 高 拍 卖 纪 录 。 目前 , 拍 卖 品 的 范 围 不
37、 断 扩 大 , 可 以 说 是 五 花 八 门 , 拍 卖手 段 也 随 着 科 学 技 术 的 迅 猛 发 展 而 不 断 创 新 。 拍 卖 作 为 一 种 商 业 活 动 , 远 古 孕 育 , 近 代 成 形 , 现 在 已 被 世 界 各 国 广 泛 采 用 。三 、 中 国 的 拍 卖 业 拍卖 业 在 国 际 上 是 渊 远 流 长 的 古 老 行 业 , 但 由 于 中 国 的商 品 经 济 起 步 较 晚 , 拍 卖 业 在 旧 中 国 没 有 得 到 长 足 的 发 展 。 只 是 到 了 近 代 , 由 于 外 国 经 济 势 力 的 入 侵 , 旧 中 国 才 出 现
38、 了 拍 卖 这 种 买 卖 方 式 。 旧 中 国 最 早 出 现 的 拍 卖 行 是 !“#$年 在 上海 建 立 的 鲁 意 斯 摩 洋 行 , 是 英 国 远 东 公 司 开 办 的 。 从 此 , 上 海滩出 现 了 蓝 白 方 格 旗 。 随 后 , 英 国 的 瑞 和 洋 行 、 罗 森 泰 洋 行 , 法 国 的 三 法 洋 行 , 日 本 的 新 泰 洋 行 , 丹 麦 的 宝 和 洋 行 等 纷 纷 挂 牌 , 开 展 拍 卖 业 务 。 开 始 时 , 它 们 的 主 要 业 务 是 对 进 出 口 商 品 中 的 纠 纷 事 件 进 行 鉴 定 、 估 价 、 协 商
39、、 公 证 和 处 理 。 后 来 , 海 关 的 没 收 物 品 、 海 洋 运 输 中 的 水 渍 物 资 、 银 行 委 托 的 典 押 品 以 及 保 险 公 司 、 法 院 的 有 些 业 务 都 由 它 们 代 为 处 理 和 拍 卖 。 同 时 , 也 兼 代 私 人 拍 卖 家 具 、 旧 货 等 。 后 来 , 一 些 中 国 人 在 上 海 也 相 继 成 立 了 一 批 规 模 不 大 的 拍 卖 行 。北京 城 最 早 的 拍 卖 行 , 是 光 绪 末 年 出 现 在 崇 文 门 大 街 路 东 的 鲁 麟 洋 行 , 经 理 是 外 国 人 。 当 时 , 东 交
40、民 巷 外 国 人 比 较 集 中 , 常 将 回 国 前 不 愿 带 走 的 衣 物 、 家 具 、 摆 设 之 类 送 到 洋 行 出 售 , 而 洋 行 则 采 取 当 众 拍 卖 的 处 理 方 法 。新 中 国 成 立 后 , 国 家 调 整 经 济 政 策 , 按 苏 联 模 式 推 行 计 划 经济 , 对 物 资 实 行 计 划 分 配 , 产 品 实 行 统 购 统 销 , 商 品 严 格 限 价 。这 样 , 带 有 较 强 的 商 品 经 济 特 色 的 拍 卖 行 业 就 没 有 生 存 的条 件 了 。 建 国 初 期 , 上 海 有 %& 家 拍 卖 行 , 都 是
41、 私 营 企 业 。!&(年 行 业 整 顿 经 营 作 风 之 后 , 若 干 经 营 作 风 恶 劣 的 拍 卖 行#停 业 , 有 的 转 营 其 他 行 业 。 至 此 , 拍 卖 行 业 开 始 衰 败 。 到 公 私 合 营 前 , 上 海 只 剩 下 !家 拍 卖 行 。 实 行 公 私 合 营 后 , 原 有 的!家 拍 卖 行 合 并 为 “家 。 随 着 国 家 对 资 本 主 义 工 商 业 的 社会 主 义 改 造 的 逐 步 深 入 , 私 人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日 益 缩 小 , !#$%年 后 , 拍 卖 行 随 之 被 淘 汰 , 象 征 着 拍 卖 的
42、蓝 白 方 格 旗 从 此 消 失。当 蓝 白 方 格 旗 在 新 中 国 重 新 挂 起 时 , 已 经 是 &世 纪 %年 代 了 。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以 来 , 我 国 实 行 了 改 革 开 放 政 策 , 逐 步 明 确 了 要 实 行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运 行 机 制 , 这 使 我 国 已 经 沉 寂 多 年 的 拍 卖 业 又 有 了 赖 以 生 存 的 条 件 。 可 以 这 样 说 , 我国 拍 卖 业 的 复 苏 , 是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的 产 物 ; 同 时 , 我 国 拍 卖 业 的 发 展 , 又 在 一 定 程
43、 度 上 反 映 了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的 进 程 。从 以 下 一 些 实 例 中 , 可 以 清 楚 地 了 解 到 %年 代 中 期 以 来 我 国 拍 卖 业 发 展 的 轨 迹 :!#%$年 !月 %日 , 上 海 海 事 法 院 依 据 事 实 和 中 国 法 律 , 在 上 海 以 ()万 美 元 的 价 格 拍 卖 了 巴 拿 马 籍 货 轮 “凤 莫 娜 ”号 。!#%*年 “月 , 沈 阳 一 家 亏 损 严 重 的 国 营 小 店 被 拍 卖 ; 同 年 #月 , 破 产 企 业 沈 阳 防 爆 器 材 厂 被 拍 卖 ; 同 年 !月 , 北 京
44、和 天 津 分 别 有 *家 和 $家 国 营 小 店 被 拍 卖 。 与 此 同 时 , 广 州 率 先 成 立 了 新 中 国 第 一 家 拍 卖 行 , 引 起 了 强 烈 的 社 会 反 响 。!#%“年 , 新 疆 毛 纺 原 料 公 司 在 乌 鲁 木 齐 首 次 采 用 国 际 惯 例 进 行 了 羊 毛 拍 卖 的 尝 试 ,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 同 年 !& 月 , 深 圳 市 率 先 采 用 拍 卖 方 式 有 偿 转 让 土 地 使 用 权 并 获 得 成 功 。!#%年 , 全 国 各 地 相 继 出 现 了 各 种 全 民 所 有 制 小 型
45、企 业 的 拍 卖 活 动 。 短 短 的 几 年 内 , 拍 卖 从 恢 复 到 发 展 , 在 推 进 中 国%经 济 体 制 改 革 进 程 中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 。!“#“年 $月 , 国 务 院 批 转 的 国 家 体 改 委 !“#“年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要 点 中 明 确 指 出 “在 若 干 中 心 城 市 试 办 拍 卖 市 场 , 开 展 各 类 公 物 的 拍 卖 业 务” 。 随 后 , 国 家 体 改 委 决 定 , 在 沈 阳 、 北 京 、 广 州 、 天 津 、 上 海 、 哈 尔 滨 、 大 连 、 重 庆 等 #个 城 市 进 行 试 点 ,
46、 恢 复 拍 卖 业 。 这 是 我 国 政 府 首 次 在 文 件 中 对 拍 卖 业 加 以 承 认 。!“%年 !%月 , 我 国 第 一 个 运 用 拍 卖 方 式 进 行 大 宗 粮 食 交 易 的 市 场 在 河 南 省 郑 州 市 成 立 。!“!年 &月 , 我 国 第 一 家 综 合 性 的 动 产 、 不 动 产 拍 卖 行 在 深 圳 挂 牌 开 业 。!“年 #月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发 出 了 关 于 公 物 处 理 实 行 公 开 拍 卖 的 通 知 , 决 定 “改 革 现 行 的 公 物 处 理 办 法 , 逐 步 建 立 和 完 善 公 物 处 理 的
47、 公 开 拍 卖 制 度 ”。!“$年 以 来 , 各 类 拍 卖 活 动 愈 加 频 繁 , 拍 卖 活 动 的 成 功 , 说 明 中 国 拍 卖 业 已 逐 渐 走 向 成 熟 并 初 步 做 好 了 同 国 际 拍 卖 市 场 接 轨 的 准 备 。 目 前 , 我 国 拍 卖 活 动 正 由 沿 海 向 内 地 , 由 大 城 市向 中 小 城 市 延 伸 。 拍 卖 的 服 务 领 域 也 涉 及 商 业 、 物 资 、 纺 织 、 邮 电 、 房 产 、 金 融 、 文 物 、 土 地 管 理 等 十 几 个 领 域 。 拍 卖 标 的 的 范 围 逐 步 拓 宽 , 由 前 几
48、 年 主 要 是 执 法 机 关 的 罚 没 物 品 , 即 一般 生 活 消 费 品 和 生 产 资 料 , 扩 大 到 不 动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 房 屋 、 文 物 、 字 画 、 邮 品 、 稀 见 图 书 、 音 乐 作 品 、 科 技 成 果 、 小 型 企 业 、 破 产 企 业 、 市 场 摊 位 、 汽 车 牌 照 、 电 话 号 码 、 体 育 明 星 的 金 牌 以 及 无 线 电 传 呼 频 率 等 , 从 有 形 商 品 发 展 到 无 形 商 品 ( 权 利) 。 拍 卖 活 动 充 分 体 现 了 公 开 、 公 正 、 公 平 的 原 则 , 它 为
49、 价 格 不确 定 的 物 品 ( 如 房 地 产 、 产 权 、 半 旧 物 品 和 贵 重 物 品 等 ) 、 非 正 常 流 通 的 物 品 ( 如 执 法 机 关 缉 私 、 罚 设 的 物 品 、 无 人 认 领 的“物品 等) 提 供 了 流 通 渠 道 , 可 以 实 现 商 品 的 最 大 价 值 。 目 前 , 实 行 拍 卖 的 商 品 一 般 增 值 !“#以 上 , 在 增 加 国 家 财 政 收 入 , 促 进 廉 政 建 设 等 方 面 , 发 挥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从 目 前 我 国 的 情 况 看 , 拍 卖 业 的 重 新 出 现 和 发 展 , 对 我 国 经 济 、 政 治 和 法 律 等 方 面 产 生 了 积 极 的 影 响 。 运 用 拍 卖 方 式 , 有 助 于 解 决 在 某 些 不 经 常 流 通 物 买 卖 中 的 不 合 理 现 象 , 堵 塞 公 物 处 理 中 的 漏 洞 , 有 利 于 国 家 司 法 机 关 和 行 政 执 法 部 门 的 为 政 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