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铁六太财2011 43 号关于印发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 限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财 务 管 理 办 法 (暂 行 )的 通 知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 一一年二月一十六日 2 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的需要,加强项目部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项目部财务行为,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以成本管理为中心,合理运用资金,组织
2、经济核算,及时提报会计核算信息资料,做好成本过程控制,参与项目经营管理,促进项目经营目标实现。第三条 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推行责任成本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工程成本费用,如实反映项目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部。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五条 会计机构和人员配备1、项目部设置会计机构,原则上至少配备三名会计人员,其中一人担任财务主管。“工 费 承包型 ”、“专业承包型”、 “综合型”模式组建的项目部所 3 属工区、架子队不设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工作组型” 模式组建的项目部
3、所属工区设置会计机构和人员。2、公司对财务主管实行派遣制,被派遣财务主管参与被派遣单位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履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职能,同时向派遣单位如实、准确、及时地反馈经营状况,上报各种资料。3、会计人员上岗必须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无证人员不得从事财会工作。项目部无权擅自外聘会计人员,否则按违纪处理。4、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主管监交;财务主管调动或离职,在办理交接手续时由项目经理监交,同时上级财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会计人员调往外单位的,需经公司财务部签字同意后,人事部门才可办理调离手续。5、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应编制书面
4、移交清册,对于未了事项单独做出说明,明确责任。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并装订在移交当年最后一张转账凭证后。第三章 会计核算模式第六条 按“ 工费承包型”、 “专业承包型”、 “综合型” 模式组建的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设置会计账簿,以项目为统一完整核算对象归集费用,进行集中核算,所属工区及架子队不设置会计账簿。1、项目部作为统一核算单位上报财务决算,项目所属工区 4 或架子队实行费用报销制,原始凭证和会计记录全部纳入项目财务决算体系。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制订相应的细化措施。2、对天和公司参与施工的,财务管理纳入项目部,但会计核算区别于工区或架子队。天和公司自行配备会计人员,负责本
5、单位的经济业务核算(严禁列支其他项目的成本),项目部以对天和公司的内部结算单作为成本支出凭据。第七条 按“ 工作组型”模式组建的项目部, 项目部和工区分别设置会计账簿,各工区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并对各自承建的工程进行成本费用归集、过程控制和经营分析。1、“工作 组 型” 项目部 负责汇总项目整体的建造合同信息,掌握并反映项目整体经营结果;负责所属工区各项应缴资金的上缴。2、所辖工区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季度末向派出单位报送财务决算,同时向“工作 组型” 项目部报送建造合同信息表。第四章 会计核算和监督第八条 劳务费核算1、劳务费结算的入账依据为劳务合同、劳务结算单(包括审批表和清单)、收方记录、扣款
6、单、发票等。外协队伍单项合同的结算价不得超出合同范围,否则财务人员一律不得入账。2、劳务结算单至少应有主管项目的副总经理、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副经理、总工、总经、技术、核算、财务负责人、工区(或架子队)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特殊情况,个别人员不能及时签字时 5 须在一个月内补签。3、申请支付劳务结算款时,应同时具备相应的劳务分包合同和结算单,缺一不可,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付。4、外协队伍发票在月度结算时提供,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日常支付工程款时,需外协队伍提供收据。 5、财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收缴外协队伍履约保证金,若外协队伍未按期足额缴纳,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公司财务部反馈。6、对于应由外
7、协队伍负担的代购材料、水电费、机械费等,在费用发生时,由经办部门填制调拨单、费用分劈表和扣款单,及时交给财务部门,从外协队伍应付账款中扣除。对于外协队伍安全质量进度罚款,属于外协队伍原因造成的材料超耗,每月末由责任部门将罚款通知、材料扣款签认单交给核算部门,从当月结算中扣除。7、财务部门应建立合同履行台账(见附件 1),监控劳务分包等合同的履行情况。第九条 材料费核算1、材料采购入账依据为采购合同、购料发票、收料单等。发票报销时,至少应有项目经理、总经、物资负责人、工区(或架子队)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申请材料款时,物资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采购计划和材料采购合同,否则财务部门不得支付。2、材料支
8、出入账依据为领(发)料单、材料动态报表、周转材 6 料摊销表等,至少应有项目经理、总经、物资负责人、工区(或架子队)负责人、经办人签字。 3、项目部购买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计价。不论是外购的材料还是自制的材料,不论货款是否支付、发票是否取得,只要材料运达仓库或施工现场,都要及时进行点验。“货 到,票未到” 的按未提 账单处理,财务 部门应建立未提账单台账(见附件 2),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票到,货未到” 的按在途材料处理,建立在途材料台账(同附件 2),下月货物到达后点收入库。4、财务部门应按月与物资部门核对物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确保账账相符。5、项目部发生废旧物资处理时,处理方案需上报公司物
9、资设备部审批,所得收入及时入账,冲减工程成本。6、项目部周转材料摊销应拟定合理的摊销方案,并严格执行,严禁少摊或不摊。第十条 机械使用费核算1、机械使用费的入账依据为租赁合同、设备使用记录单、设备租赁费汇总表、发票等,至少应有项目经理、总经、设备部门负责人、工区(或架子队)负责人、经办人签字。2、申请支付机械设备租赁款时,除上述资料外,设备部门还应向财务部门提供设备租赁计划,否则财务部门不得支付。第十一条 职工工资及附加费核算 7 1、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入账依据为工资支付单、工资分配表、银行代付业务明细单;奖金的入账依据为奖金审批表、奖金支付单、奖金分配表。工资及奖金支付单,至少应有项目经
10、理、总经、劳资部门签字。2、工资附加费的入账依据为公司下转的通知书、计算表等,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列账。3、现金发放工资必须经职工本人签认。未发放完毕的工资奖金,财务人员填制收款凭证收回,支付时可单独制表发放并参见工资单。第十二条 其他直接费核算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如材料二次搬运费、检验试验费、临时占地费、青苗补偿费、工程保险费、验交费、配合费等其他直接费,需取得发票、行政事业专用收据、合同协议等外来凭证列账;发生的如小型临时设施摊销、内部检验试验等直接费,需临时设施摊销表、内部结算单等自制凭证。2、其他直接费报销时,至少应有项目经理、总经、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的签字。第十三条 间接费的核算1、
11、项目部发生的间接费,需取得外来凭证的业务,如劳动保护费、水电费、办公费等,入账依据为发票及明细表;使用自制凭证的业务,如固定资产使用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差旅费计算等,入账依据为公司统一格式的表格等资料。 8 2、间接费用报销时,至少应有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的签字。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核算1、项目部申请固定资产购置款,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购置合同,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付。2、新购置固定资产需提供采购发票、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和固定资产验收记录,作为向公司清算购置费的依据。第十五条 各单位签订工程和购货合同时,原则上不约定预付款。确因实际情况需支付预付款的,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且对
12、方单位必须提供预付款保函,规避预付款风险。无预付款保函的,财务部门不得预付。第十六条 为保证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项目部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必须及时入账,严禁人为调节成本。第十七条 成本预结转制度1、项目部应建立成本预结转台账(附件 3),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已发生的成本进行内部预验工,及时将预付工程款转入施工成本,从而准确计算项目完工进度。当月内部预验工应在次月红字冲回。2、项目部发生预结转成本,必须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公司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同意后执行。第十八条 项目成本费用的确认必须划清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本期与下期的界限,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的界限, 9 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界限。第十九条
13、建造合同收入核算1、项目部必须在季度次月 3 日前,年度次月 5 日前,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合同信息进行评审,并将建造合同评审表(附件4)上报公司经营核算部、财务部。建造合同评审的对象,是预计合同总收入(包括合同初始收入、变更索赔收入、奖励收入等)、预计合同总成本(含累计实际发生成本、预计未完工程尚需发生成本)及累计工程结算等。2、项目部对收入的确认、计量、开单结算等方法和相关账务处理,应按照公司建造合同准则实施细则(暂行)(中铁六太财2005 206 号)的有关 规定办理。3、建造合同评审表、当期建造合同信息表、收入成本确认计算表等,为计列“主 营业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 的依据。验工计价汇总
14、表、明细清单、费用分劈表等结算详细资料,项目部作为会计凭证附件装订。4、项目部代建设单位购置设备、办理征地拆迁等事项,应采用单独验工计价的办法。财务部门对此类验工计价单不作工程结算处理,在其他应付款中单独核算。第五章 成本管理第二十条 项目部要严格按照责任成本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编制责任成本预算和资金预算,细化核算单元,加强对各项成本费用支出的过程控制、分析和考核。 10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门牵头编制责任费用预算,并把责任费用指标分解到工区(或架子队)以及横向各职能部门。负责项目部责任费用的过程控制、内部考核及分析,协助项目部其他责任部门做好责任成本控制工作。第二十二条
15、财务部门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会计核算软件,建立核算单元成本辅助台账。1、成本辅助台账中的核算单元,应由核算部门根据公司核算单元划分原则,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划分,并经公司经营核算部审批同意。2、财务人员以划分好的核算单元,作为成本辅助项目,在“工程施工 ”末级明细 科目设置辅助核算。凭证录入时,按核算单元逐笔登记成本辅助台账。3、每月末,财务部门应与各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对账,确保成本台账数据准确。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的原则,按公司成本费用归集办法进行成本归集。第二十四条 成本费用报销审批流程1、按“工费 承包型”、 “专业承包型”、 “综合型”模式组建的项目部,费用报销流程为
16、:项目财务初审,工区(或架子队)负责人、部门领导、项目部主管副职审核、项目经理审批。2、按“工作 组型” 模式 组建的项目部,项 目部费用报销流程为财务部门初审、部门领导审核、项目部主管副职审核、项目经 11 理审批。“工作组型 ”项目部所属工区 费用报销流程 为财务部门初审、部门主管审核、工区总经审核、工区负责人审批。第二十五条 成本基础资料的传递流程及时间要求1、劳务费结算外协队伍扣罚、奖励、零星用工等结算基础单据:项目安质、物资、劳资等相关部门每月 27 日提供给项目核算部门。项目部结算单及收方记录等结算资料:项目核算部门每月 29 日前传递给项目财务部门。2、材料费、机械费结算月份材料
17、动态报表、周转材料摊销表:项目物资部门每月28 日传递给财务部门。项目部设置项目工区或分部的,项目部物资部门可自行制定各分部或工区材料基础资料传递的时间要求,但必须保证向财务部门传递的最后期限。月份机械租赁费统计表:项目设备部门每月 28 日传递给财务部门。内部租赁、折旧费用结算单:公司租赁分公司每月 26 日将内部租赁结算单传递给项目部;公司财务部每月 26 日,将工程、试验仪器等折旧费用下转各项目部。水电费等相关物业费用:物业分公司每月 28 日将取暖费、水电费等费用下转各项目部、分公司。 12 3、职工薪酬劳资部门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月计算职工工资单,每月 12 日提供给财务部门;奖金
18、单每月 24 日提供给财务部门。公司奖财务部每月 25 日下转各项目部。工会经费计提表:项目财务部门每月 26 日与公司财务部核对工资总额;公司财务部每月 28 日,将工会经费计提表下转各项目部。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保金等附加费用:公司财务部每月 28 日下转各项目部。4、其他费用项目部其他成本费用,发生时应及时报销列支。项目各个部门必须在每月 30 日前报销完毕。5、验工计价、成本预算填制项目核算人员负责填制“三张表” 中的验 工计价、成本预算部分数据,并于每月 3 日前提供给项目财务人员。6、项目财务人员应在次月 5 日前,上报月份“三张表” 资料传递时间表(见附件 5),经项目经理、项
19、目总经签字确认后,传真至公司财务部,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第二十六条 公司建立“ 成本管理基础工作评比考核制度”,对项目成本归集和核算,以及物资设备、劳务、合同、工资、资产管理等涉及成本基础工作的内容进行考核评比。 (参见关于建立成本管理基础工作评比考核制度的通知中铁六太人2010 174 13 号)。第二十七条 成本“三张表”填制及上报1、工程项目“三张表 ”内容:工程项目内外价差分析表( 见附件 6-1)、工程 项目成本预算执行偏差分析表(见附件 6-2)、工程项目利润分析表(见附件 6-3),以及成本分析报告(见附件 7)。2、项目部主责领导及主责部门项目部总经济师牵头主抓“三张表” 推进
20、 工作,并负责组织“三 张 表” 的填 报,按月 组织召开成本分析会。项目部财务部门作为“三张表” 的主责部 门,整体负责三张表的填制、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经营核算部门负责“三张表”中验工计价、成本预算、预计总收入预算、预计总成本预算、超欠验、二次经营等内容的填报、分析工作。表中其它内容由项目部财务部门负责填制,并负责编制成本分析报告(其中二次经营分析由总经济师负责编制)。3、“三 张表 ”及成本分析 报告的报送要求月度报送时间为每月 7 日前, “工作组型” 项目部所属工区于每月 5 日前向项目部报送。季度报送时间与季度会计报表报送时间一致, “工作组型”项目部所属工区在季度报表的前一天向
21、项目部报送。报表汇总要求:“工作 组型” 项目部负责汇总 上报所属工区“三 张 表” ,并 对所属工区“三张表”上报时间 及质量进行把关。相关部门建立与“三张表” 有关的各类 台账时,应对各项资 14 源消耗做好单价、数量登记,在出现各类偏差时,要有相应台账支持分析偏差原因。第六章 资金管理第二十八条 资金预测1、新开工程项目,应根据合同后评估及施工图测算工程从开工至完工的资金收支(或规划),预计资金盈亏,报财务部备案。2、年度资金预测应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制定相应的年度资金计划。3、每月度、季度末,按照工程项目,根据工程部门下达的月(季)度施工计划、应收账款情况、合同约定条款等因素预测下月(季)
22、工程款收入;根据施工计划、采购计划、外协队伍付款计划等情况,结合资金收入预测,安排资金支出预测(见附件 8),报公司财务部。第二十九条 资金收入管理1、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年度(或开工)预付款、季度(或月份)计价款、月度预支款、月度估验款、代甲拆迁款、其他代垫款、存出保证金。2、项目完工后,应重点加强二次经营清理、竣工交验及转固工作,及时收取工程尾工款、各种抵押金、二次经营资金、质保金。3、对于以前年度回收难度大的应收款项,除采用电话催收、 15 上门催收等方式外,可有选择地使用法律顾问函催款、律师函催款、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4、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债权签认制度,无论是在建项目还
23、是已完项目,清欠责任人年末必须与对方单位做债权书面签认,并将签认记录复印件随财务报表一同上报,签认记录原件装订在每年 12 月份最后一张转账凭证后。5、工程项目竣工交验后解体的项目部,必须对债权债务逐笔核实,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账务移交手续,但其应收款项回收第一责任人仍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若因故调动、离职原因离开,必须由项目经理指定责任人并签订委托书,委托责任人继续清理应收款项,项目经理和受托人都负有清收责任。6、项目部所有资金收入,都必须进入公司 A 户或公司指定当地账户。所有资金到账,必须在收款当日向公司财务部汇报。第三十条 资金上缴项目收到资金后,要保证资金上缴,然后进行项目资金分配。1、
24、“五 险一金 ”和公司 “其他代垫款”的上 缴“ 五 险一金 ”和公司 “其他代垫款”为项 目部成本组成部分,应按时、足额上缴,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或缓缴。工作组型项目部负责参建单位人员的“五险一金” 和公司“其他代垫 款” 的缴纳 ,上缴数额由参建 单位财务同时向公司财务部及项目部财务部门提供。 16 2、定率资金上缴上缴方式:执行资金到账上缴方式,季度清算。综合上缴定率确定:由公司经营核算部核定。新开项目已收取业主拨款而仍然没有核定综合上缴定率的项目,暂按 10% 上缴,待综合上缴定率核定后予以调整。上缴基数确定:按照收到的货币资金、已使用的甲供料(包括业主未转账)、业主代垫款合计计算
25、。工作组型项目部负责参建单位定率资金的缴纳,按月出具代缴定率资金通知书,进行项目部、公司、参建单位三方列账处理。3、超额利润上交上缴额度的确定:经公司绩效考核审计确定的超额利润,减去项目实际兑现超利分成额后的部分。上缴的时间:视金额大小,次年 5 月 31 日前以货币资金方式一次或分次足额上缴。未及时、足额缴纳的,不得发放项目超利分成中个人兑现奖励部分。4、已完工程收款收到业主拨款后,按照公司批复的上缴计划上缴资金。5、内部贷款(调剂)资金的偿还项目部应按照贷款时的承诺及时偿还,若项目资金周转困难,可先还后贷。6、建立健全资金往来台账(见附件 9),按月进行核对并由 17 项目经理、总经济师、
26、财务主管签认。第三十一条 资金分配1、工作组型项目部收到业主拨款上缴公司应上缴资金后,在项目部可使用资金额度内,根据年度(季度)施工计划、月估验、验工计价等因素,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参建单位之间进行资金分配。分配指导意见:年度、季度(或月份)预付款的分配,应按参建单位年度、季度或月份施工计划比例进行分配。工程结算(进度)款的分配,根据上季度累计验工计价、超验因素并结合本月估验情况,进行分配。2、已完工项目收到质保金或索赔款后,按照欠缴公司资金与外欠款的比例,在公司与项目部之间进行资金分配。第三十二条 资金支出管理1、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收到业主拨款时,应根据项目可使用资金(扣除上缴公司资金后余额
27、) 编制资金支付计划明细表(见附件 10),经主管项目的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备案。工作组型项目部根据项目可使用资金(扣除上缴公司资金后余额) 编 制“ 参建单 位工程款分配表” (见附件 11), 经主管项目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批,报公司财务部审核,经公司总会计师批准执行。支付时,编制“资 金支付审批明细表” (见附件 12),报公 18 司财务部审核。经审核同意支付后,通过股份公司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支付,由项目部做付款指令并复核,由公司财务部进行审核。未经主管项目的公司副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外支付,由主管项目的公司副总经理进行单笔审批,其他步骤同上。2、对项目资金支付要求建立资金使用台
28、账,分劳务、材料、租赁费、其它费、现场间接费进行统计。对外协队伍资金支付必须符合劳务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五不付” 原 则,即:无 资格准入、无履约 保证金、无合同、无批准结算(或超结算)、无发票不付款(停付)。对材料款、机械租赁费的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做到支付手续齐全。对劳务费、材料款、机械费的支付,要保证公平、合理,均衡。项目部职工工资及奖金必须按时发放,项目工程结束不得拖欠职工工资。3、项目部未开立银行账户或开立银行专用账户资金支付要求项目未开立银行账户需要公司代付的款项,项目部财务人员向公司财务部办理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将资金拨付到供 19 货商账户或具体经办人个人账户,严禁将款项汇入项目
29、负责人、财务人员个人账户。项目开设银行专户不能提取现金的,对职工挂支、费用报销等日常开支,通过网银支付。如遇特殊情况使用现金,在太原地区范围内的,提前一天向公司申请,并向公司指定账户拨款,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地区的由公司财务部协调,就近项目部办理提现手续。4、已完工项目资金支付注意事项工程施工已全部结束只剩债权债务清理的项目,无论自收资金还是向公司贷款偿还债务,资金分配要上报公司财务部审核,保证付款比例均衡。已完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提供遗留债务的清偿方案,对索要款项的债务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若收到债务方催款函或发现诉讼苗头时,及时与公司财务部、法律事务部沟通,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诉讼事件
30、,造成经济损失。5、项目经理更换的特殊时期资金管理自项目经理更换公示之日,至新任项目经理正式上任止,为资金特殊管理期,所有资金支出均需公司主管该项目副总经理审批签字。前、后任项目经理交接时需做好书面交接记录,关于资金收支未了事项必须交接清楚,并经公司主管该项目副总经理签字。 20 6、固定资产资金支出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严禁无计划购置固定资产,坚决杜绝出现账外固定资产。第三十三条 资金调配1、公司负责资金的统一调配管理,资金短缺项目可向公司申请贷款,公司资金短缺时也可向项目部调用资金,实行有偿使用。2、主管项目的公司副总经理具有所主管工程项目之间的资金调剂建议权,
31、并负责督促借款项目部按时偿还。3、项目部申请贷款需上报贷款报告,并具备以下内容要求:新中标工程启动资金贷款主要说明合同签订、账户开设、贷款用途等情况。在建工程贷款主要说明项目与建设单位(局指)、项目与公司、项目与协作队伍和供货商之间资金往来关系,工程经营情况,资金短缺的原因,贷款用途及金额,还款时间及款项来源等情况。在建项目提出缓缴定率要求,报告内容与贷款报告要求一致。公司资金紧张时可向项目部提出资金调剂,项目部需要资金时,向公司提出还款申请。4、内部资金占用费利率: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1 基数:按资金到账收款方式计算的累计欠款额。计算及列账时间:每月初 10 日内计算上月资金占用费,对
32、项目部占用公司资金的利息下转通知书并列账。对公司占用项目部资金的利息只通知但不列账,作为项目部年终考核时增加利润的调整数。如果公司占用工作组型项目部资金,项目部应将收到公司的利息按比例分配到参建单位。第三十四条 资金考核1、考核指标资金回收程度:指项目工程款回收程度。资金上缴程度:指定率资金、超额利润上缴程度。资金归集程度:指通过股份公司资金管理系统上收到六局账户的资金归集程度。支付偏离度:指资金支付均衡程度。2、资金考核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和考核标准参见项目部绩效考核办法。第三十五条 资金管理人员1、项目经理为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财务人员为具体执行者。2、主管项目的公司副总经理具有对所主
33、管项目部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有关资金回收、分配、上缴、使用等资金管理、监督权,具有资金调剂建议权。 22 3、工程结束项目的负责人调离时,要指定一个资金管理责任人对债务进行管理,并通知公司财务部接任人员名单备案。第三十六条 项目部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对外投资,不得设立小金库,否则按违纪处理。第三十七条 库存现金管理 1、根据现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现金使用范围如下: 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100
34、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在物资采购、工程款支付中,严禁大额现金支付。3、现金管理遵守收支“六不准” 原则:不准擅自坐支 现金,不准用白条充抵库存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不准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账户,不准设立小金库,不准在保险柜内保管个人或其他部门的款项、有价证券、物品等。4、项目财务主管应按月将单笔超过结算起点以上的现金支 23 付清单,书面上报上级财务部门,不得错报、漏报。第三十八条 银行存款管理1、印章与票据必须实行分管制度,分管印章和票据的人员外出时,经项目经理同意分别交给指定保管人员,严禁将全套印章和票据交由同
35、一人保管。项目部存续期间要填写印章保管记录,项目部解散时连同印章保管记录一并交接收单位。2、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必须将票面各项内容填写齐全。票据作废后,应在票据正页金额处、存根金额处及票据骑缝处加盖“作 废 ”章。3、通过银行对外付款时,收款方必须是与项目部发生经济业务的直接对象,其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必须以合同或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凭据(如发票)为依据。需变更合同中的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时,必须由对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加盖与原合同一致的印章,由原合同签字人签字。使用支票、银行汇票时,还应确认收取票据人员的身份并由本人签收。4、及时与银行、六局资金中心(内部账户)对账,打印内部银行回单,
36、每月末索要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装订在每月最后一张银行收款凭证的后面,如本月无银行收款凭证则装订在本月最后一张银行付款凭证的后面。5、根据审计需要或公司通知,进行银行询(函)证。6、没有进行网银归集的账户管理人员,每天下午 16:00 时 24 之前,上报公司财务部账户余额。第三十九条 银行账户管理1、开户及网银归集新开账户必须报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允许私自开设银行账户。以中铁六局资质承揽的工程,先在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经公司总会计师批准后,到六局开具开户授权书并领取开户相关资料。以公司资质承揽的工程在公司财务部领取开户相关资
37、料。开设银行账户要选择与中国中铁资金管理系统有接口的商业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六家银行,其中首选施工地的建设银行。若业主指定在上述规定银行以外银行开户的,并经努力协调未果或因银企合作需要,各 单位须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并附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上 报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方可在规定银行以外开立账户。开户单位需及时办理网银归集手续,包括中国中铁资金管理系统的网银归集及公司建设银行网银归集。2、账户日常管理每个账户设专人管理,负责账户日常管理。银行账户信息若发生变更,及时到银行办理变更手续。随时掌握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账户被冻结及时向公司 25 财务部汇
38、报冻结资金、起诉单位及执行法院。及时掌握账户使用期限,根据银行要求向公司财务部领取资料进行账户年检或展期。以六局提供资料开设的账户,向公司财务部提供年检或展期所需资料明细单,经总会计师批准后到六局财务部资金中心领取相关资料。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账户的管理规定,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本单位的银行账户。3、撤户 项目完工后银行账户到期要及时向银行办理撤户手续,杜绝出现久悬账户等不正常情况,影响公司开设新户。4、资金管理系统安全要求电子钥匙必须由本人管理,录入、复核及审批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人员及权限进行操作,一个完整的业务流程必须有两人或三人完成,严禁一人承担。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本人电子钥匙密码及系
39、统登录密码告知他人。电子钥匙密码及系统登录密码至少在使用三个月之间进行修改,避免被他人盗用。各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人员发生变更,要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公司财务部变更权限及密码。拥有电子钥匙的人员由于工作变更不具体管理银行账户时,要及时向公司财务部交回电子钥匙。 26 第七章 其他财务管理第四十条 备用金及个人借款管理1、备用金管理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挂” 的原则,必须确保季末清零,对不清理的或清理不及时的人员,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再次挂支。2、项目部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职工个人借款,如遇特殊情况的,需经项目经理同意并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第四十一条 债权债务管理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项应收债权的催收
40、责任制,明确规定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项目部对其债权负有终身清理清收的职责。2、项目部对应收账款(见附件 13),应收质保金及各项存出保证金(见附件 14),建立台账管理,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清收责任人通报清收进展情况。3、项目部应建立本项目的银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和各种保证金、银行承兑等辅助台账(见附件 15),及时反馈信息,确保项目部与公司利益趋同。4、对期限长或有清理难度的应收款项,项目部应积极与公司法律事务部协商,运用法律手段催收欠款。特别是对临近法院受理时限的欠款要及时提起诉讼或找对方办理重新签认手续,防止因超过诉讼时限(两年)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5、项目部对各项应付账款应建立台账管理
41、,严格合同、结算、 27 付款的适时控制。若出现因各部门结算过程控制不严密造成的超付现象,按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对项目经理和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第四十二条 内部往来结算1、内部往来结算主要是指项目部和公司之间当年的各种款项清算。为保证公司和项目部之间的往来款项清晰明了,应设置“内部往来 ”一级科目 进行核算,并在“内部往来”下设置三个辅助科目: “权 益往来” 、“履约保证金往来”及 “其他往来”。“ 权 益往来 ”科目核算 项目部年底未分配利 润的上转等业务。“ 履 约保 证金往来 ”科目核算项目部与公司之 间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转账业务。“ 其他往来” 科目核算 项目部应上
42、缴定率 资金、公司代垫款项、贷款资金的应缴数和实际上缴数,以及其他事项。2、内部往来款项应按季核对,编制对账单,往来核对不清楚的不允许编制财务决算。项目竣工结算后,项目部撤销前与公司及内部单位间的往来欠款应一次结清。第四十三条 库存材料管理按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执行,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管理按项目部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第八章 会计档案管理第四十四条 会计档案管理1、项目部要按照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公司的有 28 关规定,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做好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避免档案丢失、毁损等现象的发生。2、劳务合同需单独装订归档,其他各类合同作为会计凭证附件装订,不得遗漏。3、项目部
43、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财务部门都应按照归档的要求,把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在次季的第二个月末前装订成册。4、各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上一年度的会计档案,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期满后,必须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交到指定的档案室,公司直属项目部上一年度档案移交时间为次年的 11 月 30 日前。第九章 会计基础工作和财务报告第四十五条 会计基础工作和财务报告1、会计基础工作项目部必须按照财政部的会计制度和公司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严格各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各种原始资料的收集记录,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促进项目经营的制度化和信息的明晰化。原始记录及其基本内容原
44、始记录的取得。原始记录分外部取得和自制两部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写明填制人员的身份证 29 号码和地址,并签名或盖章;发票必须是国家统一规定格式,印有税务机关的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使用当地财政部门核发的统一收据。原始记录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原始记录的一般要求原始记录的填制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字迹清晰,填报及时。对应作为记账凭证附件的原始记录,要随同记账凭证装订保管。对数量较多的原
45、始记录如收发料单、材料支出报表、验工计价单等 ,原则上必须装订到记账凭证后面,确实过多的可以单独装订成册,但要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也应注明“附件另存 ”和原始记录名称及编号。虚假发票的鉴别业务部门取得发票时,经办人应对发票真伪进行鉴别,并注明鉴别结果。对经办人审核过的发票,单张票面金额在 5000 元以上(含 5000 元)的,财务部门必须逐笔鉴别审核;对单张票面金额在 5000 元以下的,可采用抽查方式,抽查后在发票背面注明抽查结果。 30 2、财务报告项目部财务报告分两部分,一是财务决算报告,二是项目盈亏分析。财务决算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
46、情况说明书,项目部要按期向上级报送财务报告,项目部财务报告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本项目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盈亏分析要按照“三 张表” 管理要求 编写。第十章 项目部解体有关财务事宜第四十六条 项目部解体有关财务事宜项目部解体后,由其善后小组负责剩余资产的处理、工程价款的回收、债权债务的清理,以及其他遗留事项。1、剩余资产的处理。公司各资产管理部门应协同项目善后小组对项目部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列出盘点清单并办理移交。2、对废旧材料及物品处理回收的资金,应冲减项目部成本。3、遗留债权的清理要遵循公司债权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办理与发包单位的签认手续,并指定责任人负责清理,方可移交;未能办理签认手续的,不得移交。4、项目部遗留的债务必须真实、准确,办理移交时应附有每项债务形成的详细过程,否则接收单位不予接收。5、项目部解体后,会计档案按照有关财务和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由其善后小组的会计人员,全部移交公司指定档案部门。会计档案未移交完毕,原则上项目会计人员暂不安排新的岗位。第十一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