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EFINITIONS 定义Player球员: 任何打羽毛球的人。Match比赛: 双方进行打羽毛球的竞赛,每方一个或两个球员。 Singles单打: 每方一位球员进行对抗的比赛 Doubles双打: 每方两位球员进行对抗的比赛。Serving side发球方: 握有发球权的一方。Receiving side接球方: 与发球方相对的另一方。Rally连续对打: 从发球开始直至羽毛球停止飞行的一系列击球。Stroke一次击球: 球员的球拍的一次向前运动。1 球场及球场设施1.1 球场应为一长方形场地,以 40mm宽的线条勾画,如图 A所示。1.2 勾画球场的线条应容易识别,最好使用白色或黄色。1
2、.3 所有线条都是它们所定义的区域的组成部分。1.4 网柱距球场地面的高度应为 1.55米,在球网按第 1.10条款的要求拉紧时,网柱应保持垂直。1.5 无论是单打还是双打比赛,网柱都应位于图 A所示的双打边线之上。1.6 球网应由深色、粗细均匀的优质绳索组成,网孔大小应在 15mm至 20mm之间。1.7 球网应为 760mm高,至少 6.1米宽。1.8 球网的上端应有一条 75mm宽的双层白色带子,内裹一条绳索或绳缆贯穿其中。带子依靠中间的绳索支撑。1.9 该绳索或绳缆应可以在两根网柱的上端稳固地伸拉平直。1.10 球网上端距球场地面的高度,在球场中间处应为 1.524米,在双打边线处应为
3、 1.55米。1.11 球网左右两边与网柱间不应留有空隙。如有必要,球网的下端应绑定在网柱上。图 A注: (1)整个球场的对角线长度 = 14.723 米(2)上图所示球场可用于单打或双打(3)可选的测试标记请见图 B所示2 羽毛球2.1 羽毛球可以用天然或合成的材料制作。无论使用何种材料制成,羽毛球的飞行特性都应该近似于用天然羽毛和带有皮革薄层的软木所制成的羽毛球。2.2 用羽毛制作的球2.2.1 球上应有 16根羽毛固定在软木托上。2.2.2 羽毛的长度应统一,为 62mm至 70mm之间,长度的测量是从羽毛尖到球托的顶部。2.2.3 所有羽毛的尖应位于一个直径为 58mm至 68mm的圆
4、上。2.2.4 羽毛应以细线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固定好。2.2.5 球托的直径应为 25mm至 28mm,底部为圆球形。2.2.6 球的重量应为 4.74至 5.50克。2.3 非羽毛制作的球2.3.1 以合成材料制成的裙状物体或羽毛状物体替代天然羽毛。2.3.2 球托要求同第 2.2.5款。2.3.3 尺寸和重量的要求同第 2.2.2,2.2.3,和 2.2.6款。但是,由于合成材料在重力作用及其它特性方面与天然羽毛的差异,10%以内的偏差是可接受的。2.4 为保持羽毛球的设计、速度和飞行特性不变,在有关成员协会同意的前提下,以上规格可以改变,以适应不同地方因大气条件,如海拨或气候,导致标准羽毛
5、球不适用。3 测试羽毛球的速度3.1 测试羽毛球时,一位球员应在球场后底线使用全力进行下手击球,球应以上前方角度被击打,并平行于边线。3.2 正确速度的羽毛球应在比球场另一侧后底线短 530mm至 990mm的地方落地,如图 B所示。4 球拍4.1 球拍的全长不应超过 680mm,宽度不应超过 230mm,球拍由以下 4.4.1至4.4.5款所述的主要部分组成。4.1.1 拍柄是球拍上给球员抓握的部分。4.1.2 球拍上有弦的区域是用于球员击打羽毛球的部分。4.1.3 拍头是有弦区域的边界。4.1.4 拍杆用于连接拍柄和拍头(参见第 4.1.5款)。4.1.5 Throat(如有)用于连接拍杆
6、与拍头。4.2 有弦区域4.2.1 应平整,由相互交叉的拍弦构成,拍弦的距离应一致、均匀,不能出现中间部分比其它部分密的情况。4.2.2 有弦的区域长度不超过 280mm,宽度不超过 220mm。但是拍弦可以扩展至throat的区域,倘若:4.2.2.1 扩展部分的弦的宽度不超过 35mm,且4.2.2.2 有弦区域的最大长度不超过 330mm。4.3 球拍4.3.1 球拍上的附加物或伸展、突出部分不加限制,如特定的保护物,或防振、重量分配的物体,或绑在球员手上的绳套等,只要大小和位置合理。4.3.2 不限制球员使用任何设备来改变球拍的外形。5 器材的符合性国际羽毛球联合会有权裁定比赛所用的球
7、拍、羽毛球或其它器材是否符合以上规格。Such ruling may be undertaken on the Federations initiative or on application by any party with a bona fide interest, including any player, technical offici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or Member Association or member thereof.6 掷币6.1 比赛开始前,要进行掷币,胜出一方可以选择以下两款之一:6.1.1 先发球或先接球;6.1.2 选择某
8、一方球场开始比赛。6.2 掷币为负的一方进行另一项选择。7 记分7.1 一场比赛应该为三局两胜制,除非另有安排(附录 2和 3)。7.2 一局比赛中先得 21分的一方为胜,第 7.4和 7.5款的情况除外。7.3 赢得一次连接对打的一方加一分。赢得一次连接对打是指,对方违例或羽毛球因接触对方球场的地面而停止飞行。7.4 如果比分为 20平,首先赢得 2分领先的一方为胜。7.5 如果比分为 29平,得到 30分的一方为胜。7.6 本局胜方将获得下一局的发球权。8 交换场地8.1 球员应在以下情况交换场地:8.1.1 第一局结束时;8.1.2 第二局结束时且有第三局,或;8.1.3 第三局某一方先
9、得 11分时。8.2 如果第 8.1款所要求的换边没有被执行,则应在发现错误后且羽毛球没有在打时,立即交换场地,并保持已有分数不变。9 发球9.1 正确的发球:9.1.1 一旦发球和接发球双方准备好发球,则任何一方都不得故意拖延发球。在发球方的球拍拍头后向移动完成后,任何对发球开始(第 9.2款)的拖延,都可以被视为故意拖延。9.1.2 发球方与接发球方应站在对角的发球区内(见图 A),不得接触各自发球区的边界线。9.1.3 发球方和接发球方的双脚都必须接触球场地面,在发球开始(第 9.2款)直至发球结束(第 9.3款),双脚不得移动。9.1.4 发球方的球拍必须击打球的球托部分。9.1.5
10、整个羽毛球在被球拍击打时必须低于发球方的腰部,腰部可以假想为围绕身体的一条线,位于发球者最低一根肋骨的最低部分。9.1.6 发球方球拍的拍杆在击球时必须指向下方。9.1.7 发球方球拍在发球开始(第 9.2款)直至发球结束(第 9.3款),必须保持连续向前运动。9.1.8 羽毛球的飞行应该从发球方的球拍向前上方越过球网,如果没有被拦截,球应该落入接球方的发球区内(包括边界线上)。9.1.9 试发球时,发球方不得击不中球。9.2 一旦球员准备好发球,发球方球拍拍头的首次向前移动即为发球开始。9.3 一旦发球开始(第 9.2款),羽毛球被发球方球拍击中后,或试发而没有击中球拍,都视为发球结束。9.
11、4 接球方未准备好之前,发球方不得发球。但是如果接球方试图回球,则被视为已准备好。9.5 双打的发球过程中(第 9.2和 9.3款),发球一方不发球的球员可位于本方球场内任意位置,但不得阻挡发球方与接球方的视线。10 单打10.1 发球与接发球区10.1.1 当发球方未得分或得分为偶数分时,双方球员应在本方场地的右发球区发球和接球。10.1.2 当发球方得分为奇数分时,双方球员应在本方场地的左发球区发球和接球。10.2 打球顺序及场地上的位置在一次连续对打中,羽毛球应被发球方和接球方交替击打,从球员位于球网的一侧的任意位置,直至羽毛球停止(第 15款)10.3 记分与发球10.3.1 如果发球
12、方赢得一次连续对打(第 7.3款),则发球方记一分。发球方从另一个发球区再次发球。10.3.2 如果接发球方赢得一次连续对打(第 7.3款),则接发球方记一分。接发球方成为新的发球方。11 双打11.1 发球与接发球区11.1.1 当发球一方未得分或得分为偶数分时,发球一方的球员应在本方场地的右发球区发球。11.1.2 当发球一方得分为奇数分时,发球一方的球员应在本方场地的左发球区发球。11.1.3 接球一方中最后发球的球员应在其最后发球时所处的发球区内,另一位球员则在另一个发球区内。11.1.4 接球一方中位于与发球球员对角线的发球区内的球员为接发球球员。11.1.5 球员不需交换发球区,直
13、至本方发球且赢分为止。11.1.6 按以上轮转规则进行发球可以保证发球区对应于发球方的得分,除非出现第 12款中的情况。11.2 打球顺序及场地上的位置在一次连续对打中,羽毛球被接发球方接回后,可以被发球一方和接球一方的任意一位球员交替击打,从球员位于球网的一侧的任意位置,直至羽毛球停止(第 15款)11.3 记分与发球11.3.1 如果发球方赢得一次连续对打(第 7.3款),则发球方记一分。发球方从另一个发球区再次发球。11.3.2 如果接发球方赢得一次连续对打(第 7.3款),则接发球方记一分。接发球方成为新的发球方。11.4 发球的顺序在一局中,正确的发球顺序应该是:11.4.1 首先发
14、球的球员从右发球区开始比赛;11.4.2 然后轮到首先接发球的球员的同伴;11.4.3 然后轮到首先发球的球员的同伴;11.4.4 然后轮到首先接发球的球员;11.4.5 再回到首先发球的球员,并循环。11.5 没有球员会不按以上顺序发球和接发球,也不会在同一局内连续接发球两次,除非是第 12款的情况。11.6 上一局的胜方中的任一名球员都可以在下一局首先发球,同样负方的任一名球员都可以首先接发球。12 发球区错误12.1 当某球员发生以下情况时,视为发球区错误:12.1.1 不按顺序发球或接发球,或12.1.2 从错误的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12.2 如果发现发球区错误,应立即纠正错误,并保持
15、已有分数。13 违例以下情况为“违例”:13.1 发球不正确(第 9.1款);13.2 发球时,羽毛球:13.2.1 触网并停留在网上;13.2.2 越过网后,卡在网上;13.2.3 被接发球球员的同伴击打;13.3 在对打过程中,羽毛球:13.3.1 在球场边界以外落地(不是在边界上或边界内);13.3.2 在球网里或网下越过;13.3.3 未能过网;13.3.4 触到天花板或边墙;13.3.5 触到球员的身体或衣服;13.3.6 触到球场外的任何物体或人;(由于球场建筑物的需要,各地可修改关于羽毛球触到障碍物的条款细节)13.3.7 在一次击球中,球被球拍卡住然后再掷出;13.3.8 被同
16、一球员连续两次击打,但羽毛球在一次击打中同时击中拍头和有弦区域则不算“违例”;13.3.9 被一方球员及其同伴连续击打;13.3.10 触到球员的球拍,但未能回到对方球场。13.4 在对打过程中,球员:13.4.1 球拍、身体或衣服触到球网或支撑物;13.4.2 球拍或身体从球网上方进入对方场地,以下情况除外:击球者在击球动作后球拍跟随球越过球网上方且击球点位于本方场地的;13.4.3 球拍或身体从球网下方进入对方场地,阻碍或干扰了对方的;13.4.4 阻挡对方,如当球在飞越球网上方时防止对方进行合法的击球动作;13.4.5 以任何动作故意干扰对方,如大喊或做手势;13.5 球员故意重复、持续
17、违反第 16款。14 重发14.1 “重发”可以由裁判或球员(没有裁判时)提出,以停止击球;14.2 以下情况可以“重发”:14.2.1 发球方在接球方准备好前发球(第 9.4款);14.2.2 发球时,发球方和接球方都有违例;14.2.3 发球被接回后,羽毛球:14.2.3.1 触网且停留在网上;14.2.3.2 过网后被网卡住;14.2.4 击球过程中,羽毛球破裂,球托完全与羽毛分离;14.2.5 裁判认为比赛混乱,或者一方球员认为被对方教练干扰;14.2.6 司线裁判未看清且主裁判不能决定;14.2.7 发生任何未预料到的意外情况时。14.3 发生“重发”时,最后一次发球后的比赛不计,由
18、最后发球的球员重新发球。15 停止击球羽毛球在以下情况下应停止击打:15.1 羽毛球击打到球网或网柱,并在击球者一方开始向地面下落;15.2 羽毛球触到球场地面;15.3 发生“违例”或“重发”。16 比赛的连续性,不当行为及处罚16.1 从发球开始,直至比赛结束,比赛应持续进行,第 16.2和 16.3款的情况除外。16.2 暂停:16.2.1 每一局当一方先得到 11分时,暂停不超过 60秒;16.2.2 第一局与第二局之间,第二局与第三局之间,暂停不超过 120秒。(为了电视转播,裁判长有权决定暂停的时长)16.3 中止比赛16.3.1 当出现球员不能控制的情形时,裁判可以中止比赛,由裁
19、判判断其必要性;16.3.2 特殊情况下,裁判长可以命令裁判中止比赛;16.3.3 比赛中止后,已有得分将被保持,比赛将从该得分起重新进行。16.4 拖延比赛16.4.1 球员不得拖延比赛以恢复体力,或接受建议;16.4.2 裁判是判定拖延比赛的唯一标准。16.5 建议与离开球场16.5.1 比赛过程中,只有在羽毛球停止击球时(第 15款),球员可以允许接受建议;16.5.2 比赛过程中,没有裁判的许可,球员不得离开球场,除了第 16.2款所描述的暂停外;16.6 球员不得:16.6.1 故意拖延或中止比赛;16.6.2 故意弄坏羽毛球以改变球的速度和飞行特性;16.6.3 采取无礼的行为;1
20、6.6.4 采取其它未包含在本规则内的不当行为。16.7 犯规的管理16.7.1 裁判负责对第 16.4,16.5,16.6 款的犯规行为执行:16.7.1.1 向犯规一方提出警告;16.7.1.2 对已警告过的犯规方进行罚分。同一方两次以上罚分可被视为连续犯规;16.7.2 对于严重犯规、连续犯规,或违反第 16.2款,裁判应对犯规方罚分并立即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判定犯规方丧失比赛资格。17 各级官员及上诉17.1 裁判长负责全面掌管整个赛事。17.2 主裁判仅负责一场比赛、球场及其周边环境。主裁判应向裁判长汇报。17.3 发球裁判负责指出发球球员的发球违例(第 9.1款);17.4 司线
21、裁判负责指出羽毛球落地时是在边线的“里”或“外”;17.5 当主裁判有理由怀疑司线裁判错误时,有权更改司线裁判的判决;17.6 主裁判应:17.6.1 支持并执行本规则,在发生“违例”或“重发”时要提出;17.6.2 在下一次发球之前,对于任何一方的上诉进行判决;17.6.3 确保球员和观众清晰获知比赛的进展情况;17.6.4 与裁判长商讨后委任或更换司线裁判或发球裁判;17.6.5 当某个官员的未指定时,安排人员执行该官员的职责;17.6.6 当某个指定的官员未看清时,执行该官员的职责,或提出“重发”;17.6.7 记录下所有第 16款相关的事件,并报告裁判长;17.6.8 向裁判长上报所有未得到满足的上诉(这些上诉应在下一次发球前,或在比赛结束后投诉方未离开球场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