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部消除碘缺乏病国际合作项目技术指导中心文件卫消国技 发 2007 第 01 号关于 2007 年全国碘盐监测工作安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病中心、所):2006 年,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通 过各级碘缺乏病防治专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国 2652 个县完成了年度碘盐日常监测 工作。监测结果反映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多年的努力所取得的成绩,也发现了问题地区和主要问题所在。通过本次监测,加强了全国县级 碘盐日常监测体系, 监测 所获得的资料和信息为连续掌握各地的碘盐质量情况及非碘盐冲击情况提供了依据。为了进一步保障监测质量,完善碘盐监测工作,现将 20
2、07 年度碘盐监测 工作布置如下:1、2006 年 12 月在北京召开的碘盐监测工作总结会上讨论修改了全国碘盐监测方案(修订)(卫办疾控发20048 号),现发给你们,希望各省认真组织学习和培训,安排好本省明年的 监测工作。2、各省要加强碘盐监测质量控制,按要求收集和上报相关质控资料。3、2007 年将继续在全国碘盐监测方案的基础上对部分非碘盐率较高的县增加尿碘监测,具体安排见附件 2,卫生部和 UNICEF 将提供部分采样和检测经费。碘盐监测是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并建立可持续性工作机制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各省应该把这项工作列入各级卫生部门的常规工作计划,并保证必要的常规经费的支持,以确保碘
3、盐监测的长期有效开展。特此通知,请各省认真安排并组织好本年度的监测工作。附件 1:全国碘盐监测方案(2006 年修订)附件 2:2007 年在碘盐监测基础上开展以县为单位重点人群尿碘监测方案二七年一月四日抄报: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地病处2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疾病控制处附件 1全国碘盐监测方案(2006 年修订)食盐加碘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的重要策略。为贯彻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管理条例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29 号以及2010 年全国消除碘缺乏病行动方案的相关内容,全面、准确掌握碘盐质量和合格碘盐覆盖及食用
4、状况,同时了解高碘地区停供碘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保证居民碘营养水平处于适宜范围,特制定本监测方案。一、监测范围和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所有的县(市、区、旗) ,包括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确定的高碘乡所在的县。监测对象为居民户食用盐。二、监测方法(一)监测实施单位、监测时间和频次本方案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具体实施。每县每年于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间对居民户食用盐进行一次抽样监测。(二)抽样方法1、监测抽样方法和样本量:a所辖 9 个乡(镇、街道)或以上的县(市、区、旗):按东、西、南、北、中随机抽取 9 个乡(镇、街道) ,其中东、西、南、北片各随机
5、抽取 2 个乡(镇、街道) ,中片随机抽取 1 个乡(镇、街道) ;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 4 个行政村(居委会) ,其中 2 个行政村(居委会)可在乡政府所在地及其附3近抽取,另外 2 个行政村在距乡政府 5 公里以外的村或非碘盐率较高的村(对于碘缺乏地区)抽取;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抽取 8 户居民盐样,检测盐碘含量。b所辖不足 9 个乡(镇、街道)的县(市、区、旗):按东、西、南、北、中抽取 5 个乡(镇、街道) ,不足 5 个乡的县可按地理位置分成 5 个抽样单位,每个乡或抽样单位随机抽取 4 行政村(居委会) ,其中 2 个行政村(居委会)可在乡政府所在地及其附近抽取,另外 2 个
6、行政村在距乡政府 5 公里以外的村或非碘盐率较高的村(对于碘缺乏地区)抽取。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抽取 15 户居民盐样,检测盐碘含量。c存在高碘乡(镇、街道)的县:将全县分成高碘地区和非高碘地区两部分,分别进行盐碘监测。非高碘地区监测抽样方法按 a 或 b 进行。包含 9 个乡(镇、街道)或以上的高碘地区,监测方法同 a;5-8 个乡(镇、街道)的高碘地区,抽样方法同 b;不足 5 个乡(镇、街道)的高碘地区,监测所有的乡(镇、街道) ,村及居民户的抽样方法同 b。(三)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1、非高碘乡(镇、街道)盐样:盐碘含量均按照国标 GB/T 13025.7-1999 中直接滴定法定量测
7、定;川盐或特殊盐种采用仲裁法定量测定。合格碘盐判定标准:根据 GB 5461-2000 标准,食盐中碘含量为3515mg/kg(20-50mg/kg) ;不合格碘盐的判定标准:食盐中碘含量为 5-20mg/kg(不含 20 mg/kg)或50mg/kg;非碘盐的判定标准:食盐中碘含量5mg/kg。2、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确定的高碘乡(镇、街道)盐样:无论是否停供碘盐,均采用快速试剂进行盐碘半定量检测(试剂盒的检测限不得低于 5 mg/kg) 。显色为碘盐,不显色为无碘盐。三、监测指标4(一)非高碘地区:非碘盐率、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非碘盐率= %10NiNi/
8、5mg/k检 测 份 数盐 样 份 数碘 含 量碘盐覆盖率= ii/检 测 份 数盐 样 份 数碘 含 量碘盐合格率= %10Ni Ni5mg/k/50mg/k-2 盐 样 份 数碘 含 量盐 样 份 数碘 含 量合格碘盐食用率= ii/-检 测 份 数盐 样 份 数碘 含 量Ni表示县级人口数(二)高碘地区(病区):无碘盐率。计算公式如下:无碘盐率= 不显色盐样数/检测份数100%四、组织实施(一)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碘盐监测方案,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碘盐监测工作;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省碘盐监测实施细则,组织、领导和协调本省碘盐监测工作;3、地市级
9、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辖区的碘盐监测工作。(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1、卫生部消除碘缺乏病国际合作项目技术指导中心(NTTST)(1)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评估和质量控制;(2)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反馈监测结果。52、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1)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评估和质量控制;(2)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反馈监测结果;(3)为监测提供半定量碘盐检测试剂盒。3、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1)负责为县级监测抽取本辖区内各县居民户碘盐监测点(乡、村) ,并将名单通知县(市、区、旗)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
10、;(2)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评估和质量控制; (3)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反馈本地区监测结果。4、县(市、区、旗)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1)根据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确定的监测点开展现场监测和实验室检测;(2)总结、分析、汇总、上报、反馈本县(市、区、旗)监测结果。五、监测资料的收集、报告和反馈(一)县(市、区、旗)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将监测数据收集、汇总、分析,连同监测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盐业主管部门。(二)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汇总、分析本地区各县(市、区、旗)监
11、测数据,连同监测工作总结一并上报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盐业主管部门。(三)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于每年 7 月底前,分析全省(市、区)的监测数据,将数据软盘和监测工作总结一并报 NTTST,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盐业主管部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报结果的省,经NTTST 同意可以延报,但每年 9 月 30 日为最后截止日期,该日期后上报的数据一律不再汇总进入全国总报告。(四) NTTST 负责汇总、分析全国监测资料,于 11 月底前将监测工作报告报卫生部和国家盐业主管部门并反馈回各省。除了按以上时间和程序上报监测信息外,各级监测负责部门
12、要通过多种途6径如专题报告、简报、人际传播等加强对监测资料的反馈和利用,并对监测暴露出的问题所引发的干预措施和行动极其效果进行调查和评价。六、质量控制(一)居民层次抽样环节的质量控制1、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从全省抽取 10-20%的县,采取现场调查与函调相结合的方法,检查这些县是否按照地市提供的本年度抽样名单开展监测,是否按要求完成居民户抽样,相关记录是否完整; 2、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要向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提供标注有本年度监测采样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居委会)的地图;3、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完成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抽样
13、后,填写附表 6,通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报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并存档;4、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完成居民户抽样后,填写附表 7并存档。(二)现场监测环节的质量控制1、NTTST 应派出督导员督导检查现场监测开展情况;NTTST 每年抽取部分县,开展育龄妇女尿碘监测,以尿碘为窗口了解碘盐监测工作的质量。2、省级和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要制定现场监督和质量保障计划,并按照计划赴现场开展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随机抽取本辖区的 3-5 个县,现场检查其是否按照碘盐监测方案要求对居民层次进行抽样,检查抽样记录表、实验记录和监测结果反馈记录是否完整、
14、属实,检查留样情况,盐样数量及编号,与实验记录是否符合等,填写附表 8(省、地市督导检查记录表) ,存档并报 NTTST。(三)实验室检测环节的质量控制71、除了国家每年的质控考核外,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应组织县级实验室质控考核。承担盐碘检测的实验室应是外质控合格的实验室,不合格的实验室经再次外质控考核合格后可承担检测任务;2、外质控连续 2 次考核不合格的实验室不得承担检测任务,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安排调配该县监测样品的检测工作;3、省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要求各监测县留样 3-5 个月,并随机选择至少 3-5 个县,每个县抽取 5-10%的样品进行复核
15、,并将复核结果填写附表 9 并报 NTTST。(四)数据处理环节的质量控制1、各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和报送碘盐数据资料;2、各省碘盐监测数据录入人员应接受过上级单位的培训;3、各省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收集本地区监测资料,并对上报的资料数据进行审核,发现有缺项与错项应要求所属地区负责核查更正;4、上报数据以全国碘盐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有效数据为准,如果上报数据中有错项、漏项,各省应尽快修改并重新报送;各省监测报告中的数据要与软件中的数据一致。 七、说明各省应根据本方案的精神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合理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制定实施细则应注意以下几点:
16、(一)本方案所规定的样本量为最小有效样本量。对于目前尚未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和非碘盐问题较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适当增加碘盐监测的频次或样本量,以保证能够更科学地了解本地区居民碘盐食用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障居民食用合格碘盐。(二)本方案中涉及的高碘地区必须是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确定的高碘乡(镇、街道) ,未经批准的高碘地区按普及碘盐地区的监测方法开展盐碘8监测。(三)对于按照本方案完成碘盐监测工作难度较大的省,可以在和 NTTST协商之后,简化该监测方案。(四)为了遵守国务院 23 号文规定:将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环节的卫生监督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
17、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的规定。本方案不要求各省(区、市)均开展生产层次的监测,各省(区、市)可以根据各自的监测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开展。八、在碘盐监测基础上增加育龄妇女的尿碘监测为了完善县级碘缺乏病监测工作,了解非碘盐冲击严重的县重点人群碘营养状况,NTTST 将每年从上年度非碘盐率较高的县中抽取部分县,开展监测育龄妇女的尿碘监测。监测单位和方法将在每年的监测工作布置相关文件中做具体安排。 9附录: 全国碘盐监测方案有关表格及填表说明附表 1 : 乡(镇、街道)居民户食用盐监测结果记录表监测地点: 县 (市、区、旗) 乡(镇、街道)是否高碘乡: 是 否乡(镇、街道)总人口
18、数:乡(镇、街道)家庭户数(户):序号村名(居委会)监测户姓名食盐品种家庭住址(非必填项目)电话号码(非必填项目)测定结果(mg/kg)结果判定121034检测人: 检测单位(盖章):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本表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填写;2、本表用于监测现场记录、数据库录入、生成附表 2 及县级监测部门存档保存;3、表中说明(1)食盐品种:包括精制盐、粉碎洗涤盐、日晒盐、其它(注明盐种,如粗粒盐、工业盐等) ;(2)测定结果:定量检测:填盐碘含量(mg/kg) ,半定量检测:显色填,不显色填;(3)结果判定:定量:非碘盐,合格碘盐,不合格碘盐 X 。半定量:碘盐,
19、无碘盐。11附表 2: 县(市、区、旗)居民户食用盐检测结果汇总表定量 半定量序号乡(镇、街道)名称乡(镇、街道)人口数(人)乡(镇、街道)家庭户数(户)检测盐样份数合格碘盐份数不合格碘盐份数非碘盐份数碘盐份数无碘盐份数123456789.合计监测主要结果及结论:检测人: 检测单位(盖章):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本表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填写;2、本表由附表 1 生成,用于汇总监测结果、上报地市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及相关部门、县级监测部门存档保存。12附表 3: 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资料表管辖县(市、区、旗) 管辖乡(镇、街道)管辖行政村(居委会)总
20、县数总人口数有高碘乡的县数有高碘乡的县人口数总乡数高碘乡数高碘乡人口数停供碘盐乡数总村数高碘村数填报人: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本表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填写;2、用于上报本省基本情况,如有变动需及时更改并重新报 NTTST。附表 4: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碘乡上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是否停供碘盐高碘乡所在县名称该县人口数 高碘乡名称 乡人口数水碘中位数(微克/升) 是 否 停供时间 未停供.13填报人: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本表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省级疾病预防控制(
21、地方病防治)机构填写;2、用于上报本省基本情况,如有变动需及时更改并重新报 NTTST。14附表 5: 省(地市、县)碘盐监测报告提纲一、上个工作年度监测结果反馈利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效果。二、本工作年度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实施:1、实施具体时间表(开始、现场工作、实验室检测、资料整理分析、逐级上报、反馈到相关部门等具体时间) ;2、现场工作开展情况(执行单位、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抽样、样品采集运送、相关资料的收集等) ;3、实验室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实验室人员状况和质控合格情况、样品检测过程是否受控) ; 4、资料整理、分析和上报情况。三、监测结果1、居民户碘盐覆盖情况和碘盐质
22、量; 2、高碘地区的无碘盐覆盖状况,对周边的冲击问题;3、与上年度比较。四、监测分析1、对盐碘监测的总体评价(是否严格按方案执行、操作中在哪些方面做了灵活性调整或有什么意外,这些调整和意外对监测结果有什么影响;2、监测结果分析和评价;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五、结论 六、反馈和利用监测结果和报告反馈到了哪些部门,反馈是否及时。七、建议1、征求监测发现的问题,提出今后 IDD 控制工作的建议;2、如何完善本省、本地区碘盐监测工作的建议;3、对全国碘盐监测工作的建议。报告单位(盖章):日 期:15附表 6 乡、村抽样记录表 省 市 县/区 联系电话: 该村与乡政府的距离地理位置乡镇/街道序号乡镇
23、/街道名称 村(居委会)名称 小于 5km 大于 5km1东23西45南67北89中 10(此项可不填,或和其他方位调换)地市级抽样负责人: 地市级质控负责人: 抽样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本表为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抽样记录表;2、由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填写后,一式三份,一份通知县级监测实施部门,一份上报省级专业部门,一份本级存档;16附表 7 居民户抽样记录表省 市 县/区 街道/乡镇 村/居委会随机号 户主姓名家庭住址(城市填门牌号,农村填位于村的方位,如村东、村西等)联系电话(如果有就填)12345678监测点质控负责人: 抽样日期: 年 月 日填
24、表说明:1、本表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填写;本表用于现场居民户抽样记录,由县级监测实施部门存档保存。17附表 8 省、地市督导检查记录表执行督导检查单位: 被督导检查单位: 督导检查时间: 督导检查内容 督导结果 说明(如督导结果填否,请写出说明)地市级是否按方案要求抽取的乡、村监测点 1.是 2.否是否对所有地市级抽取的乡、村进行了监测 1.是 2.否是否按方案要求随机抽取 8 户居民盐样 1.是 2.否是否有抽样记录表(附表 6 和附表 7) 1.是 2.否抽样记录表是否填写完整 1.是 2.否是否有实验记录表 1.是 2.否实验记录是否填写完整 1.是 2.否是否保留盐样 1.是 2.否盐样数量及编号,与实验记录是否符合 1.是 2.否监测结果是否反馈给盐业部门 1.是 2.否相关记录是否完整 1.是 2.否填表人: 负责人: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填表说明:本表由省、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填写并存档。18附表 9留样复核记录表复核检查单位: 被复核检查单位: 复核时间: 样品编号县级单位检测值复核值 样品编号县级单位检测值复核值复核结论:填表人: 负责人: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填表说明:1、本表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填写,报 NTTST 并存档;2、本表用于省级专业部门对县级监测实施部门样品检测的复核。