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切实解决营业环节存在的“开箱不及时” 、“日戳加盖不规范”、“对 用 户盖戳要求不回复” 等突出问题,根据集 团公司李国华总经理开展的平常邮件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平信收寄(一)规范网点的信筒(箱)开箱频次及时间,严格按规定做好开箱工作。(二)认真清点开箱信件数量,在营业信息系统业务补录界面,准确录入开箱信件的数量。(三)由投递和邮车人员开取信筒(箱)的邮件,应交营业网点进行销票处理,并及时登记至营业信息系统。(四)严格按照网点出口作业频次封发平信,根据平信体积及厚度情况进行捆把,不得散装在邮袋中,实物总包应拴挂平信总包袋牌。(五)封发结束后,上传封发信息、与
2、邮车进行实物交接。二、日戳盖销(一)邮政日戳字钉应按邮车运行的频次和到达时间进行更换,不得提前或推迟更换。(二)每日营业终了后,要将日戳更换为次日的日期和时间。更换后及时在日戳打印簿上清晰加盖戳样,经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三)邮政日戳用于盖销邮票和加盖在相关邮件封皮、各种邮政业务单据和凭证上,不允许加盖在空白纸张及与邮政业务无关的各种单册上。(四)加盖的日戳要清晰,要确保戳记的四分之三位置在信封上。盖销多枚邮票时,要确保每枚邮票上有四分之一的戳印。(五)用户交寄各种首日封、纪念封、明信片,所贴邮票已用纪念日戳盖销的,还应在邮件上使用邮政日戳进行盖销,表明收寄时间。三、凭证盖销(一)现场盖销1、
3、可为集邮者免费加盖普通日戳、风景日戳、纪念邮戳等。戳印要求清晰可辨,如收寄局名,收寄时间的年、月、日及风景日戳的图案等。2、不得按集邮者指定或要求的日期加盖,限用于网点当天使用的普通日戳和风景日戳,也不接受集邮者转送其他网点加盖日戳的要求。3、在纪念邮戳启用的当日及规定的期限内可以为集邮者加盖,超过日期则不予办理(原则上一个月以内),也不可盖销纪念日以后发行的邮票、邮资明信片和邮资信封。(二)来函盖销1、网点收到委托盖销服务(求戳)来函,必须在两天之内完成处理。先登记客户来函盖销服务信息,再审核来函盖销服务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盖销要求的,应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加盖服务。按照邮政日戳和集邮戳记相关
4、使用规定,对符合盖销要求的应及时给予满足;对不符合盖销的相关要求应不予办理,同时需做好答疑解释或回复回信工作。2、根据客户地址,进行盖销品的寄递,并附“已按要求进行加盖” 字条等;如有电话 ,可进行电话回复或回访,并做好记录。 四、相关要求(一)纳入检查。各支局收文后严格执行相关业务制度及作业规范,市公司也将盖销服务工作纳入各邮政营业网点的营业日常检查,并对平常邮件规格、时限、服务等进行管控检查和考核。(二)实行首问责任制。追究问责各支局在接到客户现场盖销或来函盖销服务申请后,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理并回复集邮爱好者。对于在邮政内部业务检查中存在不符合相关业务规范的、存在业务处理不当的,或者在对外盖销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拒绝办理、延误办理、乱收费等情况,而产生客户投诉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