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XX 有限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数字优搜(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司)为确保监事会有效地行使监督职权,提高监事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互联网信息服 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 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工作主要指监事会闭会期间,监事会监督、检查董事会、董事、经营 管理层履行职责 ,执行本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工作的活动。监事会日常工作管理应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第二章 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机构
2、及职权第三条 监事长在监事会授权下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管理,监事办公室作为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向监事长负责。第四条 监事长根据监事会授权,行使下列职权:(一)出席和列席任何对工作必要的会议,接受相关资料和文件;(二)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监督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尽职情况;(四)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纠正其损害本司利益的行为;(五)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离任审计;(六)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质询;(七)指导本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八)检查、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活动;2(九)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十)接受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并组织
3、完成;(十一)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五条 监事办公室作为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在监事长领导下履行职责:(一)接受经营管理层上报和董事会转发的各种文件,及时发送至各位监事;(二)收集整理监管机构有关法规、政策及本公司经营管理数据、资料,提交给监事会;(三)根据监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授权,起草 监事会有关文件, 编写监事会简报;(四)负责监事会、监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准备会议文件,作好会议记录,保 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五)受监事长委托监督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六)管理和保存监事会、监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文件和会议纪要;(七)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协调与董事会之间的日常工作联络;(八)准备
4、、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九)在监事会授权下,负责组织实施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十)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十一)履行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章 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程序第六条 监事长列席董事长办公会议和经营管理层会议,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本公司规章制度情况。第七条 经营管理层应根据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日报制度和监事长的要求,抄送相关文件、资料。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将董事会工作记录抄送监事会,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发送至各位监事。3第九条 本公司审计负责人定期通过监事长办公室向监事长报告工作。第十条 监事长对董事会、董事、经营管理层的日常监督主要通过以下
5、两种形式:(一)根据本规程第六、七、八、九条,对董事会、董事、经营管理层的履职状况和履职过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存在不合规情况,提出整改通知。(二)对本公司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对存在重大风险的经营事项进行风险提示。第十一条 本规程第十条中所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内部人控制;(二)关联交易;(三)高风险行业项目批准;(四)大额固定资产采购;(五)资产处置;(六)对外担保及其它或有负债项目;(七)大额资金业务;(八)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九)其他重大经营事项。第十二条 监事长可授权监事会办公室或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第十、十一条所列事项的监督、检查、评估。第十三条 监事会办公室成员或内部
6、审计部门对监事长授权的事项有保密义务,在未得到相关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第四章 工作记录第十四条 监事会办公室制订监事会日常工作记录制度(以下简称工作记录),并 报请监事长批准执 行。第十五条 监事会办公室根据工作记录,记录监事会闭会期间的工作事件4和工作通话,监事长签署的文件、意见、风险提示以及董事会、董事、经营管理层提交的文件、资料,作为工作记录的附件,由 监事会 办公室存档。第十六条 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作主题;(二)处理流程;(三)处理结果;(四)附件资料;(五)工作涉及各当事人的意见。第十七条 监事会办公室根据工作记录,编写监事会闭会期间工作报告,由监事长或
7、监事长授权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在监事会会议上汇报。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工作规程自监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本工作规程由监事会负责解释。附件:监事会日常工作流程5监事会日常工作流程工作环节 工作目标 责任人 工作规则保证监事会监督执行履行合规性、风险性审核评估促使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防范经营风险。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证日常管理工作符合程序履行工作职责。监事长监事长监事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监事长根据本工作规程第六至十一条规定收集资料、数据。根据本规程第十、十一、十二条审核评估。根据本规程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制作相关文件。依据本规程第十二条规定。据本规程第四章记录。根据本规程第十七条汇报。检查、监督、指导收集资料汇报工作整改通知、风险提示工作记录审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