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2 ,大小:22.50KB ,
资源ID:3064075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docduoduo.com/d-306407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辽宁省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会员(weiwoduzun)主动上传,道客多多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道客多多(发送邮件至docduoduo@16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辽宁省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doc

1、辽宁省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行为,加快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境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是指具有独立的生产场所,符合畜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达到省政府规定规模标准的村屯居住区以外的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养殖单位。第四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需达到以下规模标准:生猪存栏量 500 头以上;牛存栏量 50 头以上;鸡存栏量 1 万只以上;鸭鹅存栏

2、1000 只以上;羊存栏量 200 只以上;兔等经济动物存栏量 1000 只以上。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工作。省、市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根据辽宁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认定办法 ,省级、市级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认定工作分别由省、市两级负责。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和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认定工作可委托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实施。第六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按如下程序申请备案:(一)新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在施工前 20 日,畜禽养殖者应

3、将工程设计方案、平面图一式 3 份,报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二)县级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行政主管部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应下达整改意见。(三)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基础设施建成后 15 日内,畜禽养殖者应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 (附后)和平面图,一式 3 份。(四)县级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材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备案登记,核发畜禽标识代码。1.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2.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

4、医技术人员;3.具有兽医室,并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 ;4.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5.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的设施; 6.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办法发布前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申请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第七条 下列区域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予备案:(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第八条 畜禽标识代码由县级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备案顺序统一编号,每个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只有一个畜禽标识代码。畜禽标识代码由 6 位县级行政区域代码和 4 位顺序号组成。畜禽标识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第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在备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经市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省级动物卫生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第十条 县以上动物卫生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备案养殖场、养殖小区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未按照规定期限整改的,注消其备案和畜禽标识代码。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