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瓶车操作规程1. 电瓶车必须由专人驾驶,严禁将电瓶车交与无证人员驾驶。驾驶员必须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并持有驾驶证。禁止无证人员动用。2. 开车前应检查手制动、喇叭、气压值是否达到 0.7MPa 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不完好不准开车。3. 司机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严禁吸烟,开车时集中思想,不准与他人谈笑打闹。4. 行驶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在管片车、浆液车、渣土车和放置电瓶车上搭载人员。5. 电瓶车驾驶室严禁超员。在行驶当中、交汇车辆、调挂车辆时听从调车员信号,不得将人的肢体、身体部份露出车外。6. 信号工发出动车指令后方可起步。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保障后,先鸣笛,后起步。7
2、. 在启动运行中,要注意仪表板上电压值,电压值低于 500V 严禁进入隧道,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更换电瓶。8. 驾驶电瓶车严禁超速行驶。电瓶车在成洞段直线上行驶时速最高不得超过8Km/h,接近岔道前限速至 3Km/h,下坡时要带制动,在弯道和靠近工作面100m 距离时限速 3Km/h,并打铃警示,减速慢行,并注意来往行人随时鸣号。9. 电瓶车只能在完全停车后,才能倒档,严禁利用车身进行推撞等违章作业,禁止超高、超宽、超长运输。10. 在装载行驶中应注意是否有异常声响。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停车。11. 如果电瓶车失控要及时长鸣警示他人。12. 工作完毕,应做好检查、保养工作,将车驶到规定地点,挂空档,拉好刹车、安放铁鞋,将电瓶车驾驶室擦拭干净,上锁,拔出钥匙。13.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次必须做好班前安全检查,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得交接班。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无异议,签字后方可认为交接班完毕。14. 有权决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并对上级领导忽视员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15.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