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 201833号)和广州市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穗府2018 12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实际,就推行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现有的测绘事项实行联合测绘,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优化测绘流程,统一业务标准,整合业务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人防测量、不动产测绘统收统发,即一次收件、平行推进、分时办结、成果共享,最大限度缩减测绘环节和时限,切实减少企业递件次数和费用支出,助力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提升效率。 二、适用范围联合测绘实施范围适用于本市
2、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人防测量、不动产测绘。已实施部分测量的工程建设项目不纳入联合测绘范围。三、工作流程及时限要求工作流程如下(附件1):(一)收件。建设单位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或者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测绘单位提供联合测绘服务,到联合测绘窗口进行委托,一次性提交联合测绘必需资料,填写联合测绘事项- 2 -委托书,签订联合测绘委托须知(附件3)。联合测绘窗口实行容缺受理,并向委托方提交回执、收件清单等材料(附件2),明确合同签订、测绘收费等事项,对收件资料进行电子扫描和流转,通过联合测绘共享平台转派给相应测绘机构实施。鼓励和推行“在
3、线咨 询、网上申办、线上缴费、快递送达” 的网上受理模式,实现建设单位“零跑腿” 快捷 办理测绘业务。(二)外业作业。测绘机构在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联系并组织同步开展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人防测量、不动产测绘。(三)内业作业。测绘机构完成现场测绘后,按联合测绘作业规程、数据标准进行内业处理,过程数据及时内部共享使用,按时限要求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人防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测量成果应能满足行政审批的要求和不动产登记的要求(附件4)。测绘机构按照相关测绘成果审核规定向联合测绘窗口提交成果。(四)取件和成果推送。联合测绘窗口收到测绘机构提交的测绘成果后
4、通知委托方领取测绘成果,并将成果推送至相关平台。在现场满足联合测绘条件的情况下,政府投资类的建设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会投资类的建设项目按附件5 实施。四、实施步骤按照上级精神,结合广州实际,我市联合测绘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3 -(一)设窗口、建平台、实施运行(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国土规划委、市民防办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联合测绘工作,梳理联合测绘技术标准和成果要求,明确工作规则及操作流程,组织实施联合测绘。设立联合测绘服务窗口。设立联合测绘服务窗口,并向社会公布(附件6),实现全市范围内“通窗委托 ”、“通窗取件”。联合测绘窗口收件后,通过共享平台将案件转
5、相关测绘单位办理。各测绘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办理时限完成测绘业务并提交符合标准的测绘成果,由联合测绘窗口出件。建设联合测绘共享平台。以“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缩短测绘时限、降低测绘收费”为目标 ,建设全市联合测绘共享平台,实现从委托、资料分发、业务办理、成果数据共享以及取件等业务流程的“ 全覆盖 ”。联合测绘机构应 与共享平台建立连接,提供测绘服务。(二)再评估、优方案、总结提升(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根据联合测绘实施情况,市住建委会同市国规委、市民防办进一步优化联合测绘实施方案,完善联合测绘数据标准、成果格式、工作制度和操作规则,完善联合测绘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联合测绘服务
6、质量和水平。五、保障措施统一联合测绘基准及技术要求。联合测绘统一采用广州2000- 4 -坐标系统(过渡期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依据国家、省和市相关测绘技术标准、规定和联合测绘实施情况,制定联合测绘技术规程、数据标准及成果格式等,并在各相关部门的网站上公布执行。培育联合测绘队伍。鼓励现有规划测量、人防测量、不动产测绘机构通过重组、引进人才、增加设备等方式,提升资质条件和服务能力,满足联合测绘需求,并与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形成联动,提升联合测绘综合服务能力。强化监督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规划、民防部门依职责加强联合测绘的监督管理。六、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联合测
7、绘工作流程2.联合测绘收件清单3.联合测绘委托须知4.联合测绘成果标准及要求5.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办理时限6.联合测绘窗口目录附件1联合测绘工作流程必备材料不齐全通窗委托- 5 -不动产测绘成果推送规划、人防测量成果推送结论推送结论推送不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容缺受理 附件2联合测绘收件清单资料扫描、系统派件( 当天完成) 退回测绘单位同步进场 明确进场时间及测绘项目后短信提醒不动产测绘外业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外业 人防测量外业内业出具成果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短信提醒通窗取件数据内部流转不动产测绘内业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内业 人防测量内业人防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8、书联合验收平台不动产登记平台- 6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类型 内容 是否容缺受理申请人提供份数说明1 身份证明 扫描件或复印件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核验2.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写明代理人身份证号)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二选一)现场提供 1 窗口收案后扫描上传流转2 测绘业务委托 表 原件 现场提供 1 窗口收案后扫描上传流转3 建设工程规划 报建资料只需要提供审批文号,不需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2.历次报建审批材料相关文号3.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编号可容缺后补 14 建设用地批准 资料只需要提供审批文号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2.历次用地批文相关文号可容缺后
9、补15 竣工图 原件含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人防工程战时平立剖面图、人防通信警报工作间平面图(电子版一套、纸质版1套)可容缺后补 各1 应与申报联合验收竣工图 一致6 防空地下室建 设意见书 扫描件或 复印件 可容缺后补 1 需多份的由内部共享7人防工程设计专项技术审查意见扫描件或复印件 可容缺后补 1 需多份的由内部共享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可容缺后补 1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国土证的,则提供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9公安部门地址门牌确认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可容缺后补 110各楼层房间号、商铺号编定明细表扫描件或复印件 可容缺后补 111 房号示意图
10、 原件 可容缺后补 112 预测算成果报 告书 扫描件或 复印件 可容缺后补 113 预(测)算与实测门牌、楼层 原件 可容缺后补 1 无变化可不提供- 7 -房号对照表14 规划报建总平 面图 扫描件或 复印件 已审批的规划报建总平面图 可容缺后补 1 内部共享附件3联合测绘委托须知 - 8 -为提高联合测绘服务效率,规范依法办事程序,满足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需求,提升服务质量,现将联合测绘委托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委托测绘主体。委托联合测绘业务时,由建设单位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向联合测绘窗口委托办理。二、测绘必要资料。委托办理联合测绘业务应提供必要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三、现场测
11、绘条件。现场测绘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建筑工程已经完成土建工程(含内外墙)和外墙装修,并且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如果存在违法建设的,违法建设已经过处理并按处理决定执行完毕。2.建设单位已经按照建设时序要求实施了相应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附属用房)的建设。3.建筑工程周边环境(包括道路、绿化、室外地坪标高、夜间景观照明、无障碍设施等)已经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4.施工场地已清理完毕,施工用房、施工排栅已拆除,按规划许可要求需拆除的围墙、旧建筑等已经拆除,损坏的市政公用设施已修复完毕。5.室外抽风机、空调设备、户外防护设施等均按照规范设置。6.地下室工程内部供电、排风、排水系统工作正常。7.
12、现场门楼号牌(含自编房号、车位号)已按相关规定编列。8.不动产测绘时,测绘委托人应进行现场指界并在指界文书上签字确认,如另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指界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指界委托书。- 9 -四、缴纳测绘费用。测绘机构参考国家财政部财建2009 17号文,结合当前的测绘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及服务要求等情况,按市场调节价计取相关测绘服务价格,若测绘服务窗口预估算价格与实际工作量产生的价格不同时,以实际工作量产生的价格为准。五、领取测绘成果。委托人应持测绘受理回执单按时领取测绘成果。六、存在以下几点情形之一,联合测绘机构可视情形终止单项或全部测绘工作,告知相关方作退、结案处理,收取测绘费用:1.委
13、托人所提供的测绘资料不完整、不齐全、不真实,委托人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的;2.委托人不能现场指界或拒绝在指界文书上签字确认的;3.建筑物现场条件不满足上述现场测绘要求的;4.委托人未能按时领取测绘成果,且已超过30个工作日的。(以上事项我已知悉,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单位承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10 -附件4联合测绘成果标准及要求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应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成果内容应当符合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第五十条要求,成果形式应当包含规划条件核实意见审批页、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技术审查结论、竣工现场照片、对应规划条件及规划报
14、建许可各项信息的概况、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建设工程建筑面积汇总及分层面积信息(与规划报建对比示意、反映车位、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设置情况)、建设工程四至平面位置关系图、立面图、竣工测量地形图,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盖章确认。成果数据应符合广州市“1:500 1:1000 1:2000 地形 图图式”(DBJ440100/T230-2015)并满足广州市基本地形图动态更新技术要求。人防测量应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出具人防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防空地下室地理位置、地方坐标及现场测量情况;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及各防护单元、区域电站、人防通信警报工作间面积;防空地下室平面
15、位置;防空地下室范围、各防护单元分界;区域电站、人防通信警报工作间位置以及位于所在楼层的位置;防空地下室竖向标高;防空地下室所在位置地面投影的现状地形图。房产测绘应执行自然资源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广州市- 11 -地方标准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4401/T 52018),出具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分层图、分户图、测绘成果报告书、房产入库数据、审核意见表。成果应明确房屋测量现状与竣工图是否一致(含内部间隔、车位个数和布局,不一致部分标注具体部位、面积及其他差异)、建筑物(含地下空间)是否超出用地权属范围等内容。成果应能满足行政管理及不动产登记的要求。 - 12 -附件
16、5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办理时限不同规模类型项目办理时限(工作日)测绘事项 优化模式 小型项目(5000平方米以下)中型项目(500020000平方米)大型项目(20000平方米以上)人防测量 10 12 双方协商约定,不 超过25个工作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 10 12双方协商约定,不超过25个工作日不动产测绘同步进场12 18 双方协商约定,不 超过30个工作日联合测绘总时限 12 18 双方协商约定,不 超过30个工作日注:项目规模的划分依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确定。- 13 -附件6联合测绘窗口目录序号 地址 服务热线 服务时间1广州市 天河区华就路31号二楼测绘窗口 020-375853
17、60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星期五、六上午9:0012:002越秀区建设二马路23号 一楼综合业务大厅业务咨询:020-83864392、83762382、83762253、83767977供图电话:020-83762108、83762389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3 越秀区德政北路雅荷塘35号 二楼 020-83328449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4 海珠区宝岗路65号 二楼测绘窗口 020-81800770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
18、6:30;星期五、六上午9:0012:005 海珠区宝岗大道杏坛大街28号 首层 020-84396169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6 荔湾区浣花路浣南街5号 二楼测绘窗口 020-81528076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星期五、六上午9:0012:007 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 二楼测绘窗口 020-87577961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星期五、六上午9:0012:008天河区瘦狗岭路565号天河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一楼综合大厅 020-85266579星期一至星期五,
19、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9 白云区景云路36号 二楼测绘窗口 020-36324326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星期五、六上午9:0012:0010白云区景云路36号国土资源管理和规划局一楼 020-36195596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 黄埔区大沙北路泰景中街103号 测绘窗口 020-82391320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星期五、六上午9:0012:0012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 创意大厦B1区附楼九楼 020-3221029
20、9-837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3 花都区天贵路62号之一 天贵大厦A713 020-36808348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4 -14番禺区东兴路25号 番禺区测绘业务大厅 020-8464853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5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南庭大厦二楼 020-39914917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6 增城区荔城街荔兴路9号 一楼 020-82619175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7 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28号 020-82742968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8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东184号红头山工业区2幢二楼 020-8267691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9 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6号 二楼 020-82866225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20 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 八楼 020-87955758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