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苗木买卖合同合同编号:_ 买方: 签订地点: 卖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花苗木种类、数量、价款名称 规格(cm )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1. 干直无病虫害,树干光滑无病斑,截口涂漆。 2. 苗木要求为现刨苗,根系完整,不劈不裂,根系大小不低于干径的 8-10 倍。3. 刨苗装车过程中保护树干,装车时树干与车辆接合处用草绳保护,确保树皮无损伤。4. 必须达到买方要求的规格。第三条 包装方法及费用担负:裸根,刨苗费等由卖方承担。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2、 苗圃内交货。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运,必须加盖苫布,费用由卖方承担。第六条 验收方法及地点:现场验收数量、规格、质量,苗木合格者结账。第七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及费用负担:当地检疫部门检疫,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验收合格者。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2.双方协商一致。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也可由当地工商行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1.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方可开始刨苗,所有苗木保证质量,买方有权拒收假植苗木、病虫害苗木。2.卖方必须开具买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发票。 买方卖方单位(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单位主管领导):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年 月 日卖方买方单位(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管领导):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