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页莱 州 市 生 活 垃 圾 综 合 处 理 项 目 政 府 和 社 会 资 本 合 作 ( PPP)项 目 咨 询 服 务 采 购 项 目 需 求一. 采购内容1. 采购清单序号 名称 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备注1 编制初步实施方案 1项2 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1项3 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1项4 编制实施方案 1项5 合同的起草及审核 1项合计2. 标包划分:本项目采用一个标包进行采购。3. 服务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约定对应的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止。4. 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45万元,预算金额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5
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本项目采购需要购买国内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2) 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3)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3、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第2页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无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且能够在项目实施期间常驻项目所在地提供驻场服务。(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 适用标准或规范除另有注明外,本项目服务过程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配套法规、规
4、章、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实
5、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PPP 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 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第3页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6、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三. 项目概况1.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计划总投资62600万元,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工程拟定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1000吨/ 日,采用2x12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 400吨/日渗沥液处理设施、30吨/日污泥干化处理设施和30吨/ 日餐厨处理设施。2.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计划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合作期限、资本金出资比例、项目建设管
7、理、项目运营管理等,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准的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实施方案为准。四. 采购需求中标人按现行PPP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采购人和相关部门要求,对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下述5项咨询服务:(1) 编制初步实施方案;(2) 编制物有所值评价;(3) 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4) 编制实施方案;(5) 合同起草及审核。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成果文件和咨询报告等的编制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和采购人要求,以及满足相关部门论证报批条件,并且还需要根据各相关管理部门反馈意见调整成为最终报批稿,满足向政府部门报批的要求。五. 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1.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生效并收齐
8、相关基础资料后,向采购人提交初步实施方案初稿,待采购人审阅同意及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初步实施方案正式报告8 套及以上文件电子版各1份。第4页2.中标人协助采购人报送初步实施方案专项评审。评审通过后,启动物有所值评价的编制工作,准备前期资料及协助组织专家组会议,定性定量进行物有所值评价,提交物有所值评价初稿,待采购人审阅同意及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物有所值评价正式报告8 套及以上文件电子版各1份。3.中标人协助采购人报送物有所值评价专项评审。评审通过后,启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进行财政支出责任识别及支付能力分析,提交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初稿,待采购人审阅同意及验收后
9、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正式报告8 套及以上文件电子版各1份。4.中标人协助采购人报送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专项评审。评审通过后,根据项目清单收集相关资料,与项目各相关方沟通,明确项目运作目标及要求,设计项目交易结构,并在建设方与潜在投资方沟通过程中确立项目基本边界条件及运作机制等,提供实施方案初稿。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必须包括:(1) 项目PPP模式可行性分析;(2) 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权利义务;(3) 风险分担框架;(4) PPP运作方式;(5) 投融资结构;(6) 其他配套安排;(7) 项目合作方经营期限;(8) 收益回报方式;(9) 收费定价调整机制;(10) 财政可承受能
10、力评估;(11) 项目合作方;(12) 相关合作伙伴选择方式;(13) 项目公司设立;(14) 财务与经济效益测算等。待采购人审阅同意及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实施方案正式报告8套及以上文件电子版各1份。第5页5.中标人协助采购人报送实施方案专项评审。评审通过后,由采购人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启动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向社会公开招募社会投资人。6.招标后期,中标人还需起草、审核、修订与完善框架协议,协助采购人和社会公开招募中标的社会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具体工作不限于以下内容:(1) 协助项目谈判工作,起草、参与审核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及项目承接有关合同协议。(2) 起草、参与审核项目公司
11、组建有关文件、协议、章程,协助项目公司成立运行。(3) 起草、参与审核项目建设合作、分包或供应合同。(4) 协助起草、参与审核项目资本金与债务资金筹措有关文件、协议,协助项目资金筹措,协助项目部不同阶段各种资本进入、退出方式设计和撮合。(5) 项目公司成立后,协助审核项目承继合同。7. 协助采购人尽可能争取上级补助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注: 如采购人未能按计划提交中标人所需的基础资料,则报告提交时间相应顺延。六. 主要成果文件中标人提供的书面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成果文件:1. 初步实施方案;2. 物有所值评价;3.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4. 实施方案;5. 资格预审文件;6. PPP项
12、目招标文件;7. PPP协议等。主要成果文件应提供纸质版一式八份,提供WORD版和PDF版电子文件各一份。七. 其他要求1.驻场服务要求:要求中标人整个服务期间,在项目所在地(莱州市范围内)设置固定办公地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在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常驻项目所在地,以保持与采购人的持续对接与沟通,确保在采购人提出任何需求后即时做出反应、提出解决方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项作出书面承诺。第6页2. 报价要求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编制初步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实施方案”、“合同起草及审核”等5项咨询服务。投标总价应包括所有项目的环境调查考察、社会调查研究、基础资料收集、文件编制印刷、方案汇报、成果载体(硬件、软件)、技术评审、会务、专家咨询、差旅、交通运输及验收等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