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共 永 康 市 委 办 会 室 永 康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关 于 印 发 永 康 市 进 一 步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永 委 办 201366 号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永康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中 共 永 康 市 委 办 公 室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 年 9 月 X 日- 2 -永 康 市 进 一 步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工 作 实 施
2、 方 案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造一流 发 展 环 境 ,根 据 浙 江 省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实 施 方 案 (浙 政 发 201319 号 )和 金 华 市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工 作 方 案 (市委 办 201345 号 )精 神 ,结 合 我 市 实 际 ,制 定 本 方 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应减 则减、能放 则放” 的要求,围绕 “减少、规范、创新、建制” 的工作主线,以打造 审批项目最少、效率最高、服 务最优、收费最低的发展环境为目标,以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前置审批和审批层级为重点,巩固完善“ 两集
3、中、两到位 ”改革成果,为建设“效能永康、服务永康、满意永康” 提供制度保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以“宽进、简批” 为核心,规范完善备案制度,凡是不涉及政府资金的投资项目,除重大和限制类项目外,变审核、审批为登记或备案。政府重点把好环境安全评估、事后监管两道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以“联审、联办” 为核心,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以缩短审批时限为重点,建立联审联办制度;坚持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审批层级。对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以“便捷、高效” 为核心,简化办事内容,缩短办事流程,实行即时即办,力争当场办结。二、基本原则- 3 -(一)政府管理与市场配置、社会自治相结合凡
4、是市场能有效调节的就交给市场,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一律还权于企业,建立起面向任何资本的公平市场。凡是社会能有效治理的就交给社会,努力形成社会组织自律自治的有效规范。凡是政府的服务监管职能要确保到位,切实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改革探索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改革既要有灵活度,又要遵循依法办事的前提,在可改能改的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上进行改革,做到于法周全,于事简便。对一些改革难点问题,要大胆探索,跟踪决策,及时调整,不断完善。(三)“减法”与“加法”相结合在审批权力上要做好“减法” ,在管理服 务上要做好“加法”,有效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在审批权力上该减则减、该放则放,坚决把审批服务中不合理的部
5、分改革掉,使审批管理体制更合理、更规范、更高效。在管理服务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问计于民,问策于企,确保改革始终为民、利民、惠民。三、主要任务(一 )实 施 “四 个 减 少 ”,下 放 行 政 审 批 职 能1、减 少 审 批 事 项 、环 节 、前 置 条 件 和 层 级一 是 减 少 审 批 事 项 。对 现 有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非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及 日常 管 理 中 具 有 审 批 性 质 的 其 他 事 项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彻 底 的 集 中 清 理 ,力 争 将 事 项 减 少 到 全 省 最 少 县 市 之 一 ;制 订 规 范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6、 目 录管 理 ,目 录 以 外 的 审 批 事 项 一 律 不 得 实 施 。- 4 -清理原则:凡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的以及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有法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事项,按程序予以取消或调整;市 场 机 制能 够 有 效 调 节 的 ,公 民 、法 人 及 其 他 组 织 能 够 自 主 决 定 ,行 业 组 织 能够 自 律 管 理 的 ,政 府 都 要 退 出 审 批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已 取 消而 地 方 性 法 规 自 行 设 定 的 审 批 事 项 应 予 取 消 ;连 续 两 年 无 人 申 请
7、 办理 的 审 批 事 项 暂 停 执 行 ;地 方 自 行 设 置 的 资 格 和 资 质 类 审 批 事 项 坚决 取 消 ;凡 是 涉 及 多 部 门 职 能 相 近 或 相 互 包 含 的 审 批 事 项 ,应 通 过 一家 部 门 主 办 ,相 关 部 门 会 办 的 方 式 ,合 并 审 批 事 项 ;凡 是 能 事 后 管 理的 ,应 将 审 批 事 项 调 整 为 事 后 日 常 管 理 事 项 。二 是 减 少 审 批 环 节 。通 过 “集 中 预 评 、集 中 踏 勘 、集 中 协 调 、集 中监 督 ”,优 化 审 批 流 程 ,减 少 办 事 环 节 ;对 受 理 程
8、 序 不 规 范 和 群 众 普 遍反 映 办 事 环 节 繁 琐 的 事 项 ,应 对 审 批 流 程 进 行 再 造 ,对 审 批 环 节 进 行缩 减 。符 合 金 华 市 级 以 上 综 合 规 划 、专 项 规 划 的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不 批 项目 建 议 书 ,只 批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总 投 资 1000 万 元 以 下 的 政 府 投 资项 目 ,不 再 编 制 项 目 建 议 书 和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采 用 表 格 式 立 项 ;政府 投 资 项 目 除 需 上 级 部 门 审 批 的 、污 染 较 重 的 和 环 境 敏 感 区 的 项 目
9、外 ,可 先 出 具 环 评 预 审 意 见 ,作 为 立 项 前 置 ,环 评 批 复 应 在 投 资 主 体取 得 项 目 初 步 设 计 批 复 前 完 成 。三 是 减 少 前 置 条 件 。无 法 律 法 规 依 据 ,市 政 府 和 部 门 自 行 设 定 的前 置 条 件 ,应 予 取 消 ,转 为 日 常 监 管 ;市 场 能 够 有 效 调 节 、行 业 组 织 能够 自 律 管 理 的 领 域 ,取 消 前 置 审 批 ,原 则 上 所 有 可 以 采 用 事 后 监 管 和- 5 -间 接 管 理 方 式 的 事 项 不 设 前 置 审 批 。对 不 纳 入 环 境 影
10、响 评 价 审 批 目录 的 建 设 项 目 不 再 办 理 环 评 审 批 ,开 发 建 设 区 块 统 一 编 制 规 划 环 评并 通 过 环 评 审 批 的 ,具 体 投 资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内 容 可 以 根 据 规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分 析 论 证 情 况 予 以 简 化 ;对 交 通 没 有 重 大 影 响 的建 设 项 目 ,核 发 选 址 意 见 书 或 者 提 出 规 划 条 件 时 ,取 消 建 设 工 程 交 通影 响 评 价 ,但 应 综 合 考 虑 交 通 影 响 因 素 ,如 属 于 需 要 编 制 选 址 论 证 报告 的 建 设
11、 项 目 ,应 编 制 交 通 影 响 章 节 ;对 不 涉 及 严 重 水 土 流 失 的 区 域和 项 目 建 设 ,如 完 成 “五 通 一 平 ”前 提 下 的 集 聚 区 、开 发 区 建 设 项 目 ,取 消 水 土 保 持 前 置 审 批 ;对 建 成 后 能 耗 较 低 的 基 础 设 施 类 建 设 项 目如 电 源 电 网 、油 气 管 网 、水 利 交 通 工 程 、工 业 厂 房 、物 流 设 施 、市 场 设施 等 项 目 取 消 节 能 评 估 审 查 ;建 (构 )筑 物 高 度 在 24 米 以 内 的 政 府 投资 和 工 业 性 投 资 项 目 ,其 建 (
12、构 )筑 物 为 非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且 内 无 易 燃 易爆 等 危 化 物 的 ,取 消 雷 击 风 险 评 估 。实 行 前 置 条 件 资 料 后 补 制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经 市 政府 专 题 会 议 通 过 或 经 主 管 部 门 承 诺 ,可 先 行 进 入 招 投 标 程 序 ,允 许 提前 开 标 。除 技 术 特 别 复 杂 或 设 计 文 件 有 特 别 要 求 的 施 工 项 目 外 ,其 他的 项 目 积 极 推 行 招 标 资 格 后 审 。同 业 主 同 专 业 同 时 间 段 的 零 星 工 程可 实 行 集 中 招 标
13、。在 国 家 规 定 的 招 标 范 围 和 标 准 之 外 的 民 营 资 本 投资 的 项 目 (除 大 型 基 础 设 施 、公 用 事 业 等 关 系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公 众 安全 的 项 目 外 ),不 再 进 入 市 招 投 标 平 台 。进 一 步 完 善 招 投 标 制 度 ,加 强标 前 、标 中 、标 后 管 理 。四 是 减 少 审 批 层 级 。按 照 谁 实 质 性 审 查 谁 审 批 的 要 求 ,明 确 审 批- 6 -事 权 划 分 ;对 下 放 镇 (街 道 、区 )的 行 政 审 批 ,原 则 上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不 再审 批 ,可 通 过
14、 事 后 备 案 督 查 的 方 式 ,加 强 对 下 放 审 批 事 项 的 监 督 管 理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清 理 工 作 由 市 法 制 办 牵 头 ,非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和 与审 批 相 关 的 日 常 管 理 服 务 事 项 清 理 工 作 由 市 审 改 办 牵 头 ,相 关 部 门配 合 ,涉 及 审 批 事 项 减 少 、取 消 前 置 审 批 条 件 和 实 行 前 置 条 件 资 料 后补 制 的 ,由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落 实 ,市 审 改 办 负 责 审 核 汇 总 ,此 项 工 作12 月 底 前 完 成 )2、下 放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15、在 做 好 上 级 下 放 相 关 权 限 承 接 和 规 范 履 行 的 同 时 ,按 照 “能 放 则放 ”的 要 求 ,结 合 各 镇 (街 道 、区 )特 点 ,量 体 裁 衣 ,进 一 步 向 各 镇 (街道 、区 )下 放 社 会 管 理 、民 生 类 审 批 事 项 或 管 理 权 限 ,并 对 中 心 镇 和 经济 开 发 区 、城 西 新 区 下 放 一 批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建 设 类 审 批 事 项 和 管 理权 限 。对 市 政 府 下 放 的 123 项 行 政 审 批 和 便 民 服 务 事 项 组 织 一 次 “回头 看 ”, 督 促 放 权 到 位 、承
16、 接 到 位 、履 行 到 位 。(此 项 工 作 由 市 审 改 办 负责 ,各 相 关 部 门 配 合 ,12 月 底 前 完 成 )3、取 消 或 降 低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规范行政审批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对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调查,结合我市实际,取消或降低行政审批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使同类事项收费标准处于金华地区其它县(市、区)的最低。(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12 月底前完成)(二)优化整合职能配置,创新行政审批方式。- 7 -4、推行涉民类事项的便捷、高效办理。对涉民类服务事项的办理,要以“便捷、高效” 为核心,简化办事内
17、容,缩短办事流程,创新办事方式,延伸服务网点,尽可能就近办理和网上办理,原则上实行即时即办。 (此项工作由市审改办牵头,各涉民类事项主管部门负责落实,12 月底前完成)5、全面推进并联审批制度建设。逐步实施工商注册联合办理、房地产登记联合办理和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同步办理,完善出台市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加快建立前置审批联用、各类证照联办、竣工联合验收机制。积极探索新建餐饮业、新设娱乐场所、新设旅馆业等多证联办机制。 (此项工作由审改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12 月底前完成)6、加快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建设。按照“全业务 覆盖、全市区覆盖、全 过程监督、全系统共享” 的要求,规划建设市政
18、府网上办事大厅、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等应用平台,与市便民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为社会提供更为规范、公开和便利的审批服务。 (此项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2014 年 6 月底前完成)( 三 ) 清 理 规 范 中 介 机 构 , 开 放 中 介 服 务 市 场 。7、加 强 中 介 机 构 监 督 管 理 。建 立 中 介 机 构 监 管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清 理 规 范 行 业 组 织 、中 介- 8 -机 构 ,理 顺 政 府 与
19、行 业 组 织 、中 介 机 构 的 关 系 ,完 善 “严 密 、有 效 ”的监 管 制 度 体 系 ,研究制订中介机构行为规范、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推动中介机构执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形成“统一、规范” 的自律运行体系。8、规 范 中 介 机 构 执 业 行 为 。中 介 服 务 事 项 实 行 “六 公 开 ”管 理 ,明 确 项 目 名 称 、设 定 依 据 、申请 材 料 、办 理 流 程 、承 诺 期 限 、收 费 标 准 等 内 容 ,并 向 社 会 公 开 ; 调 整中 介 机 构 进 驻 市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相 关 政
20、 策 ,创 造 条 件 扩 大 中 介 服 务 区 ,选 择 信 用 等 级 高 、服 务 质 量 优 、办 事 效 率 高 的 中 介 机 构 进 驻 ; 构 建 面向 公 众 的 中 介 机 构 网 上 信 息 平 台 ,对 中 介 机 构 执 业 情 况 及 信 用 等 级评 定 结 果 在 网 上 公 开 。9、鼓 励 中 介 机 构 有 序 竞 争 。进 一 步 开 放 中 介 服 务 市 场 ,积 极 培 育 “竞 争 、有 序 ”的 良 性 发 展 体系 ,鼓 励 资 质 高 、信 誉 好 的 中 介 服 务 企 业 进 入 市 场 ,参 与 有 序 竞 争 ,发 挥 其 引 领
21、 作 用 ,提 高 中 介 服 务 整 体 水 平 ,力 争 我 市 同 一 性 质 中 介 机构 达 到 3 家 以 上 。(中 介 机 构 清 理 由 市 监 察 局 牵 头 ,12 月 底 前 完 成 ;中 介 机 构 执 业监 管 、中 介 机 构 引 进 由 各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牵 头 落 实 ,进 驻 行 政 服 务 中 心和 在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挂 牌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日 常 监 管 和 考 核 由 市 行 政 服 务中 心 负 责 ,12 月 底 前 完 成 )(四 )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职 能 归 并 改 革 , 健 全 三 级 便 民 服 务
22、体 系 。- 9 -10、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严格落实事项集中办理制度,凡是年办件量较大、条件具备的事项必须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或 11 个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对上一轮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改革中因条件限制没有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主要有:教育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民宗局、体育局、风景旅游局、档案局、商务局(粮食局)、科技局,要创造条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率达到 90%以上;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科室职能,确保窗口事项授权到位;推行即办制,程序简单、手续齐全、不需研究的审批事项,当即或当天办结,做到简单事项立即办、复杂事项限时办、特殊事
23、项紧急办,力争在窗口既能受理又能办理的事项比例达到 90%以上,“一 审一核”事项比例达到 60%以上。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管方式,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制订对取消、转移、下放等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措施和办法,落实监管力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 缺位 ”、“不到位” 。(此项工作由市 审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2014 年 6 月底前完成)11、完善三级联动审批服务体系。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镇(街道、区)行政服务分中心、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三级联动的审批服务体系,试行村便民服务中心网上审批代办制,方便基层群众。(此项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落实,11 月底前完成)(五)优化投资领域审批体制机制,
24、提高审批效率。- 10 -12、理 顺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事 权 划 分 。制 定 出 台 永 康 市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并 联 审 批 实 施 办 法 ,优 化 各 部门 审 批 职 能 配 置 ,减 少 审 批 层 级 ,畅 通 跨 部 门 业 务 协 同 。按 照 牵 头 单位 “一 门 受 理 、抄 告 相 关 、同 步 办 理 、限 时 办 结 、一 口 收 费 ”的 方 式 ,由牵 头 单 位 负 责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协 调 、联 审 单 位 会 办 、监 察 机 关 督 办 ,其 他 相 关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通 过 合 并 审 批 事 项
25、和 环 节 ,提 前 介 入 指 导 等方 式 ,把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时 间 控 制 在 30 个 工 作 日 之 内 ,审 批 时 间不 包 括 专 家 评 审 、公 示 公 告 、中 介 审 查 、听 证 和 规 费 缴 纳 等 。(此 项 工作 由 发 改 局 牵 头 ,相 关 部 门 配 合 ,11 月 底 前 完 成 )13、推 行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代 办 制 、联 办 制 、模 拟 制 。制 订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代 办 制 、联 办 制 、模 拟 制 实 施 办 法 ,全 面 提 高投 资 领 域 审 批 和 质 量 ,进 一 步 改 善 我 市 投
26、 资 发 展 环 境 ,充 实 审 批 代 办人 员 力 量 ,配 备 专 职 代 办 人 员 ,以 入 园 企 业 和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为 主 要 服务 对 象 ,建 立 完 善 委 托 代 办 、模 拟 审 批 、集 中 受 理 、联 合 踏 勘 、联 席 会议 等 联 审 代 办 工 作 机 制 ,配 套 建 设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信 息 管 理 监 察 系 统 ,推 进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提 速 。(文 件 制 定 由 市 发 改 局 负 责 ,11 月 底 前 完 成 ;市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负 责 实 施 ,各 相 关 部 门 配 合 ,12 月 底 前
27、完 成 )14、创 新 “一 园 两 区 ”一 体 化 前 置 审 批 方 式 。在 浙 商 回 归 创 业 创 新 园 、经 济 开 发 区 、永 康 现 代 农 业 装 备 高 新 技术 产 业 园 区 进 行 试 点 ,以 园 、区 为 单 位 ,明 确 功 能 定 位 ,编 制 控 制 性规 划 ,统 一 设 置 相 关 指 标 ,推 行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规 划 环 评 、安 全 预 评价 、矿 产 压 覆 、地 质 灾 害 等 一 体 化 前 置 审 批 的 方 式 ,简 化 或 取 消 具 体- 11 -投 资 项 目 前 置 审 批 ,提 高 “一 园 两 区 ”项 目
28、 的 审 批 效 率 。(此 项 工 作 由 市审 改 办 牵 头 ,龙 山 镇 、经 济 开 发 区 、城 西 新 区 负 责 试 点 ,市 行 政 服 务中 心 、国 土 局 、规 划 局 、建 设 局 、环 保 局 、水 务 局 等 部 门 配 合 ,2014 年4 月 底 前 完 成 )(六)强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建立后备干部挂职锻炼机制。15、建 立 健 全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监 督 管 理 机 制 。建 立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免 责 机 制 ,鼓 励 和 支 持 大 胆 改 革 创 新 ,宽容 失 败 ;强 化 行 政 审 批 问 责 机 制 ,将 所
29、有 行 政 审 批 纳 入 电 子 监 察 系 统 ,进 行 量 化 考 核 ,加 大 对 超 时 办 结 、虚 假 办 件 、吃 拿 卡 要 、越 权 审 批 等违 纪 违 法 行 为 的 责 任 追 究 。(此 项 工 作 由 市 监 察 局 牵 头 ,市 效 能 办 和 行政 服 务 中 心 配 合 ,2014 年 6 月 底 前 完 成 )16、建 立 市 管 后 备 干 部 进 市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代 办 员 岗 位 锻 炼 机 制 。提 高 市 管 后 备 干 部 重 民 、敬 民 、亲 民 服 务 理 念 ,每 年 选 派 部 分 干部 进 市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代
30、 办 员 岗 位 锻 炼 ;市 审 改 办 负 责 挂 职 干 部 的 学习 、培 训 和 考 核 ,考 核 结 果 报 市 委 组 织 部 。(此 项 工 作 由 市 委 组 织 部 负责 ,市 审 改 办 配 合 ,2014 年 6 月 底 前 完 成 )四、工作要求(一 )统 一 思 想 ,提 高 认 识各 镇 (街 道 、区 )、各 机 关 部 门 必 须 站 在 全 局 和 长 远 发 展 的 高 度 充分 认 识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紧 迫 性 和 艰 巨 性 。要 勇于 冲 破 思 想 观 念 的 障 碍 ,敢 于 突 破 利 益 固
31、 化 的 藩 篱 ,以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12 -改 革 为 切 入 点 和 突 破 口 ,努 力 用 改 革 的 办 法 营 造 最 优 发 展 环 境 ,推 动我 市 经 济 社 会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二 )加 强 协 调 ,精 心 组 织市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要 抽 调 专 门 人 员 ,组织 专 门 班 子 ,配 强 改 革 力 量 ,给 予 一 定 的 改 革 工 作 经 费 保 障 ,集 中 一年 时 间 推 进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工 作 。审 改 办 要 加 强 对 部 门 、镇 (街 道 、区 )
32、审 改 工 作 的 指 导 和 协 调 ,定 期 汇 总 和 通 报 工 作 进 展 ,及 时 解 决 存 在的 困 难 和 问 题 ,总 结 推 广 改 革 工 作 中 的 好 经 验 、好 做 法 ,确 保 审 改 工 作顺 利 推 进 。各 镇 (街 道 、区 )、各 相 关 部 门 要 抓 紧 制 定 方 案 ,分 解 任 务 ,落实 责 任 ,认 真 做 好 上 下 、左 右 的 衔 接 联 动 。(三 )严 肃 纪 律 ,强 化 监 督各 镇 (街 道 、区 )、各 相 关 部 门 要 确 保 审 改 政 令 畅 通 、决 不 允 许 各 行其 是 、有 令 不 行 、有 禁 不 止 。市 监 察 部 门 要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对 思 想 认 识 不到 位 、推 进 改 革 态 度 不 积 极 、措 施 不 得 力 、改 革 进 度 严 重 滞 后 的 单 位 及其 主 要 领 导 要 作 出 通 报 批 评 ,直 至 追 究 相 关 责 任 人 的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