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饶开征地(2017)04 号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董团乡 2017 年工业用地地块征收土地告知书根据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需要,依据本区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及 2017 年度工业发展用地计划,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拟征收董团乡 2017 年工业用地地块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江西省实施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规划用途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 用地。二、征地位置(一)土地座落:地块一拟征收土地位于董团乡仙山 自然村。四至范围:东至规划用地,南至发展大道,西至呈家居民点,北至规划用地,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地块二拟征收土地
2、位于董团乡董团、吴洲、太平、仙山自然村。四至范围:东至上铅快速通道,南至马眼河,西至连家居民点,北至迎宾大道,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地块三拟征收土地位于董团乡董团自然村。四至范围:东至新科大道,南至规划用地,西至山体,北至太山源水库,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地块四拟征收土地位于董团乡仙山村。四至范围:东至上沿快速通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用地,北至太阳山居住点,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地块五拟征收土地位于董团乡吴洲村。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用地,北至振兴路,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地块六拟征收土地位于董团乡董团村。四至范围:东至兴业大道,南至沃达水控用地,西
3、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用地,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二)所在图幅:涉及上饶县土地利用现状图H50G087062、H50G088062 幅图。三、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董团乡董团村、仙山村、吴洲村、太平村的土地(最后以现场测量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种类1、 土 地 面 积 : 约 7568亩 ( 最 后 以 现 场 测 量 确 认 结 果 为 准 );2、 主 要 地 类 : 水 田 、 旱 地 、 林 地 等 ( 最 后 以 现 场 测 量 确 认结 果 为 准 );五、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按赣府字201581 号和饶开管办字201689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4、。青苗、附着物补偿按照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六、安置政策实行货币安置为主导,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为保障。七、告知期限本告知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5 日至 2017 年 5 月 13 日八、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九、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十、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开发区国土资源局或相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特此告知。附件: 1、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7 年度土地征收计划情况示意图2、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联系地点: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五楼联系人员:陈颖联系电话:151793219902017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